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從(觀)而來,于聖道的剎那而論解脫的。是故當知(于阿毗達磨)只說無願與空的二種解脫。
--這是先說解脫門--
(2)(爲七聖者的各別之緣)其次在所說的33「爲七聖者的各別之綠」的文中:即(一)隨信行,(二)信解脫,(叁)身證,(四)俱分解脫,(五)隨法行,(六)見得,(七)慧解脫,這是先說七聖者。這行舍智爲彼等(七聖者)的各別之綠。
(一)那憶念無常者是信解多而獲得信根的,他于須陀洹道的剎那爲「隨信行」。(二)在其它的七處34爲「信解脫」。(叁)那憶念于苦者是輕安多而獲得定根的,他于一切處35名爲「身證」。(四)其次得無色定而得最上果(阿拉漢)者,名爲「俱分解脫」。(五)那憶念無常我者是知多而獲得慧根的,他于須陀道的剎那爲「隨法行」。(六)在六處36爲「見得」,(七)在最上果爲「慧解脫」。
即如這樣的說:37 「憶念無常者則信根增盛,由于信根的增洹道; 所以說他爲隨信行」。亦說:38「念無常者信根增盛,由于信根的增盛而證得須陀洹果;所以說他爲信解脫等」。又說:39「他信故解脫爲信解脫。他證最後觸(無色禅),故爲身證。得最後見,故爲見得。信故解脫爲信解脫。他先觸于(無色)禅觸,而後證滅、涅槃,故爲身證。諸行是苦,滅是樂,他這樣以慧而知、見、覺知、作證及觸,故爲見得」。在其余的四者之中,他隨行于信,或以信隨行而行,故爲隨信行。同樣的,他隨行于稱爲慧的法,或以法而隨行,故爲隨法行。以無色禅及聖道的兩分而解脫,故爲俱分解脫。他知解故解脫,爲慧解脫。如是當知這樣的語義。
--行舍智--
(3)(行舍智的叁名)其次這(行舍智)與前面的二智意義是同一的。所以古師說:「這行舍智雖爲一而得叁名:初名欲解脫智,中名審察觀智,後達頂點而行舍智」。于聖典中亦曾這樣說:40「如何欲解脫、審察、止住之慧成爲行舍之智?對于生起欲脫、審察、止住之慧爲行舍之智。對于起……相……乃至惱欲脫、審察、止住之慧爲行舍之智。生起是苦……乃至是怖畏……是欲樂……乃至生起是行……乃至惱是行、欲脫、審察、止住之慧爲行舍之智」。
此中:欲脫與審察及止住爲「欲脫審察止住(之慧)」。如是于(修道的)前分以厭離智而厭離者的欲舍于生起等爲「欲脫」。爲作解脫的方便而于中間審察爲「審察」。即已解脫而後舍(中立)爲「止住」。有關于此的曾作這樣說:41「生起是諸行,于彼等諸行而舍,故爲行舍」等。如是此智(叁者)是一。
其次當知于聖典的文中這(叁智)唯是一。即如所說:42「那欲脫與審察隨觀及行舍的此叁法,是義一而文異」。
(4)(至出起觀)如是證得行舍的善男子的觀,是達于頂點而至出起。「達頂點觀」或「至出起觀」,這只是行舍等的叁智之名而已。因這(觀)到達了頂點最上的狀態,所以是「達頂點」。因去至出起,所以是「至出起」。因爲從住著的事物之外的相(而出起)及從于內轉起的(煩惱蘊)而出起,故說道爲出起。去至此(道)爲「至出起(觀)」,即與道結合之意。
這裏爲說明「住著」與「出起」,有這些論母:(一)于內住著從內出起,(二)于內住著從外出起,(叁)于外住著外出起,(四)于外住著內出起,(五)于色住著從色出起,(六)于色住著從無色出起,(七)于無色住著從無色住著從無色出起,(八)于無色住著從色出起,(九)以一下從五蘊出起,(十)以無常住著從無常出起,(十一)以無常住著從苦及無我出起,(十二)以苦住著從苦、無常、無我出起,(十叁)以無我住著從無我、無常、苦出起。怎樣的呢?
