《智敏上師書信二集》
問答部分
智敏上師
二 問答部分
問:比丘可以給居士證婚,在大雄寶殿裏作證婚人?
我曾見過有出家比丘師父在婚禮上(某市某寺某素食館)作證婚人,海外的一些雜志裏邊有說比丘可以給居士證婚,在大雄寶殿裏作證婚人的。請問,出家人可以給居士證婚嗎?戒律上有沒有依據?菩薩戒或者可以?菩薩比丘行菩薩道,在婚禮上作證婚人,或者對促進佛化家庭的建設,可能大有利益呢。
答:出家人顧名思義是離世辦道之修行人,因此,對于世俗事務一般不加顧問,何況涉及男女婚姻!比丘給居士證婚,戒律上不但沒有依據,而且是違背的,菩薩戒裏也查不出有這麼一條。海外耶稣教徒通行牧師證婚,故這種作法,只好說是一種崇洋媚外的東施效颦,根本不懂佛教與其他宗教的性質大不相同。如果爲了促進建設佛化家庭,可請有聲譽的居士擔任。
海外另有短期出家,也不合戒律,因律製除八關齋戒以一日一夜爲期限外,其余都是盡形壽受的。
各抒己見,聊供參考。
問:《菩提道燈論》中有:「立誓永不退,當發菩提心……既發菩提願心已,應多勵力遍增長,此爲余生常憶念,如說學處當遍護。除行心體諸律儀,非能增長正願心,由欲增長菩提願,故當勵力受此律。」請問師父這一段如何理解?「勵力受此律」的「律」是指菩薩戒嗎?
答:《廣論》P243:如《迦葉問品》,四白法。
菩提心有二:願心菩提及行心菩提。既發願心菩提已,應多方努力使普遍增長,爲了余生(後世來生)能得憶念菩提心故。如《迦葉問品》所說:「迦葉,若諸菩薩成就四法,一切生中,生已無間,菩提之心即能現起,乃至菩提中無忘失。」此中四白法當遍護持。除了行菩提心之體的諸律儀,其它法不能增長菩提願心,因爲要增長菩提願心,所以要努力受持菩薩戒(行菩提之體)。
問:《菩提道燈論》中有:「若常具余七,別解脫律儀,乃有菩薩律,善根余非有。」
這裏「若常具余七」是什幺意思,「善根余非有」是什幺意思?
答:「余七」即余七種別解脫戒: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
「善根余非有」,「善根」可連前句解,謂常具七種別解脫律儀者,乃有受得菩薩律儀之善根,余則非有。謂不具七別解脫律儀者,不得菩薩律儀也。
問:修習出離心,書中教授非常多,看了過後,當時或生起少許感受,但旋即又失,不知如何才能令心與教授相應,而能相續生起?祈請上師指引!
答:看了之後,要深入思惟,叁苦八苦,與具體實事相結合,再再串習,乃至任運生起,則不會忘失矣。
問:單靠「自他相換」法是否也能如量生起菩提心?
答:能。
問:在《科頌》第38頁,有一段話:「一定要到成了佛之後,一切的衆生都能度,那才圓滿無缺。」可是佛也有叁不能啊:1.佛不度無緣之人;2.不能免定業;3.佛不能盡衆生界。照以上來看得話,佛可以度一切的衆生,又不度無緣之人,那就有點矛盾了。我不是很明白。還望上師、善知識指點。
答:佛萬德圓滿,一切堪能。不度,是衆生分上之事;在佛分上,衆生皆佛,即度已盡也。
問:佛果也是因緣而生,緣壞而滅,佛子爲一切衆生究竟利益故,求之不息。是這樣的嗎?
答:佛果成就後,永不壞滅,祇是衆生有無福分能見到有差別。今世能得法流叁摩地者,即能見到叁十二相好莊嚴佛身。
(法流叁摩地:大乘資糧道位中所獲得的一種叁摩地名,《攝大乘論世親釋》中說:「法流,即說在叁摩地,處于定中見諸佛故。」菩薩入此叁摩地,能憶持所得教授文義不忘。)
問:一般而言,釋迦佛後一尊佛是彌勒佛,那其中間出現那麼多「即身成佛」者,如何理解?
答:「即身成佛」是指本人叁身功德成就。
祇有得法流叁摩地者能見叁十二相。
若示現八相成佛,必然在衆生緣熟之時才能見到。如《法華經》載龍女即身成佛,而在他方世界示現。
問:賢劫下一尊佛爲彌勒尊佛,其間沒有佛出世(通常說法),密宗的即身成佛與其是否有所區別?
答:即身成佛,指本身成就,在衆生分上,見不到叁十二相、八相成佛等。
問:密宗的成佛是指證悟法身佛嗎?也就是顯宗說的登初地(入佛知見)嗎?
答:成佛指成就叁身。
問:爲什麼在密宗的宗派裏,黃教廣求聞思修最突出呢?
答:成佛要成就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因地不廣聞思修,果從何來?
問:假如因起了煩惱等故,心裏決定棄舍叁寶,但未與人言,不久後悔,請問這種情況是否已破了皈依?
答:已舍皈依。
問:我母墳墓,當地規劃要搬遷了。不知遷移時怎樣做才如法?
答:燒香供。
問:請教是否有這麼容易往生的佛淨土?
