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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佛經選集二 2-2 受相應經論集

  2-2 受相應經論集

  

  經:雜阿含經。

  論:瑜伽師地論攝事分。

  自性與因緣,見染數取趣,轉差別道理,寂靜、後觀察。

  

  一. 諸受自性,應當了知;

  二. 諸受因緣,應當了知;

  叁. 于受正見,應當了知;

  四. 于受雜染,應當了知;

  五. 于能受受補特伽羅,思擇、不思擇二力差別,應當了知;

  六. 如是于受解脫、不解脫[應當了知];

  七. [諸受]流轉品別,應當了知;

  八. 諸有所受皆苦道理,應當了知;

  九. 諸受寂靜止息差別,應當了知;

  十. 于受觀察一切受相,應當了知。

  

  第一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羅怙羅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雲何知、雲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系著、使?」佛告羅怙羅:「有叁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此叁受,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此叁受,觸因,觸集,觸生,觸轉。彼彼觸因,彼彼受生,若彼彼觸滅,彼彼受亦滅、止、清涼、沒。如是知、如是見,我此識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系著、使。」佛說此經已,尊者羅怙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1.「自性」:略說叁受,是受自性。

  2.「因緣」:叁品類觸,是受因緣。

  

  第二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羅怙羅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世尊!雲何知、雲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系著、使?」佛告羅怙羅:「有叁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觀于樂受而作苦想,觀于苦受作劍刺想,觀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滅]想。若彼比丘觀于樂受而作苦想,觀于苦受作劍刺想,觀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滅想者,是名正見。」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觀樂作苦想,苦受同劍刺,于不苦不樂,修無常滅想。

  是則爲比丘,正見成就者,寂滅安樂道,住于最後邊,

  永離諸煩惱,摧伏衆魔軍。」

  佛說此經已,尊者羅怙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3.「見」:又諸樂受,變壞法故,貪依處故,貪是當來衆苦因故,由此應觀樂受爲苦。若諸苦受,現在前時惱害性故,如中毒箭而未得拔,由此應觀苦受如箭。非苦樂受,已滅壞者是無常故,正現前者是滅法故,于二更續能隨順故,由此應觀非苦樂受,性是無常,性是滅法。如是于受所生正見,能隨悟入諸有所受皆悉是苦。

  

  第叁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羅怙羅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雲何知、雲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系著、使?」佛告羅怙羅:「有叁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觀于樂受,爲斷樂受貪使故,于我所修梵行;斷苦受瞋恚使故,于我所修梵行;斷不苦不樂受癡使故,于我所修梵行。羅怙羅!若比丘樂受貪使,已斷、已知;苦受恚使,已斷、已知;不苦不樂受癡使,已斷、已知者,是名比丘斷除愛欲,轉去諸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樂受所受時,則不知樂受,貪使之所使,不見出要道。

  苦受所受時,則不知苦受,瞋恚使所使,不見出要道。

  不苦不樂受,正覺之所說,不善觀察者,終不度彼岸。

  比丘勤精進,正知不動轉,如此一切受,慧者能覺知。

  覺知諸受者,現法盡諸漏,明智者命終,不墮于衆數,

  衆數既已斷,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羅怙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4.「染」:于樂受中有貪隨眠,于苦受中有瞋隨眠,于非苦樂無明隨眠,是名于受所起雜染。雖于樂等所有諸受現前分位,一切未斷煩惱隨眠之所隨眠,然由緣彼各別所行諸纏,生起此後隨眠煩惱隨縛,即名于彼相續隨眠。爲欲永害諸隨眠故,熟修梵行,非唯爲遣諸纏因緣。

  

  第四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大海深崄者,此世間愚夫所說深崄,非賢聖法律所說深崄。世間所說者,是大水積聚數耳。若從身生諸受,衆苦逼迫,或惱、或死,是名大海極深崄處。愚癡無聞凡夫,于此身生諸受,苦痛逼迫,或惱、或死,憂悲稱怨,啼哭號呼,心亂發狂,長淪沒溺,無止息處。多聞聖弟子,于身生諸受,苦痛逼迫,或惱、或死,不生憂悲、啼哭號呼、心生狂亂,不淪生死,得止息處。」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身生諸苦受,逼迫乃至死,憂悲不息忍,號呼發狂亂,

   心自生障礙,招集衆苦增,永淪生死海,莫知休息處。

   能舍身諸受,身所生苦惱,切迫乃至死,不起憂悲想,

   不啼哭號呼,能自忍衆苦,心不生障礙,招集衆苦增,

   不淪沒生死,永得安隱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5.「數取趣」:無思擇力補特伽羅,受苦受時,心極憂悴。即此苦受,若身、若心,現前領納。所余樂受、非苦樂受,由未斷故而說相應,是故名爲現見圓滿冥暗受坑,難得其底。有思擇力補特伽羅,應知一切與上相違。

