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第叁
五○、本經敘說五受陰之集與滅。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有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是那五種呢?就是令人貪著煩惱的物質現象,和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觀察這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可知都是隨緣生滅的事物。所謂這是物質現象,這是物質現象的集起、這是物質現象的息滅;這是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這是精神現象的集起、這是精神現象的息滅。而這物質現象是怎樣集起的呢?這物質現象又是怎樣息滅的呢?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是怎樣集起的呢?這些精神現象又是怎樣息滅的呢?(我說)愛好喜歡的心思一集起,這被喜愛的物質現象就會跟著集起;愛好喜歡的心思一息滅,這被喜愛的物質現象就會跟著息滅。與事物的感觸一集起,這感受、想象、意志行爲的現象也跟著集起;與事物的感觸一息滅,那麼這感受、想象、意志行爲等現象也會跟著息滅。名色一集起,這心識便跟著集起;名色一息滅,那麼這心識便跟著息滅。比丘啊!(要這樣如實地觀察五受陰)像這物質現象的集起、物質現象的息滅,要如實地知道這是物質現象的集起、物質現象的息滅;像這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的集起,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的息滅,也要如實地知道這是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的集起,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的息滅。」
佛陀講完這段經文後,當時,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五○經注釋:
1、觸:即根(六根)、境(六境)、識(六識)叁者的和合,亦即由根、境、識而有感覺與知覺而成立認識條件的意思。
2、名色:是五蘊的總名。受、想、行、識四蘊就叫作名;色蘊就叫作色。四蘊皆屬心識之法,無形體可見,只能稱名而認知,所以叫作名。色蘊則是由極細所組成,具有質礙的物體,所以叫作色,色就是有所質礙的意思。
五一、本經敘說若于五受陰不樂、不贊歎、不取、不著,則能得解
脫。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有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是那五種呢?就是那令人貪著煩惱的物質現象,和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真好啊!比丘能不愛悅一切物質現象,不贊歎它,不執取它,不貪著它。真好啊!比丘能不愛悅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不贊歎它,不執取它,不貪著它。爲何要這樣呢?因爲比丘如果能不愛悅物質現象,不贊歎它,不執取它,不貪著它,那麼對于物質現象便不會愛樂,心靈就可獲得解脫。同樣地,對于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不去愛悅它,不贊歎它,不執取它,不貪著它,那麼對于這些精神現象便不會愛樂,心靈就可獲得解脫了。如果比丘不愛悅物質現象,心靈就可獲得解脫。同樣地,對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不去愛樂,心靈就可獲得解脫,達到不生不滅的涅槃境界,平等的舍棄對一切事物的貪著,而有正念正智。
比丘能這樣去認知、這樣去觀察的話,那麼就可洞見過往的一切事物現象,將它永遠地斷除無余;對過往的一切事物現象都能洞見,永遠地將它斷除無余,那麼對未來一切事物的現象便都能洞見,也能夠將它永遠地斷除無余;對未來一切事物的現象都能洞見,永遠將它斷除無余後,那麼無論是過往或未來的一切事物現象便都可洞見,永遠將它斷除無余,不會有所貪著了。不會有所貪著的話,那麼對于世間的一切事物都不會有所執取;對世間一切事物不執取的話,也就不會去逐求;不去逐求的話,自己就可覺悟到達涅槃:我再生的因素已滅盡,清淨的梵行已建立,所應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流轉于生死輪回中了。」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當時,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五一經注釋:
1、不滅不生:是常住的別名,也是永生的意思。涅槃經說:「涅言不生,盤言不滅,不生不滅,名大涅槃。」
2、平等舍住:平等,沒有高下、貴賤、粗細、深淺……等差別。舍,棄也。住,依止,保持。 本句謂平等地舍去對一切事物的貪著。
3、正念:八正道之一,即正確的觀念。
4、正智:指如來明了正見之智。
5、封著:封,閉或聚的意思。封著,即貪著。
