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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和《顯揚聖教論》的內容架構▪P2

  ..續本文上一頁,解脫堅固,念爲增上)。

  〈攝異門分〉直接解釋《阿含經》中成串的經句,例如「此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不受後有」。

  〈攝事分〉中的契經事,則依次解釋《雜阿含經》蘊品、處品、緣品和道品的經文要義。

  〈攝事分〉中的調伏事及本母事,則分別解釋《別解脫戒經》及雜染清淨法的攝義。

  至于《顯揚聖教論》的內容架構,共分爲十一品,依次爲攝事品、攝淨義品、成善巧品、成無常品、成苦品、成空品、成無性品、成現觀品、成瑜伽品、成不思議品、攝勝決擇品。

  于攝事品中,共攝一切、界、雜染、谛、依止、覺分、補特伽羅、果、諸功德等九事。此中,一切指心、心所、色、不相應行、無爲等五法。

  于攝淨義品中,先說四淨德、二谛,而後分別論述聞、歸依、學、菩提。最後,解說多種聖行、無上乘、大菩提、功德、異論、論法、釋。  

  于成善巧品中,解說蘊、界、處、緣起、處非處、根、谛善巧事。

  于成無常品、成苦品、成空品、成無性品中,依次成立無常、苦、空(指衆生無我)、無性(指法無我)。

  于成現觀品成立入于現觀之次第。于成瑜伽品中,解說菩薩所修因力。于成不思議品中,解說遠離九不思議處。

  于攝勝決擇品中,決擇一切、界、雜染、谛、依止、覺分、補特伽羅、果、諸功德等九事。

  

  四、瑜伽五分之間的異義

  

  爲了澄清《瑜伽師地論》是由彌勒菩薩或無著菩薩所著作,或由無著菩薩所編集,一個方法是先分析瑜伽五分之間義理是否一貫。今選出一些實例來說明:

  

  (一)〈本地分〉與〈攝異門分〉的異義

  

  〈本地分〉中的「菩薩地」(卷38),對善逝及無上丈夫調禦士的解說是:

  

  上升最極,永不退還,故名善逝。

  一切世間唯一丈夫,善知最勝調心方便,是故說名無上丈夫調禦士。(注10)

  

  而在〈攝異門分〉(卷83)的解說是:

  

  言善逝者,謂于長夜具一切種自利利他二種功德故。

  無上丈夫調禦士者,智無等故,無過上故。(注11)

  

  此二分對如來十號的功德、智慧描述,顯然略有出入;但這出入,並不是哲理上的出入。

  

  (二)〈本地分〉與〈攝事分〉的異義

  

  〈本地分〉中的「聲聞地」(卷26)說:

  

  若于青瘀、或于膿爛、或于變壞、或于膨脹、或于食啖作意思惟,于顯色貪令心清淨。

  若于變赤作意思惟,于形色貪令心清淨。

  若于其骨、若于其鎖、若于骨鎖作意思惟,于妙觸貪令心清淨。

  若于散亂作意思惟,于承事貪令心清淨。(注12)

  

  而在〈攝事分〉(卷98)中,對于貪的對治則是:

  

  又于此中,青瘀想爲初,膨脹想爲後,對治美色貪。

  食啖想、分赤想、分散想,對治形貌貪。

  骸骨想、骨鎖想,對治細觸貪。

  觀無心識,空有屍想,對治承事貪。(注13)

  

  此二分中,以何種想來對治何種貪,在配對上就有所出入,這表示二者的資料來源有所不同。

  

  (叁)〈攝決擇分〉與〈攝事分〉的異義

  

  〈攝決擇分〉中的「聲聞地」(卷70)說:

  

  雲何于身觀集法住?謂觀此身從過去世及諸飲食現在而生。

  雲何于身觀滅法住?謂觀此身于當來世是死滅法。

  雲何于身觀集滅法住?謂觀此身于現在世由飲食緣,增長久住,必當破壞。(注14)

  

  而在〈攝事分〉(卷97)中,則說:

  

  又于未來,當知安住集法隨觀。

  于過去世,當知安住滅法隨觀。

  于現在世,生已無間,盡滅法故,當知安住集滅法隨觀。(注15)

  

  在這二分,對于集、滅、集滅叁法的配對,並不相同。

  

  (四)〈攝決擇分〉與〈攝異門分〉的異義

  

  〈攝決擇分〉中的「聲聞地」(卷70)說:

  

  由二因緣有窣堵波:一證堅住故,二有可依故。

  由二因緣名有可依:一依智不依識故,二大師是如來應等正覺故。

  由二因緣,大師是如來應等正覺:一斷一切疑故,二邪行不可得故。(注16)

  

  而在〈攝異門分〉(卷83)的說法是:

  

  由有窣堵波者,一切外道天魔及余世間不能傾動故。

  言有依者,具足四依無失壞故。

  大師是如來應等正覺者,謂所說教善清淨故。(注17)

  

  此二分的解說,雖似有關聯,但仍可看出來自不同的資料。

  

  (五)〈本地分〉與〈攝釋分〉的異義

  

  佛法十二分教中的「因緣」,或譯作「緣起」,其意義在〈本地分〉(卷25)中是:

