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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慧禅修法 3-1 定慧禅修法▪P3

  ..續本文上一頁,「緣起」成爲一個奇妙的啓開慧眼的發現,使他在黑暗中停止了追尋,他說:「諸比丘!是集,是集。我于尚未聞之法,即生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

  一旦成佛,世尊的任務就是去教導緣起(也就是四聖谛)給世人。佛陀一個接著一個開示這個緣起,結果很快地緣起成爲所有教導中最核心而重要的。當阿示多阿羅漢被問及如何以最精簡的句子來描述佛法時,他說「諸法生滅」(即,諸法因緣生,法亦因緣滅,是生滅因緣,佛大沙門說。此偈表示緣起。)佛陀以一個句子,排除對這個的懷疑,而歸結出:

  「見緣起則見法,見法則見緣起。」(中部第28經)

  這個意思是看到並體驗整個聖谛。這是唯一的道路。

  

  19.當一個人的根器達到某程度的成熟並且看清十二支緣起時,就由世間道升至出世間道,因爲它可直接引導並確定可以走出「痛苦」。而後他體驗了「苦的生起」、「苦的熄滅」、「滅苦之道」。

  

  20.在《長部》第十六經中,可以發現有關見到四聖谛的另一有趣的經典。在這經中,結論出獲得覺悟的方法是遵循八聖道以及體驗聖谛,經文說:

  「于任何法律中,無八支聖道者,其處無第一之沙門果、無第二之沙門果、無第叁沙門、亦無第四之沙門果。(須跋!)于任何法律中,有八支聖道者,其處則有第一之沙門果、有第二之沙門果、有第叁之沙門果、亦有第四之沙果。外道則無真正沙門。然,若諸比丘住此正道者,此世間則不空缺阿羅漢!」《大般涅槃經》

  

  21.直接看到並體驗十二支緣起時,心就開放。結果,心變得沒有煩惱而自在。這在今日仍然同二千五百年前一樣的真實。任何教導,如果不能點明緣起是證悟以及最終目標所必須,那麼就不是教導正道。目前,許多人說:看到無常、苦、無我,就是體證涅槃。但是,要注意到這叁個特性雖然是導向體證涅槃的道路而且非常重要,要去增長,但是尚不足以使人直接看到涅槃的出世狀態。禅修者可以看到萬有的叁個特性(即,無常、苦、無我)或其中之一而不須直接看到緣起,但是,當他直接看到緣起,就必然看到所有這叁個特性。依《律藏》<大品>的第一經,它不能以其他方式進行。

  

  

  四、勇于采究

  

  1.目前,有關佛陀所教的禅修種類似乎有些爭論。其中一派主張:「在練習毗婆舍那禅修或剎那定之前,必須先練習安止定並且前進到第四禅那。」其中另一派主張不須要經過禅那(此處指安止定)就可以證得涅槃,從禅修的開始就只練習毗婆舍那禅修(有的稱此爲剎那定)或培養近行定。

  

  2.有趣的是,毗婆舍那(觀)這個字只有很少的幾次在經中提到,反而是禅那(此處意指定慧的禅修階段,而不是定點專注)這字被提到上千次。此外,《入出息念經》中指出,佛陀只教導一種禅修,也就是同時發展禅那與智慧。[此處禅那的意義是禅修階段或心的明亮,而不是全神貫注、安止定、近行定或剎那定。]本經實際示出藉由看清存在的實相,如何使心甯靜並且同時發展智慧。這意思是,觀察無常、苦、無我,同時看見並體驗緣起的因果關系。它同時也完成「四念住」及「七覺支」。因此,導致體驗出世涅槃的方法,在這本美妙的經典明確地被教導出來。

  

  3.在「論」或「釋」中,將「專注」與「毗婆舍那」(觀)分割成不同的禅修形式。這種切割,並不存在在「經」上。雖然在《增一部》中提及練習的第一部分是「止」,第二部分是「觀」,但是,它並不是說有兩種不同的禅修形式。所練習的是相同的!就像《中部》第一百十一經(不斷經)所說的在不同時期看不同的事情一樣,此經解釋舍利弗尊者在證得阿羅漢前,禅修的增長以及所有禅那(禅修階段)的體驗。

  

  4.當一個人開始將禅修訓練區分並分類,情狀就變得非常混淆。在有名的論典,像《清淨道論》及它的「釋」就可明顯看到。有的人將它與經比較,開始看到不一致的地方。今日,許多學者從「經」斷章取義,認爲「論」與「經」一致。但是如果將「經」整體閱讀,它的意義完全不一樣。這並不是說,這些學者寫出錯誤的陳述,而是他們有時執著片面的見解,只看佛法的細節或局部,以致于對事情較大的構圖失去正確的見解。《清淨道論》所描寫的禅那(此處是對禅修對象的全神貫注,以專注來壓抑煩惱),不能完全符合經上的說法,而且有許多情況,這些描述是非常不同的。

  

  5.例如,《清淨道論》提及在練習禅那修習時(此處指近行定、近分定或剎那定),某些時候心中會呈現景相(巴利文是nimitta, 例如光、或其他觀想出來的人造圖相)。每種「專注」,會有某種景相生起。發生這情形時,是在練習「專注型」的禅修,而菩薩(指悉達多太子)認爲這些不是導向涅槃之道而排斥掉。如果將經典好好檢查,沒有提出在心中生起景相的描述。而且,如果它果真重要的話,應會被提出很多次。佛陀從未教導生起景相或誦咒的「專注」技巧。這些是印度教練習的形式,數百年來已滲透到佛教內。他們的影響可以在「專注練習」、西藏佛教禅修類型以及《清淨道論》等有名的論典中看到。

