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課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爲度化一切衆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我們繼續講《量理寶藏論》中的推理,也就是因類學。今天所講的內容是決定分類之自性,這分叁個方面:不可得因、自性因和果因。所有的真正推理可以包括在這叁種推理中。所以我們學習因明的時候,尤其是辯論的時候必須要掌握這叁種推理。
子二(決定分類之自性)分叁:一、不可得因;二、自性因;叁、果因。
醜一(不可得因)分叁:一、法相;二、分類;叁、決定所破因相屬之方式。
寅一、法相:
遮破所破具叁相。
不可得推理的法相是什麼呢?遮破所破方面具有叁相。自性因和果因是在建立方面具足叁相,不可得因與這兩者不相同:就是在遮破任何一個法的過程中必須要具足叁相。如果不具足叁相就成了相似的因,具足叁相的遮破法就稱之爲不可得因。我們下面分析的任何一個推理必須要具足叁相,但是這種推理(不可得因)是否定方面的,不是肯定或者建立方面,應該是遮破方面的。
寅二(分類)分二:一、本體不可得因;二、相違可得因:
卯一、本體不可得因;
體不可得有四類。
本體不可得的推理總共有四種分類。哪四種分類呢?就是下面所講的:自性不可得、因不可得、果不可得和能遍不可得,總共有這四種。
本體不可得因實際上是我們在任何一個地方通過現見能否定:因如果存在的話,就可以照見,正因爲我們沒有照見,所以這個法是不存在的,是用這種方式來推理的。
當然有些不可見的地方我們就不能用本體不可得因推斷,比如說“我前面魔鬼不可能有,因爲我沒有現見之故。”那這種推理不一定是正確的因。爲什麼呢?因爲一般來講我們凡夫人根本見不到魔鬼,唯一有神通的人才可能見得到。所以如果一個人說:啊!前面肯定不會有魔鬼,因爲我沒有現見之故。這種不可得因是不能用的,因爲不可見的地方,你是不能應用不可得因的。或者像現在有些唯物論“前世後世是不存在的,因爲我沒有現見之故。”這種說法也不是真正的不可得因。爲什麼呢?因爲後世對我們凡夫人來講不是所見境,不要說是後世,就是明天的一切境相,作爲一個凡夫人來講也是不可見的。比如你說“明天一切的萬法不存在,因爲我現在不可見之故。”這種說法是非理的,是相似的推理。所以,在不可得因應用的過程中你一定要觀察場合,必須是在可以見到的地方才可以應用:如果存在的話,那麼可以見到,正因爲這個法沒有見到的緣故,所以它不存在。因此應用本體不可得因的時候理由一定要充分的原因是這樣的。
第一個是自性不可得因,我們可以這樣說“我前面瓶子是不存在的,因爲我沒有現見之故。”這種推理就是一個正確的推理。怎樣推的呢?因爲瓶子的自性如果存在,在我的眼根沒有損害的情況下,在我前面的桌子上肯定能現見瓶子。或者說“這個大經堂裏面沒有其他人,如果存在的話,我可以見之故。”以我的現量作爲理由,我前面這個大經堂如果是空無一人的話,你一看就一目了然:噢,這裏人肯定不存在。這裏是人不是螞蟻,如果是螞蟻的話,“這個大經堂裏面螞蟻肯定不存在,因爲我現量不見的緣故。”這是不一定的。但是人存在的話,我就肯定能看見。這種推理就叫做自性不可得因。
第二種叫做因不可得因。因不可得是它的因沒有得到的緣故,得出果不存在的結論的一種推理。比如說晚上的時候,你可以斷定說在冒出青色事物的湖泊上絕對不會有煙,因爲火沒有的緣故。
一般這種因只有在晚上可以使用,否則白天你說“這裏不可能有煙霧,因爲火沒有的緣故。”,這是不行的。因爲一般來講,在白天的時候火即使在人的視覺面前顯現,人們也不一定能發現。所以以前有些土匪在山上躲避的時候在白天燒火。燒火的時候盡量避免煙就行了,因爲一般別人都看不見火;而晚上不管是在哪裏都根本不敢生火,一生火,火焰在很遠的地方都可以看得見。所以古人也比較聰明,他們在山溝裏面躲避的時候,白天做飯就用木柴(聽說如果木柴沒有樹皮,煙也就沒有)。他們搜集一些幹的沒有樹皮的木柴,白天在山溝裏面燒火做飯,晚上根本不敢生火。所以我們如果白天應用“煙不存在,因爲火不見之故。”就有一定的困難。我們應該說:夜晚在小小的一個湖泊上肯定不會有煙,因爲沒有火的緣故,如果有火,我可以照見。以這種推理來進行推斷,這是因不可得。