五二、本經敘說五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應舍離、滅盡。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有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是那五種呢?就是令人貪著煩惱的物質現象,和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
令人貪著煩惱的色蘊是什麼呢?就是所有的一切物質現象,包括那地、水、火、風四大,以及由這四大所組合而成的各種物質現象,都叫做令人貪著煩惱的色蘊。其次,那物質現象都是變化無常、令人痛苦煩惱、變易不定的事物。如果對那物質現象,能將它永遠斷除無余,徹底地舍離它、將它滅盡、遠離對它的貪欲、使它寂滅不起;其余的物質現象更不相接續、不生起、不出現,這就叫做妙,叫做寂靜,叫做舍離。一切殘余的愛染盡除,不起貪欲、將它滅盡,就可達到涅槃的境界。
令人貪著煩惱的受蘊是什麼呢?就是指六種感受。是那六種呢?就是由眼觸所生起的感受;以及由耳、鼻、舌、身、意觸等所生起的感受,這些就叫令人貪著煩惱的受蘊。其次,那受蘊是變化無常、會令人痛苦煩惱、變易不定的精神現象,……乃至于要將它滅盡,達到涅槃的境界。
令人貪著煩惱的想蘊是什麼呢?就是指六種想象。是那六種呢?就是由眼觸所生起的想象,……乃至于由意觸所生起的想象,這些都是令人貪著煩惱的想蘊。其次,那想蘊是變化無常、會令人痛苦煩惱、變易不定的精神現象,……乃至于要將它滅盡,達到涅槃的境界。
令人貪著煩惱的行蘊是什麼呢?就是指六種意志行爲。是那六種呢?就是由眼觸所生起的意志行爲,……乃至由于意觸所生起的意志行爲,這些都是令人貪著煩惱的行蘊。其次,那行蘊是變化無常、會令人痛苦煩惱、變易不定的精神現象,……乃至于要將它滅盡,達到涅槃的境界。
令人貪著煩惱的識蘊是什麼呢?就是指六種心識。是那六種呢?就是眼識,……乃至意識,這些就叫做令人貪著煩惱的識蘊。其次,那識蘊是變化無常、會令人産生痛苦煩惱、變易不定的精神現象,……乃至于要將它滅盡,達到涅槃的境界。
比丘啊!如果對這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能用智慧去思考、觀察、辨別,把心安住于正法而不動搖的話,就叫做能依信心而修行的人了;這樣的修行人能超脫生死,越過平凡的境地,如果他還未獲已斷叁界見惑預參聖流的須陀洹果位,只要中間不死,(繼續修行),一定可獲得須陀洹果位。
比丘啊!如果對這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能用了知法理的增上智慧去思考、觀察、辨別,把心安住于正法而不動搖的話,就叫做以自己智力,隨法修行的人;這樣的修行人能超脫生死,越過平凡人的境地,如果他還未獲已斷叁界見惑預參聖流的須陀洹果位,只要中間不死,(繼續修行),一定可獲得須陀洹果位。
比丘啊!如果對這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能用了知真如實相的正智慧去平等觀察,就能獲得完全斷除叁種煩惱的知見,叁種煩惱就是執取五蘊根身的身見、執行邪戒卻以爲是正戒的戒禁取見、懷疑不信正理的疑惑。比丘啊!這樣就叫得須陀洹果位;不再墮入惡道之中,一定可正確地走向無上的正等正覺,僅在人界與天界各自受生七次後,便能從輪回的苦海中獲得徹底的解脫。
比丘啊!如果對這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能用了知真如實相的正智慧去平等觀察,心中不起任何煩惱,就叫阿羅漢;各種煩惱都已除盡,所應做的事已做好,舍離了人世的重擔,自己獲得利樂,盡除所有執取的煩惱,以正智觀照,心靈得到自在解脫。」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五二經注釋:
1、四大:即地大、水大、火大、風大。地以堅硬爲性,水以潮濕爲性,火以溫暖爲性,風以流動爲性。世間一切有形物質,都是由四大所造。
2、妙:謂不可思議、絕待、無比等的意思。
3、寂靜:脫離一切煩惱叫寂,杜絕一切苦患叫做靜,寂靜即涅槃的道理。
4、六受身:謂由六根觸六境所生起的感受。身,在此爲集、類之義。
5、六想身:謂由六根觸六境所生起的想象。
6、六思身:謂由六根觸六境所生起的意志行爲。
7、六識身:謂由六根觸六境所生起的識別作用。
8、忍:安忍的意思,即心安住于理而不動搖。
9、隨信行:言依他人的教法,起信修行,進趣于道。此爲見道位中的鈍根者。
10、須陀洹果:即預流果,聲聞四果之初果,爲已斷叁界見惑,預參聖流的聖者。
11、增上智慧:即能了知四聖谛法等的勝智慧。
12、隨法行:言以自己智力,隨法修行,進趣于道。此爲見道位中之利根者。
13、凡夫:指迷惑事理和流轉生死的平凡人。
14、如實正慧:即能了知真如實相的智慧。
15、叁結:是得預流果的聖者所斷的叁種煩惱:一、身見結——執取五蘊根身。二、戒禁取結——執行邪戒,卻以爲是正戒。叁、疑結——心中懷疑,不信正理。
16、叁菩提:即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的簡稱,即無上正等正覺的意思。
17、七有天人往生:七有,又作七極返。須洹果聖者之輪回生死,最長僅 于
人 界與天界各往返七 度,此後必證得阿羅漢果,故稱七有天人往生。
18…
《雜阿含經卷第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