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戒十利和小小戒可舍的探討
林崇安(圓光新志,78,2004)
摘要
本文先依據佛教不同部派的律典來比較釋尊製戒的「十利」,認爲其次第與結集有關,並附帶指出,無著菩薩的聲聞戒律傳承可能來自法藏部。而後探討「小小戒可舍」這一問題,並指出不是只求將佛製的某些戒變爲小小戒而永久廢除,而是在何種時空背景下哪些變爲小小戒而可舍、哪些變爲不是小小戒而不可舍。也就是說,依時空之不同,有時可舍,有時要取!
一、製戒十利的內容與次第
佛教不同部派的律典都說到釋尊製戒的「十利」,其內容大致相同,但是次第卻有出入,現在將具有代表性的《摩诃僧祇律》、《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南傳巴利律藏》和《四分律》的說法,依次列出如下。
(1)大衆部的《摩诃僧祇律》說:
有十事利益故,諸佛如來爲諸弟子製戒,立說波羅提木叉法。何等十?一者攝僧故。二者極攝僧故。叁者令僧安樂故。四者折伏無羞人故。五者有慚愧人得安隱住故。六者不信者令得信故。七者已信者增益信故。八者于現法中得漏盡故。九者未生諸漏令不生故。十者正法得久住,爲諸天人開甘露施門故。(T22, p228c)(又p290b;p515b相同)
(2)說有部的《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說:
由此因緣我觀十利,爲聲聞弟子于毗奈耶製其學處。雲何爲十?一攝取于僧故。二令僧歡喜故。叁令僧樂住故。四降伏破戒故。五慚者得安故。六不信令信故。七信者增長故。八斷現在有漏故。九斷未來有漏故。十令梵行得久住故,顯揚正法廣利人天。(T23, p629b)
以上所列大衆部與說有部的製戒十利,除了譯詞有所不同,其內容與次第完全一樣,這不是偶然的,是因爲這二部(以及犢子部)都屬未參與第二結集的會外廣大僧衆(注1),因而維持第一結集的內容與次第,這一編號次第,今稱爲A型。
(3)上座系化地部的《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說:
以十利故爲諸比丘結戒。何等爲十?所謂2.僧和合故,3.攝僧故。4調伏惡人故。5慚愧者得安樂故。8斷現世漏故。9滅後世漏故。6令未信者信故。7已信者令增廣故。10法久住故,1.分別毗尼梵行久住故。(T22, p3c)
(4)上座系銅鍱部的製戒十利是:
如來緣十種義趣爲諸弟子製學處,說波羅提木叉。何等爲十耶
即:2爲僧伽之極善,3爲僧伽之安樂,4爲惡人之折伏,5爲善美比丘之樂住,8爲防護現法之漏,9爲阻害當來之漏,6爲令未信者而信,7爲令已信者而增長,10爲令律正法,1爲攝受其律。(漢譯《南傳大藏經》增支部,24,253)
以上所列化地部與銅鍱部的製戒十利,除了譯詞有所不同,其內容與次第也大致一樣,但卻與上述大衆部與說有部的A型次第不同,此處的第二種次第,今稱爲B型。次第之不同也不是偶然的,因爲化地部與銅鍱部都經曆第二結集。第二結集的七百上座結集時,將經律的次第重新調整(內容則不變),因而形成了上座系(注2)。爲了便于比對,將A型的編號配上,經由比對,可以看出第二結集將A型的第一利,移到最後作總結,也將「令未信者信故,已信者令增廣」二利的次第往後移,成爲B型。
(5)上座系法藏部的《四分律》說:
自今已去,與諸比丘結戒,集十句義。一攝取于僧。二令僧歡喜。叁令僧安樂。四令未信者信。五已信者令增長。六難調者令調順。七慚愧者得安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正法得久住。(T22,p714a)(又p570c相同)
爲了便于比對,將A型的編號配上,即是:
自今已去,與諸比丘結戒,集十句義。1攝取于僧。2令僧歡喜。3令僧安樂。6令未信者信。7已信者令增長。4難調者令調順。5慚愧者得安樂。8斷現在有漏。9斷未來有漏。10正法得久住。
以上所列法藏部的製戒十利,其內容也與A型相同,但次第則不一樣,是將「令未信者信故,已信者令增廣」二利的次第移前,成爲第叁種次第,今稱爲C型。法藏部與銅鍱部同屬上座系,並且都經曆第叁結集。只是法藏部的經藏是阿難的直接傳承系統,銅鍱部則是優波離系統,所以略有不同。(注3)
以上依據佛教不同部派的律典來比較釋尊製戒的十利,並指出其次第與結集有關。以下進一步探討這十利的意義。
二、《瑜伽師地論》的十利次第及意義
無著所傳的《瑜伽師地論》〈攝釋分〉卷82說:
問:攝受于僧等諸句,有何義耶?
