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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叁課▪P2

  ..續本文上一頁left">我們前面也講過,總相和共相是一個意思。第叁品的內容從總相和別相的角度來進行分析,第四品從遣余和顯現的角度來講。實際上遣余和總相是一個意思,只不過是反體不同而已。

  

勝論外道認爲:外面的總相應該是存在的,因爲我們的語言、詞彙跟這種總相有著直接的關系。你們佛教因明派如果不承認共相在外境當中真實存在,那人們在表達共相的時候,這種語言就成了無因。比如說,瓶子本來是一種總相,也可以說是一種遣余,如果這個遣余共相不存在,那我一說瓶子的時候,瓶子這種語言的根本因就不存在了,瓶子的聲音、名言就有無因生的過失,因爲瓶子的總相不存在的緣故。

  下面解釋自宗:

  

欲诠所牽運用故,諸詞不定觀待境。

  這種過失我們沒有,爲什麼呢?因爲每一個衆生所宣說的詞句,不一定都與外境有直接的聯系。我們的語言並不是必須觀待瓶子在外境中存在,然後才引發出來,並不是這樣的。

  那語言是如何産生的呢?就是靠“欲诠”,也就是心裏想說什麼樣的道理,在這個念頭的驅使下可以隨便宣說。並不是外境存在才可以發出聲音,外境不存在就不會發出這種聲音,應該說外境跟詞句沒有直接的聯系。如果有直接聯系,那外境當中不存在的東西,我們就不能說出來。如石女的兒子、兔角等等,這些法的自相在外境當中不存在,如果按你們的觀點,所有的語言都是依靠自相而産生,不存在的東西不能說出來,那我們就不應該說出石女兒、兔角等的名言了。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外境當中存在也好,不存在也好,人們憑著自己的想像,可以說出許許多多不同的言辭。因此,

  如果語言跟外境就像外道承認的那樣,具有不可分割的關系,那與事實就會明顯不符。

  前一段時間,有兩位道友互相開玩笑,一位道友說另一位有神經病,另一位特別不高興:你說我神經病,難道我的神經真的有問題嗎?講的這位道友馬上解釋:“不會的,沒有這個問題。因爲語言跟對境不一定有真實的關系,如果有真實的關系:那我說你有神經病,你就真的變成神經病了;我說你是佛陀,你就馬上變成佛陀了;我說你是太陽,你就馬上遣除世間的黑暗了。”後來,另一位道友就明白這個道理了。所以我們這個世間當中,語言真的能表達很多事情。

  以前,華智仁波切的上師欽哲益西多吉對他說:華智,你這個老狗給我出來!華智仁波切出來的時候,上師好像喝醉了。華智仁波切心裏想:這是上師在給我指示心性啊!通過這種方式,華智仁波切開悟了,這種情況也是有的。

  當然在密宗當中,有些上師顯現喝酒、吃肉,這樣的公案也是比較多的。但是有些人也不要由此認爲,藏傳佛教吃肉喝酒的行爲非常不好,不能産生這樣的邪見。我記得,漢傳佛教的禅宗公案當中,一般凡夫人很難接受的現象也比較多。比如在禅宗當中有這樣一樁公案,以前有雲升和坦山兩位禅師,他們倆是師兄弟,坦山禅師經常喜歡吃肉、喝酒。有一天,坦山禅師正在一邊喝著酒,一邊吃著魚肉,這時候恰好雲升禅師來了,坦山禅師非常高興地說:來得正好,我們一起享用吧!沒想到雲升禅師非常不滿地說:你已經犯了戒律,我從來不願意被酒肉染汙,我不吃!坦山禅師說:你連酒都不會喝,你不像一個人。雲升禅師非常不高興地說:你自己不知道自己的過失,你不但犯了戒律,還要罵人,爲什麼這樣?坦山禅師說:我沒有罵你啊,我怎麼罵你了?你不是說我不像人嗎?這不是罵我是什麼?我說你不像一個人,是說你就像一位真正的佛陀。

  從他們的公案當中也可以看出來,有些禅師們,或者是密宗境界比較高的有些上師,他們會有一些特殊的行爲。但這一點並不代表哪一個宗派錯誤,也不能說明哪一個是染汙的宗派,不應該這樣認爲。有些高僧大德的行爲,應該說是高深莫測的。

  話說回來,外境跟欲說(欲诠),這兩個並沒有不可分割的關系,如果有就不合理。人們運用的這些字句,全部是憑自己的想像進行宣說,不一定非要觀待對境。如果就像火和煙一樣,它們兩個有這樣的因果關系,那麼所有名和義就有無則不生的關系。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石女的兒子根本沒有,我們也可以說得出來;所謂的總相根本沒有,我們也可以說得出來,而且分別念當中也可以想得出來。所以說,想得出來和說得出來的總相,不一定與外境有無則不生的關系。

  對方有些不高興,他們這樣回辯:

  

宣稱若爾則言說,法與有法成無義。

  如果按你們佛教因明宗所說的那樣,在對境當中雖然不存在總相,但是也可以産生總相、遣余,那會引發很大的過失。有什麼過失呢?如果語言和對境沒有直接的關系,那說有法的名言和說法的名言,二者就沒有什麼差別了,有這種過失。

