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陀的無上覺道,由景仰,而進修;因進修,而獲證。當其分證佛的無上覺道,處于自受用叁昧中時,自見內心朗然大覺,與佛無異,故名覺。但尚有微惑未盡,于出定後,就有微細生滅,識情流動,故名有情。
總之,在自利方面說:菩薩,該是一位頭腦清醒,理解力強,既能覺悟人生真理,又能深達宇宙萬物之真相;于事于理,于性于相,都具有正確而徹底的認識,不糊塗、不困惑、不迷信的聖者。
若約利他方面解釋:覺,是指菩薩所證的覺道:有情,是指被菩薩所教化的衆生。即是說:菩薩的爲人,不止自覺、自利,又能覺他、利他。既能積極擴展利他的同情心,慈悲心,去拔苦與樂,給予人間無限的溫暖;又秉承無邊的願力,將自己所證的覺道,去覺悟一切衆生,所謂:“以斯道,覺斯民”。使一切有情,都同歸覺道,同得解脫,同到彼岸,共同離苦得樂,因名覺有情。
再約自利利他雙方面解釋:則“覺”是菩薩“上求佛道”的自行功德,“有情”是菩薩下化衆生的利他事業。菩薩一方面上求佛道之“覺”以自利,另一方面又下化“有情”以利他。自利是自覺,利他是覺他;自覺是智,覺他是悲;自覺覺他,悲智雙運,是名覺有情。
根據菩薩的意義,我們應該知道,菩薩非指那些代表菩薩的聖像,更不是甚麼主人禍福,或叁頭六臂的神祗;而是具有深度的智慧力、高度的理解力、廣度的觀察力,以及具有無限的同情、無量的悲心、無邊的弘願的救世者。他既能勇猛精進勤修與體證佛的覺道,又能以慈悲普濟之恩德,施于有情;以世界人類的苦惱爲自己的苦惱,以世界人類的憂患爲自己的憂患。一舉一動,無不以利益衆生爲出發,一進化退,都以救濟蒼生爲准的,所以被稱爲菩薩。
假如我們能夠這樣做,我們就是菩薩。現在,觀世音菩薩,就是能夠以精深的覺智,觀察諸法實相理,得大自在;又以高度的悲心,觀衆生苦,施以救濟。不但自覺,更能覺他;不止自利,而且利他,自利兼他,悲智雙運,福慧雙修,早已圓滿究竟證得佛道的大覺聖者,不過迹門示現菩薩身,助佛教化而已。所以被稱名:觀世音菩薩摩诃薩。
五、五蘊皆空義
“觀自在菩薩”,是能修觀之人,亦是主講此經的說法主。“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是所修的法門。“行”是觀行或功行,不但宗教,貴在實行;即使是世間一般學說,或是做人做事,都不可以只重于言,而不重于行;最低限度,亦應該做到言行一致。何況,崇高的哲理,如非實行親證,又怎能體會其中的奧妙呢?
大智度論說:“智目行足,到清涼池。”智目,是智慧的眼睛,亦即是正確的理論;行足,是實踐之足,亦是正確的行爲。沒有實行爲伴的理論,是灰色的理論,而且是靠不住的空談;沒有理論爲依據的實踐,則是跛形的,盲目的實踐,前途是非常的危險。所以佛教,是十分注重目足雙資,解行並進。唯有解行並進,才能使理論與實踐統一,智慧之眼睛與正確的行爲一致;也唯有在不斷的實踐中,始可以發掘宇宙的原理,親證人生的真谛。
開發智慧的程序,可分爲:聞慧、思慧、和修慧叁個不同的階段:
聞慧,是從耳根聽聞佛法所得的智慧;這種智慧,雖然不錯,但是從外來的,非是內爍的,不能說是真正的智慧。
思慧:是由思考所得的結果。用心思考所聽聞的佛法,再加以理智的分析,名思慧;這種思慧,相等于哲學家由思考而得的知識,屬于哲學的領域。
修慧:是根據自己實踐所獲得的智慧,這從理論到實踐所證得的智慧,是屬于宗教的領域。在叁慧中,修慧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最真實的。但由于我們實行的淺近或久遠,所得的智慧故有深淺的不同。
觀世音菩薩,由聞而思、而修、而證。不但從深思熟慮中,徹底認識般若真空妙理;同時運用觀照般若的真智,來觀察宇宙人生的真谛,深達實相般若的理體,而證得般若真理的智慧。由于他的實踐,非淺近倉卒,而是經曆久遠,深入實際,早已到達智慧的彼岸,故說:“行深般若波羅蜜多”。
“時”有兩種不同:一是世間實際之時,例如說:某年、某月、某日;二是但約時分的一刹那。經文所說:“時”字,是指後者而言。即是說:觀世音菩薩,由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而證得實相般若,深入真空的一刹那之時,亦即是“觀聽圓明,自在無礙”之時;亦即是萬緣俱寂,無證無得之時;亦即是物我雙忘,境智合一,實相般若理體顯現之時,故說:“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一)人體的組織
“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是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所得的結果。照見,是能觀之智;五蘊,是所觀之境;皆空,是以能觀之智,觀于被觀之境,所獲得的結論。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以甚深微妙般若真空的智慧,照見五蘊諸法,原無自性,其性即是真空,所以說:“五蘊皆空”。
