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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第叁▪P2

  ..續本文上一頁、不起心漏:漏,爲煩惱的別名。不起心漏,即心裏不生煩惱。

  

  五叁、本經敘說愚癡無聞凡夫無慧無明,于五受陰生我見而系著;

   多聞聖弟子則不然。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有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就是令人貪著煩惱的物質現象,和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那愚癡無聞的凡夫,沒有智慧不明白事理,對這五蘊生起我見的系著,使心系著于五蘊而對它生起貪欲。比丘啊!多聞的聖弟子有智慧,明白事理,對這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不被偏執的我見所系著,使心系縛著五蘊而生起貪欲。

  爲什麼愚癡無聞的凡夫,沒有智慧,不明白事理,對這五蘊會起妄見執持著說這就是我,使心系著于五蘊而對它生起貪欲呢?比丘啊!因爲愚癡無聞的凡夫沒有智慧,不明白事理,所以一見物質現象便執持著說這就是我、是我所有、我在物質現象中、或物質現象在我之中;同樣地,對這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也執持著說這就是我、是我所有、我在這些精神現象中、或這些精神現象在我之中。就象樣,這愚癡無聞的凡夫,沒有智慧,不明白事理,對這五蘊喜歡執持著這就是我的我見,使心系縛著五蘊而生起貪欲。

  比丘啊!爲什麼聖弟子有智慧,明白事理,不喜歡執持著我見,使心系縛于五蘊而生起貪欲呢?因爲聖弟子不妄見物質現象就是我、是我所有、我在物質現象中、或物質現象在我之中;同樣地,對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不妄見那就是我、是我所有、我在這些精神現象中、或這些精神現象在我之中。就像這樣,多聞聖弟子有智慧,明白事理,對這五蘊不以妄見執持著是我,使系縛的心而生起貪欲。像這所有的物質現象,無論是過去、未來或現在,無論在內或在外,無論粗糙或細致,無論美好或醜惡,無論遠處或近處,那一切經正確如實地觀察後,全都是變化無常的。同樣地,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無論是過去、未來或現在,無論在內或在外,無論粗糙或細致,無論美好或醜惡,無論遠處或近處,那一切經正確如實觀察後,也全都是變化無常的。」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五四、本經敘說愚癡無聞凡夫于五受陰計有我、我所、相在,以六

   根觸六境而生苦樂及其余。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有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就是那令人貪著煩惱的物質現象,以及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比丘啊!如果沙門、婆羅門妄執有我,那麼一切都是在這五受陰中妄執有這個我了。是那五種呢﹖就是那些沙門、婆羅門對物質現象妄見那就是我、我所有、我在物質現象中、或物質現象在我之中;同樣地,對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四種精神現象,也妄見那就是我、我所有、我在這些精神現象中,或這些精神現象在我之中。就像這樣,愚癡無聞的凡夫以妄念推度有我這個實體,不明事理,妄作分別。像這樣的觀察,也就不能離棄五蘊爲我所有的執著;不能離棄五蘊爲我所有的執著的話,就會涉入六根;涉入六根後,也就會産生覺觸;由于六觸的覺觸作用,愚癡無聞的凡夫就隨之生起了痛苦與快樂的感受,也從這裏生起這類及其他的感受,就是這六觸身的作用。是那六種呢?就是眼觸入處,以及耳、鼻、舌、身、意觸入處。比丘啊!有能了別諸法的意界;有能洞見諸法實相的法界;有愚癡昧于事理的無明界。因爲無明覺觸了所觸的境,愚癡無聞的凡夫便妄說存在、妄說不存在、妄說有存在也有不存在、妄說不是存在也不是不存在;妄說我最殊勝、妄說我與他相等;妄說我知道、我看見。

  其次,比丘啊!多聞聖弟子雖依住于六觸中,然而卻能厭離愚癡無明,生起智慧。他厭離了對無明的欲願而生起了智慧,不妄說存在、不妄說不存在、不妄說有存在也有不存在、不妄說不是存在也不是不存在;不妄說我最殊勝,不妄說我較差,不妄說我與他相等;不妄說我知道、我看見。作這樣的認知、這樣的察見後,以前所生起的無明覺觸就會息滅,以後智慧的覺觸便生起了。」

  佛陀說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五四經注釋:

  1、計:以妄念推度。

  2、我所:我所有的簡稱。有我見的人,對于身外之物都認爲我所有,叫

  做我所。

  3、入于諸根:入,涉入。諸根,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

  4、六觸:指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等六種作用。是由根、

  境、識叁事和合而生。

  5、意界、法界、無明界:指一切心與心所法觸對一切境時所集起精神作

   用的叁個境界。意界,能了別諸法的精神境界;法界,洞見實相,諸

   法圓融,具足一切的精神境界;無明界,愚癡無明的精神境界。

  

  五五、本經敘說若能破除我執,從有我、我所解脫,則能斷五下分

   結。之後不攀緣四識住,離欲,即可見法涅槃。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東園的鹿子母講堂裏。

  那天下午,佛陀從禅定中出定,走出講堂,在堂前陰涼處大衆前,鋪好座具坐下。當時,世尊心有所感地唱出詩偈:

  「諸法沒有一個實體的我,

  也沒有被我所擁有的事物;

  我既然不是應當有的,

  那麼要從何處生起我所有呢?

