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告訴衆比丘說:「諸位尊者!我不能分別一切教法,不喜歡清淨梵行,很喜歡貪睡,對教法疑惑不解。」
當時,群衆中有一位比丘,來造訪佛陀,向佛陀頂禮後,退立一邊,禀告佛陀說:「世尊啊!低舍比丘和衆多比丘聚集在食堂裏,他這樣的對大衆高聲的說:『我不能分別一切教法,不喜歡清淨梵行,很喜歡貪睡,對教法疑惑不解。』」
佛陀告訴比丘說:「這低舍比丘是個愚癡人,不能守住六根的門戶,飲食不知節製,在初夜與後夜,心不能覺悟,懈怠懶惰,不勤精進修行,不好好地觀察思惟教法;(像他這樣),要他能分別教法,內心喜歡修清淨梵行,遠離貪睡,從教法中遠離各種疑惑,那是不可能的事!如果那位低舍比丘能守護六根的門戶,飲食知道節製,在初夜與後夜,能覺悟精進修持,觀察教法,喜歡分別教法,喜歡清淨梵行,遠離貪睡,內心對教法不疑惑,這才是正確做法!」
當時,世尊告訴一位比丘說:「請你前往告訴低舍比丘說:『大師叫你!』」
比丘禀告佛陀說:「好的,我接受您的指令!」于是向前頂禮佛陀後,來到低舍的住處,這樣的對他說:「低舍長老啊!世尊叫你哩!」低舍聽說後,便來世尊處,向佛陀頂禮畢,退立一邊。
當時,世尊告訴低舍比丘說:「低舍啊!你真的和衆多比丘聚集于食堂時,這樣高聲唱言:『諸位長老!我不能分別一切教法,不喜歡清淨梵行,很喜歡貪睡,對教法疑惑不解。』嗎?」
低舍禀告佛陀說:「真有這樣,世尊!」
佛陀問低舍說:「我現在問你,你就隨著心意回答。你意見怎樣呢?如果對于物質現象,不能離棄對它的貪求、不能離棄對它的欲望、不能離棄對它的喜愛、不能離棄對它的想念、不能離棄對它的渴望,那物質現象如果改變或不同了,你意見怎樣呢?這時你是否將會生起憂愁、悲傷、煩惱的痛苦呢?」
低舍禀告佛陀說:「會的,世尊!如果對于物質現象,不能離棄對它的貪求、不能離棄對它的欲望、不能離棄對它的喜愛、不能離棄對它的想念、不能離棄對它的渴望,那物質現象如果改變或不同了,真的就會生起憂愁、悲傷、煩惱的痛苦了。世尊啊!真的是這樣,沒錯!」
佛陀告訴低舍說:「答得好啊!答得真好!低舍啊!正確的答案應該是這樣子的,這是對物質現象不能離棄貪欲的說法。低舍啊!對于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不能離棄對它的貪求、不能離棄對它的欲望、不能離棄對它的喜愛、不能離棄對它的想念、不能離棄對它的渴望,那些精神現象如果改變或不同了,你意見怎樣呢?這時你是否將會生起憂愁、悲傷、煩惱的痛苦呢?」
低舍禀告佛陀說:「會的,世尊!對于那些精神現象,不能離棄對它的貪求、不能離棄對它的欲望、不能離棄對它的喜愛、不能離棄對它的想念、不能離棄對它的渴望,那些精神現象如果改變或不同了,真的就會生起憂愁、悲傷、煩惱的痛苦了。世尊啊!真的是這樣,沒錯!」
佛陀告訴低舍說:「答得好啊!答得真好!正確的答案應該是這樣子的,這是對精神現象不能離棄貪欲的說法。」
佛陀告訴低舍說:「你意見怎樣呢?如果對于物質現象能離棄對它的貪求、離棄對它的欲望、離棄對它的喜愛、離棄對它的想念、離棄對它的渴望,那物質現象如果改變或不同了,你還會對它生起憂愁、悲傷、煩惱的痛苦嗎?」
低舍禀告佛陀說:「不會,世尊!就是這樣,沒錯!」
佛陀說:「你意見怎樣呢?對于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能離棄對它的貪求、離棄對它的欲望、離棄對它的喜愛、離棄對它的想念、離棄對它的渴望,那些精神現象如果改變或不同了,你還會對它生起憂愁、悲傷、煩惱的痛苦嗎?」
低舍禀告佛陀說:「不會,世尊!就是這樣,沒錯!」
佛陀告訴低舍說:「答得好啊!答得真好!低舍啊!現在我將以譬喻來解說,大智慧的人就可從譬喻的說法中得到了解。比如有二個男子結伴同行一路,其中一個熟悉路向,另一個不熟悉路向。那位不熟悉路向的人告訴熟悉路向的人說:『我想到某個城市、某個村莊、某個聚落去,你應當指示我路向。』當時,識路的人就指示他路向,告訴他說:『先生!從這一條路走去,前面可見二條道路,你要舍左道從右道前行;又有坑谷河流,你又當舍左道從右道前行;又會遇到叢林,你仍當舍左道從右道走。你應當這樣的漸漸往前走,就可到達某個城市了。』」