  

  第五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愚癡無聞凡夫,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多聞聖弟子,亦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諸比丘!凡夫、聖人,有何差別?」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廣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諸比丘:「谛聽,善思,當爲汝說。諸比丘!愚癡無聞凡夫,身觸生諸受,增諸苦痛,乃至奪命,愁憂稱怨,啼哭號呼,心生狂亂。當于爾時,增長二受:若身受,若心受。譬如士夫身被雙毒箭,極生苦痛,愚癡無聞凡夫,亦複如是,增長二受——身受、心受,極生苦痛。所以者何?以彼愚癡無聞凡夫不了知故,于諸五欲生樂受觸,受五欲樂,受五欲樂故,爲貪使所使。苦受觸故,則生瞋恚,生瞋恚故,爲恚使所使,于此二受,若集、若滅、若味、若患、若離不如實知,不如實知故,生不苦不樂受,爲癡使所使。爲樂受所系終不離,苦受所系終不離,不苦不樂受所系終不離。雲何系?謂爲貪、恚、癡所系,爲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所系。多聞聖弟子,身觸生苦受,大苦逼迫,乃至奪命,不起憂悲稱怨,啼哭號呼,心亂發狂。當于爾時,唯生一受,不生心受。譬如士夫被一毐箭,不被第二毐箭。當于爾時,爲生一受,所謂身受,不生心受。爲樂受觸,不染欲樂,不染欲樂故,于彼樂受貪使不使;于苦觸受,不生瞋恚,不生瞋恚故,恚使不使。于彼二使,集、滅、味、患、離如實知,如實知故,不苦不樂受癡使不使。于彼樂受解脫不系,苦受,不苦不樂受解脫不系。于何不系?謂貪、恚、癡不系,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不系。」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多聞于苦樂,非不受覺知,彼于凡夫人,其實大有間。

   樂受不放逸,苦觸不增憂,苦樂二俱舍,不順亦不違。

   比丘勤方便,正智不傾動,于此一切受,黠慧能了知。

   了知諸受故,現法盡諸漏,身死不墮數,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六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空中狂風卒起,從四方來:有塵土風、無塵土風,毗濕波風、鞞岚婆風,薄風、厚風,乃至風輪起風。身中受風,亦複如是種種受起: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樂心受,苦心受,不苦不樂心受;樂食受,苦食受,不苦不樂食(受);樂無食(受),苦無食受,不苦不樂無食受;樂貪受,苦貪受,不苦不樂貪受;樂出要受,苦出要受,不苦不樂出要受。」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譬如虛空中,種種狂風起,東西南北風,四維亦如是。

   有塵及無塵,乃至風輪起。如是此身中,諸受起亦然。

   若樂若苦受,及不苦不樂;有食與無食;貪著不貪著。

   比丘勤方便,正智不傾動,于此一切受,黠慧能了知。

   了知諸受故,現法盡諸漏,身死不墮數,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七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客舍,種種人住:若剎利,婆羅門,長者,居士;野人,獵師;持戒,犯戒;在家,出家,悉于中住。此身亦複如是種種受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樂心受,苦心受,不苦不樂心受;樂食受,苦食受,不苦不樂食受;樂無食受,苦無食受,不苦不樂無食受;樂貪著受,苦貪著受,不苦不樂貪著受;樂出要受,苦出要受,不苦不樂出要受。」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譬如客舍中,種種人住止;剎利婆羅門,長者居士等,

   旃陀羅野人,持戒犯戒者,在家出家人,如是等種種。

   此身亦如是,種種諸受生:若樂若苦受,及不苦不樂;

   有食與無食;貪著不貪著。比丘勤方便,正智不傾動,

   于此一切受,黠慧能了知。了知諸受故,現法盡諸漏,

   身死不墮數,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6.「解脫」:又于諸受,心未解脫補特伽羅,但于苦受圓滿領納,猶如一人中二毒箭。二毒箭者,即喻叁受,或染心領納,謂由貪、瞋、癡;或相應領納,謂由生等苦。如是彼由現法所有上品苦故,及由現法諸雜染故,亦由後法所有苦故,由是諸處受其染惱。心解脫者,應知一切與上相違。此差別者,非領叁受。

  7.「轉差別」:又若有受,于依止中,生已破壞,消散不住,速歸遷謝,不經多時,相似相續而流轉者,應觀此受猶若旋風。若有諸受少時經停,相似相續,不速變壞流轉者,應觀此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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