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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淨道論 第叁 說取業處品

  清淨道論 (Visuddhi Magga)

  覺音 尊者 著 譯者 葉均

  第叁 說取業處品

  既以遵守此等頭陀支成就少欲知足等之德而住立于此等清淨戒中的人,當自

  住戒有慧人

  修習心與慧

  的語句中依于「心」的要目而修習叁摩地(定),然而顯示于這個偈中的定卻如此簡略,去認識其意義尚且不易,何況修習?所以必須詳示定的修習法,這裏先提出一些問題:

  什麼是定?

  什麼是定的語義?

  什麼是定的相、味、現起、足處?

  定有幾種?

  什麼是定的雜染?

  什麼是淨化?

  怎樣修習?

  修定有什麼功德?

  解答如下:

  一、什麼是定

  定是什麼?定有多種。如果一開頭便作詳細的解答,不但不能達到其說明的目的,反使更陷于混亂。爲了這種關系,我僅說:善心一境性爲定。

  二、什麼是定的語義

  什麼是定的語義?以等持之義爲定。爲什麼名爲等持呢?即對一所緣而平等的平正的保持與安置其心與心所;是以那法的威力而使心及心所平等平與不散亂不雜亂的住于一所緣中,便是等持。

  叁、什麼是定的相、味、現起、足處

  什麼是定的相、味、現起、處?這裏的定是以不散亂爲(特)相,以消滅散亂爲味(作用),以不散動爲現起(現狀),照「樂者之心而善等持」1的語句,故知樂爲定的足處(近因)。

  四、定有幾種

  定有幾種?(一)先以不散亂的特相爲一種。

  (二)(1)以近行、安止爲二種;(2)以世間、出世間;(3)以有喜、無喜;(4)以樂俱、舍俱爲二種。

  (叁)(1)以下、中、上爲叁種;(2)以有尋、有伺等;(3)以善俱等;(4)以小、大、無量爲叁種。

  (四)(1)以苦行道遲通達等爲四種;(2)以小小所緣等;(3)以四禅支;(4)以退分等;(5)以欲界等;(6)以優越等爲四種。

  (五)于五法中以五禅支爲五種。

  (一)(一法)此中的一種分的意義自易明了。

  (二)(二法)于四種分中:(1)(近行、安止)由六隨念處與死念、止息隨念、食厭想及四界善別等所得的心一境性,以及于安止定前的一境性爲「近行定」2。據「初禅的遍作(准備),依無間緣爲初禅的緣」3等的語句,而知遍作的無間以後的一境性爲「安止定」。如是依近行與安止爲二種。

  (2)(世間、出世間)第二種二法中:叁界內的善心一境性爲「世間定」。與聖道相應的一境性爲「出世間定」。如是依近行與安止爲二種。

  (3)(有善、無喜)第叁種二法中:于四種法4中的初二禅及五種法中的初叁禅的一境性爲「有喜定」。于其余二禅的一境性爲「無喜定」。而近行定則或爲有喜,或爲無喜。如是依有喜與無喜爲二種。

  (4)(樂俱、舍俱)第四種二法中:于四種法中的初叁禅及五種法中的初四禅的一境性爲「樂俱定」。其余的爲「舍俱定」。而近行定則或爲樂俱、或爲舍俱。如是依樂俱與舍俱爲二種。

  (叁)(叁法)于四種中:(1)(下、中、上)第一種叁法:剛才獲得(的定)爲「下」;不甚善修習(的定)爲「中」;甚善修習而自在者(的定)爲「上」。如是依下、中、上爲叁種。

  (2)(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于第二種叁法中:初禅定與近行定共爲「有尋有伺」5。于五種法中的第二禅定爲「無尋唯伺」。如果他僅見尋的過患而不見伺的過患,但求舍斷于尋而超越于初禅者,他則獲得無尋唯伺定。有此差別,故這樣說。于四種法中的第二等及五種法中的第叁等的上叁禅的一境性爲「無尋無伺定」。如是依有尋有伺等爲叁種。

  (3)(喜俱、樂俱、舍俱)第叁種叁法:于四種叁法:于四種法中的初二禅及五種法中的初叁禅的一境性爲「喜俱定」6。于彼等四種法及五種法的第叁及第四禅的一境性爲「樂定」。其余的爲「舍俱定」。而近行定則爲喜俱樂俱或爲舍俱。如是依喜俱等爲叁種。

  (4)(小、大、無量)第四種叁法:于近行地的一境性爲「小定」。色界及無色界的善一境性「大定」。與聖道相應的一境性爲「無量定」。如是依小大無量爲叁種。

  (四)(四法)六種之中:(1)(苦行道遲通達、苦行道速通達、樂行道遲通達、樂行道速通達)于第一種四法:即爲定的7苦行道遲通達、苦行道速通達、樂行道遲通達、樂行道速通達。自最初的入定直至各禅的近行生起,(中間)繼續(從事于)定的修習而稱爲「行道」。從近行以後直至安止所起的慧稱爲「通達」。這種行道對于有些人是苦的--因諸蓋等的障礙法的現行故爲苦難;亦即修行不樂的意思。或對有些人沒有障礙是樂的。通達亦對有些人是遲的--鈍的不得速起的;或者對有些人是速的--不鈍的而得速起的。