  比丘若能從我執解脫,

  就能斷除欲界五種結惑。」

  這時,有一位比丘從座位起來,偏袒著右肩,右膝跪地,合掌禀告佛陀說:「世尊啊!爲什麼『諸法沒有一個實體的我,也沒有被我所擁有的事物;我既然不是應當有的,那麼要從何處生起我所有呢?比丘若能從我執解脫,就能斷除欲界五種結惑。』呢?」

  佛陀告訴比丘說:「愚癡無聞的凡夫妄執物質現象就是我、我所有、我在物質現象中、或物質現象在我之中;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妄執這些精神現象就是我、我所有、我在這些精神現象中、或這些精神現象在我之中。可是多聞聖弟子就不妄見物質現象就是我、我所有、我在物質現象中、或物質現象在我之中;也不妄見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說這些精神現象就是我、我所有、我在這些精神現象中、或這些精神現象在我之中,也沒有一個能認知的我,也沒有一個能察見的我。應知這物質現象是變化無常的,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也是變化無常的;物質現象是會生起痛苦煩惱的,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也是會生起痛苦煩惱的;物質現象中是沒有一個實體的我存在;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也是沒有一個實體的我存在;這物質現象不是我所當擁有;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也不是我所當擁有;這物質現象會毀壞;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也會毀壞。所以這一切都沒有一個實體的我,也沒有我所當擁有的事物,我與我所擁有的事物是不應當存在的。像這樣從我執解脫的人,就可斷除欲界的五種結惑。」

  當時,那位比丘禀告佛陀說:「世尊啊!斷除欲界五種結惑後,要怎樣使煩惱盡除,得到無煩惱的心靈解脫、智慧解脫,在現世今生中,自己能具足證知:我再生的因素已滅盡,清淨的梵行已建立,所應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不再受生死輪回呢?」

  佛陀告訴比丘說:「愚癡的凡夫、無聞的衆生在不用畏懼處卻生起了恐懼。愚癡的凡夫、無聞的衆生懼怕著:沒有一個實體的我、也沒有我所能擁有的事物,認爲這二種知見都不應當生起。

  有對四蘊攀緣而住識的四識住,是那四識住呢?就是心識依住于物質現象的色識住,攀緣著物質現象、愛悅著物質現象,不斷地增進廣大生長;還有對感受、想象、意志行爲等叁蘊,心識也依住著它、攀緣著它、愛悅著它,不斷地增進廣大生長。比丘啊!心識依住在這裏(四蘊),無論來去或常住,無論生起或息滅,都不斷地在增進廣大生長著。如果有人另作這樣的說法:更有一種不同的心識,無論來去或常住,無論生起或息滅,也是不斷地在增進廣大生長著。他只是有這樣言說,聽後卻不能察知,反而更增長愚癡,那是因爲無此境界的緣故。爲什麼這樣呢?比丘啊!因爲厭離對物質現象的貪欲後,也就能斷除對物質現象的意念所生起的結縛煩惱;斷除對物質現象的意念所生起的結縛煩惱後,也就能斷除心識對物質現象的攀緣。心識不再依住于物質現象,也不再如此地增進廣大生長了。(同樣地)對感受、想象、意志行爲等精神現象,厭離對它的貪欲後,也就能斷除對感受、想象、意志行爲等精神現象的意念所生起的結縛煩惱了;斷除對感受、想象、意志行爲等精神現象的意念所生起的結縛煩惱後,也就能斷除心識對它的攀緣,這時心識無所依住,也不再增進廣大生長了。心識因無所依住,所以不再增長;因不再增長,所以就不會有所造作;因爲無所造作,所以能保持常住;因能保持常住,所以就能知足;因能知足,所以就能解脫事物的束縛;因能解脫事物的束縛,所以對于一切世間的事物都能無所執取;因對一切世間的事物能無所執取,所以就能無所貪著;因能無所貪著,所以就能自己覺證涅槃:我再生的因素已滅盡,清淨的梵行已建立,所應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流轉于生死輪回中了。比丘啊!我說意識不依住于東、南、西、北方,也不依住于上下四維,斷除一切貪欲,得見正法,達到涅槃寂盡,就可獲得身心的寂靜清涼。」

  佛陀說完此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五五經注釋:

  1、優陀那偈:優陀那,即感興語。偈,偈他的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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