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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叁課

  

第六十叁課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爲度化一切衆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量理寶藏論》中,我們繼續講叁相推理,也叫做自利比量。叁相中的第一相宗法已經講完了,現在講的是同品遍和異品遍。

  

壬二(同品遍異品遍之觀待事同品與違品)分叁:一、破他宗;二、立自宗;叁、除诤論。

  

癸一(破他宗)分叁:一、宣說對方觀點;二、破彼觀點;叁、斷除遮破非理。

  

子一、宣說對方觀點:

  

謂具不具所立法,乃是同品與異品。

  

在這裏我們要知道叁相推理中的同品和異品,第二個叫同品,第叁個叫異品。同品和異品的概念或者法相有不同觀點,這裏主要是因明前派論師的觀點。因明前派夏瓦秋桑,還有鄂洛譯師,他們跟隨印度論師賢得瓦的觀點,立下了不同的說法。什麼樣的不同說法呢?具有所立法叫做同品法,不具有所立法叫做異品法,他們認爲這就是同品法和異品法的法相。它們的概念是這樣的:具不具所立法乃爲同品和異品。爲什麼這樣安立呢?因爲他們認爲任何一個法在通過比量進行論證的過程中,它的同品和異品可以這樣安立:具有所立法叫做同品,比如說用所作建立無常,凡是無常的東西都具有所立法。“柱子是無常,所作之故。”凡是無常的法都具有所立,這叫做同品法。然後,如果是常有的法,就不具足所立、不具足無常,這就是異品法。

  

對方論師認爲:推理的時候同品和異品一定要互相相違,如果不存在相違,那麼真正的推理就沒有容身之地。所以他們覺得同品和異品應該直接相違。這裏講的是對方同品異品的觀點。

  

思維二品直接違,複慮出現第叁品,

  

有師不知量對境,分實反體而說明。

  

稱實體法一異體,反體依于自反體。

  

因明前派的論師認爲,同品和異品應該互相相違,如果這兩者不相違,那麼真因就沒有容身之地了;進而又害怕或者擔憂出現第叁品。第叁品就是我們平時認爲的既是無常也是常有,或者既不是無常也不是常有,除了無常與常有之外不倫不類的第叁品物體,這叫做第叁品法。他們擔心:如果同品與異品一定要相違,那麼不是這兩者的第叁品就會出現。對方的第一個觀點大家應該清楚,他們認爲推理的時候,也就是建立的時候,一定要斷定同品和異品,如果沒有這樣就不合理。

  

對方論師對自相和義共相混合一體而成爲比量的對境這一點沒有了解。我們前面也講了,他們經常在實體反體的概念上犯大的錯誤。我們不管是什麼樣的破立,都是自相和義共相混合一體而進行的。可是這些論師沒有懂得這一點,所以害怕出現第叁品物體,于是認爲實體和反體要分開講。怎麼分開講呢?他們認爲依靠實體來建立一個法的時候,在實體上一定會斷定異品或者同品,但是從反體的角度來講,可以出現第叁品物體,這是允許的。反過來說,如果依靠反體建立一個事物,那麼在反體上也可以決定爲異品或者同品,但是在這個時候,因爲並沒有判斷它的實體,所以在實體上出現第叁品物體也可以。

  

比如說“柱子是無常,所作之故。”用所作來建立無常的時候,從柱子實體的角度來講,他們認爲決定是常有或者無常這兩個,第叁品法不存在。但是說第叁品法存在的時候,一定要從柱子反體的角度來講,也就是說是從反體的角度來講第叁品的:也許是無常也許是常有,這樣的第叁品在反體上可以容有。

  

反過來說,在依靠反體法建立的時候,他們認爲要麼是異品要麼是同品,在反體上面一定能決定。比如說用所作因來建立無常的時候,所作因是建立無常的真正推理,因爲叁相齊全之故。叁相齊全要麼是異品要麼是同品,從反體方面講,應該決定是異品或者同品兩種法,但是從實體的角度來講,也可以出現第叁品物體。

  

我們一定要知道,在對方的觀點中有叁個事情。

  

第一個事情,因明前派的論師認爲,建立任何一個事物的時候可以決定爲同品與異品兩方面且這兩品直接相違。

  

第二個事情,對方害怕出現第叁品物體,于是他們把實體和反體分開來講,認爲在實體上面可以斷定同品和異品,但是在反體上面可以出現第叁品物體;反之,在反體上面可以斷定異品和同品,但是在實體上面可以出現第叁品物體,這是因明前派的第二個觀點。

