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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積經講記》講義▪P58

  ..續本文上一頁家訓

  慕賢》:“與善人居,如入芝蘭之室,久而自芳也;與惡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自臭也。”(《漢語大詞典(十二)》,p.1216)

  306 此典故詳參見《大智度論》卷17(大正25,182a-b)。

  307 河豚:亦作“河鲀”。魚名。體圓筒形,口小,牙愈合成牙板。背部黑綠色,腹部白色,鳍紫紅色。肉味鮮美,肝髒、生殖腺及血液有劇毒,經處理後可食用。我國沿海和某些內河有出産。(《漢語大詞典(五)》,p.1053)

  308《勝思惟梵天所問經》卷4(大正15,84a-b):何謂諸法自性清淨?謂一切法自性是空,離一切法有所得故。一切諸法自性無相,離一切法諸分別故。一切諸法自性無願,以一切法不取不舍,無求無欲諸法畢竟自性離故。是名諸法性常清淨。

  309《六祖壇經》卷1(大正48,357b19-29)。

  310(1)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141-p.142):從後漢到姚秦──西元二世紀末到五世紀初,傳入中國的《般若經》,都是屬于早期的。現存的《般若經》梵本,是西元六、七世紀以後的寫本,與漢譯本可能有些出入,但不能完全依現存的梵本爲依准。論到漢譯《般若經》的文字,當然玄奘的譯本明白,但不能忽視的,是玄奘譯出的時代(西元660~663)遲了些。特別是,玄奘是繼承無著、世親一系的「有宗」,是依《解深密經》,對《般若經》作再解說的學派,對空義有了不同的解說。如羅什所譯爲「無所有」或「無所有性」的,玄奘每譯爲「無性爲自性」。例如:

  (A)、玄奘譯《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78,大正7,420a-b:「若一切法皆以無性而爲自性,如是無性,非諸佛作……。無性之法,定無作用。……然一切法皆以無性而爲自性

  無性法中實無異法,無業無果亦無作用,無性之法常無性故」。

  (B)、鸠摩羅什《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26,大正8,412b-c:「諸法性無所有,非佛所作……。無性法中,無有業用。……無性法無業無果報,無性常是無性」。

  (C)、無羅叉譯《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卷19,大正8,139a:「諸法所有無所有,非佛所作……。無所有法者,亦無作,亦無行」。

  (A)、是玄奘譯本,(B)、(C)、是羅什與無羅叉譯本,內容可說是相同的,而玄奘所譯,在短短的文段裏,卻多出了兩句,「一切法皆以無性而爲自性」,這與有宗學者的意解有關(可能原本已有此增飾)。本文在說明初期的般若空義,所以參考玄奘的譯本,而以羅什等早期譯本爲依。

  (2)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726-p.727:「唐譯本」每說「一切法皆以無性而爲自性」,暗示了「無性自性」的意義。然唐譯的「以無性而爲自性」,在「大品本」中,是譯爲:「一切法性無所有」;「信解諸法無所有性」(《大品般若經》卷23,大正8,386b;385b);「諸法無所有」(《大品般若經》卷25,大正8,404c);「一切法性無所有」等(《大品般若經》卷3,大正8,237c)。「唐譯本」是隨順後代瑜伽者所說,如《辯中邊論》說:「此無性空,非無自性,空以無性爲自性故,名無性自性空」(《辯中邊論》卷上,大正31,466b)。這是遮遣我法的「損減執」,顯示空性的不是沒有。

  311「無性即性」分爲二科:辛一、無爲相,辛二、聖性相。

  312(1)印順導師《性空學探源》(p.206):無爲法,大衆分別說系說得很多,說一切有系也講有叁種。茲約安立意義的不同,分幾類說明。有部建立擇滅、非擇滅、虛空叁種無爲。在阿含經中,只說愛盡離欲離系所得的諸法不生的擇滅無爲。其他的無爲,在根本聖教中是找不到根據的。不過,阿含說無爲的定義是「不生不滅」,那麼,其他含有這種定義的法,就都可說是無爲。因此,無爲法就多起來了。有部的叁種無爲,比較是初期的;擇滅與非擇滅,爲各學派所共許的(大衆系及分別說系化地部的兩家九種無爲中都有這叁種。舍利弗毗昙及案達羅學派的九種無爲,只有擇非擇滅)。

