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壽者見,則于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爲人解說。
前顯經勝,今明人勝。本經功德,既然不可思議,是如來爲發大乘者說:爲發最上乘者說。則聞經之人,必然是大乘、上乘根機,能夠荷擔如來家業的法王子。否則,若然是法執未亡之二乘,或是我相未空的凡夫,絕對不可能信解受持此經,何況更爲人演說?今有大乘、上乘之機,可以紹隆佛種的人,能自己信解受持,讀誦此經;更能廣爲他人演說此經,則“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
前文說:“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今言:“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文既倒置,義亦不同。前文言:“是經”,今言:“是人”,可知前文是約果德,今約修因。前文是由佛證叁身,具叁德,從體起用而說是經;今則由聞經生信,自持教他,離相無住,得與性德相應;而成就報、化二身的正因。
前言:“不可思議”,是法身如來,屬體大,即法身德;“不可稱”,是報身如來,屬相大,即般若德;“不可量”,是應身如來,屬用大,即解脫德。佛證體起用,遍法界,盡未來,說法利生;由文字般若,令諸衆生,無住生心,觀照實相,共登彼岸,同證菩提。是以本經功德,不僅無邊,亦複無量。
今則先言“不可量”的應身,次言“不可稱”的報身。意思是說:菩薩修因,如果欲想分身無量,度脫衆生,現塵現刹,不相爲礙;自當發四弘誓願,上求下化,始可成就,不可量的應身。如果欲想成就福慧莊嚴,相好無邊,不可稱的報身,就要生無所住心;不住于法,而修六度萬行。如是不著相;不壞相。不執有;不偏空。稱性起修;全修契性,性修不二,方可與具備體、相、用叁大的性德相應,方可以成就圓滿報身之正因。
前文說:無邊功德,是顯佛果菩提,離四句,絕八非;今言無有邊,是說菩薩修因,仍未證絕對待,離能所之性德,必須以無治有,以無住離相的功德,求證離四句,絕八非的菩提。故言:“無有邊,不可議思功德,”合言之,便是“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亦是“離一切相,即一切法;”亦是“正念真如”。菩薩發願度衆生,是大悲心;無住生心,是深心;正念真如,是直心。叁心並發,就是“信心不逆”,就是成佛的正因。此人功德,足可以負荷承擔如來的家業,繼承佛志,紹隆佛種,不久即登如來寶座,掌法王權,行法王令。所以說:“如是人等,即爲荷擔如來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何以故以下,是反顯。佛意是:如果不是發大乘心,或發最上乘心的人,一定愛樂執著小乘法。(二乘所證只是我空,未得法空,屬于化城,未到寶所,並非究竟,故名小法。)愛樂小法的二乘聖人,我執雖空,法執未除,貪著涅槃輕安寂靜,見有能證所證,仍有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四見未空,如何能信解受持般若真空妙理,進而爲人演說呢?此正顯示,非不可思議的人,不可能受持不可思議之法,不可能作不可思議之事,更不可能成就不可思議的功德。所以佛說:“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則于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爲人解說。”
(3)應修供養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爲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在在處處”,是指時間與空間;“一切世間”,是指有情世間;天、人、阿修羅,是叁善道衆生。佛于有情世間中,但舉叁善道衆生,實是概括叁界、六道、四生、九有、天龍八部中,所有信佛、聞法、具有善根的衆生。供養,包括事供養與法供養,海龍王經法供養品說:“菩薩有四事供養如來:一不舍道心,植諸德本;二心立大慈,合集無上;叁建大精進,嚴淨佛土;四深入妙法,心得法忍。”今言:“以諸華香,而散其處。”是但舉事供養,實則包括法供養。
塔,是供養佛應身舍利之處。佛的意思是:無論是何時何處,若有此經的地方,“當知此處,則爲是塔,”等于是佛的塔廟所在,一切世間,六道衆生,凡是佛弟子,皆應該恭敬供養,作禮圍繞。爲甚麼?因爲“一切諸佛,皆從此經出。”是以“在在處處,若有此經”,即有佛的法身舍利,不但“皆應恭敬,作禮圍繞,”還要如供養安奉佛應身舍利的塔廟一樣,“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中國明朝,有一頭陀僧名懷林,初在蘇州承天寺出家,但不守清規,飲酒食肉,胡作非爲。有一天,正在室外乘涼,忽然看見兩個鬼卒走來,用鎖煉套上他的頸部,要將他拘捕。懷林看見鬼卒手中令牌,有十多個人名,自己的名字也在其中,立即向鬼卒求情,希望暫緩七天,等待其余的人都被拘捕了,再來捕他。次日,他將此事告訴寺僧,並買冥錢焚燒給鬼卒,及安排後事。寺中有一僧人說:“真如寺有位道行高深的禅師,可往求助。”他真的去向禅師求救。禅師說:“本寺佛塔傾斜,須錢修理,你若發心化緣修建,我當教你拒鬼之法。”懷林爲了求生,也就發願修塔。禅師即將手中念珠交給他,並囑他在七天之內,不要離開禅房,夜裏也不可睡覺,日夜不間斷的一心誦念金剛經。誦至“當知此處,則爲是塔。”兩句經文時,要特別注意,細心體會,就足可以自救了。