佛陀告訴低舍說:「這個譬喻的意思是這樣:不識路的人,就好比愚癡的凡夫;那位識路的人,就好比如來、應供、已經覺悟的人。前面二路,就好比衆生的疑惑。左邊的路,好比叁種不善之法:貪欲之心、瞋恚之心、害人之心;右邊的路,就好比叁種善心:離棄貪欲的心、離棄瞋恚的心、不害人的心。前行左邊的路,好比邪見(偏邪的知見)、邪志(偏邪的心思)、邪語(偏邪的言語)、邪業(偏邪的行爲)、邪命(不正當的職業)、邪方便(不正確的努力)、邪念(偏邪的觀念)、邪定(偏邪的禅定);前行右邊的路,就好比正見(正確的知見)、正志(正確的心思)、正語(正當的言語)、正業(正當的行爲)、正命(正當的職業)、正方便(正確的努力)、正念(正確的觀念)、正定(正確的禅定)。坑谷河流,就好比瞋恚心、愚癡無明的遮障、憂愁、悲傷;叢林就好比人之五種情欲;城市,就好比涅槃寂靜的境地。」
佛陀告訴低舍說:「我是你們的導師,爲你們衆聲聞弟子所應做的事我都已經做了,如今我當作慈悲哀憐想,以正確的方法使你們獲得安樂,我也全都已經做了。你們今天,當去做你們所當做的事,應當在樹下、或空曠的地方、山岩洞穴裏,鋪草爲座位,好好地思考,有正確的觀念,精進修持,不懈怠,莫使日久以後,心有悔恨,這是我今天所要教導你的。」
那時,低舍聽聞佛陀說法後,滿心歡喜,願遵奉修行。
第四八經注釋:
1、根門:眼等六根是漏出種種煩惱和入種種妄塵的門戶。
2、初夜、後夜:印度將一日分爲六時,晝叁時爲晨時、日中、日沒。夜叁時爲初夜、中夜、後夜。原始教團在初夜後夜都是用功修持,唯中夜是休息時間。
3、如來、應、等正覺:此叁者皆是佛的名號。如來,言乘如實之道來成正覺。應,即應供,言佛陀應受人天的供養。等正覺,言佛的覺悟,是真正平等的覺悟。
4、五欲:指色、聲、香、味、觸,五者能使人起貪欲之心,故名五欲。
5、聲聞:指聞佛說四谛法之音聲而悟道的人。
四九、本經敘說因衆中有少诤事,佛陀責諸比丘後,入安陀林獨坐,後以哀憫故,複還攝諸比丘,告以修習無相叁昧。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衆比丘發生了一件小爭執,世尊因責備了衆比丘的緣故,早餐時,披上袈裟拿著缽盂,進城乞食。飯後,走出城來,收好了衣缽,洗腳後,走進安陀林中,坐在一棵樹木底下,獨自安靜思惟,這樣的想著:衆比丘間發生了一件小爭執,我也責備了那些比丘們,然而那些比丘中很多是年少的比丘,他們出家不久,現在不見我這個導師,或許已生起後悔之心,憂愁不樂了。長夜以來我就已經對這群比丘生起哀憫的心,現在我應當回去,攝受教導他們,就因我哀憫他們的緣故。
當時,大梵天王知道了佛陀的心念,有如大力士屈伸手臂這樣短暫的時間,就從大梵天裏隱沒,然後立于佛陀面前,禀告佛陀說:「是的,世尊!是的,善逝!您責備了那些比丘,是因爲他們發生了一件小爭執的緣故。然而在那些比丘中,很多是年少的比丘,他們出家不久,沒看見大師您,或許已生後悔之心,憂愁不樂了。世尊您長夜以來、心懷哀憫,是一直在攝受教導著衆僧的。慈悲的世尊啊!願您現在就回去教導那些比丘。」
那時,世尊心裏因垂憫大梵天王的緣故,就靜默的應允了。當時,大梵天王知道世尊已靜默地應允了,便向佛陀行禮,並往世尊右邊旋繞叁圈,忽然就消失不見了。
那時,世尊在大梵天王回去不久後,就回到祇樹給孤獨園裏,鋪好了坐具,整肅儀容,端正的坐著,顯現微妙的法相,使衆比丘敢來奉見。當時,衆比丘來到佛陀坐處,懷著慚愧的心,向前頂禮佛陀,然後退坐一邊。
這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出家學道的人,應以謙卑安身立命。剃除須發、拿著缽盂,挨家挨戶的去乞食,就像被人控製加咒的禁物一樣卑賤。所以這樣子,是爲了要求得勝妙的義理,爲了濟度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爲了從這生死的苦海中得到究竟解脫的緣故。諸位善男子啊!你們都不是因爲王法的逼迫役使、不是負債的人、不是因爲內心有所恐怖、也不是因怕丟失性命而出家,是真正爲了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而出家。你們難道不是爲了這樣而出家的嗎?」
