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left">共稱如果以事理而成、在事物的本體上存在,那麼就像比量一樣,它的對境完全成爲決定性的了,但並不是這樣的,世間共稱的名稱並不是決定的。比如具有項峰垂胡的動物叫黃牛,如果這個動物只能叫黃牛不能叫其他名稱,那麼它的對境已經固定了。這要以事勢理成立或者在事物的本體上存在。就像火的本體中産生煙或者火的本體中産生熱性,這不是分別念假立的,而是真正在事物的本體上存在。如果我們的名稱也像外道所說的那樣,與事物的自相有密切的聯系的話,那一個事物只能産生一個名稱,除此之外不能産生任何名稱。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共稱名稱的對境也會像真實比量的對境一樣決定成爲唯一。
大家都知道真實比量的對境決定是唯一的。以彼生相屬來推理,如火和煙之間的關系,煙唯一是在火中産生,而在螞蟻窩等其他法中不能産生,可見比量的對境是固定的。柱子的無常和所作之間是同體相屬的關系,這樣的比量的對境也是固定的:唯有無常才屬有爲法,如柱子等,除此以外常有是不可能的。這種推理的對境是固定性的。
但是共稱比量的對境並沒有固定,爲什麼沒有固定呢?因爲它是依靠自己的意樂和想像力發揮而命名的。所有的名稱沒有不可以應用的地方,這些名稱可以用在任何一個法上,沒有世間的違害。當然從將來可共稱的角度來講這是沒有違害的。
大家應該知道歸納起來共稱比量就是前面所講的比量。但是如果從不同角度來分,可分爲真實比量和共稱比量,共稱比量的對境並不是固定的,它是可以變動的。因爲名稱是人們憑借想像來安立的,這種安立沒有任何理由。最開始的時候這個紅色的東西叫做柱子,這是最初的立名者安立的。但是這樣立名有沒有什麼固定的理由呢?絕對不會有,只是憑他自己的分別念安立的。這樣的名稱叫做世間共稱。這跟真實比量在對境上還是有一定的差別。這樣一來,我們要理解月亮對任何法都可以安立:人可以叫做月亮,牦牛也可以叫做月亮。這樣的道理我們一定要明白。
其實因明正理真正以自己的智慧詳細分析並不是特別難懂,不像中觀一樣。前一段時間有一位日本居士到這裏來聽了幾天課。他回去以後跟我說:你們的因明課真的非常難懂。我原來認爲自己是世間最聰明的人,不管國外國內的語言,我學多少種都不成問題。可是我那兩天聽因明課的時候好像在雲裏霧裏,不知道自己在聽什麼……。我覺得也沒有那麼困難吧。我們在座的很多道友,只要自己稍微精進一點,尤其是把自己的思維方式理順的話,也不是那麼難。但是剛開始比量現量什麼名詞都沒有聽過,你聽到這些名詞可能會有陌生的感覺。任何一個知識也是,比如我們從來沒有聽過物理,中間聽一兩堂課的話,可能還是不好懂。前一段時間開法會的時候來了一些居士,雖然現在我講因明的時候好像很多人都是很有信心一樣——一直雙目盯著我,但是到底聽懂了沒有我也不是特別清楚。因爲中間開始學的話,學任何一個知識可能還是有一定的困難。
不管怎麼樣,通過因明斷除自相續中的傲慢、增益,在這方面確實起到相當大的作用。以前很多人很傲慢,學了因明以後才覺得自己的智慧不是特別尖銳,與法稱論師的智慧比較起來可能還差一點。因此自己相續中的傲慢很容易就摧毀了。再加上以前自己對佛教的很多道理誤認爲:用真正的真理來觀察這不會成立吧,這只不過是佛教的傳統說法而已,這是一種教條性的……。如果有這種分別念的話,通過因明的推理也可以打破,因爲這完全是一種邏輯推理(不攙合任何宗教的信仰色彩)。完全依靠正理進行判斷的時候,如果得不出結論你就可以承認你所推出來的道理是不符合的。不管是東方邏輯還是西方邏輯,大家都是以正理爲主,這種情況下,那即使哲學家也不得不承認。所以因明的好處和優越性最主要在正理和推理上,如果連正理都不承認,那這個人已經成爲瘋狂者了,不是智者了。
辰二(破他宗之觀點)分二:一、聲論派之因成爲不共因;二、宣說自宗內道之其他說法不合理。
巳一、聲論派之因成爲不共因:
若謂涉及一切故,共稱于境不適用,
此說他喻難尋覓,非共同因如所聞。
我們前面所講的世間共稱實際上涉及一切萬法,雖然從已共稱的角度講月亮的名稱只有懷兔者才能用,但是從可稱呼的角度來講,對任何一個法用月亮來稱呼也沒有什麼不可以,它可以涉及一切法。于是對方說:“共稱于境不適用”,也就是說世間共稱只能在固定的對境上適用,而萬法中的其它法並不能適用。其實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爲什麼呢?你們根本找不到同品比喻。可見,你們外道所承認的這樣的推理其實是不共不定因,就像“聲音是無常的,它是所聞之故。”一樣是不合理的。
你們認爲月亮的名稱只有懷兔者才可以用,其它不能用;黃牛的名稱只有具有項峰垂胡的動物才可以用,別的動物或者無情法不能用……。其實這樣的說法是不合理的,爲什麼呢?如果“懷兔者只能用月亮來代替,因爲它是存在之故。”是一個真正的推理,那凡是存在的法就只能用月亮來代替,其它就不能用,但這種同品比喻根本找不到。所以說你們這種說法完全是一種不共不定因,當然不定因是相似因,它並不能證成任何一個正確的道理,可見這種說法不合理。
