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時的受用亦丁。受持叁衣頭陀支者,亦得許可有第四種肩袈裟,然而它的寬度僅限于一長手,長度爲叁肘。
(破壞)此等(上中下)叁者,若受用第四衣時,便算破壞頭陀支。
(功德)次說功德,叁衣的比庫對于掩護身體的衣服常生滿足,衣服隨身如鳥帶翼飛行,很少需要注意衣服,無貯藏衣服之累,生活輕便,舍余衣之貪,雖然許可多衣而他卻作適量的應用,過減損煩惱的生活,得少欲等之果。成就此等種種功德。
瑜伽智者不愛余衣不收藏,
受持叁衣體會知足的樂味。
瑜伽者有衣如鳥的有翼,
欲求安樂當樂于衣製。
這是對于叁衣支的受持、規定、區別、破壞、功德的解釋。
叁、常乞食支
(受持)于「我今禁止余分之食,我今受持常乞食支」的二語之中,用任何一語即得受持常乞食支。
(規定)常乞食者,對于僧團食,指定食,招待食,行籌食,用分食,布薩食,初日食,來者(客)食,出發者食,病者食,看病者食,精舍食(村)前(家)食,時分食等十四種食不能食不能接受。如果不是用「請取僧團食」等的說法,而易之用「僧團在我家中取施食、大德亦可取施食」的說法而施,則他可以接受。由僧團行籌而給他的非食(非飯食的藥物)或精舍內所炊之食亦可接受。這是規定。
(區別)其區別亦有叁種:此中上者,行乞時在他的前面與後面有人送與施食,他也接受,或者行近施家的門外而立的時候,施家取其缽時也給他,盛滿施食再送回他亦接受,然而那一天如果要他坐在自己的住所等施食則不取。中者,如果要他那一天坐在自己的住所而領施食,他也接受,不過第二天再如果是便不接受。下者,則明天又明天的施食也接受。然中下二者未得無依自由之樂,而上者得之。
據說:有一次某村中正在講《聖種經》,一位上者對其他二位(中下者)說:「賢者!讓我們去聽法吧?」其中的一位答道:「大德!我因爲昨天被一人請坐在住處等他今天的施食所約束拉!」另一位亦說:「我昨天亦已答應人家明天的施食了!」于是他倆便失掉聞法的機會。但那上者則于早晨出去乞食之後,便去領受法味之樂。
(破壞)這叁種人,如果接受了僧團食余分之食的剎那,便算破壞了頭陀支。這是破壞。
(功德)這是功德:適合于「出家依于團食」之語的(四)依行道的情況,住立于第二聖種(食物知足),得不依他的獨立生活,爲世尊所贊的「少價易得而無過」的資具,除怠惰,生活清淨,圓滿衆學的行道,不爲他養,饒益他人,舍驕慢,除滅味的貪愛,不犯衆食,相續食及作持的學處,隨順少欲等的生活,增長正當的行道,憐憫後生者(爲他們的先例)。
團食知足不依他生活,
行者除去食欲四方的自由。
舍棄怠惰活命的清淨,
善慧莫輕乞食行。
常行乞食比庫自支非他養,
不著名利而受諸天的景仰。
這是常乞食支的受持、規定、區別、破壞、功德的解釋。
四、次第乞食支
(受持)次第乞食支,于「我今禁止貪欲行(乞),我今受持次第乞食支」的二語之中,用任何一語即得受持。
(規定)次第乞食者,當先站在鄉村的門口觀察村內是否有什麼危險。如見道路上或村中有危險,則可舍離彼處而往他處乞食。如果在那些人家的門人或在中或于村內都未得到任何東西,則可作非之想而離之他去。然而若從那裏獲得任何食物,則不宜離彼而他往。同時次第乞食者亦宜早進入村落,因爲若遇不安之處可能有充分時間離開那裏而往他處乞食。如果施者在他的精舍內供食或者在他乞食的途中有人拿了他的缽而盛以食物給他亦可。然而在他出去伫食之時,若已行近村莊,則必須入村乞食,不得逾越。無論在那裏僅得一點食物或全無所得,他都應該依照鄉村的次行乞。這是他的規定。
(區別)次第乞食者也有叁種區別:此中上者,無論在他未達家門之前送食給他,或已離開家門之後送食給他,或者他已從乞食回到寺內的食堂再供他食物,他都不受。然而若已行近家門,有人問他取缽,應該授與。實行這種頭陀支,實無他人能與大迦葉長老相等者,然在那樣的情形下,他也給與他的缽的。中者,則在乞食時未達家門前,或已望開家門後,甚至已回到住所的食堂內,如有人送食給他,也接受下來,若已行近家門也授與他的缽,然而他那一天沫不坐在精舍內許人供給他。就這點說是和常乞食的上者相似。下者,則亦于一日坐在精舍內而允受送供。
(破壞)如是叁者,若起貪欲行,便算破壞他的頭陀支。
(功德)次說功德:(信施的)家常常是新的,猶如月亮,對(檀越)家無悭,平等的憐憫,無(檀越)家親之累,不喜招待,不望人家獻食,隨順少欲等的生活。
次第乞食的比庫,
如月而施家常新,
無悭一切平等的愛憫,
也無施家親近的煩神。
智者爲求行于大地的自由,
舍他的貪欲,
收他的眼睛,
前見一尋的次第乞食行。
這是次第乞食支的受持、規定、區別、破壞、功德的解釋。