比丘禀告佛陀說:「是這樣,世尊!」
佛陀告訴比丘說:「各位比丘啊!你們爲了求得勝妙的義理而出家學道,如何當中還有這麼一位愚癡凡夫,卻起了貪欲,對外境産生了嚴重的愛染執著,憤恨凶暴,偷懶卑劣,失去了正念,沒有正定,而六根迷亂呢?譬如一個男子從昏黑而進入昏黑,從幽暗而進入幽暗,從糞坑裏爬出來卻又掉進糞坑裏去,拿汙血來清洗血漬,舍離了各種惡行卻又去行惡。我說這個譬喻,愚癡比丘的作爲也就像這樣。又譬如焚屍的薪柴,剩余的丟棄于墳場裏,那些砍柴的樵夫不會去撿拾。我說這個譬喻,愚癡的比丘生起貪欲,對一切事物懷有嚴重分別執著的心,憤恨凶暴,偷懶卑劣,失去正念,沒有正定,六根散亂,也就像這個樣子。」
佛陀說:「比丘啊!有叁種不善的心。是那叁種呢?就是貪欲的心、憤恨的心、害人的心。這叁種心是由思想而生起的。是怎樣的思想呢?思想有無數種,但貪欲的思想、憤恨的思想、害人的思想,各種不善的心理都是從這裏産生的。比丘啊!貪欲的心、憤恨的心、害人的心,以及無數種的不善心思,要如何徹底的將它滅除淨盡呢?應把心思安置于道法上,用智慧去觀察四念處|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並依住于了知諸法無相的靜定中,修習多修習;那麼凶惡、不善的心思便會從此消失,永遠滅盡無余,就是要運用這方法。」
佛陀說:「諸位善男子、善女人正信佛教樂法出家,修習依止中道的無相叁昧,修習又多修習後,依循著佛的真理言教,住于通達甘露涅槃的門戶中,乃至于達到甘露涅槃的境界。我不說這甘露涅槃的境界,是依叁種邪見達成。是那叁種呢?有一種邪見是這樣說的:『生命就是身體。』又有這樣的邪見:『生命異于身體,身體也異于生命。』又有這樣的邪見:『物質現象就是我,同一無異,是長存不變的。』多聞聖弟子要做這樣的思惟:世間可真有一事物可以長久執取,而都不會有過誤失當的;經思考後,都不見有一事物可以長久執持,而不會有過誤失當的。我如果執取物質現象,就會有過誤失當;如果執取著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就會有過誤失當。這樣的去察知後,對于世間一切事物,就不會有所執取了;不會有所執取的話,自己就能覺悟達到涅槃境界:我再生的因素已滅盡,清淨的梵行已建立,所應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流轉于生死輪回中了。」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當時,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四九經注釋:
1、少诤事:少,即小。诤,通爭。少诤事,即小爭執。
2、右繞叁匝:敬禮之一。在尊者之旁,旋繞于右叁圈。
3、尼師檀:即坐具。
4、斂身:整肅儀容。
5、微相:微妙法相。
6、禁咒:方士的法術,禁物而咒之,使如己意。
7、勝義:義理非常微妙的意思。
8、王賊所使:受王法逼迫役使。
9、染著:對一切境界生起愛染執著的心。
10、火:燃火的薪柴。 ,音ㄊ一ㄢ。
11、四念處:又名四念住。身念處,是觀身不淨。受念處,是觀受是苦。心念處,是觀心無常。法念處,是觀法無我。此四念處的四種觀法都是以智慧爲體,以慧觀的力量,把心安住在道法上,使之正而不邪。
12、無相叁昧:叁昧,意爲定、等持。無相叁昧,即一切諸法皆無想念,亦不可見,爲與滅谛之滅、靜、妙、離四行相相應之叁昧。涅槃離色聲香味觸五法、男女二相,及叁有爲相之十相,故名無相。
13、甘露門:通達甘露涅槃的門戶,即佛的真理言教。
14、命則是身:生命就是身體,身亡則生命亦無。這是佛陀時代外道阿耆多的斷滅論。
15、命異身異:即命異于身,身亦異于命,身與命爲二,此爲佛陀時代外道尼幹子的二元論。
16、色是我,無二無異,長存不變:此爲印度吠檀多派的梵我論。
《雜阿含經卷第二》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