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解深密經》卷3(大正16,702b10-13):「如有人以其細楔出于麁楔;如是菩薩依此以楔出楔方便遣內相故,一切隨順雜染分相皆悉除遣。」(另參《攝大乘論本》卷3,大正3,146c18;《攝大乘論釋》卷8,大正31,427b11-15)
(4)楔(ㄒㄧㄝ):楔子。一端平厚一端扁銳的竹,木片,多用以插入榫縫或空隙中,起固定或堵塞作用。(《漢語大詞典(四)》,p.1145)
187 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287-p.289:以分別識成無分別智:世間的知識,雖有缺陷而不能證知絕對真理,但如能根治錯亂,而引向更高度,即成通達真性的出世間無分別智。有人以爲世間的分別妄識,不能契見真實,反而是證悟的大障礙,所以一味诃毀分別識。不知道在沒有證得聖智前,如不以世間分別識分別善惡,觀察真妄,即無從修行。誰能直下從無分別處著手呢!不解不行,怎能證得解脫?所以太虛大師在〈大乘宗地圖釋〉中肯定的說:佛法大小宗學,無不從分別意識處下手,以此爲修行的關鍵。若一味厭患分別識(事實上,這些人是誤會佛說的「無分別」了),不用分別識爲方便,不但學佛者無從信解修習,佛(出世間後得智)也就沒有化世的妙用了。某些人似乎一向厭惡分別的知識,而不知人類的明了意識,爲人類的特勝,而爲人所以能學佛成佛的要點。如貓、犬、蟲、魚,它們也是有心識的,但它們的分別意識極弱,極簡略,不能善了名言。它們的分別識既弱,私欲也不太強,分別識如爲悟證的障礙,它們比我們少得多,簡單得多,就該比人易悟真理了。但事實不然,佛祇說人類易成佛道。因人的意識分別力,比天還強,也唯有強勝的分別力,才能分別善惡真妄,才能痛下決心,依法觀行,才能契悟絕待的真性。所以佛法不否認知識本身的缺點,但認爲若舍棄了他的缺點,把握他的長處,即是證悟解脫的正因。有人認爲:分別識不能契真,如再以分別識修觀,豈不分別愈多,與真理愈遠?這是不懂緣起相對性的機械論法!豈不見,如一木,再以一木相摩擦,似乎木積越多,而實則兩木相摩,即有火生,火一生起,木也就燒毀了。又如青草,如多多堆積起來,就會生熱而迅速朽腐下去。所以學佛而以分別識不斷地觀察,乃至于定中觀察,正觀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法法空寂,即能契悟諸法的空寂相。在契證平等空寂中,有相的分別識也即泯絕而不起了。故佛教的破除虛妄分別識,決不是一味厭絕它,反而是以它作爲引生出世間的平等聖智的前方便。這所以修習方便中,止以外有觀,定以外有慧。經中常說:如以小楔出大楔一樣(還有如雹墮草,草死雹消;以藥治病,病愈藥廢之喻),沒有小楔,深陷在管中的大楔即無法取出。等到大楔取出,小楔也就自然落下了。學佛以分別識觀破分別,證入無分別聖智,分別也即斷舍了,就與此理相同。
188(1)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80-p.81):經中又有以薩迦耶見──即身見,我見爲生死根本。我見爲無明的內容之一。無明即不明,但不止于無所明,是有礙于智慧的迷蒙。無明屬于知,是與正智相反的知。從所知的不正說,即邪見,我見等。《雜含》(卷12,298經,大正2,85a)解釋無明說:「不知前際,不知後際,不知前後際;不知于內,不知于外,不知內外;不知業,不知報,不知業報;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滅,不知道;不知因,不知因所起法;不知善不善,有罪無罪,習不習,若劣若勝,染汙清淨;分別緣起皆悉不知」。這是從有情的緣起而論到一切的無知。但無知中最根本的,即爲不能理解緣起的法性──無常性、無我性、寂滅性。從不知無常說,即常見、斷見;從不知無我說,即我見、我所見;從不知寂滅說,即有見、無見。其中,我見爲無明迷蒙于有情自體的特征。且以人類來說,自我的認識,含有非常的謬誤。有情念念生滅,自少到老,卻常是直覺自己爲沒有變化的。就是意味到變化,也似乎僅是形式的而非內在的。有情展轉相依,卻常是直覺自己爲獨存的,與自然、社會無關。有情爲和合相續的假我,卻常是直覺自己爲實在的。由此而作爲理論的說明,即會産生各式各樣的我見,如上面所說的叁見,即是「分別」所生的。佛法以有情爲本,所以無明雖遍于一切而起迷蒙,大乘學者雖爲此而廣觀一切法無我,一切法空,而解脫生死的真慧,還要在反觀自身,從離我我所見中去完成。