  

  雲何因緣?謂于是中,顯示能請補特伽羅名字、種性,因請而說;及諸所有毗奈耶相應有因、有緣別解脫經,是名因緣。(注18)

  

  在〈攝釋分〉(卷81)中的解說是:

  

  緣起者,謂有請而說,如《經》言:世尊一時依黑鹿子,爲諸苾刍宣說法要。又依別解脫因起之道,毗奈耶攝所有言說。又于是處說如是言:世尊依如是、如是因緣,依如是、如是事,說如是、如是語。(注19)

  

  〈本地分〉依「有請而說」、「毗奈耶說」,而〈攝釋分〉則多出「依因緣」來說明「因緣經」或「緣起經」的內容,雖差異不大,但此二分的資料來處不同。

  

  (六)〈本地分〉中「聲聞地」內部的異義

  

  除了不同分的異義外,在同一分內也有不相同的解說,如「聲聞地」中的第一瑜伽處(卷28)說:

  

  若緣自中身發毛爪齒等相爲境,是名于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他中身發毛爪齒等相爲境,是名于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內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及緣外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爲境,是名于內外身住循身觀。

  如是若緣依前叁色所生受、心、法爲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受、心、法)叁觀。(注20)

  

  而在「聲聞地」的第叁瑜伽處(卷32)則說:

  

  汝應先于內身所有叁十六物,始從發毛乃至小便,善取其相……複令其心于內寂靜,如是名爲于內身中修循身觀。….

  次應于外諸不淨物善取其相,……複令其心于內寂靜,如是名爲于外身中修循身觀。…

  後複應于自身內外諸不淨物,善取其相令心明了,又于他身內外不淨,善取其相,……複令其心于內寂靜,如是名爲于內外身中修循身觀。

  汝複應于四無色蘊,由聞思增上力分別取相,于其叁分發起勝解:一于奢摩他品,二于無散亂品,叁于毗缽舍那品。(以下依此叁品于所緣受等四無色蘊)發起勝解,如是(依次)名爲于內受、心、法修循受、心、法觀;……于外受、心、法修循受、心、法觀;……于內外受、心、法修循受、心、法觀。(注21)

  

  此中,有關內、外、內外叁組的四念住修法,在這二個瑜伽處中有多種說法,但這叁組能有相同解說的,並未出現,這也表示即使在同一分內,仍有不同的資料來源。

  以上這些例子,在于說明《瑜伽師地論》是由許多不同的資料所編集而成,而其間的異義,並不是「宗義」上的不同哲學主張,而只是解說上的小出入。掌握這個義理上的小歧異,我們可以試著「推測」《瑜伽師地論》和《顯揚聖教論》的編著過程。
五、《瑜伽師地論》和《顯揚聖教論》的編成

  

  從佛滅(約西元前486年)到無著菩薩出世(西元310-390年)的漫長時期內,佛陀的教法在印度仍然代代相傳著,除了原始的阿含經論外,也流傳著大乘的經論。西元四世紀時,無著菩薩是這一時代教法的集大成者,其一重要貢獻是將《瑜伽師地論》流通于印度,使當時的佛教徒在義理和實踐上有所依據,促成佛教的複興。今由前述瑜伽五分的不同義理,推測《瑜伽師地論》的編成如下:

  1.佛法在曆代下傳中,有注重實踐的瑜伽師們將實踐的要領編集起來,由于各有所重,因而有多種不同的重要資料,無著菩薩將這些編集、補充而成〈本地分〉(五十卷),共分成十七地。《瑜伽師地論》(卷1)一開始就說:

  

  一者、五識身相應地。二者、意地。叁者、有尋有伺地。四者、無尋唯伺地。五者、無尋無伺地。六者、叁摩呬多地。七者、非叁摩呬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無心地。十者、聞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十叁者、聲聞地。十四者、獨覺地。十五者、菩薩地。十六者、有余依地。十七者、無余依地。如是略說十七,名爲瑜伽師地。(注22)

  

  此處表明:《瑜伽師地論》最早的內容就是十七地,無著菩薩將這些編集、補充而成《瑜伽師地論》的〈本地分〉。由其內部義理的小出入,可以看出其編輯的痕迹;由于不同的資料各有足取之處,故將之全部或大部份保留下來。此中,最核心的編集部分有二,一爲編集與阿含義理相涉的「聲聞地」,一爲補充與大乘義理相涉的「菩薩地」。在編集「聲聞地」時,無著菩薩將資料分成四個瑜伽處,每一瑜伽處內有多項論題,由于材料多,難免前後有所出入,但也保存了許多早期瑜伽師有關修行的教授、教誡。至于「菩薩地」的編成,則同樣分成四瑜伽處,攝集大乘經典的要義,特別是菩薩戒的闡述。「菩薩地」之後是「有余依地」「無余依地」,只略述阿羅漢苾刍的果事,這是上接「聲聞地」而來的果證,因此,可以看「菩薩地」是後來擴充編成的。至于在「聲聞地」之前的「五識身相應地」、「意地」這二地是有關內六處的基本論題,自成一單元,是瑜伽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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