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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卷第三▪P5

  ..续本文上一页种结惑。怎样叫渡过沟堑呢?就是指渡过无明的深堑。怎样叫超越各种境界呢?就是指彻底地脱离无始的生死流转。怎样叫脱离一切的防逻呢?就是指招感未来果报的爱染灭尽了。怎样叫建立法幢呢?就是指自我的傲慢心理灭尽了。」

  又再有差别的是:「这就叫比丘断除了欲界的五种结惑,成就六支(指得「六恒住」,六根触境起识,能守护而不起烦恼及忧怖等。)一向守护着它。依止四种法(指「远离」恶象、恶犬,「习近」如法衣食等,「除遗」散乱、疲劳等,「忍受」寒热、蚊虫等。)弃舍诸谛(不起唯此谛实,余为虚妄的见杂染。)远离对一切境界的欲求(爱杂染),清净诸觉(没有不善的寻思),身行呼吸皆息(指第四禅离出入息),得到完善的心解脱与慧解脱,梵行已立,唯此一生,不受后有,成为无上士(阿罗汉)。」(注:本段夹注乃参考佛光阿含藏第三八七经注释)

  

  六三、本经叙说五受阴是「所知法」;调伏贪欲、断贪欲、越贪欲,

   是名为「智」;阿罗汉是「智者」。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我将为大家解说所应遍知的法、遍知事理的智慧及遍知事理的智者。要仔细听啊!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们解说。所应遍知的法是什么呢?就是这令人贪着烦恼的五蕴。是那五项呢?就是这令人贪着烦恼的物质现象,以及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这些就是所应遍知的法。

  遍知事理的智慧是什么呢?就是调伏贪欲、断除贪欲、远离贪欲,这就是遍知事理的智慧。

  遍知事理的智者是怎样呢?就是指阿罗汉。阿罗汉(已断尽一切烦恼,解脱生死,获得涅槃寂静。)不是有他世死、不是无他世死、不是有也不是无他世死、不是既不是有也不是无他世死,要广说的话有无量世,所有一切轮回次数都永灭无余。这就是我所说所应遍知法、遍知事理的智慧及遍知事理的智者了。」

  佛陀说完这段经文后,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六三经释:

  1、当说所知法、智及智者」:「汉译南传大藏经」相对经文此处作「说

   所知法、遍智、遍智人」。

  

  六四、本经说明重担、取担、舍担、担者。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我现在将为大家解说重担、取担、舍担及挑担的人。要仔细听啊!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们解说。怎样叫重担呢?就是指这令人贪着烦恼的五蕴。是那五项呢?就是那令人贪着烦恼的物质现象,以及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

  怎样叫取担呢?就是有这渴求未来永存的自体爱、对现在已得境界的贪喜俱行爱、对未来欲得每一境界的爱。

  怎样叫舍担呢?就是把这渴求未来永存的自体爱、对现在已得境界的贪喜俱行爱、对未来欲得每一境界的爱永远断除无余,已灭除、已唾弃净尽,厌离一切的贪欲,使身心寂灭不生。

  怎样叫挑担的人呢?我说男子就是了。男子都同样有名字、出生、族姓、饮食、感受苦乐、年龄、久住,以及相同一期生命。(以上所说)就叫做重担、取担、舍担及挑担的人。」

  那时,世尊又颂诗偈:

  「已经舍弃了五蕴的重担,便不应再去拿取,

  这五蕴的重担是大苦,舍弃了重担才是大乐;

  当断除了一切爱取,就能尽弃灭一切的有为法,

  悟彻有余涅槃境,就不再有生死轮回的苦果了。」

  佛陀说完这段经文后,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六四经注释:

  1、一切行:即诸行,指一切有为法。所谓行,即表示由因缘和合而造作

   者。根本佛教中,诸行与「一切」、「诸法」同义,不仅指有为法,亦

   包含无为法。然依部派佛教,则认为诸行仅指有为法,依存因缘形成

   之有为法,并非永久不变,而为时常变化流动者,故又云诸行无常。

  2、有余境:即有余涅槃,依部派佛教的说法,阿罗汉惑业已尽,生死已了,

   而身体尚在,名有余涅槃,或有余依涅槃。言其生死之因虽尽,但

   还余有漏的依身在,待到依身亦亡,则名无余涅槃,或无余依涅槃。

  3、有:苦果的别名,依因而有果,故果名为有,如称三界为三有、九有

   等是,是有生死烦恼的意思。

  