  其次再依1.適不適、2.破除障礙等的前行及3.安止善巧來解釋:1.若人不適當的習行,對于他則爲苦行道而遲通達;對于適當的習行者,則爲樂行道而速通達。其次若人于前分中不適當的習行,而在後分卻適當的習行;或于前分已適當的習行,而在後分卻無適當的習行,對于他便成爲混雜(苦行道而速通達,樂行道而遲通達)。2.若人未曾成就破除障礙等的前行便勤事修習,則爲苦行道;相反的爲樂行道。2.對于安止善巧未曾成就者爲遲通達,成就者爲速通達。再依4.愛與無明及5.止與觀的熟習等的區別亦當知道。即是4.被愛所克服者爲苦行道,不被克服者爲樂行道。被無明所克服者爲遲通達,不被克服者爲速通達。5.若人于止未作熟習的,對于他則爲苦行道,對于熟習者,則爲樂行道。若對于不熟習者,則他爲遲通達,熟習者,則爲速通達。5.更依煩惱與根的區別亦當知道:即煩惱強而且鈍根者爲苦行道與遲通達,利根者爲速通達;煩惱弱與鈍根者爲樂行道與遲通達,利根者爲速通達。

  在這些行道與通達之中,因爲他是由于苦的行道與遲的通達而得證于定,所以說他的定爲苦行道遲通達。其它叁種亦同此法可知。如是依苦行道遲通達等爲四種。

  (2)(小小所緣、小無量所緣、無量小所緣、無量無量所緣)于第二種四法中:即爲定的小小所緣8,小無量所緣,無量小所緣及無量無量所緣。此中對于那定不熟習,而不能爲到達上禅之緣者,這是「小定」,若于所緣沒有什麼長而起的(定),這是「小所緣」(定),這是「無量所緣」(定)。次依上述之相而加以配合,當知爲混合定的解釋法(小無量所緣及無量無量所緣)。如是依小小所緣等爲四種。

  (3)(初禅、第二禅、第叁禅、第四禅)于第叁種四中,由于鎮伏諸蓋爲有尋、伺、喜、樂、定五支的初禅9。自(初禅)以後,止息了尋與伺而成爲叁支的第二(禅)。後離了喜而成爲二支的第叁(禅)。再自彼後舍斷了樂而成爲定與舍受俱的二支的第四(禅)。如是依此等四之支而有四定。如是依四禅支爲四種。

  (4)(退分、他分、勝進分、決擇分)第四種四法,爲定的退分、住分、勝進分與決擇分。此中由于障礙的現行爲定的「退分」(定),由于彼隨法念10的住立爲「任分」定,由于到達更的(定)爲「勝進分」(定),由于與厭離俱的想和作意的現行爲「決擇分」(定)。即所謂11:「得初禅者,與欲俱的想和作意的現行,爲退分的慧。被隨法念的住立,爲住分慧。與無尋俱的想和作意的現行,爲勝進分的慧。與厭離俱的想和作意的現行,爲與離欲俱的決擇分的慧。」像這樣與慧相應的而有四求。如是依退分等爲四種。

  (5)(欲界、色界、無色界、離系)第五種四法:即12欲界定、界定、無色界定及離系定,如是爲四種定。此中一切近行的一境性爲欲界定。而色界等(色界、無色界、出世界)的善心一境性爲其它叁者(色界定、無色界定、離系定)。如是依歉界等爲四種。

  (6)(欲、勤、心、觀)于第六種四法中:即13「比庫若以願欲增上而得定、得心一境性的,稱爲欲定14。比庫若以精進上而得定、得心一境性的,稱爲精進定。比庫若以心增上而得定、得心一境性的,稱爲心定。比庫若以觀增上而得定、得心一境性的,稱爲觀定」。如是依于增上的爲四種。

  (五)(五法)(初禅、第二禅、第叁禅、第四禅、第五禅)于五法中,猶如前的(第叁種)四法之中,這裏僅以超越于尋爲第二禅,以超越尋與伺爲第叁禅,如是(將四法中的第二)分爲二種,當知便成五禅。依彼等(五禅)的支而有五定。如是依五禅而爲五種。

  五、什麼是定的雜染

  六、什麼是淨化

  其次什麼是雜染?什麼是淨化?關于這個問題己在「分別論』答。在那裏面說15:「雜染是退分法;淨化是勝進分法」。此中16:「得初禅者與欲俱的想及作意的現行,爲退分之慧」,當知這是表示勝進分法的。

  七、怎樣修習

  其次,應怎樣修習?對此問題,當先依「世間、出世間二種」說,但于此(二者)中,與聖道相應的定(出世間定)的修習法,將包括于慧的修習法中敘述。因爲修慧的時候當然亦修習于彼(聖道相應定要了。所以關于彼(出世間從)的修習,在這裏沒有各別敘述的必要。次說「世間」(定):即以前述的方法而淨戒及已住立于遍淨戒中的(比庫),(一)破除那十種障礙之中的障礙,(二)親近教授業處的善友,(叁)順適于自己的性行,(四)于四十業處之中執取何種業處,(五)離不適合修定的精舍而住于適合的精舍,(六)破除細障,(七)不離一切修習法而修習。這是略說(世間定的修習法)。

  再加以詳細的解釋:

  (一)(破除十種障礙)先就「破除那十種障礙之中的障礙」而說,即所謂:

  住所家利養,

  衆與業第五,

  旅行親戚病,

  讀書神變十。

  這些是十種障礙的名字。此中的所謂住所--即爲住所的障其它的所謂家等亦以同樣的方法解說。

  1.「住所」--是指一個內室,或私房,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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