  

第叁個事情,他們建立的時候有叁種情況。其中通過實體來建立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柱子是無常,所作之故。”柱子無常所作全部是從一實體的角度進行安立的。第二種是從他體的角度進行安立的:“山上有火,有煙之故。”以這樣的推理來進行安立的時候,實體是以他體的方式進行建立的。第叁是從反體的角度安立的,在反體上面安立的時候是以自反體來安立的,比如說以所作因建立無常,建立無常的推理是真實的推理,因爲具足叁相之故,實際上這是真因,這是以自反體來進行建立的。對方是這樣在實體和自反體上面進行建立的。

  

我們大家一定要清楚,雖然因明前派的論師們一個個都是非常了不起的高僧大德,而且在整個因明的發展曆史上,也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這一點是人類世界,尤其是藏傳佛教界公認的一件事情;但是,在顯現上他們的有些觀點確確實實也有一些與自宗不同的地方。因此,薩迦班智達才在叁相推理的過程中,先把對方的觀點一一列出,然後一個一個地遮破。

  

因明前派的論師認爲,具不具有所立法分別叫同品和異品,並且建立任何一個事物的時候,它的同品和異品決定爲兩品,這是一個觀點。然後,對方害怕出現第叁品物體,于是認爲在實體上面可以斷定同品和異品,但是在反體上面可以出現第叁品物體;反之,在反體上面可以斷定異品和同品,但是在實體上面可以出現第叁品物體,這是因明前派的第二個觀點。第叁個觀點是他們把實體和反體分開,並以一體、異體、自反體來進行建立,其實這也是不合理的。

  

下面我們對上面所講的叁個問題一一駁斥。

  

子二(破彼觀點)分叁:一、斷定二品非理;二、分開實體反體建立非理;叁、分別依于自反體建立非理。

  

醜一、斷定二品非理:

  

實體反體如何分,無法決定其二品,

  

二者所涉實反體,諸智者前見成立。

  

你們因明前派雖然分開實體和反體來決定同品和異品,但實際上你們所承認的決定同品異品的說法絕對不合理。

  

你們認爲在實體上面能決定同品和異品,但實際上不能決定。不合理的原因是什麼呢?因爲,事物的實體既涉及到同品也涉及到異品,還涉及到第叁品,這一點在印藏高僧大德以及所有智者面前應該是成立的。因爲所有高僧大德都承認真理,承認真理的話,那我們通過因明的推理來進行論證的時候,這一點也是成立的。

  

你們斷定實體在異品或者同品中可以包含,但是這一點確實沒有辦法成立。爲什麼呢?我們可以通過一個論式來進行分析,比如說“山上有火,有灰色的實體之故。”在用這個推理的時候,你們因明前派認爲斷定爲二品,但是我們覺得不能斷定爲兩品。爲什麼呢?灰色實體到底是同品還是異品?如果它是同品,也就是灰色的實體有火這個同品,那這樣凡是灰色的實體都應該有火了。灰色的氣體、灰色的煙霧、灰色的布匹等,這些東西都應該有火了,有這個過失。如果說灰色的實體是異品,異品是沒有火的一種實體,這樣一來灰色的煙也應該不是由火因中産生的,有這個過失。再者,如果你們覺得灰色的實體既有火的同品部分,也有沒有火的異品部分,有模棱兩可的狀態,那前面你們不是已經說因決定爲同品或者異品嗎,而現在卻出現了第叁品,這樣一來,你們自己所建立的觀點就完全以此摧毀了,所以你們這種說法不合理。可見,從實體角度來進行分析的時候不合理。

  

從反體的角度來進行分析,你們因明前派所承認的決定二品的說法也不合理。怎麼不合理呢?比如說:“以所作來建立無常的推理是真因,因爲叁相齊全之故。”這是通過反體來建立的一個推理。我們又同樣問對方,叁相齊全的因,它是同品還是異品?如果你說它是同品,那麼所有叁相齊全的因就全部變成建立無常的因了,但是這一點是不能承認的,因爲叁相齊全的因中有建立無常的因,還有建立其他事物的推理,這是千千萬萬、非常多的,所以對方不敢承認。如果你說叁相齊全的推理是異品,那麼剛才的推理就已經變成似因了,也就是說,通過所作來建立無常的推理就不應該成爲真因,因爲它是異品之故。如果對方說這兩者都不合理,叁相齊全也有同品的部分也有異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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