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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课

  

第六十八课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我们继续讲《量理宝藏论》中的推理,也就是因类学。今天所讲的内容是决定分类之自性,这分三个方面:不可得因、自性因和果因。所有的真正推理可以包括在这三种推理中。所以我们学习因明的时候,尤其是辩论的时候必须要掌握这三种推理。

  

子二(决定分类之自性)分三:一、不可得因;二、自性因;三、果因。

  

丑一(不可得因)分三:一、法相;二、分类;三、决定所破因相属之方式。

  

寅一、法相:

  

遮破所破具三相。

  

不可得推理的法相是什么呢?遮破所破方面具有三相。自性因和果因是在建立方面具足三相,不可得因与这两者不相同:就是在遮破任何一个法的过程中必须要具足三相。如果不具足三相就成了相似的因,具足三相的遮破法就称之为不可得因。我们下面分析的任何一个推理必须要具足三相,但是这种推理(不可得因)是否定方面的,不是肯定或者建立方面,应该是遮破方面的。

  

寅二(分类)分二:一、本体不可得因;二、相违可得因:

  

卯一、本体不可得因;

  

体不可得有四类。

  

本体不可得的推理总共有四种分类。哪四种分类呢?就是下面所讲的:自性不可得、因不可得、果不可得和能遍不可得,总共有这四种。

  

本体不可得因实际上是我们在任何一个地方通过现见能否定:因如果存在的话,就可以照见,正因为我们没有照见,所以这个法是不存在的,是用这种方式来推理的。

  

当然有些不可见的地方我们就不能用本体不可得因推断,比如说“我前面魔鬼不可能有,因为我没有现见之故。”那这种推理不一定是正确的因。为什么呢?因为一般来讲我们凡夫人根本见不到魔鬼,唯一有神通的人才可能见得到。所以如果一个人说:啊!前面肯定不会有魔鬼,因为我没有现见之故。这种不可得因是不能用的,因为不可见的地方,你是不能应用不可得因的。或者像现在有些唯物论“前世后世是不存在的,因为我没有现见之故。”这种说法也不是真正的不可得因。为什么呢?因为后世对我们凡夫人来讲不是所见境,不要说是后世,就是明天的一切境相,作为一个凡夫人来讲也是不可见的。比如你说“明天一切的万法不存在,因为我现在不可见之故。”这种说法是非理的,是相似的推理。所以,在不可得因应用的过程中你一定要观察场合,必须是在可以见到的地方才可以应用:如果存在的话,那么可以见到,正因为这个法没有见到的缘故,所以它不存在。因此应用本体不可得因的时候理由一定要充分的原因是这样的。

  

第一个是自性不可得因,我们可以这样说“我前面瓶子是不存在的,因为我没有现见之故。”这种推理就是一个正确的推理。怎样推的呢?因为瓶子的自性如果存在,在我的眼根没有损害的情况下,在我前面的桌子上肯定能现见瓶子。或者说“这个大经堂里面没有其他人,如果存在的话,我可以见之故。”以我的现量作为理由,我前面这个大经堂如果是空无一人的话,你一看就一目了然:噢,这里人肯定不存在。这里是人不是蚂蚁,如果是蚂蚁的话,“这个大经堂里面蚂蚁肯定不存在,因为我现量不见的缘故。”这是不一定的。但是人存在的话,我就肯定能看见。这种推理就叫做自性不可得因。

  

第二种叫做因不可得因。因不可得是它的因没有得到的缘故,得出果不存在的结论的一种推理。比如说晚上的时候,你可以断定说在冒出青色事物的湖泊上绝对不会有烟,因为火没有的缘故。

  

一般这种因只有在晚上可以使用,否则白天你说“这里不可能有烟雾,因为火没有的缘故。”,这是不行的。因为一般来讲,在白天的时候火即使在人的视觉面前显现,人们也不一定能发现。所以以前有些土匪在山上躲避的时候在白天烧火。烧火的时候尽量避免烟就行了,因为一般别人都看不见火;而晚上不管是在哪里都根本不敢生火,一生火,火焰在很远的地方都可以看得见。所以古人也比较聪明,他们在山沟里面躲避的时候,白天做饭就用木柴(听说如果木柴没有树皮,烟也就没有)。他们搜集一些干的没有树皮的木柴,白天在山沟里面烧火做饭,晚上根本不敢生火。所以我们如果白天应用“烟不存在,因为火不见之故。”就有一定的困难。我们应该说:夜晚在小小的一个湖泊上肯定不会有烟,因为没有火的缘故,如果有火,我可以照见。以这种推理来进行推断,这是因不可得。