大家應該清楚這裏全是否定詞。我們以前學中觀和一些其他論典的時候經常用不可得因,我們平時說的可見不可得因大體的分類就是四個方面。
第叁個叫做能遍不可得。我們可以這樣說:“前面沒有任何縫隙的大石板上不可能有柏樹,因爲這裏沒有任何樹的緣故。”能遍和所遍大家都知道:樹是一個總相,樹能遍于所有的樹的別相——分別的別相。樹裏面包括檀香樹、沈香樹、松樹等,這些都包括在樹裏面。如果在前面的大經堂中或者前面的大石板上沒有任何樹的話,那這裏所遍的檀香樹或者沈香樹、柏樹肯定全部都能否定。這是能遍不可得的推理。
第四個是果不可得推理,我們可以這樣說:“沒有任何遮蔽的虛空下不可能有火,因爲煙沒有的緣故。”如果有一些遮蔽煙的東西或者有一些房屋的遮擋的話,那很有可能見不到煙,我們到山頂上就可以憑沒有冒煙來決定它的親因的火不存在。這種推理方法叫做果不可得的推理。
本體不可得因分了這四種。對這四種沒有什麼辯論,大家也應該清楚。我們自宗不管是中觀還是因明都可以應用這四種因。原來我們講《中觀莊嚴論》的時候,對到底是建立因還是遮破因也有一些分析。所以我們判斷任何一個法的時候,有時候這個法不存在,不存在的話,要有一個理由,這樣的推理叫不可得因。
現在有些世間人認爲前世後世不存在,或者人死了以後靈魂不存在,地獄不存在。不存在的話,你必須給我一個充分的理由。你說“前世後世不存在,因爲我沒有照見之故或者什麼什麼緣故。”必須要有一個非常好的理由。但是現在很多人,包括一些唯物論的哲學家,他們也舉不出任何理由,只不過說不存在而已。我們問他不存在的原因的時候,只是說“應該是不存在”、“我覺得不存在”或者“可能是不存在。”那這種推理是不是真正的不可得因呢?絕對不是的。如果你認爲真正不存在的話,那麼就應該有讓自己、讓別人都深信不疑的理由。比如說,你說前面瓶子絕對不存在,爲什麼呢?因爲如果存在的話,瓶子那麼大,那這個東西我就可以現見,但我沒有現見,那大家都能了解到你的推理是正確的。但你說“前世後世肯定不存在,因爲我沒有照見之故。”你沒有照見不一定不存在,你沒有照見的東西多呢!世界上有多少個你沒有照見的知識啊!所以說現在很多人認爲的前世後世或者業因果不存在的理由全部是相似的。這些人不懂這樣的推理,因爲自己沒有看見過、沒有聽見過或者自己心裏面想不出來,就認爲:啊,地獄不存在,怎麼會存在,肯定不存在。就妄言斷定,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外道業因果不存在的邪見是因爲有些外道祖師爲了與自己的女兒作邪淫或者作各種非法的行爲,他們爲了打破別人的因果信念,就故意臆造一些邪論,在世間宣說業因果不存在。世間也有這樣非常狡詐的宗教。
現在世間的理論學習者一定要對這些甚深的道理悉心探究,否則你隨隨便便說一句,但能不能破掉真正的實相呢?是沒有辦法的。所以對不可得因,我們如果詳細分析的話,對世間有些不存在的道理會深信不疑:哪些是不存在的、哪些是真正存在的、哪些是存在的但不是我們所見的領域,應該這樣來理解。
下面我們講相違可得因。相違是它的違品可以得到,而與違品相對的東西不存在。
卯二(建立決定無有之相違可得因)分二:一、不並存相違可得;二、互絕相違可得。
相違可得分二種。
相違可得因分兩種:不並存相違和互絕相違。
不並存相違分兩個方面,首先是破他宗的部分觀點,他宗的所有觀點並不破。因明前派有些論師的不並存相違可得因分十六種,這十六種中的一部分我們自宗不承認,所以在這裏遮破。
辰一(不並存相違可得)分二:一、破他宗不合理之部分;二、安立合理之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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