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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淨道論 第四 說地遍品▪P7

  ..續本文上一頁生心中的最後一個是色界的第叁禅心,余者已如前說爲欲界心。

  以上的修行者:「與由離喜故,而住于舍、念正知及樂以身受──諸聖者說:『成就舍念樂住』──爲第叁禅具足住」。如是他一支舍離,二支具足,有叁種善,十相成就,證得地遍的第叁禅。

  「由離喜故」──猶如上述以厭惡于喜或超越于喜名爲離。其間的一個「與」字,乃連結的意思。一、可以連結于「止息」之句;二、或可連結于「尋伺的止息」之句。這裏(離喜)若與「止息」連結,則當作如是解釋:「離喜之故而更止息于喜故」,依此種解釋,離是厭離之義。是故當知喜的厭離之故便是止息之故的意思。如果連結于「尋伺的止息」,則當作「喜的舍離之故,更加尋伺的止息之故」的解釋。依這樣解釋,舍離即超越義。故知這是喜的超越與尋伺的止息之義。

  實際,此等尋伺于第二禅中便已止息,這裏僅說明第叁禅的方便之道及爲贊歎而已。當說尋伺止息之故的時候,即得認清:尋伺息實在是此禅的方便之道。譬如在第聖道(阿那含向)本不是舍斷的然亦說「舍斷身見等五下分結故」,當知如是而說舍斷是贊歎的,是爲了努力證得(第叁聖道)者的鼓勵的;如是此(第叁禅)雖非止息的,但爲贊歎亦說是尋伺的止息。這便是說「喜的超越故與尋伺的止息故」之義。

  「住于舍」──見其生起故爲舍。即平等而見,不偏見是見義。由于他具備清明充分和堅強的舍故名具有第叁禅者爲住于舍。舍有十種:即六支舍、梵住舍、覺支舍、精進舍、行舍、受舍、觀舍、中舍、禅舍、遍淨舍。

  (1)「茲有漏盡比庫,眼見色無喜亦無憂,住于舍、念、正知」,如是說則爲于(眼耳鼻舌身意)六門中的六種善惡所緣現前之時,漏盡者的遍淨本性舍離行相爲舍,是名「六支舍」。

  (2)「與舍俱的心,遍滿一方而住」,如是說則爲對于諸有情的中正行相爲舍,是名「梵住舍」。

  (3)「以遠離修習舍覺支」,如是說則爲附俱生法的中立行相爲舍,是名「覺支舍」。

  (4)「時時于舍相作意」,如是說則爲稱不過急不過緩的精進爲舍,是名「精進舍」。

  (5)「有幾多行舍于定生起?有幾多行舍于觀生起?有八行舍于定生起,有十行舍于觀生起」,如是說則稱對諸蓋等的考沈思安靜而中立爲舍,是名「行舍」。

  (6)「在與舍俱的欲界善心生起之時」,如是說則稱不苦不樂爲舍,是名「受舍」。

  (7)「舍其現在的與已成的而他獲得舍」,如是說則稱關于考察的中立爲舍,是名「觀舍」。

  (8)「或者無論于欲等中」,如是說則稱對諸俱生法的平等效力爲舍,是名「中舍」。

  (9)「住于舍」,如是說則稱最上樂亦不生偏向爲舍,是名「禅舍」。

  (10)「由于舍而念遍淨爲第四禅」,如是說則稱遍淨一切障礙亦不從事于止息障礙爲舍,是名「遍淨舍」。

  此中的六支舍、梵住舍、覺支舍、中舍、禅舍、遍淨舍的意義爲一,便是中舍。然依照其各別的位置而有差別:譬如雖然是同一有情,但有少年、青年、長老、將軍、國王等的差別,故于彼等之中的六支舍處,不是覺支舍之處,而覺支舍處當知亦非六支舍等之處。

  正如同一性質的意義,如是行舍與觀舍之義也是同性,即根據彼等的慧的功用差別而分爲二。譬如有人拿了一根像羊足般的棒(如叉類),去探尋夜間進入屋內的蛇,並已看見那蛇橫臥于谷倉中,再去考察:「是否是蛇?」等到看見叁卍字的花紋便無疑惑了,于是對于「是蛇非蛇」的分別便不關心了;同樣的,精勤作觀考,以歡智見得(無常、苦、無我)叁相之時,對于諸行無常等的分別便不關心了,是名「觀舍」。又譬如那人已用像羊足的棒緊捕了蛇,並已在想「我今如何不傷于蛇及自己又不爲蛇齧而放了蛇」。當探尋釋放的方法時,對于捕便不關心了;如是因見無常等叁相之故,而見叁界猶如火宅,則對于諸行的取著便不關心了,是名「行舍」。觀舍成就之時,行舍亦即成就。稱此等諸行的分別與取著的中立(無關心的)作用而分爲二。

  精進舍與受舍是互相差別以及其余的意義也是不同的。

  于此等諸舍之中,禅舍是這裏的意義。舍以中立爲相,不偏爲味(作用),不經營爲現起(現狀),離喜爲足處(近因)。

  (問)豈非其它的意義也是中舍嗎?而且在初禅二禅之中也有中舍,故亦應在那裏作「住于舍」這樣說,但爲什麼不如是說呢?

