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種結惑。怎樣叫渡過溝塹呢?就是指渡過無明的深塹。怎樣叫超越各種境界呢?就是指徹底地脫離無始的生死流轉。怎樣叫脫離一切的防邏呢?就是指招感未來果報的愛染滅盡了。怎樣叫建立法幢呢?就是指自我的傲慢心理滅盡了。」
又再有差別的是:「這就叫比丘斷除了欲界的五種結惑,成就六支(指得「六恒住」,六根觸境起識,能守護而不起煩惱及憂怖等。)一向守護著它。依止四種法(指「遠離」惡象、惡犬,「習近」如法衣食等,「除遺」散亂、疲勞等,「忍受」寒熱、蚊蟲等。)棄舍諸谛(不起唯此谛實,余爲虛妄的見雜染。)遠離對一切境界的欲求(愛雜染),清淨諸覺(沒有不善的尋思),身行呼吸皆息(指第四禅離出入息),得到完善的心解脫與慧解脫,梵行已立,唯此一生,不受後有,成爲無上士(阿羅漢)。」(注:本段夾注乃參考佛光阿含藏第叁八七經注釋)
六叁、本經敘說五受陰是「所知法」;調伏貪欲、斷貪欲、越貪欲,
是名爲「智」;阿羅漢是「智者」。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我將爲大家解說所應遍知的法、遍知事理的智慧及遍知事理的智者。要仔細聽啊!好好地思考!我將爲你們解說。所應遍知的法是什麼呢?就是這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是那五項呢?就是這令人貪著煩惱的物質現象,以及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這些就是所應遍知的法。
遍知事理的智慧是什麼呢?就是調伏貪欲、斷除貪欲、遠離貪欲,這就是遍知事理的智慧。
遍知事理的智者是怎樣呢?就是指阿羅漢。阿羅漢(已斷盡一切煩惱,解脫生死,獲得涅槃寂靜。)不是有他世死、不是無他世死、不是有也不是無他世死、不是既不是有也不是無他世死,要廣說的話有無量世,所有一切輪回次數都永滅無余。這就是我所說所應遍知法、遍知事理的智慧及遍知事理的智者了。」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六叁經釋:
1、當說所知法、智及智者」:「漢譯南傳大藏經」相對經文此處作「說
所知法、遍智、遍智人」。
六四、本經說明重擔、取擔、舍擔、擔者。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我現在將爲大家解說重擔、取擔、舍擔及挑擔的人。要仔細聽啊!好好地思考!我將爲你們解說。怎樣叫重擔呢?就是指這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是那五項呢?就是那令人貪著煩惱的物質現象,以及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
怎樣叫取擔呢?就是有這渴求未來永存的自體愛、對現在已得境界的貪喜俱行愛、對未來欲得每一境界的愛。
怎樣叫舍擔呢?就是把這渴求未來永存的自體愛、對現在已得境界的貪喜俱行愛、對未來欲得每一境界的愛永遠斷除無余,已滅除、已唾棄淨盡,厭離一切的貪欲,使身心寂滅不生。
怎樣叫挑擔的人呢?我說男子就是了。男子都同樣有名字、出生、族姓、飲食、感受苦樂、年齡、久住,以及相同一期生命。(以上所說)就叫做重擔、取擔、舍擔及挑擔的人。」
那時,世尊又頌詩偈:
「已經舍棄了五蘊的重擔,便不應再去拿取,
這五蘊的重擔是大苦,舍棄了重擔才是大樂;
當斷除了一切愛取,就能盡棄滅一切的有爲法,
悟徹有余涅槃境,就不再有生死輪回的苦果了。」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六四經注釋:
1、一切行:即諸行,指一切有爲法。所謂行,即表示由因緣和合而造作
者。根本佛教中,諸行與「一切」、「諸法」同義,不僅指有爲法,亦
包含無爲法。然依部派佛教,則認爲諸行僅指有爲法,依存因緣形成
之有爲法,並非永久不變,而爲時常變化流動者,故又雲諸行無常。
2、有余境:即有余涅槃,依部派佛教的說法,阿羅漢惑業已盡,生死已了,
而身體尚在,名有余涅槃,或有余依涅槃。言其生死之因雖盡,但
還余有漏的依身在,待到依身亦亡,則名無余涅槃,或無余依涅槃。
3、有:苦果的別名,依因而有果,故果名爲有,如稱叁界爲叁有、九有
等是,是有生死煩惱的意思。
六五、本經敘說愚癡無聞凡夫不如實知五受陰故被系著;多聞聖弟