五、一座食支
(受持)一座食支,亦于「我今禁止多座食,我今受持一座食」的二語之中,用任何一語即得受持。
(規定)其次一座食者,在食堂中,因爲他不能坐長老的座位,所以必須頂先觀察,覺得這裏是合于我的座位方才坐下。如果在他的食事未終之時,而他的阿阇梨或邬波馱耶(和尚)來,可以起立去作他(子)的義務。叁藏小無晨長老說:「應當保護其座位或食物,故此人的食事未終,可以去作他的義務,但不應再食」。這是規定。
(區別)其次亦有叁種區別:此中的上者,對于食物無論是多是少,只要他的手業已觸取那食物,他便不得再取別的食物了。如果俗人這樣想:「長老什麼東西都沒有吃拉!」于是拿酥等給他,作樂食則可,但非普通食物。中者,則直至他的缽中的飯還未吃完可取別的,故名食限製者。下考,則直至未從座起,可以盡量的吃,因爲直至他取水洗缽之時而得受食,故名水所限製者,或因直至他起立之時而得受食,故名座所限製者。
(破壞)這叁種人,如吃了多座之食的剎那,便算破壞了頭陀支。這是破壞。
(功德)次爲功德:少病,少惱,輕快,強健,安樂住,不犯殘余食之過,除味愛,隨順少欲等的生活。
一座食者不會因食而病惱,
不貪美味不妨自己的事業。
爲安住清淨煩惱之樂的原因,
淨意行者當喜這樣的一座食。
這是一座食支的受持、規定、區別、破壞、功德的解釋。
六、一缽食支
(受持)一缽食支,亦于「我今禁止第二容器,我今受持一缽食支「的二語之中,用任何一語即得受持。
(規定)一缽食者,飲粥的時候,亦得各種調味于容器中,則他應該先食調味或者先飲粥。如果把調味也放在粥裏去,則未免有些腐魚之類會壞了粥的,因粥不壞才可以食,這是關于這種調味品說的。假使是不會壞粥的蜜和砂糖等,則可放到粥裏去。生的菜葉,他應該用手拿著吃,或者放到缽裏去。因爲他已禁止了第二容器,即任何樹葉(作容器)也不可以用的。這是規定。
(區別)其區別亦有叁種:此中上者,除了吃甘蔗之外,別的任何(不能吃的)榨物也不可棄(于別的容器)的。對于團食、魚、肉、餅子等亦不可分裂而食。中者,可用一只手分裂而食,所以稱他爲手瑜伽者。下者,則稱他爲缽瑜伽者,因爲任何放到缽內的,他都可以用手或牙齒分裂而食。
(破壞)這叁種人,若用第二容器的剎那,便算破壞了頭陀支。這是破壞。
(功德)次爲功德:除去種種的味愛,舍棄貪多缽之食欲,知食的定量,無攜帶各種容器的麻煩,不散亂于食事,隨順少欲等的生活。
眼觀自己的缽不亂于多器,
食行善者巧把愛味的根掘。
顯然可見知足的喜悅,
一缽食者之食誰能食!
這是一缽食支的受持、規定、區別、破壞、功德的解釋。
七、時後不食支
(受持)時後不食支,亦于「我今禁止殘余食,我今受持時後不食支」的二語之中,用任何一語得受持。
(規定)時後不食支者,已經吃足之後,則不宜更令作食而食。這是規定。
(區別)其次亦有叁種區別:此中上者,在食第一食時而拒絕他食,故食第一食後便不食第二食。中者,則食完(缽內)所有的食。下者,則可食至從座起立爲止。
(破壞)這叁種人,若已食完之後,更令作食而食的剎那,便算破壞了頭陀支。
(功德)次爲功德:不犯殘余食之過,無貪食滿腹之病,不貯食物,不再求,隨順少欲等的生活。
智者沒有遍求也無貯藏的麻煩,
時後不食的瑜伽者舍離滿腹的貪婪。
瑜伽欲求舍過奉行這樣的頭陀支,
增長知足等德而爲善逝的贊揚。
這是時後不食支的受持、規定、區別、破壞、功德的解釋。
八、林野住支
(受持)林野住支,亦于「我今禁止村內的住所,我今受持林野住支」的二語之中,用任何一語即得受持。
(規定)林野住者,離去村內的住所,須于黎明之前到達林野。
這裏包括村的邊界而稱爲「村內的住所」。無論一屋或多屋,有牆圍或無牆圍,有人住或無人住,乃至曾經爲商旅住過四個月以上的地方都得名爲「村」。猶如阿努羅陀補羅有二帝柱的有牆圍的村落,由一中等強力的男子,站在帝柱之內所擲出的石子所落之處,得名「村的邊界」。據律師的意見:如有青年欲不他的力量,伸出腕臂投擲石子,其所擲石所落之所亦得包括于村邊的範圍。但據經師的意見:是指爲驅鳥所投之石所落之處而言。如果沒有牆圍的村莊,在最末的房屋,若有一婦人站在房門口自盂中棄水,那水所落之處爲屋的邊界。再以上述的方法從那屋界所擲的石子所落之處爲村。再從那裏所擲的石子所落之處爲村的邊界。
次說林野,根據律教說:「除了村和村的邊界外,其它的一切處都爲林野」。若據阿毗達磨論師的說法:「于帝柱之外,一切都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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