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解脱坚固,念为增上)。
〈摄异门分〉直接解释《阿含经》中成串的经句,例如「此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不受后有」。
〈摄事分〉中的契经事,则依次解释《杂阿含经》蕴品、处品、缘品和道品的经文要义。
〈摄事分〉中的调伏事及本母事,则分别解释《别解脱戒经》及杂染清净法的摄义。
至于《显扬圣教论》的内容架构,共分为十一品,依次为摄事品、摄净义品、成善巧品、成无常品、成苦品、成空品、成无性品、成现观品、成瑜伽品、成不思议品、摄胜决择品。
于摄事品中,共摄一切、界、杂染、谛、依止、觉分、补特伽罗、果、诸功德等九事。此中,一切指心、心所、色、不相应行、无为等五法。
于摄净义品中,先说四净德、二谛,而后分别论述闻、归依、学、菩提。最后,解说多种圣行、无上乘、大菩提、功德、异论、论法、释。
于成善巧品中,解说蕴、界、处、缘起、处非处、根、谛善巧事。
于成无常品、成苦品、成空品、成无性品中,依次成立无常、苦、空(指众生无我)、无性(指法无我)。
于成现观品成立入于现观之次第。于成瑜伽品中,解说菩萨所修因力。于成不思议品中,解说远离九不思议处。
于摄胜决择品中,决择一切、界、杂染、谛、依止、觉分、补特伽罗、果、诸功德等九事。
四、瑜伽五分之间的异义
为了澄清《瑜伽师地论》是由弥勒菩萨或无著菩萨所著作,或由无著菩萨所编集,一个方法是先分析瑜伽五分之间义理是否一贯。今选出一些实例来说明:
(一)〈本地分〉与〈摄异门分〉的异义
〈本地分〉中的「菩萨地」(卷38),对善逝及无上丈夫调御士的解说是:
上升最极,永不退还,故名善逝。
一切世间唯一丈夫,善知最胜调心方便,是故说名无上丈夫调御士。(注10)
而在〈摄异门分〉(卷83)的解说是:
言善逝者,谓于长夜具一切种自利利他二种功德故。
无上丈夫调御士者,智无等故,无过上故。(注11)
此二分对如来十号的功德、智慧描述,显然略有出入;但这出入,并不是哲理上的出入。
(二)〈本地分〉与〈摄事分〉的异义
〈本地分〉中的「声闻地」(卷26)说:
若于青瘀、或于脓烂、或于变坏、或于膨胀、或于食啖作意思惟,于显色贪令心清净。
若于变赤作意思惟,于形色贪令心清净。
若于其骨、若于其锁、若于骨锁作意思惟,于妙触贪令心清净。
若于散乱作意思惟,于承事贪令心清净。(注12)
而在〈摄事分〉(卷98)中,对于贪的对治则是:
又于此中,青瘀想为初,膨胀想为后,对治美色贪。
食啖想、分赤想、分散想,对治形貌贪。
骸骨想、骨锁想,对治细触贪。
观无心识,空有尸想,对治承事贪。(注13)
此二分中,以何种想来对治何种贪,在配对上就有所出入,这表示二者的资料来源有所不同。
(三)〈摄决择分〉与〈摄事分〉的异义
〈摄决择分〉中的「声闻地」(卷70)说:
云何于身观集法住?谓观此身从过去世及诸饮食现在而生。
云何于身观灭法住?谓观此身于当来世是死灭法。
云何于身观集灭法住?谓观此身于现在世由饮食缘,增长久住,必当破坏。(注14)
而在〈摄事分〉(卷97)中,则说:
又于未来,当知安住集法随观。
于过去世,当知安住灭法随观。
于现在世,生已无间,尽灭法故,当知安住集灭法随观。(注15)
在这二分,对于集、灭、集灭三法的配对,并不相同。
(四)〈摄决择分〉与〈摄异门分〉的异义
〈摄决择分〉中的「声闻地」(卷70)说:
由二因缘有窣堵波:一证坚住故,二有可依故。
由二因缘名有可依:一依智不依识故,二大师是如来应等正觉故。
由二因缘,大师是如来应等正觉:一断一切疑故,二邪行不可得故。(注16)
而在〈摄异门分〉(卷83)的说法是:
由有窣堵波者,一切外道天魔及余世间不能倾动故。
言有依者,具足四依无失坏故。
大师是如来应等正觉者,谓所说教善清净故。(注17)
此二分的解说,虽似有关联,但仍可看出来自不同的资料。
(五)〈本地分〉与〈摄释分〉的异义
佛法十二分教中的「因缘」,或译作「缘起」,其意义在〈本地分〉(卷25)中是:
云何因缘?谓于是中,显示能请补特伽罗名字、种性,因请而说;及诸所有毗奈耶相应有因、有缘别解脱经,是名因缘。(注18)
在〈摄释分〉(卷81)中的解说是:
缘起者,谓有请而说,如《经》言:世尊一时依黑鹿子,为诸苾刍宣说法要。又依别解脱因起之道,毗奈耶摄所有言说。又于是处说如是言:世尊依如是、如是因缘,依如是、如是事,说如是、如是语。(注19)
〈本地分〉依「有请而说」、「毗奈耶说」,而〈摄释分〉则多出「依因缘」来说明「因缘经」或「缘起经」的内容,虽差异不大,但此二分的资料来处不同。
(六)〈本地分〉中「声闻地」内部的异义
除了不同分的异义外,在同一分内也有不相同的解说,如「声闻地」中的第一瑜伽处(卷28)说:
若缘自中身发毛爪齿等相为境,是名于内身住循身观。
若缘他中身发毛爪齿等相为境,是名于外身住循身观。
若缘内表身变异、不变异青瘀等相,及缘外表身变异、不变异青瘀等相,相似法性、平等法性为境,是名于内外身住循身观。
如是若缘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为境,随其所应,当知即是住循(受、心、法)三观。(注20)
而在「声闻地」的第三瑜伽处(卷32)则说:
汝应先于内身所有三十六物,始从发毛乃至小便,善取其相……复令其心于内寂静,如是名为于内身中修循身观。….