子如實知故得解脫。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有那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是那五項呢?就是那令人貪著煩惱的物質現象,以及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愚癡無聞凡夫不能如實地察知物質現象,以及這物質現象的集起、物質現象的息滅、對物質現象的愛樂、物質現象所造成的禍患、自物質現象中出離等情況。因爲對這些情況都不能如實知道的緣故,于是愛悅這物質現象,贊歎著它,于是就被它系縛住了。(像這樣),在外被貪著的色境所系縛,在內則被貪著的法境所系縛,不能察知這物質現象産生的根本,也不知它的盡處,更不知從其中脫離出來,這就叫愚癡無聞凡夫。被這物質現象系縛而生,系縛而死,又被它從這一世系縛著到另一世;到了另一世還是被它系縛而生,系縛而死,這就叫愚癡無聞凡夫。愚癡無聞凡夫會隨順著魔王的自在役使,走進魔王的羅網中,隨順著魔王的教化,于是便被魔王的繩索所系縛,被魔王牽引而去了。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愚癡無聞凡夫不能正確如實地察知,)情況也是這樣子。
多聞聖弟子要能如實地察知這物質現象,以及這物質現象的集起、物質現象的息滅、對物質現象的愛樂、物質現象所造成的禍患、自物質現象中出離等情況。對這些情況因爲都能如實察知的緣故,就不會去貪愛這物質現象,不去贊歎它,就不被它系縛住了。(像這樣),在外不被所貪著的色境所系縛,在內不被所貪著的法境所系縛,能察知這物質現象産生的根本,也知道它的門路,更知道從其中脫離出來,這就叫多聞聖弟子。多聞聖弟子不隨順物質現象的系縛而生,不隨順它的系縛而死,不隨順它從這一世系縛著到另一世;不會隨順著魔王的自在役使,不走進魔爪的掌握中,不隨順魔王的作爲,不被魔王所系縛,能從魔王的系縛中解脫出來,不被魔王所牽引。對于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多聞聖弟子也要如實地去察知,)情況也是這樣子。」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六五經注釋:
1、色縛所縛:色,此指眼、耳、鼻、舌、身等五識所緣之色、聲、香、
味、觸等外塵而言。貪著此物質現象的外塵,而被其役使,故言色縛
所縛。
2、內縛所縛:內,指意識所緣之法爲內塵而言。內則貪著此法境,而被
其役使,故言內縛所縛。
3、魔:梵語魔羅的簡稱,華譯爲能奪命、障礙、擾亂、破壞等,即能
害人性命和障礙擾亂人們修道的魔鬼,欲界第六天(他化自在天)
的天主,即是魔王,它的名字叫做波旬。
4、津濟:津與濟皆是渡口,引申爲門路之意。
六六、本經說明如來與阿羅漢有何不同。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有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是那五項呢?就是指那令人貪著煩惱的物質現象,比丘如能厭離這物質現象,離棄對它的貪欲,使它寂滅,不再生起,獲得自在解脫,這就叫如來、應供、等正覺;同樣地,對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如能厭離這精神現象,離棄對它的貪欲,使它寂滅,不再生起,獲得自在解脫,這就叫如來、應供、等正覺了。如果比丘也能厭離物質現象,離棄對它的貪欲,使它寂滅,便叫做獲智慧解脫的阿羅漢;同樣地,對這感受、想象、意志行爲、心識等精神現象,如果也能厭離這些精神現象,離棄對它的貪欲,使它寂滅,這就叫獲智慧解脫的阿羅漢。比丘啊!如來、應供、等正覺與獲得智慧解脫的阿羅漢有何差別呢?」
比丘禀告佛陀說:「如來您是正法的根本,正法的眼目,也是正法的憑依,希望世尊您能爲衆比丘廣說這個義理,衆比丘聽聞後,當會受教奉行!」
佛陀告訴比丘說:「要仔細聽啊!好好地思考!我將爲你們解說。如來、應供、等正覺他是未曾聽聞別人講說過正法,但他卻能自己覺悟正法,達成宇宙間至高無上真正平等普遍的覺悟,並且在未來的人世裏爲啓悟那些聲聞修行人而說法,就是講說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等正法。比丘啊!這就叫如來、應供、等正覺,未獲得的道法他都得到了,未曾有的利樂也擁有了,他了知道法,能區別道法、講說道法、通達道法,又能完成對諸聲聞修行人的教授與教誡;像這樣地講說正順、欣樂的善法,就是如來與阿羅漢的差別。」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六六經注釋:
1、如來:佛十尊號之一,言佛乘如實之道來成正覺,故叫如來。
2、應:即「應供」之省,爲佛十尊號之一,言佛應受人天的供養,故叫
應供。
3、等正覺︰爲佛的別稱。諸佛的覺悟,平等一如,故名等覺或等正覺。
4、阿羅漢︰聲聞佛教修行的最高果位。
5、慧解脫︰指由無漏之智慧力斷除煩惱障而得解脫之阿羅漢。詳見卷一第一經注釋11。
6、法根︰法的根源。
7、法眼︰法的眼目,即徹見佛法的慧眼。
8、法依︰法的依憑。
9、無上菩提︰即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華譯無上正等正覺,意即宇宙間…
《雜阿含經卷第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