「佛子,譬如明鏡世界月智如來,常有無量諸世界中,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等,化現其身,而來聽法。廣爲演說本生之事,未曾一念,而有間斷。若有衆生,聞其佛名,必得往生,彼佛國土。」(《大方廣佛華嚴經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品第叁十五》節選)
「『若有衆生,聞其佛名,必得往生,彼佛國土。』如果有一有緣衆生,聽到月智如來的名號,就能承佛願力,往生到月智如來的明鏡世界中去。」(成一法師的《華嚴經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品講記》節選)
答:《法華經》內若入塔廟,一合掌,一低頭,皆共成佛道,與此相同。
別時意趣也。
問:末學要請教的是,一切從心想生,那麼是由心念中的貪、瞋、癡、慢、疑等因造果報的呢,還是由犯了戒律中規定的具體事情的因來造果報的(畢竟戒律再全也不能把所有事都說到了)?如果是由心念因造果報的話,那麼在非常沒有意識的情況下(末學的意思是無心念)違反了戒律中的某一具體事,算犯戒嗎?
答:戒律所說,犯之墮惡趣、或不出生死;其他有漏業皆由煩惱推動造業而生,有福、非福、不動叁種業,攝一切業盡。犯戒,有幾因成根本犯,少一二因成輕犯,一般無犯戒心誤作不犯,然受八齋忘念午後進食仍犯,要看具體戒條具體分析。
問:《掌中解脫》第四天中講:「如繩」、「如帚」等有情地獄是因爲在迦葉佛教法時,那些人未經允許而擅用屬僧伽公共財物的繩子和掃帚的報應。看罷深覺恐怖,有時候掃帚放在那兒,不知主人是誰,用了再放回原處,估計這個經曆很多人都有,如果這樣都要下地獄的話,那太可怕了。回想起上次在講寺客堂時,因爲臨時需要用筆,看到客堂桌子上放著筆,我就用了一下再放回原處,也沒有特意問客堂師父請求許可,這不是跟「如帚」的情況差不多嗎?!是不是也要下地獄變成「如筆」啊?
答:如果你意識到用筆的損耗費、墨水費雖小,而是偷盜,則必須償報。
然戒律上說明作親友想,不犯;暫用想等各有具體規定,應審觀律文。
問:有時未曾學密法的同修,或是不同派別的同修碰巧在同一場合做課時,是否可以讓他們旁聽?
答:未經傳授者在旁,輕聲念不令辨其音義,不要蓄意令旁聽。
問:我不曾也不打算修習密宗,也沒有灌過頂,但從前我們可能對密法(藏傳佛教)不了解,而且業障重,或由于別人的原因,看到介紹密法的文章,或多或少乃至一念,對其有過不好的看法(心理的邪見),請問這種謗法的行爲,會墮金剛地獄嗎?能否用顯宗法門忏悔清淨?
答:總原則:用四力門忏,誦百字明咒,能見瑞相爲好。
詳說,邪見由五相圓滿(《廣論》p128)爲重,不具者輕。一念生起,非故思作意,不一定下金剛地獄,但應立即以正念對治,以顯宗忏悔亦可。
問:我們單位有不定期早上簽到的事,有的同事就互相代簽,這個事在我們這也很正常,有的同事就想讓我代簽,不好拒絕,因爲大家都認爲這個事很正常,沒有什麼,我想知道如果受過戒的話,這樣做有什麼違犯?我很想知道就這件事,從戒律上來講如何理解,因爲有許多這樣的小事我難以取舍。
答:這樣做不是妄語是什麼?世間上很多犯戒事都認爲正常,豈不知世間是苦,是有诤、有漏,是煩惱,是惡業之果。
問:請問若捐款上寫的名字,和實際捐款人不同,兩者所獲利益有異同嗎?
答:捐款者以供養心得福,見聞隨喜者也能得福,不在乎名字。
問:末學有一次因故晚上11點多了,應該不到11點30分,才大禮拜,是不是能算未中斷?
函授部答:第二天明相未出之前都可以,都不算斷。明相出來就是在房間裏靠窗戶處可以清楚地看到掌紋。
問:這樣的話,新産生了另一疑問:假如今天是1號,功課是在明相出來之前(比如早上7點之前)做的,然後第二天也就是2號,功課臨時改在明相出來之後(比如早上7點之後)才做,這樣的話,是不是要算1號那天沒做(因爲1號明相之前該算前一天的麼),也就是中斷了呢?
答:明相出不出是指前一天功課斷未斷的最大開許。當日功課,不論明相出不出,都算數。
問:古唯識學派認爲相分是無體的,不是依他起,只不過是識的一個功能。今唯識學派認爲相分是有體的,也是依他起。請問這兩種觀點哪個正確。
答:一種現象,兩種解說。都能通過。
問:海公上師在《科頌講記》下士修法觀惡趣中講:大地獄中的獄卒是自心識所變現的,而小地獄中的獄卒或爲世上嫉惡如仇的人所充。海公上師的意思是否爲大地獄的獄卒不是實際存在的,而小地獄的獄卒是實際存在的,如何區分這兩種獄卒的不同呢?
答:大地獄中獄卒是罪人自心變現,無別有情;小地獄中獄卒是共業所感,有另有情。
問:宇宙到底有沒有邊?如果有邊,邊在哪裏,外邊是什麼,外邊的邊在哪裏?
答:依現代天文學說宇宙無邊,嚴格依佛教說屬于十四無記問題。
問:人到底是精神的,還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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