(2)《瑜伽師地論》卷9(大正30,322b-c):緣起差別雲何?謂于前際無知等,如《經》廣說。1、于前際無知雲何?謂于過去諸行,起不如理分別,謂我于過去爲曾有耶?爲曾無耶?曾何體性?曾何種類?所有無知。2、于後際無知雲何?謂于未來諸行,起不如理分別,謂我于未來爲當有耶?爲當無耶?當何體性?當何種類?所有無知。3、于前後際無知雲何?謂于內起不如理猶豫,謂何等是我?我爲何等?今此有情從何所來?于此沒已當往何所?所有無知。4、于內無知雲何?謂于各別諸行,起不如理作意,謂之爲我,所有無知。5、于外無知雲何?謂于外非有情數諸行,起不如理作意,謂爲我所,所有無知。6、于內外無知雲何?謂于他相續諸行,起不如理分別,謂怨親中,所有無知。7、于業無知雲何?謂于諸業,起不如理分別,謂有作者,所有無知。8、于異熟無知雲何?謂于異熟果所攝諸行,起不如理分別,謂有受者,所有無知。9、于業異熟無知雲何?謂于業及果,起不如理分別,所有無知。10、于佛無知雲何?謂于佛菩提,或不思惟,或邪思惟,或由放逸,或由疑惑,或由毀謗,所有無知。11、于法無知雲何?謂于正法善說性,或不思惟,或邪思惟,或由放逸,或由疑惑,或由毀謗,所有無知。12、于僧無知雲何?謂于僧正行,或不思惟,或邪思惟,或由放逸,或由疑惑,或由毀謗,所有無知。13、于苦無知雲何?謂于苦是苦性,或不思惟,或邪思惟,或由放逸。或由疑惑,或由毀謗,所有無知。如于苦,當知于14、集,15、滅,16、道無知亦爾。17、于因無知雲何?謂起不如理分別,或計無因,或計自在、世性、士夫、中間等不平等因,所有無知。如于因無知,于從18、因所生諸行亦爾。又彼無罪故名善,有罪故名不善;有利益故名應修習,無利益故名不應修習;黑故名有罪,白故名無罪;雜故名有分。19、于六觸處,如實通達無知雲何?謂增上慢者,于所證中顛倒思惟,所有無知。如是略說十九種無知。
189 印順導師《中觀今論》(p.147-p.162):性、相二名,在佛法中是可以互用的。性可以名爲相,相也可以名爲性。如《智論》卷叁一說性有二種:總性、別性;又說相有二種:總相、別相。雖說性說相,而內容是同一的。如《解深密經》說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而余處則稱爲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故性相不妨互用,如《智論》卷叁一說:「性相有何等異?答曰:有人言:其實無異,名有差別」。但若性相 合說在一起,則應該有他的不同含義,所以又「有人言:性相小有差別,性言其體,相言可識」。性指諸法體性,相指諸法樣相。又依論說:體性是內在的,相貌是外現的;又性是久遠的、末後的;相是新近的、初起的。「性」「相」兩相,含義極多,這裏且略辨四類:一、約初後(遠近)論性相……。二、約內外說性相……。叁、約通別說性相……。四、約名(相)實說性相……。此更可分爲二層去說:一、即相與可相,約一一事物的藉相知性說。……。二、即事相與理性:《智論》卷四六說:「若有爲法性,若無爲法性,是性非聲聞、辟支佛作,非佛所作,亦非余人所作」。有爲法性即無常性,一切有爲法法爾如是;無爲法性即寂滅性。此有爲無爲的常遍法性,也可說藉相而知。……。
190 印順導師《中觀今論》(p.103-p.104):薩婆多部是主張生住滅同時的,換句話說:有「生」時,即有「住」,也即有「滅」。但這在自性論者,論理上是矛盾的──自性論者是不能容許矛盾的。生時有住也有滅,則此法究竟是生是住還是滅?這是一個難題。在此,薩婆多部給以「體同時,用前後」的解說。他們說:「生」起生用的時候,雖已有「住」與「滅」的體,而還沒有起住用與滅用。這樣,「住」現起住用的時候,「生」與「滅」同在,而生的作用已息,滅的作用未來。等到「滅」現起作用時,同樣地,「生」「住」之體還現在,而作用已息。這樣說生住滅同時,而又說生住滅作用不同時,似乎可以避免作用的矛盾,而又可以成立同時有「叁有爲相」了。但在中觀者看來,「體同時,用前後」,是不可能的事。既說有前後的生等作用,爲什麼不許生等的體有前後?生等的體既同時,爲何不許同時有生等的作用?把體用劃分兩截,事實上那會有離體之用、離用之體呢?所以,終不免《中論
觀成壞品》所說的:「若言于生滅,而謂一時者,則于此陰死,即于此陰生」的過失。總之,各部所說的生住滅同時不同時,困難在執有自性的生住滅。執有自性,此即如此不可彼,彼即如彼不可此,即無法解說如來「即生即滅」的緣起正理。反之,唯有無自性執,了知一切法自性空,而後緣起的即生即滅,無不成立。
191 印順導師《中觀論頌講記》(p.195-p.196):〈觀作作者品〉,說明了作業的作者不可得;〈觀本住品〉,說明了受用的受者不可得;本品〈觀然可然〉,是約喻總顯作受者的空無自性。然是火,可然是薪;然可然就是火與薪。以火與薪,比喻我與五蘊。因此也可說:前二品是依法破,這品是就喻破。外道及小乘的犢子系,都愛用薪火喻,建立他的我。佛世破外道的神我,是以離蘊、即蘊的方法,顯示我不可得。所以,他們就用不即不離的然可然喻,解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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