五蘊的“五”字,是指色、受、想、行、識等五種。“蘊”是積聚義,積聚色等五種元素,而組織成我們具有靈魂與軀殼的身心。一般哲學家,對于宇宙人生組織的看法,人言人殊。希臘初期的哲學,有以水爲化生萬類的原質者。如伊阿尼學派中德黎說:水是萬物本體,因爲水有生氣,有活力,時而結冰,時而化水,變動不居,其力弘大,故能産生萬物。
但中世紀經院哲學家們,則說神是宇宙人生的創造者。及至十六世紀文藝複興後,專志于哲學研究的康德、尼采等哲學家,都認爲宇宙人生的元素,即吾人之心,因而産生絕對的唯心論;而馬克思等,郤主張宇宙元素是唯物的。總之:唯心論者,以宇宙是一個“包羅萬有,貫通一切,完全理性”的心。但唯物論者,則以爲整個宇宙人生,都是物質的東西;除了物質及其規律外,更無甚麼意識的作用,心亦不過是物質的一種而已。
佛陀,認爲宇宙人生的元素,不外是物質的條件,配合識心的活動。即是說:人類原始本具的真心,由一念不覺的無明,幻現心理與物質的現象(唯識學所說見相二分);于是因境牽心,由心取境,遂幻現宇宙萬有,情與無情諸法。所以人身的構造,是綜合精神與物質于一體的。但這種精神與物質混合的說法,並非法國哲學家笛卡兒所主張的心物二元論,而是佛經所說的五蘊論。
1.物質的條件
五蘊中的色法,是物質界的代表,宇宙間大而顯者,如恒星地球;細而微者,如原子電子。大凡科學家,認爲有實體存在的物質,包括宇宙間的能量,俱屬于佛學所說的色法攝。
順正理論言:“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勝若劣,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爲一聚,說名色蘊。”
大乘五蘊論說:“雲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四大種,是指堅、濕、暖、動等四種物質的特性。亦即是世人所謂地、水、火、風等四種。此四種爲宇宙萬有産生必具的條件,故名四大種。所造色,是指這四大元素所構造的一切事物,其中可分爲有情色、無情色。有情色,指衆生身體方面的形色,及生活的狀態。無情色,則指凡是眼所見、耳所聞、鼻可嗅、舌可嘗、身可觸的一切世界上客觀的事物,都屬于“色蘊”所攝。今此色蘊,但取衆生由地水火風四大原素所組織成的色身而言。
2.心理的現象
客觀的物質,是離不開主觀之經驗的。由于人類主觀的意識,與客觀的色法互相交涉而發生關系時,便會引生種種不同的心理現象。這些心理現象,就是佛經所說受、想、行等叁蘊。比如我們說:園子裏有一棵荔枝樹,我們怎知道那是荔枝樹呢?其認識的過程是:第一個步驟,先感覺眼前有一棵青綠的東西,這種感覺便是受。其次:聯想起過去曾經見過的荔枝樹,接著把這些影像重現腦海,便是想。再其次,將這些影像和眼前所見的東西比較,對與不對便是行,最後,認識確是荔枝樹,便是識。凡我們認識外界的色,非經過這種程序不能成立。所以色是人類心理的對象,離開主觀的意識,以及受想行等心理現象之外,那客觀是甚麼東西,我們就不能認識了。
受想行又是甚麼呢?受是感受,接受。是人類對于外在的環境,由感覺而産生的一種心理現象。例如:人眼前所接觸的東西是美好的,或處身在非常寫意的環境中,便會生起可意快樂的感受。反之,就會引生痛苦的感受,或中性的感受,是屬于人類情緒的反應。
想、是一種想像,思考,或判斷的心理作用,往往吸取外界的事物,作爲思考的資料。猶如攝影機一樣,能把眼前境物拍攝下來,印烙于識心中,形成所謂記憶,作爲言說的資料。
行、包括衆生一切心理活動。是能夠推動人的身心,向或善或惡方面發展的原動力。概括而言:受、想、行,都是意識所附屬的心理作用,等如心理學家所說:感覺、想像、意志等心理現象。
3.精神的主體
識蘊,是衆生精神界的主體,亦名心王。識,是最難理解的東西。倘能了解識之爲物,亦即能全盤了解人生的真義。然而識究竟是甚麼呢?五蘊論說:“雲何識蘊?謂于所緣境,了別爲性,亦名心意,由采集故,意所攝故。”又雜集論:“問識蘊何相?答了別相是識相,由此識故:了色聲香味觸法等種種境界。”准此可知,識就是對外境由分別而認識的心理活動。
初期佛敖,但說六識,所謂眼識(視覺);耳識(聽覺);鼻識(嗅覺);舌識(味覺);身識(觸覺);意識(知覺)。後來大乘佛教,尤其是唯識哲學,愈來愈精密,故有第七末那識,以及第八阿賴耶識之說。
在八種識心中,以第八阿賴耶識爲精神的主體,萬物無不從此而誕生。梵語阿賴耶,譯名爲藏。藏有叁義:
一、能藏:是阿賴耶識的特殊功能。阿賴耶識不獨具有含藏一切善惡染淨諸法種子的功能,更有保持一切種子的作用,使含藏在其體中的種子,不失不壞;故一切種子是所藏,阿賴耶識是能藏。
二、所藏:阿賴耶識既然能夠作爲諸法種子所依止的儲藏室,則由種子所發展出來的諸法現象爲能藏,而此作爲諸法現象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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