巳二、宣說自宗內道之其他說法不合理:
內教中的個別論師(解釋《集量論》的有些論師),他們這樣認爲:阿阇黎前面的教證只是說明月亮的名稱只能用在懷兔上,其它上面不能用。(如果懷兔者不能用月亮的名稱,那麼這完全與世間共稱相違。)可見可說共稱本身不存在比喻,是不共不定因。
實際上因明前派這種說法也不合理,下面進行駁斥:
乃爲講說共相時,懷兔作爲比喻已,
說明遍及諸所知,達哲非樹等亦同。
關于“懷兔”,詞藻學裏面經常用,《藏漢大詞典》也是用懷兔,但法尊法師翻譯的時候並沒有這樣用,他譯爲有兔。可能他擔心,如果用懷兔,那別人會不會理解成月亮已經懷孕了——懷兔子了,可能法師的想法是這樣的,所以他譯成有兔。懷兔也好、有兔也好,都可以。好像能海上師也是用其它一種名稱來翻譯。
剛才他們說月亮的名稱只能用在懷兔者上而不能用在柱子、瓶子等法上,這種說法不合理,爲什麼呢?因爲在這裏是宣說共相(共稱之共相),宣說共稱之共相的時候並沒有說唯獨這個事物才可以用月亮(也就是說月亮的名稱只能用在這個事物上面),別的上面不能用,這樣的自相法在這裏並沒有分析。其實,陳那論師的《集量論》只不過是用懷兔者和月亮作個比喻而已,並沒有說明月亮只能用在懷兔者上,這種道理是沒有的。《集量論》講這個比喻是說明這樣的名稱可以用于一切所知上。
月亮的名稱用在天上的月輪上也可以;詩學裏生活在大地上的臉非常白的英俊小夥和姑娘(美女)們也可以用,說面如白月,臉圓圓的、白白的,就用滿月來比喻。如果月亮只能代替天空的月亮,而地上的“月輪”不能比喻的話,那這些叫法就全部不合理了,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它可以遍及世間的一切。當然這是從相同的角度來講的,詩學裏面相同的角度還有很多很多比喻。如果不從相同的角度來講,那就可以隨隨便便取名:藏族人叫月亮的相當多,如藏地有月稱的父親的說法,等等;印度人也有,如月稱論師,其實月稱論師是月亮共稱的意思;漢地有沒有月亮的名字?(下面弟子回答:)明月法師。看來月亮還是可以遍于所有的所知法,如果命名者的意樂願意取這樣的名字,那不但人可以這樣稱呼,就是瓶子等其它法也可以用月亮來代替。
如果有人說不能用月亮來代替,那就有世間共稱的違害。比如說達哲本是一種樹的名稱(這種樹可以作藥物用),如果我們說達哲不是樹,那就有世間共稱的違害。這就像說松樹不是樹、檀香樹不是樹一樣,人們都會說你錯了。同樣的道理,如果我們說未來的任何法不能用月亮的名稱來代替,那就像說達哲樹不是樹一樣,會受到世間共稱的違害。
可見這裏也有一些比較深的道理在裏面,用這個比喻的時候大家也應該注意。當然懷兔者不是月亮肯定有世間共稱的違害,大家也知道,但是有些人的心相續中始終都覺得:柱子不能叫月亮,柱子叫月亮會有世間共稱的違害。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可以這樣解釋:雖然從已共稱的角度來講是這樣的,但是從可共稱的角度來講,柱子不能叫月亮也有世間共稱的違害,就像達哲不能叫樹一樣。分析這個比喻的時候,可能要稍微轉個彎才能理解其中的意義。
辰叁、說明阿阇黎之意趣:
冰片以及水銀等,以月亮名共稱他,
彼作比喻而證成,具涼光月共同因。
阿阇黎法稱論師的真正密意應該是這樣的:懷兔者可以用月亮的名稱,這一點完全是合理的,沒有什麼不合理;而且,除了懷兔者以外世間其它很多法都可以叫月亮。作香的時候月亮的名稱也可以出現,因爲配製香的過程中有一種專門的原料也叫月亮,它的顔色是白色的。還有,避谷術的修法需要一些原料,其中也有月亮的名稱。避谷術是一種斷食的竅訣,修這個竅訣需要配製一些原料,其中就有一些白色的東西叫月亮。這些以月亮的名稱都可以表達。
其實在世間上,除了天上的月亮以外,地上的很多事物都可以有月亮的名稱。比如藏藥中白色的花等也以月亮表示,但有些人根本不知道它們用月亮來代替。密宗的修法中月亮和日(太陽)是白菩提和紅菩提,等等。可見月亮的名稱在世間非常非常多。在詞藻學裏面,因爲月亮對衆生發出一種非常清涼的光,所以月亮也叫涼光者。涼光者實際上就是指天上的月輪。世間有些醫生的名字也叫涼光、月光等。
這樣一來,月亮的名字只能用在懷兔者上而不能用在其它法上的說法就不合理。總而言之,這種名稱在懷兔者上可以運用的緣故,在其它任何法上都可以用,這一點就是法稱論師的究竟密意。
好!今天講到這裏。
回向偈:
所南德義檀嘉熱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內尼波劄南潘協將摧伏一切過患敵
傑嘎納齊瓦隆徹巴耶生老病死猶波濤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願度有海諸有情
《第七十七課》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