七天之後,兩個鬼卒跑到禅師處說:“有個注定要死的頭陀僧,逃來此地,不知現在何處,請求指示方向。”禅師說:“他現在我房中,你們去捉他吧!”鬼卒推門而入,急急退出說:“房中有一座寶塔,光明照耀,令我們眼睛睜不開。”師說:“他在修上乘法,又發願修建佛塔,天龍鬼神對他,亦無可奈何。你們回去對冥王說:懷林僧由某禅師暫留修塔,功德冥陽兩利,你們不會有罪的。”懷林此次大難不死,加以七日夜專心誦念金剛經,善根增長,罪業盡消,不敢再蹉跎歲月,立即自製鐵煉,鎖住自己頸項,出外化緣,如是寒暑無間,風雨不改,將所化得的金錢,全部交給禅師修塔,經過二十多年的歲月,終于完成修塔功德。
11.滅罪生福
複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爲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爲消滅,當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佛舉本經無住妙用,能滅罪生福的功德,以釋人疑。因爲前文佛說:“能于此經受持讀誦,則爲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又言;“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爲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然則,凡是受持讀誦此經,或爲人演說此經者,都應該福報無量,受人尊重,恭敬供養。但事實上並非如此;甚或有人,反而被人輕賤,原因何在?佛說:此皆因“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得消滅,”
關于罪業報應的事,通于叁世,又有定業與不定業之分。經言:“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是指定業不可轉。至于不定業,若能至誠忏悔,止惡向善,持戒修福,罪業就可以消滅。
又業力受報,可分爲現業現報,現業來生報,現業後世報叁種。又有重罪輕受,輕罪重受,人中罪地獄受,地獄罪人中受,種種不同;必須審察其犯罪動機,以及助緣如何而定。
釋尊成道後,尚要受九種業報。一、孫陀利女,惡言嗔罵;二、旃遮女,譏嫌清淨;叁、提婆達多,推石灌象;四、木樁傷足;五、釋族被滅,頭痛叁日;六、食馬麥叁月;七、背脊疼痛;八、苦行六年;九、空缽而還。可知業報難逃,有如是因,必招如是果;即使修行至佛,亦要受報。
今說持經之人,由于先世罪業深重,應墮地獄,因持經功德,僅受人輕賤之報,先世罪業,即可消滅;此即是轉後報現受,轉重報輕受,轉惡道報人中受。受報既畢,罪業已銷,加以誦經解義,離四相,破二執,無住生心,自利兼他的福德因緣,將來“當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中國唐朝,法藏法師,發心建造佛殿僧舍,富麗莊嚴。一日,忽然暴卒,見一七寶所成的精舍,內有梵僧對他說:汝造伽藍,不無功德,可惜于叁寶物,有互用之罪…,法藏請教梵僧,如何脫罪?僧教其受持讀誦及書寫金剛經。後無病延年,享壽一百一十歲。可知誦經,的確有滅罪生福的功德。
又明度法師,亦是中國唐朝人,以誦金剛經爲常課,而且慈心愛護動物。有鴿子在他屋檐築巢,生有二小鴿。師每日用粥喂小鴿,並咒願說:“乘我經力,速得超生。”一日,二小鴿忽然墮地而死,師在後園葬之。是夜,夢見兩小兒來向他禮謝說:“蒙師飼養及咒願,今已轉生人道,投生在距寺東十裏的張家。”由是可知持經功德,確實可以滅罪生福。
12.較量功德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祗劫,于燃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複有人,于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于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阿僧祗,譯爲無央數。華嚴經言:“阿僧祗、阿僧祗,爲一阿僧祗轉,阿僧祗轉、阿僧祗轉,爲一無量。”今以無量之數以計阿僧祗劫,顯其時間之長。那由他,譯爲一萬萬,將一萬萬之數,加以八百四千萬億倍,是明其數之多,實非人間數學所能統計,亦非譬喻所能顯示,唯佛與佛的智慧乃能知之。
供養,概括飲食、衣服、臥具、醫藥四事供養,以及法供養。釋尊因中修行,叁祇修福慧,百劫種相好。在未值遇燃燈佛之前,已經值遇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數諸佛,而且于衆多諸佛處,“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此明釋尊修行時間之長,遇佛之多,供養之大,但其所得功德,仍然不及受持讀誦此經功德百分之一,千萬億分亦不及一,“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此是佛引自己因中修行功德,與持經比較,目的在于顯示持經的功德最勝。
13.結歎難思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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