  

大家应该清楚这里全是否定词。我们以前学中观和一些其他论典的时候经常用不可得因,我们平时说的可见不可得因大体的分类就是四个方面。

  

第三个叫做能遍不可得。我们可以这样说:“前面没有任何缝隙的大石板上不可能有柏树,因为这里没有任何树的缘故。”能遍和所遍大家都知道:树是一个总相,树能遍于所有的树的别相——分别的别相。树里面包括檀香树、沉香树、松树等,这些都包括在树里面。如果在前面的大经堂中或者前面的大石板上没有任何树的话,那这里所遍的檀香树或者沉香树、柏树肯定全部都能否定。这是能遍不可得的推理。

  

第四个是果不可得推理,我们可以这样说:“没有任何遮蔽的虚空下不可能有火,因为烟没有的缘故。”如果有一些遮蔽烟的东西或者有一些房屋的遮挡的话,那很有可能见不到烟,我们到山顶上就可以凭没有冒烟来决定它的亲因的火不存在。这种推理方法叫做果不可得的推理。

  

本体不可得因分了这四种。对这四种没有什么辩论,大家也应该清楚。我们自宗不管是中观还是因明都可以应用这四种因。原来我们讲《中观庄严论》的时候,对到底是建立因还是遮破因也有一些分析。所以我们判断任何一个法的时候,有时候这个法不存在,不存在的话,要有一个理由,这样的推理叫不可得因。

  

现在有些世间人认为前世后世不存在,或者人死了以后灵魂不存在,地狱不存在。不存在的话,你必须给我一个充分的理由。你说“前世后世不存在,因为我没有照见之故或者什么什么缘故。”必须要有一个非常好的理由。但是现在很多人,包括一些唯物论的哲学家,他们也举不出任何理由,只不过说不存在而已。我们问他不存在的原因的时候,只是说“应该是不存在”、“我觉得不存在”或者“可能是不存在。”那这种推理是不是真正的不可得因呢?绝对不是的。如果你认为真正不存在的话,那么就应该有让自己、让别人都深信不疑的理由。比如说,你说前面瓶子绝对不存在,为什么呢?因为如果存在的话,瓶子那么大,那这个东西我就可以现见,但我没有现见,那大家都能了解到你的推理是正确的。但你说“前世后世肯定不存在,因为我没有照见之故。”你没有照见不一定不存在,你没有照见的东西多呢!世界上有多少个你没有照见的知识啊!所以说现在很多人认为的前世后世或者业因果不存在的理由全部是相似的。这些人不懂这样的推理,因为自己没有看见过、没有听见过或者自己心里面想不出来,就认为:啊,地狱不存在,怎么会存在,肯定不存在。就妄言断定,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外道业因果不存在的邪见是因为有些外道祖师为了与自己的女儿作邪淫或者作各种非法的行为,他们为了打破别人的因果信念,就故意臆造一些邪论,在世间宣说业因果不存在。世间也有这样非常狡诈的宗教。

  

现在世间的理论学习者一定要对这些甚深的道理悉心探究,否则你随随便便说一句,但能不能破掉真正的实相呢?是没有办法的。所以对不可得因,我们如果详细分析的话,对世间有些不存在的道理会深信不疑:哪些是不存在的、哪些是真正存在的、哪些是存在的但不是我们所见的领域,应该这样来理解。

  

下面我们讲相违可得因。相违是它的违品可以得到,而与违品相对的东西不存在。

  

卯二(建立决定无有之相违可得因)分二:一、不并存相违可得;二、互绝相违可得。

  

相违可得分二种。

  

相违可得因分两种:不并存相违和互绝相违。

  

不并存相违分两个方面,首先是破他宗的部分观点,他宗的所有观点并不破。因明前派有些论师的不并存相违可得因分十六种,这十六种中的一部分我们自宗不承认,所以在这里遮破。

  

辰一(不并存相违可得)分二:一、破他宗不合理之部分;二、安立合理之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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