  (答)因爲那裏的作用不明顯故,即是說那裏的舍對于征服尋等的作用不明顯故。在此(第叁禅)的舍已經不被尋伺等所征服,産生了很明顯的作用,猶如高舉的頭,所以如是說。

  「住于舍」這一句至此已經解釋完畢。

  在「念與正知」一句中,憶念爲念,正當的知爲正知。這是指人所具有的念與正知而言。此中念以憶念爲相,不忘失爲味,守護爲現起。正知以不癡爲相,推度爲味,選擇爲現起。

  雖在前面的諸禅之中亦有念與正知──如果失念者及不正知者,即近行定也不能成就,何況安止定──然而彼等諸禅粗故,猶如行于地上的人,禅心的進行是樂的,那裏的念與正知的作用不明。由于舍斷于粗而成此禅的細,譬如人的航運于劍波海,其禅心的進行必須把握于念及正知的作用,所以這樣說。

  更有什麼說念與正知的理由呢?譬如正在哺乳犢子,將它八母牛分開,但你不看守它的時候,它必定會再跑近母牛去;如是這第叁禅的樂雖從喜分,如果不以念與正知去守護它,則必然又跑進于喜及不喜相應。或者諸有情是戀著于樂,而此叁禅之樂是極其微妙,實無有樂而過于此,必須由于念與正知的威力才至戀于此樂,實無他法。爲了表示這特殊的意義,故僅于第叁禅說念與正知。

  「樂以身受」──雖然具足第叁禅之人沒有受樂的意欲,但有與名身(心心所法)相應的樂(受);或者由于他的色身曾受與名身相應的樂而起的最勝之色的影響,所以從禅定出後亦受于樂,表示此義故說「樂以身受」。

  「諸聖者說:成就舍念樂住」,是因爲此禅,由于此禅而佛陀等諸聖者宣說、示知、立說、開顯、分別、明了、說明及贊歎于具足第叁禅的人的意思,他們怎樣說呢?即「成就舍念樂住」。那文句當知是與「第叁禅具足住」連結的。爲什麼彼諸聖者要贊歎他呢?因爲值得贊歎故。即因那人達到最上微妙之樂的叁禅而能「舍」不爲那樂所牽引,能以防止喜的生起而顯現的念而「念」彼以名身而受諸聖者所諸聖習用而無雜染的樂,所以值得贊歎。因爲值得贊歎,故諸聖者如是贊歎其德:「成就舍念樂住」。

  「第叁」──依照數目的次第居于第叁;或于第叁而入定故爲第叁。

  次說「一支舍離,二支具備」,此中以舍離于喜爲一支舍離。猶如第二禅的尋與伺在安止的剎那舍斷,而喜亦在第叁禅的安止剎那舍離,故說喜是第叁禅的舍支。

  次以「樂與心一境性」二者生起爲二支具備。所以《分別論》說:「(第叁)禅即是舍、念、正知、樂與心一境性」,這是以曲折的方法去表示禅那所附屬的各支。若直論證達禅思之相的支數,則除開舍、念及正知,而僅又有這兩支,即所謂:「在什麼時候有二支禅?即樂與心一境性」是。

  余者猶如初禅所說。

  4.(第四禅)如是證得了第叁禅時,同于上述的對于五種行相業已習行自在,從熟練的第叁禅出定,覺得此定依然是近于敵對的喜,因此叁禅中仍有樂爲心受用,故稱那(樂)爲粗,因爲樂粗,故支亦弱,見此叁禅的過失已,于第四禅寂靜作意,放棄了對第叁禅的希求,爲了證得第四禅,當修瑜伽行。自叁禅出定時,因他的念與正知的觀察于禅支,名爲喜心所的將粗起,舍受與心一境性寂靜現起,此時爲了舍斷粗支及爲獲得寂靜支,于同樣的相上「地地......」的數數作意,當他想:「現在第四禅要生起了,便斷了有分,即于那同樣的地遍作所緣,生起意門的轉向心,自此以後,即于同樣的所緣起了四或五的速行心。在那些速行心的最後一個是色界第四禅疕,余者已如前述爲欲界心。但有其次的差別:(第叁禅的)樂受不能作(第四禅的)不苦不樂受的習行緣之緣,于第四禅必須生起不苦不樂受,是故彼等(速行心)是與舍受相應的,因與舍受相應,故于此(第四禅的近行定)亦得舍離于喜。

  上面的修行者,「由斷樂及由斷苦故,並先已滅喜憂故,不苦不樂故,舍念清淨,第四禅具足住」。如是一支舍斷,二支具備,有叁種善,十相成就,證得地遍的第四禅。

  此中「由斷樂及斷苦故」,即斷了身的樂及身的苦。「先已」是在那以前已滅,不是在第四禅的剎那。「滅喜憂故」即是指心的樂與心的苦二者先已滅故、斷故而說的。

  然而那些(樂苦喜憂)是什麼時候斷的呢?即是于四種禅的近行剎那。那喜是在第四禅近行剎那斷的,苦憂樂是在第一第二第叁(禅)的近行剎那中次第即斷,但《分別論》的根分別中,表示諸根的順序,僅作樂苦喜憂的舍斷這樣說。

  如果這苦憂等是在那樣的近行中而舍斷,那麼:「生起苦根,何處滅盡?諸比庫,茲有比庫,離于諸欲......初禅具足──即生起苦根本彼初禅滅盡。生起憂根......樂根......喜根,何處滅盡?諸比庫,茲有比庫,舍斷于斷故......第四禅具足住──即生起喜根于彼第四禅滅盡」。依此經文爲什麼僅說于諸禅(的安止定)中滅盡呢?

  (答)這是定全完滅了的緣故。即彼等在初禅等的安止定中完全滅了,不是僅滅而已,在近行剎那中只是滅了,不是全滅。(未達安止定)而在種種轉向的初禅近行中,雖滅苦根,若遇爲蚊虻等所齧或爲不安的住所所痛苦,則苦根可能現起的,但在安止定內則不然;或者于近行中雖然亦滅,但非善滅苦根,因爲不是由他的對治法(樂)所破滅之故。然而在安止安中,由于喜的遍滿,全身沈于樂中,以充滿于樂之身則滅苦根,因爲是由他的對治法所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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