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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和《顯揚聖教論》的內容架構▪P3

  ..續本文上一頁對「境」的理解。「有尋有伺等叁地」廣述雜染等義理,也自成一單元。叁摩呬多地、非叁摩呬多地、有心無心二地,討論與禅定相關的論題,也自成一單元。而後,聞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另成一單元,此中,將五明編入聞所成地中,其中的因明,廣談論體性、論處所、論所依、論莊嚴、論墮負、論出離,這一論題,無著菩薩也將之編在自著的《顯揚聖教論》(卷11)中。在「有尋有伺等叁地」中,詳述十六種異論,這一部分,無著也編入《顯揚聖教論》(卷9、10)中。在聞所成地中的內明,略釋佛教的一法至十法;在思所成地中,舉出偈頌,並解釋其意趣所在;在修所成地中,探討修習對治、世間一切種清淨、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等,都是瑜伽師所應有的聞、思、修慧,有其價值,因而無著將之編集成一單元。以上〈本地分〉中的十七地,除「菩薩地」,及一部分的阿賴耶識的觀點外,其義理大都依據《阿含經》。〈本地分〉中十七地內的許多資料是由無著菩薩編輯而成,有些論題則是他所著作,但要如何嚴格區分二者,自屬不易。

  2.無著菩薩又針對〈本地分〉中的十七地,一一給予決擇、補充,而編著出叁十卷的〈攝決擇分〉,此中,有許多他的主張,例如,在「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中,以八相來成立有阿賴耶識的存在;這一論題也被納入他的《顯揚聖教論》內。在決擇「菩薩地」時,無著則廣引《解深密經》來補足菩薩道的內容,也解釋了《寶積經》的十六法門。

  3.如何解釋《阿含經》呢?釋經的規矩是如何呢?無著菩薩依據印度佛教的傳統,編著出〈攝釋分〉(二卷),以五相隨順解釋一切佛經,並舉《住學勝利經》來做例子。這一論典,無著菩薩也將它編入自著的《顯揚聖教論》卷12、13中。

  4. 另一方面,從佛陀入滅後,弟子們爲了解釋《阿含經》中成串的術語,便有「異門」將之歸類並解釋,這種簡要的論典由師徒相傳,最後到了無著菩薩的手上,納入《瑜伽師地論》中的一分,成爲〈攝異門分〉(二卷)。

  5.同樣,佛弟子們爲了掌控《雜阿含經》的義理,依照〈蘊品〉、〈處品〉、〈緣品〉、〈道品〉的內容,依次決擇其要義,而有「契經摩怛理迦」(契經之本母)。這一論典最後到了無著手上,編入《瑜伽師地論》中〈攝事分〉的契經事。另外,還有決擇《別解脫戒經》的「毗奈耶事摩怛理迦」(律之本母),編入〈攝事分〉中調伏事,最後,無著菩薩補上「分別法相摩怛理迦」一短文,來略攝流轉、還滅、雜染、清淨法。如此,便編成了《瑜伽師地論》中的〈攝事分〉(共十六卷)。至于最初由誰來決擇這些經律的要義呢?一個傳說是由大迦葉尊者所決擇。

  《瑜伽師地論》的漢、藏譯本,五分中的〈攝釋分〉、〈攝事分〉二者的次第互換,不外表示早期在印度這二分是分別流傳著。

  總之,無著菩薩先編集以瑜伽師修行爲主的〈本地分〉,再一一給予決擇而有〈攝決擇分〉,最後編入〈攝釋分〉、〈攝異門分〉、〈攝事分〉而成龐大的《瑜伽師地論》,使其內容顯示出聲聞道與菩薩道並重。

  至于《顯揚聖教論》的編著則以菩薩道爲主,從《瑜伽師地論》中的〈本地分〉抽取要義,編成「攝事品」卷1至卷4和「攝淨義品」卷5至卷8,例如,將聲聞地初瑜伽處的「戒律儀」編入卷7的「增上戒學差別分別」;將聲聞地第四瑜伽處的「世間道」也編入卷7中;將菩薩地菩薩功德品編入卷8中。無著菩薩又將〈本地分〉中的十六種異論,編入《顯揚聖教論》的「攝淨義品」卷9、10中。將〈本地分〉中的因明,編入《顯揚聖教論》的「攝淨義品」卷11中。將〈攝釋分〉編入《顯揚聖教論》的「攝淨義品」卷12、13中。無著菩薩接著編寫短文:「成善巧品、成無常品、成苦品、成空品、成無性品、成現觀品、成瑜伽品、成不思議品」,依次編屬卷14至卷17前段。最後將〈攝決擇分〉的要義編寫成「攝勝決擇品」卷17後段至卷20。如此終于達成「顯揚聖教」的目的。

  

  六、結語

  

  由以上的初步探討,可以看出無著菩薩在《瑜伽師地論》的編著過程中,一方面將舊有以阿含義理與實踐爲主的重要資料給予編輯、保存,一方面給予決擇、補充,特別是「菩薩地」的長篇論述;使得原先以聲聞道爲主軸的〈本地分〉,變成與菩薩道並重。到了無著菩薩編著《顯揚聖教論》時,則完全以菩薩道爲主軸。至于無著的資料來自何處?最可能是來自一位當時名爲彌勒菩薩的大瑜伽師,因此,漢譯本說:《瑜伽師地論》是「彌勒菩薩說」。彌勒菩薩並使無著走向菩薩道,而有大量大乘論典流傳後世。《瑜伽師地論》的編著時期,是無著菩薩正處在轉向之時。就資料的內容而言,《瑜伽師地論》中保留了許多傳承下寶貴的阿含義理與實踐要領。《顯揚聖教論》則展現出菩薩行者對聖教所應修習的義理與實踐的核心內容。這二本論著,不愧爲印度當年劃時代的要典。

  

  注釋:

  

 
1、《瑜伽師地論》,彌勒菩薩說,玄奘譯,《大正藏》冊30, No. 1579。
2、《瑜伽師地論》,無著菩薩造,【藏文德格版】,No. 4035-4042。

  3、《十七地論》,真谛譯,今佚。

  

4、《菩薩地持經》,昙無谶譯,《大正藏》冊30, No. 1581。
5、《決定藏論》,真谛譯,《大正藏》冊30, No. 1584。
6、《顯揚聖教論》,無著菩薩造,玄奘譯,《大正藏》冊30, No. 1603。
7、《瑜伽師地論釋》,最勝子等造,玄奘譯,《大正藏》冊30,885a, No. 1580。

  8、《阿含經》中所建構的佛教知識系統,林崇安,「佛教知識管理研討會」會議論文集,伽耶山基金會出版,2002。

  

9、《雜阿含經論會編》,印順法師編,正聞出版社,1983。
10、《瑜伽師地論》,《大正藏》冊30,499b。
11、《瑜伽師地論》,《大正藏》冊30,765a。
12、《瑜伽師地論》,《大正藏》冊30,429a。
13、《瑜伽師地論》,《大正藏》冊30,865b。
14、《瑜伽師地論》,《大正藏》冊30,686b。
15、《瑜伽師地論》,《大正藏》冊30,859b。
16、《瑜伽師地論》,《大正藏》冊30,687c。
17、《瑜伽師地論》,《大正藏》冊30,761c。
18、《瑜伽師地論》,《大正藏》冊30,418c。
19、《瑜伽師地論》,《大正藏》冊30,753a。
20、《瑜伽師地論》,《大正藏》冊30,441b。
21、《瑜伽師地論》,《大正藏》冊30,461c。
22、《瑜伽師地論》,《大正藏》冊30,279a。 

  

  

(刊于《法光學壇》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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