  六五、本经叙说愚痴无闻凡夫不如实知五受阴故被系着;多闻圣弟

   子如实知故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有那令人贪着烦恼的五蕴,是那五项呢?就是那令人贪着烦恼的物质现象,以及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愚痴无闻凡夫不能如实地察知物质现象,以及这物质现象的集起、物质现象的息灭、对物质现象的爱乐、物质现象所造成的祸患、自物质现象中出离等情况。因为对这些情况都不能如实知道的缘故,于是爱悦这物质现象,赞叹着它,于是就被它系缚住了。(像这样),在外被贪着的色境所系缚,在内则被贪着的法境所系缚,不能察知这物质现象产生的根本,也不知它的尽处,更不知从其中脱离出来,这就叫愚痴无闻凡夫。被这物质现象系缚而生,系缚而死,又被它从这一世系缚着到另一世;到了另一世还是被它系缚而生,系缚而死,这就叫愚痴无闻凡夫。愚痴无闻凡夫会随顺着魔王的自在役使,走进魔王的罗网中,随顺着魔王的教化,于是便被魔王的绳索所系缚,被魔王牵引而去了。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愚痴无闻凡夫不能正确如实地察知,)情况也是这样子。

  多闻圣弟子要能如实地察知这物质现象,以及这物质现象的集起、物质现象的息灭、对物质现象的爱乐、物质现象所造成的祸患、自物质现象中出离等情况。对这些情况因为都能如实察知的缘故,就不会去贪爱这物质现象,不去赞叹它,就不被它系缚住了。(像这样),在外不被所贪着的色境所系缚,在内不被所贪着的法境所系缚,能察知这物质现象产生的根本,也知道它的门路,更知道从其中脱离出来,这就叫多闻圣弟子。多闻圣弟子不随顺物质现象的系缚而生,不随顺它的系缚而死,不随顺它从这一世系缚着到另一世;不会随顺着魔王的自在役使,不走进魔爪的掌握中,不随顺魔王的作为,不被魔王所系缚,能从魔王的系缚中解脱出来,不被魔王所牵引。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多闻圣弟子也要如实地去察知,)情况也是这样子。」

  佛陀说完这段经文后,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六五经注释:

  1、色缚所缚:色,此指眼、耳、鼻、舌、身等五识所缘之色、声、香、

   味、触等外尘而言。贪着此物质现象的外尘,而被其役使,故言色缚

   所缚。

  2、内缚所缚:内,指意识所缘之法为内尘而言。内则贪着此法境,而被

   其役使,故言内缚所缚。

  3、魔:梵语魔罗的简称,华译为能夺命、障碍、扰乱、破坏等,即能

   害人性命和障碍扰乱人们修道的魔鬼,欲界第六天(他化自在天)

   的天主,即是魔王,它的名字叫做波旬。

  4、津济:津与济皆是渡口,引申为门路之意。

  

  六六、本经说明如来与阿罗汉有何不同。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有令人贪着烦恼的五蕴。是那五项呢?就是指那令人贪着烦恼的物质现象,比丘如能厌离这物质现象,离弃对它的贪欲,使它寂灭,不再生起,获得自在解脱,这就叫如来、应供、等正觉;同样地,对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如能厌离这精神现象,离弃对它的贪欲,使它寂灭,不再生起,获得自在解脱,这就叫如来、应供、等正觉了。如果比丘也能厌离物质现象,离弃对它的贪欲,使它寂灭,便叫做获智慧解脱的阿罗汉;同样地,对这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也能厌离这些精神现象,离弃对它的贪欲,使它寂灭,这就叫获智慧解脱的阿罗汉。比丘啊!如来、应供、等正觉与获得智慧解脱的阿罗汉有何差别呢?」

  比丘禀告佛陀说:「如来您是正法的根本,正法的眼目,也是正法的凭依,希望世尊您能为众比丘广说这个义理,众比丘听闻后,当会受教奉行!」

  佛陀告诉比丘说:「要仔细听啊!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们解说。如来、应供、等正觉他是未曾听闻别人讲说过正法,但他却能自己觉悟正法,达成宇宙间至高无上真正平等普遍的觉悟,并且在未来的人世里为启悟那些声闻修行人而说法,就是讲说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等正法。比丘啊!这就叫如来、应供、等正觉,未获得的道法他都得到了,未曾有的利乐也拥有了,他了知道法,能区别道法、讲说道法、通达道法,又能完成对诸声闻修行人的教授与教诫;像这样地讲说正顺、欣乐的善法,就是如来与阿罗汉的差别。」

  佛陀说完这段经文后,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六六经注释:

  1、如来:佛十尊号之一,言佛乘如实之道来成正觉,故叫如来。

  2、应:即「应供」之省,为佛十尊号之一,言佛应受人天的供养,故叫

   应供。

  3、等正觉︰为佛的别称。诸佛的觉悟,平等一如,故名等觉或等正觉。

  4、阿罗汉︰声闻佛教修行的最高果位。

  5、慧解脱︰指由无漏之智慧力断除烦恼障而得解脱之阿罗汉。详见卷一第一经注释11。

  6、法根︰法的根源。

  7、法眼︰法的眼目,即彻见佛法的慧眼。

  8、法依︰法的依凭。

  9、无上菩提︰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华译无上正等正觉,意即宇宙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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