  (2)印順導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64-p.66):無爲法,在「阿含經」中,指煩惱、苦息滅的涅槃;涅槃是依智慧的抉擇而達成的,所以名爲擇滅。赤銅鍱部但立擇滅無爲,代表了初期的法義。無爲是不生不滅的,有永恒不變的意義,依此,說一切有部立叁無爲:擇滅,非擇滅,虛空。如因緣不具足,再也不可能生起,不是由于智慧的抉擇而得滅(不起),名爲非擇滅。虛空無爲,是含容一切色法,與色法不相礙的絕對空間。在大衆部系及接近大衆部(流行印度)的分別說系,無爲法可多了!如《異部宗輪論》(大正49,15c)說:「大衆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四部同說:……無爲法有九種:一、擇滅,二、非擇滅,叁、虛空,四、空無邊處,五、識無邊處,六、無所有處,七、非想非非想處,八、緣起支性,九、聖道支性」。九無爲中的前叁無爲,與說一切有部相同。空無邊處等四無爲,是四無色定所契的定體。緣起支性,經說十二緣起是:「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住、法界」,所以是本來如此,生死流轉的必然軌律。聖道支性,經上稱「八正道」爲「古仙人道,古仙人徑」,這是佛佛道同,解脫生死所必由的常道。這二者都稱爲無爲,都是永恒不變的理性。分別說系的化地部,也立九無爲:「一、擇滅,二、非擇滅,叁、虛空,四、不動,五、善法真如,六、不善法真如,七、無記法真如,八、道支真如,九、緣起真如」。前叁無爲相同。不動,一般指不爲叁災所動亂的第四禅;化地部可能是廣義的,通于空無邊處等四無色定,都約定體說。真如是如此如此而沒有變異的;善、不善、無記法被稱爲真如,說明了善、不善、無記(中容)性,都有一定的理則,決不變異的,可說是道德與不道德的鐵則。《舍利弗阿毗昙論》,也立九種無爲:擇(智緣盡)、非擇(非智緣盡)、緣(緣起)、空無邊處等四處外,別立決定與法住。決定(即「正性離生」)是無爲,與大衆部系中的案達羅(四)派相同。法住,可能是法住智所悟入的谛理。

  313(1)同本異譯:鸠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8,749b17-18):「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菩提流支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8,753b22-23):「一切聖人皆以無爲法得名。」真谛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8,762c21-22):「一切聖人皆以無爲真如所顯現故。」玄奘譯《大般若經》卷577〈第九能斷金剛分〉(大正7,981a7-8):「以諸賢聖補特伽羅,皆是無爲之所顯故。」義淨譯《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大正8,772b26-27):「以諸聖者皆是無爲所顯現故。」《金剛經》梵文本Vajracchedika Prajbaparamita:asajskrtaprabhavita hy aryapudgalah.

  (2)注釋書:世親《金剛般若經論》(大正25,784c5-7):「一切聖人皆以無爲法得名。此句明何義,彼法是說因故。何以故?一切聖人依真如法清淨得名。」《中論》卷3〈青目釋〉(大正30,25b23-29):「佛說實相有叁種:若得諸法實相,滅諸煩惱,名爲聲聞法。若生大悲發無上心,名爲大乘。若佛不出世,無有佛法時,辟支佛因遠離生智。若佛度衆生已,入無余涅槃,遺法滅盡,先世若有應得道者,少觀厭離因緣,獨入山林,遠離愦鬧得道,名辟支佛。」《大智度論》卷33(大正25,302c19-23):(經):「菩薩摩诃薩欲到有爲、無爲法彼岸,當學般若波羅蜜!」(論):「彼岸者,于有爲、無爲法盡到其邊。雲何是彼岸?以大智慧悉知悉盡有爲法總相、別相種種悉解;無爲法中,從須陀洹至佛,悉皆了知。」《大智度論》卷99(大正25,747a26-28):「得諸法實相名爲佛,得諸法實相差別故,有須陀洹乃至辟支佛、大菩薩。」《大智度論》卷60(大正25,485c7-10):「般若波羅蜜是諸法實相,正遍知名爲佛;小不如是大菩薩、辟支佛、阿羅漢,轉不如是阿那含、斯陀含、須陀洹。」

  (3)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55-p.56:「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大聖佛陀,二乘聖者,大乘菩薩,或還在修證的進程中,或已達究竟極果,這都因體悟無爲法而成。無爲,即離一切戲論而都無所取的平等空性。無爲離一切言說,平等一味,怎麼會有聖賢的差別?這如廣大的虛空──空間,雖可依事物而說身內的空,屋中的空,方空、圓空,但虛空性那裏有此彼差別!虛空雖沒差別,而方圓等空,還是要因虛空而後可說。這樣,無爲法離一切戲論,在證覺中都無可取可說,而叁乘聖者的差別,卻依無爲法而施設。」

  314 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注本)》(p.294-p.295):菩薩在未得忍力以前,在生死大海中,常願生在人間,見佛聞法,利益衆生;淨戒就是確保人身而不致失敗墮落的浮囊。所以菩薩的受持淨戒,『輕重等護』,比聲聞人的持戒,還要謹嚴得多。菩薩淨戒,是不離叁心而修的,所以菩薩雖自己嚴持淨戒,而決不輕視毀犯戒法的衆生。從大悲心來說,這是可憐憫,而不是可輕視的。雖然犯戒,不是不可能還複清淨,不是不可能成佛的。凡輕視毀犯的,一定是自以爲持戒,自己是怎樣的清淨如法。不知道這早落在我執我慢的分別心中,不成菩薩的戒波羅蜜多了。而且,如輕視毀犯,由于意識上的對立,不容易教化他,也就失去菩薩利他的方便。倒不如不輕毀犯,憐愍而安慰他,容易把他感化過來。所以菩薩的淨戒,是無所得的空慧爲方便,對于持戒犯戒,都是不著相的。能達『持戒犯戒不可得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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