(一)茲或有人,先住著(其心)于內諸行,住著之後而觀彼等(諸行)。可是但觀于內是不會有道的出起的,亦應觀于外,所以他亦觀他人的諸蘊及非執受的(與身心無關的)諸行爲「無常、苦、無我」。他于一時思稚于內,于一時思稚于外,如是思惟,當在思惟于內之時,他的觀與道結合,是名「于內住著從內出起」。(二)如果在思惟于外之時,他的觀與道結合,是名「于內住著從外出起」。(叁)~(四)此法亦可解說「于外住著從外從內出起」的地方。
另一種人,(五)先住著(其心)于色,住著之後而觀大種色及所造色爲一聚。可是但觀于色是不會有道的出起的,亦應觀無色,所以他以彼色爲所綠之後,亦觀生起「受、想、行、識爲非色」的無色。他于一時思惟于色,于一時思惟于無色。他如是思惟,當在思惟于色之時,他的觀與道結合,是名「于色住著從色出起」。(六)如果在思惟無色之時,他的觀與道結合,則名「于色住著從無色出起」。(七)~(八)此法亦可解說「于非色住著從無色及色出起」的地方。(九)其認苦這樣住著「任何集的法一切都是滅的法」,如是出起之時,則名「以一下從五蘊而出起」。
或有人,(十)先以無常思惟諸行。可是只以無常思惟是不會有出起的,亦應以苦及無我而思惟,所以他亦以苦及無我而思惟。如是行道者在以無常思惟之時而得出起的,是名「以無常住著從無常出起」。(十一)如果在以苦及無我思惟之時而得出起的,則名「以無常住著從苦及無我出起」。(十二)~(十叁)此法亦可解說「以苦及無我住著從余者出起」的地方。
這裏,那以無常住著,以苦無我住著者,在出起之時,若從無常而得出起的,則此叁人勝解多,獲得信根,由無相解脫而得解脫,于初道的剎那爲隨信行,在其它的七處爲信解脫。如果從苦而得出起的,則叁人輕安多,獲得定根,由無願解脫而得解脫,于一切處都爲身證。但這裏若以無色禅爲所依處者,則他于最上果爲俱分解脫。如果他們從無我而得出起的,則叁人知多,獲得慧根,由空解脫而解脫,于初道的剎那爲隨法行,在六處爲見得,在最上果爲慧解脫。
(5)(至出起觀的譬喻)爲了說明與前後之智(怖畏現起智及種姓智等)相共的至出起觀,當知有十二種譬喻。它們的要目如下:
蝙蝠、黑蛇、屋、牛、夜叉女,
孩子、饑、渴、熱、黑暗、毒。
此等譬喻可以適用于從怖畏現起智開始的任何智。取之適用于這裏(至出起觀)之時,則從怖畏現起而至于果智的一切智悉皆明了,所以當適于此處而說。
(一)「蝙蝠」--據說有一只蝙蝠43,歇在一株有五枝的蜜果樹上想道:「我可于這裏獲得了花或果」,探察了一枝,不見有任何可取的花或果。如于第一枝,這樣探尋了第二、第叁、第四、第五枝,亦毫無所見。它想「此樹實在無果,毫無可取之物」,于是放棄了樹于此的愛著,便升到上面的樹枝,從樹枝中伸首上望,飛入虛空,歇于另一株的樹枝上。這裏當知瑜伽者如蝙蝠,五取蘊如有五枝的蜜果樹,瑜伽者住著于五蘊如蝙蝠歇于那裏,瑜伽者思惟了色蘊,不見彼處有任何可取之物,再思惟其它的諸蘊,如蝙蝠探尋了一枝,不見有任何可取之物,再探尋其它的諸枝,瑜伽者于五蘊中由于見無常相等而生厭離的欲脫等叁智,如蝙蝠知道「此樹實在無果」而放棄了愛著此樹一樣,瑜伽者的隨順(智)如它的升到上面的樹枝,其種姓智如伸首上望,其道智如飛入虛空,其果智如歇于其它的果樹。
(二)「黑蛇」的譬喻,曾于審察智中說過44。但在合譬中,這是其差別之處:種姓智如放蛇,道智如放了之後而伫望其來路,果智如去站于無怖畏之處。
(叁)「屋」--據說有一屋主,晚上吃了飯,在上床入眠之時,屋內起火。他驚醒了,見火而恐怖。他想「我若在被燒之前逃出去便好」。于是他四方張望,看見了(有可逃的)路而逃出。急急趨于安全之處而立。這裏,愚昧的凡夫執五蘊爲「我與我所」。如屋主的食後而上床入眠;他行正道而見(五蘊無常苦無我的)叁相(生起)怖畏現起智,如驚醒之後見火而生恐怖之時;其欲脫智如望逃出的路;其隨順智如見路;其種姓智如逃出;其道智如急急而行;其果智如立于安全之處。
(四)「牛」--據說有一農夫,于夜分入眠之時,他的牛破了牛欄而逃。他在清晨至牛欄處看,知道它他們逃了,便追蹤而見國王之牛。他想「這是我的牛」而牽了它們。到了天亮時,他才知道「這不是我的牛,而是國王的牛」!他便恐怖道:「在國王的差人未曾把我當作盜牛者而捕去受刑之前,我須逃走」,他便舍棄了牛急急而逃,站于無怖畏之處。這裏,愚昧的凡夫執諸蘊爲我與我所,如以國王之牛爲我的牛。瑜伽者以叁相而知諸蘊爲無常苦無我,如于天亮之時而知爲國王之牛。其怖畏現起智如生恐怖之時。其欲脫(智)如欲舍牛而逃。種姓智如舍棄。道智如逃。果智如逃了之後而站于無怖畏之處。
(五)「夜叉女」--據說一男人與夜叉女同居。她于夜分,想道:「此男業已深睡」,便去新屍之墓而食人肉。他想道:「此女到那裏去」?跟蹤而見食人之肉,便知她爲非人,怖畏道:「在她未曾吃我之前,我應逃走」,便速速逃走,站于安全之處。這裏:執諸蘊爲我與我所,如正夜叉女同居。見諸蘊的叁相而智無常等的狀態,如見于新墓食人肉而知她是夜叉女。怖畏現起智如怖畏之時。欲脫智如欲逃。種姓智如離墓。道智如速速而逃。果智如站于無怖畏處。
(六)「孩子」--據說一位溺愛兒子的女人,她坐于樓上,聽到街中有孩子的聲音,想道:「豈非我的兒子被人所害嗎」?速速而去,抱了他人的孩子以爲是自已的孩子。到了她認得這是別人的孩子,愧懼道:「不要叫別人說我是盜子者」,便東張西望,把孩子放于原處,再急急上樓而坐。這裏,執五蘊爲我與我所,如抱他人之子以爲是自己的孩子。以叁相而知無我無我所,如認得這是他人之子。怖畏現起智如愧懼。欲脫智如東張西望。隨順(智)如把孩子放于原處。種姓智如下來站于街中。道智如上樓。果智如上樓之後而坐。
(七)~…
《清淨道論 第二十一 說行道智見清淨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