答:1攝受于僧者,是總句。
2令僧精懇者,令離受用欲樂邊故。
3令僧安樂者,令離受用自苦邊故。
4未淨信者令淨信者,未入正法者令入正法故。
5已淨信者令增長者,已入正法者令成熟故。
6難調伏者令調伏者,犯屍羅者善驅擯故。
7令慚愧者安樂住者,淨持戒者令無悔故。
8防現法漏者,隨順摧伏煩惱纏故。
9害後法漏者,止息邪願修梵行故,隨順永斷惑隨眠故。
10爲令多人梵行久住轉得增廣乃至爲諸天人正善開示者,爲令聖教長時相續無斷絕故。(T30, p758c)
此處一方面解釋十利的目的:1是總句,2.3.是針對欲樂、自苦,4.5.是針對未入正法者、已入正法者,6.7.是針對犯屍羅者、淨持戒者8.9.是針對纏、隨眠10是針對聖教相續;一方面也列出十利的排列次第,這次第恰是前述的C型,將「令未信者信故,已信者令增廣」二利的次第移前,其理由可以用《瑜伽師地論》〈攝事分〉中調伏事的說明來理解,此論卷99說:
若能攝受四大姓等,正信出家,趣非家衆,當知說名1.攝受僧伽。如是出家趣非家已,爲其宣說有因緣、有出離、有所依、有勇猛、有神變等甚深法教,當知說名2.令僧精懇。有因緣等諸句差別,如《菩薩地》已辯其相。
由五種相,應知說名3.令僧安樂:一者令順道具無所匮乏,二者令擯異法補特伽羅,叁者令善除遣所生惡作,四者令善降伏諸煩惱纏,五者令善永滅隨眠煩惱。應知此中:
最初安樂增上力故,4.未淨信者令生淨信,5.已淨信者令其增長。
第二安樂增上力故,6.調攝鄙惡補特伽羅。
第叁安樂增上力故,7.令慚愧者得安樂住。
第四安樂增上力故,8.令善防護現法諸漏。
第五安樂增上力故,9.能令永滅當來諸漏。
如是獲得安樂住已,未得入者令易入故,10.欲令多人梵行久住乃至廣說,皆應了知。(T30, p868c)
由以上的解說,可以看出此處將「未淨信者令生淨信。已淨信者令其增長」前置于令僧安樂之後,目的在于「令順道具無所匮乏」,這是生活所需,必須先求無慮,而後安心向道。
有關無著菩薩的聲聞戒律傳承有不同的傳說,有的說是「說有部」,有的說是上座系的「化地部」,今由他所傳出的《瑜伽師地論》的十利排列次第,相同于前述法藏部的C型,另外,又由此論駁斥「說有部」的叁世實有,並主張心性本淨,不同于「說有部」,可知無著的聲聞戒律傳承最可能是來自上座系的法藏部。
叁、小小戒可舍的出現
依據《長阿含經》的記載,釋尊在入滅前,對阿難交待:
當自撿心。阿難!汝謂佛滅度後,無複覆護,失所持耶?勿造斯觀,我成佛來所說經、戒,卽是汝護,是汝所持。
阿難!自今日始,聽諸比丘舍小小戒。(T1,p26a)
此處釋尊除了交待以佛所說的經戒爲依護(即,以經戒爲師)這一重要的付囑之外,又交待了可以「舍小小戒」。然而什麼是「小小戒」呢?阿難尊者沒有請問下去,因而造成後來認定與執行上的困難。由于釋尊在世時,所製訂的戒律有五種罪聚,《瑜伽師地論》說:
略有五種罪聚,攝一切罪。何等爲五?一者他勝罪聚。二者衆余罪聚。叁者損墜罪聚。四者別悔罪聚。五者惡作罪聚。(T30,p869a)
五種罪聚又稱五篇,每篇又有不同的名稱:1他勝罪聚=波羅夷。2衆余罪聚=僧殘=僧伽婆屍沙(另有不定法)。3損墜罪聚=單墮=波逸提(另有舍墮=尼薩耆波逸提)。4別悔罪聚=波羅提提舍尼。5惡作罪聚=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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