  

  6.一個人必須一直坦誠開放地檢查所說的並且與經典相比對。做比對時,最好不要只是經文的一部分而要整個經文,因爲從不同章節中抽出一兩行會産生混淆。當一個人坦誠地詢問什麼是佛陀真正的教導,將發現開放地檢查有助于看得更清楚,並且得到問題的合理答案。永遠要記得,論和釋只是作者們解釋經典所說的意義。許多次,善意的法師們以他們的論來發揮他們的理解,用來幫助自己和別人。過了一些時期,更多的有學問的法師們又對某些論給予詳細的注解,對某些小片語或個人評論的不同微細意義加以解說。這就「稀釋」了真正的佛法,並且造成一種趨勢,遠離了「經」的真正意義與理解。

  

  7.例如,「在剎那定的練習中,緣起在何處適合事物的體系?」這個剎那定的練習看來並未與緣起的教導步調一致。另一個問題是,依照經文,正精進的意思是提起熱忱、喜悅的興趣、內心熱切期望。但是,有的禅修老師說,正精進的意思只是留心。另外會被問到的困惑問題是:「那一經典提到剎那定、近行定、安止定的名稱?」「那一經典描寫觀智?」「那一經典說,在禅那階段時沒有正念?」請留意在《大般涅槃經》中,佛陀要求他的弟子們永遠要以經文來檢查,而非其他文章。

  

  8.時候終要來臨:一個人要停止重複別人的話、停止練習有疑問的方法而不去開放而坦誠地檢查原來的佛法。一個人不要依賴傳聞或只因爲這老師是權威而盲目地相信他。佛陀在《葛拉瑪經》中,提出一些非常明智的忠告:

  1.因爲所聽到的話,已長久這麼說,就信以爲真,這是不智的。

  2.因爲所奉行的傳統,已長久實行,就盲目接受,這是不智的。

  3.聽到謠言和閑話就去散播,這是不智的。

  4.因爲合于某人的書(特別是論、釋),就當做絕對的真理,這是不智的。

  5.做去愚昧的假設而不去調查,這是不智的。

  6.看到、聽到而未進一步調查就冒然下結論,這是不智的。

  7.只憑外表或符合己意就抓住見解不放,這是不智的。

  8.對精神導師,由于尊敬與尊重,就相信一切(而未仔細檢查所教的內容),這是不智的。

  

  

  9.我們必須超越意見、信仰、教條式的想法。如此,任何東西我們接受、練習、完成後,發現它導致更多的瞋心、批評、自負、自大、貪心、愚癡,我們就嚴正拒絕它。這些不善的心理狀態是普遍受到譴責的,而且一定對自己和別人都不會有益。這些隨時盡可能要避免掉。

  

  10.反過來說,任何東西我們練習、完成後,導致無條件的愛、滿足和柔和的智慧,這些使我們培養一顆快樂、甯靜而安祥的心。智者稱贊無條件的愛(喜悅地接受眼前當下)、甯靜、滿足和柔和的智慧,並且鼓勵每人盡可能去練習這些好德行。

  

  11.在《大般涅槃經》中,佛陀對比丘們的忠告是非常平和而確實。一個人要依照經文去練習,並且觀察所練習的是否正確。只有在仔細的檢查和練習之後,並配合體驗,一個人才能確定這經文是正確的。因此,佛陀對比丘們忠告,不只是采用經文,而且要依據法與律來檢查經文是否正確。這是一個人如何確認經文資料是真的並且可被正確地練習。以下摘《長部經》第十六經的經文:

  爾時,世尊住負彌城之阿難廟。于此處世尊告諸比丘曰:

  「諸比丘!我將宣說四大教法。谛聽,善思念,我當說。」

  諸比丘應諾世尊:「唯然,世尊。」世尊如是曰:

  諸比丘!若有比丘作如是說:『此是法、此是律、此是導師之教義,我親從世尊面前聽、受。』諸比丘?對此比丘之所說,不應贊歎,亦不應排拒。不贊歎、不排拒而善理解其辭句,相比較、相對照經、律。

  若此等相比較、相對照而不合經、律時,則其結論應爲:『此確實非世尊之教言,是此比丘之誤解。』如是,諸比丘!汝等應拒絕之。

  若與經、律相比較、相對照而彼與經、律相付合一致者,則其結論應爲:『此確實是世尊之教言,是此比丘之正解。』諸比丘!應受持此爲第一大教法。

  複次,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言:『于某處有僧伽長老及多聞和合僧團之耆舊高德。此是法、此是律、此是師之教言,我親從僧伽長老面前聽、受。』諸比丘!汝對彼比丘之所說,不應贊歎,亦不應排拒。不贊歎、不排拒而善理解其辭句,相比較、相對經、律。

  若此等相比較、相對照經、律而不合經、律時,則其結論應爲:『此確實非世尊之教言,是彼僧伽長老之誤解。』如是,諸比丘!汝等應拒絕之。

  若此等比較、照對經、律。與經、律相合一致者,則其結論應爲:『此確實世尊之教言,是彼僧伽長老之正解。』諸比丘!應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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