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婆沙論》卷104(大正27,541 b9〜c15): 于空叁摩地說無相聲者,如契經說:……。此定觀無我•我所相故名無相;而實是空。……
《法印經》說:「若觀色、聲、香、味、觸相,而舍諸相,名無相定。」彼觀境界相而舍有情相,謂以空定觀色等法,舍有情想,于中都無女、男等故。
由此尊者妙音說曰:諸有情想依境界相故,觀境相舍有情想,女男相無,名無相定,而實是空叁摩地攝。
《雜阿含經》卷3(80經)說:「複有正思惟叁昧,觀色相斷,聲、香、味、觸、法相斷,是名無相。」(大正2,20b12〜13) 但《大毗婆沙論》所引的《法印經》未提「法相」,只說到「若觀色、聲、香、味、觸相,而舍諸相,名無相定。」
^14《瑜伽師地論》卷87(大正30,792a3〜5)。
^15另見印順法師《空之探究》p.36〜p.37、p.42、p.61、p.79;《性空學探源》p.80〜p.83。
^16另見印順法師《空之探究》p.29〜p.33;《性空學探源》p.83。
^17
《瑜伽師地論》卷87〈攝事分〉(大正30,792a5〜18):又能製伏四外系所攝貪、瞋、癡叁種所有:謂貪欲身系,攝貪所有;瞋恚身系,攝瞋所有;余二身系(戒禁取身系、此實執取身系),攝癡所有。當知此中極鄙穢義,是所有義。離增上慢無我智者,如理作意共相應故,定地攝故,當知此智,由二因緣不善清淨:一者、即于此時,謂于趣入順決擇分善根位時,有粗我慢隨入微細現行作意間無間轉。由是因緣,作如是念:我今于空能修、能證,空是我有;由是空故,計我爲勝。如空,無相及無所有,當知亦爾。二者、能令彼法現行因緣,謂于諸欲或薩迦耶有染愛識。由于如是有染愛識,不遍了知增上力故,便爲諸欲、薩迦耶愛之所漂溺。由此意樂,于彼涅槃不能趣入,其心退還,如前已說。
四身系,參見《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卷8(大正26,399c22~ 400a21)。
^18 《瑜伽師地論》卷87〈攝事分〉(大正30,792a20〜b7):
又于此中,已滅壞故,滅壞法故,說名無常。諸業煩惱所集成故,說名有爲。由昔願力所集成故,名思所造。從自種子,現在外緣所集成故,說名緣生。于未來世衰老法故,說名盡法。死殁法故,說名殁法。未老死來,爲疾病等種種災橫所逼惱故,名破壞法。由依現量能離欲故,能斷滅故,名于現法得離欲法及以滅法。當知此中,除離欲法及以滅法,由所余相,略觀叁世所有過患,由所除相,觀彼出離。若由如是過患、出離,遍知彼識,名善遍知。一切法中無有我性,名諸法印。即此法印隨論道理,法王所造,于諸聖身不爲惱害,隨喜能得一切聖財,由此自然吉安,超度生死廣大險難長道,是故亦名衆聖法印。當知此中,由前名通達智,由後名善清淨見。
^19 另見印順法師《空之探究》(p.65):
施護異譯的《佛說法印經》,對離慢知見清淨部分,解說爲:「識蘊既空,無所造作,是名無作[無願的異譯!O解脫門。……如是名爲聖法印,即是叁解脫門」。(大正2,500c22〜26)叁法印與叁解脫門合一,雖是晚期所譯,文義有了變化,但重視無常、無願,不失原始佛教的本意。
^20 《雜阿含經》卷10(270經)(大正2,70c2〜71a3):
雲何修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若比丘于室露地,若林樹間,善正思惟,觀察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如是思惟,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所以者何?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
^21
(1)《中阿含經》卷49(191)《大空經》(大正1,739b5〜21):
複次,阿難!有五欲功德,可樂,意,所念,愛,色欲相應。眼知色,耳知聲,鼻知香,舌知味,身知觸。若比丘心至到,觀此五欲功德,……觀無常……,如是比丘觀時則知者,此五欲功德,有欲有染,彼已斷也,是謂正知。
複次,阿難!有五盛陰:色盛陰,覺、想、行、識盛陰。謂比丘如是觀興衰,……若有比丘如是觀時,則知五陰中我慢已滅,是謂正知。
另見《中部》(122)《空大經》(漢譯南傳12,p.99〜p.100)。
(2)參見印順法師《空之探究》p.51〜p.53。
^22
(1)印順法師《空之探究》p.64:
《雜阿含經》卷10說:
「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大正2,71a1~2)
「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大正2,66c7~8)
《雜阿含經》雖集成叁句,但沒有稱之爲法印。集爲一聚而名爲叁法印的,出于《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9,大正23,670c)。上文所說(《空之探究》p.57~p.59),稱爲聖法印的空,無所有,無相──叁叁昧,重于道的實踐,表示了出世聖慧的特相,是約觀慧方面說的。能導向解脫涅槃的觀慧,是正知見,如實的通達谛理,而與谛理相契合的。這樣,從所觀、所證方面說,足以表示佛法谛理的,也不妨名爲法印了。
(2) 《性空學探源》p.85 ~ p.86:
此《聖法印經》有兩種異譯本,西晉竺法護譯的意義與《雜含》同;趙宋施護譯的則已改爲修行叁解脫門的次第;但同謂此叁叁昧還有慢在,未得究竟。故以空爲出發,經無相、無所有(或無願),再觀無我我所而涅槃寂滅;這過程是完全一致的。此空、無相、無所有叁叁昧,與叁解脫門的關系,也更可顯見其合一。此經名「聖法印」,《雜阿含》雖處處說到無常、無我等義,但並未名之曰法印;這要到《增一阿含》(卷18,大正2,639a;卷23,大正2,668c;卷36,大正2,749a)才見明說。那麼這經的「法印」,究竟是什麼?不是叁法印或四法印,應該是證入解脫涅槃之門的叁解脫門。
(3)《佛說法印經》(大正2,500 b21〜c5):
是時佛告苾刍衆言:汝等當知,有聖法印,我今爲汝分別演說。……佛言:苾刍,空性無所有,無妄想,無所生,無所滅,離諸知見。何以故?空性無處所,無色相,非有想,本無所生,非知見所及,離諸有著。由離著故,攝一切法,住平等見,是真實見。苾刍!當知,空性如是,諸法亦然,是名法印。
複次,諸苾刍!此法印者,即是叁解脫門,是諸佛根本法,爲諸佛眼,是即諸佛所歸趣故。是故汝等谛聽、谛受、記念、思惟,如實觀察。
(4)另見《瑜伽師地論》卷87〈攝事分〉(大正30,792b2〜6):
一切法中無有我性,名諸法印。即此法印隨論道理,法王所造,于諸聖身不爲惱害,隨喜能得一切聖財,由此自然吉安,超度生死廣大險難長道,是故亦名衆聖法印。
《空之探究 第一章 第八節 空爲叁叁昧先導》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