次应于外诸不净物善取其相,……复令其心于内寂静,如是名为于外身中修循身观。…
后复应于自身内外诸不净物,善取其相令心明了,又于他身内外不净,善取其相,……复令其心于内寂静,如是名为于内外身中修循身观。
汝复应于四无色蕴,由闻思增上力分别取相,于其三分发起胜解:一于奢摩他品,二于无散乱品,三于毗钵舍那品。(以下依此三品于所缘受等四无色蕴)发起胜解,如是(依次)名为于内受、心、法修循受、心、法观;……于外受、心、法修循受、心、法观;……于内外受、心、法修循受、心、法观。(注21)
此中,有关内、外、内外三组的四念住修法,在这二个瑜伽处中有多种说法,但这三组能有相同解说的,并未出现,这也表示即使在同一分内,仍有不同的资料来源。
以上这些例子,在于说明《瑜伽师地论》是由许多不同的资料所编集而成,而其间的异义,并不是「宗义」上的不同哲学主张,而只是解说上的小出入。掌握这个义理上的小歧异,我们可以试着「推测」《瑜伽师地论》和《显扬圣教论》的编着过程。
五、《瑜伽师地论》和《显扬圣教论》的编成
从佛灭(约西元前486年)到无著菩萨出世(西元310-390年)的漫长时期内,佛陀的教法在印度仍然代代相传着,除了原始的阿含经论外,也流传着大乘的经论。西元四世纪时,无著菩萨是这一时代教法的集大成者,其一重要贡献是将《瑜伽师地论》流通于印度,使当时的佛教徒在义理和实践上有所依据,促成佛教的复兴。今由前述瑜伽五分的不同义理,推测《瑜伽师地论》的编成如下:
1.佛法在历代下传中,有注重实践的瑜伽师们将实践的要领编集起来,由于各有所重,因而有多种不同的重要资料,无著菩萨将这些编集、补充而成〈本地分〉(五十卷),共分成十七地。《瑜伽师地论》(卷1)一开始就说:
一者、五识身相应地。二者、意地。三者、有寻有伺地。四者、无寻唯伺地。五者、无寻无伺地。六者、三摩呬多地。七者、非三摩呬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无心地。十者、闻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十三者、声闻地。十四者、独觉地。十五者、菩萨地。十六者、有余依地。十七者、无余依地。如是略说十七,名为瑜伽师地。(注22)
此处表明:《瑜伽师地论》最早的内容就是十七地,无著菩萨将这些编集、补充而成《瑜伽师地论》的〈本地分〉。由其内部义理的小出入,可以看出其编辑的痕迹;由于不同的资料各有足取之处,故将之全部或大部份保留下来。此中,最核心的编集部分有二,一为编集与阿含义理相涉的「声闻地」,一为补充与大乘义理相涉的「菩萨地」。在编集「声闻地」时,无著菩萨将资料分成四个瑜伽处,每一瑜伽处内有多项论题,由于材料多,难免前后有所出入,但也保存了许多早期瑜伽师有关修行的教授、教诫。至于「菩萨地」的编成,则同样分成四瑜伽处,摄集大乘经典的要义,特别是菩萨戒的阐述。「菩萨地」之后是「有余依地」「无余依地」,只略述阿罗汉苾刍的果事,这是上接「声闻地」而来的果证,因此,可以看「菩萨地」是后来扩充编成的。至于在「声闻地」之前的「五识身相应地」、「意地」这二地是有关内六处的基本论题,自成一单元,是瑜伽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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