  比如我們說白色的海螺,實際上這是說有法的一種名言,它並沒有遣除它的其他差別法,因爲整個海螺是一種白色;但如果說海螺的白色,這實際上是說法的一種名言,這種名言已經遣除了部分的差別法,除了海螺的白色之外,海螺的有爲法,海螺的無常,海螺的形狀等等,這些並沒有包括在裏面。所以,我們平時在說話過程當中,說有法的名言和說法的名言,應該有差別的。但按照你們的觀點,不依靠自相也可以宣說語言,那說有法和說法的名言就已經混淆而沒有什麼差別了,應該有這種過失。

  一般來說,白色海螺例子,在因類學當中經常被引用。前一段時間,我看見一位個子特別矮的小喇嘛,他拿著一本因類學。我問他:你在學什麼?他說:我在學因類學。然後我說:來!我們兩個辯論,雖然我沒有學過。他說:我開始立宗,你來給我說吧!後來我以開玩笑的方式說:海螺的本體是不是白顔色?他說是白顔色。是白顔色的話,白馬也應該變成海螺了,是白顔色的緣故。他說不一定。不一定的話,那海螺的白色當中也有白馬的一分嗎?這樣,我們就在這個問題上進行辯論。從表現來看,可能小喇嘛的因類學還沒有完全學好,因爲它一般有叁層次第。

  因類學的特點,主要是在一些詞句上互相辯論。就象剛才我說的那樣,海螺的白色是不是白色?是白色;這種白色是不是海螺?是海螺;那白馬也變成白海螺。如果你說不是,那白色的海螺還要分白馬的一分。這主要是把總相和別相混在一起來辯論的。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智慧特別敏銳,但實際上只了知詞句表層上的一分而已。按照格魯派的說法,要打開智慧首先必須學因類學和心類學,如果學了這兩種學問,自相續當中的智慧很快就會熾盛起來,有這種說法。當然,對于我們在座的人來講,應該是以希求解脫爲主,並不追求僅僅在詞句上辯論得很精采,口才特別好,這一點並不是特別重要。

  總的來講,白色的海螺和海螺之白色表面看起來是一樣的,但實際上並不相同。于是,對方給我們發出太過:如果按你們的觀點,那有法和法之間的名言就沒有什麼差別了,也沒有意義了。

  下面我們回答:

  

境之本體同一性,依欲說力用二語。

  從本體的角度來講,對境的本體自相是獨一無二的。也就是說,白色的海螺實際上就是海螺的本體;海螺之白色,實際上也是與海螺不可分割的白色部分。無論你在語言上怎麼樣講,實際上都不可能脫離海螺的本體。

  但在宣講這個法的時候,衆生的發心是各不相同的。如果你願意說白色海螺的有法,在那個時候就沒有抛棄其他的差別法。如果你要說其中的一種特法,比如你只是想講海螺的白色部分,那根據你的欲說,或者說根據你想說的發心力,你就會說海螺之白色這個法,這個時候你就認定了其中的一種特法,也同時遣除了其它的部分。所以,從本體上面講雖然沒有什麼差別,但是根據衆生欲說的不同,就會産生表達不同作用的兩種語言(當然,欲說兩個字在《釋量論》當中是經常被用到的)。

  所以,很多語言並不需要觀待外境的自相,應該是憑自己的想象力也可以宣說。這樣說的時候,根據作用的不同,語言就會有兩種:你想說有法,就可以運用說有法的這種語言;想說法,就可以運用說法的語言。因此,說有法和說法沒有任何差別、沒有意義的過失是沒有的,應該這樣來回答。

  遣除若是遣余則成相互依存之诤分二:一、宣說對方觀點;二、破彼此觀點。

  一、宣說對方觀點。

  

除直接違遣余詞,彼即相互依存故,

  

一者不成終無二,由此遣余不容有。

  這裏的對方也是外道派,他們認爲:總相和自相是連在一起的,語言跟外境的自相也是連在一起的。在這裏,他們發出太過:如果你們佛教的因明派說,遣余能斷除它自己直接相違的違品,比如我們說樹木,樹木以外直接相違的非樹全部要抛開,全部要遣除,那會出現互相依存的極大過失。

  怎麼有互相依存的過失呢?我口裏面說樹木的時候,當時非樹木的東西全部要抛開,樹以外的瓶子、手電筒、照明燈等等,這些東西全部要抛開。因爲這些東西全都是非樹,要抛開它們,你首先要了知什麼是非樹;要了知非樹,又得先了知樹,因爲樹沒有了知之前非樹不可能知道;然後要了解樹的時候,非樹你必須要了解。所以,樹和非樹之間實際上有一種互相觀待的關系,這一點,我們前一段時間也曾講過。又比如說人和非人,要建立人的時候你必須排除非人,要排除非人的時候你必須了知人,不然沒辦法排除。這樣一來,人與非人、樹與非樹等,一直需要互相觀待,無窮的過失在所難免。這樣互相觀待,任何一者永難成立,只要一者不成,最後這二者都不成立。樹等建立之法不能成立,非樹等被遣除之法永遠也不能成立;非樹等不能成立,樹等也就不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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