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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積經講記》講義▪P64

  ..續本文上一頁2,1112b)說:「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佛將入涅槃,弟子們懊惱怅惘,覺得失去了依止的大師,所以佛這樣的開示大衆。只要佛弟子能如法修行,那末佛的法身,就常在人間而不滅。因爲有如法的修行者,就有如法的證見者,就有「見法即見佛」的。法身呈現于弟子的智證中,即是「法身常在而不滅」(如沒有修證的,法身就不在人間了)。這一充滿策勵與希望的教授,勉大衆如法修行,比後代的法身常住說,似乎有意義得多!

  385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21):六和中,「見和同解」、「戒和同行」、「利和同均」,是和合的本質;「意和同悅」、「身和同住」、「語和無诤」,是和合的表現。

  386 印順導師《成佛之道》(p.27-p.28):化相叁寶、住持叁寶、真實叁寶。

  387(1)《摩诃般若波羅蜜多經》卷26「差別品」(大正28,412b):通達四聖谛,知苦不生緣苦心,乃至知道不生緣道心。但順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觀諸法如實相。世尊!雲何觀諸法如實相?佛言:觀諸法空。世尊!何等空觀?佛言:自相空。是菩薩用如是智慧觀一切法空,無法性可見,住是性中,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何以故?無性相是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非諸佛所作……亦非菩薩所作。

  (2)《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65(大正7,354a):爾時觀一切法平等,平等無性爲性,以一剎那相應般若,證得無上正等菩提,謂如實知是苦聖谛,是集聖谛,是滅聖谛,是道聖谛,皆同一相,所謂無相。

  (3)《大智度論》卷54(大正25,444a):聲聞人智力薄故,初始不能觀五衆若遠離、若寂滅等,但能觀無常等,入第叁谛,乃能觀寂滅。菩薩利根故,初觀五衆,便得寂滅相。用無所得者,常用無所得空慧觀諸法相。…般若相者,不離五衆有涅槃,不離涅槃有五衆,五衆實相即是涅槃。是故初發心鈍根者,先用無常等觀,然後觀五衆寂滅等;十二因緣亦如是。

  (4)《大智度論》卷86(大正25,662b):聲聞人以四谛得道,菩薩以一谛入道。佛說四谛皆是一谛,分別故有四。…聲聞、辟支佛智慧,觀色等五衆生滅,心厭,離欲,得解脫。菩薩以大福德智慧觀生滅時,心不怖畏,…菩薩舍生滅觀,入不生不滅中。

  (5)《大智度論》卷94(大正25,721a):知是四谛藥病相對,亦不著是四谛,但觀諸法如實相,不作四種分別觀。須菩提問:雲何如實觀諸法?佛言:觀空。

  (6)《大智度論》卷18(大正25,197a):如聞說一谛而成道果,或聞二叁四谛而得道果。有人于苦谛多惑故,爲說苦谛而得道;余叁谛亦如是。或有都惑四谛故,爲說四谛而得道。如佛語比丘:汝若能斷貪欲,我保汝得阿那含道。若斷貪欲,當知恚癡亦斷。

  388 婆羅門:梵語brāhma

  a。意譯淨行、梵行、梵志、承習。

  389(1)《雜阿含經》卷1(25經)(大正2,5b-c):比丘!當知若聞色,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如是聞受、想、行、識,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比丘!是名如來所說多聞。

  (2)《大毗婆沙論》卷1(大正27,2b):如有頌言:譬如暗室中,雖有種種物,無燈暗所隱,有目不能見。如是雖有智,不從他聞法,是人終不能,分別善惡義。譬如有目者,因燈見衆色。有智依多聞,能別善惡義,多聞能知法,多聞離不善,多聞舍無義,多聞得涅槃。又如經說:有二因緣能生正見:一、外聞他法音,二、內如理作意。又契經說:有四法人多有所作:一、親近善友,二、從他聞法,叁、如理作意,四、法隨法行。複有經言:若我弟子一心屬耳聽聞正法能斷五蓋,及能修行七覺分滿。故如諸佛爲饒益他說十二分教。

  (3)《大毗婆沙論》卷7(大正27,34a23-c21):問:雲何修習聞所成慧?答:修觀行者:(A)或遇明師,爲其略說諸法要者,唯有十八界、十二處、五蘊。(B)或自讀誦素怛纜藏、毗奈耶藏、阿毗達磨藏,令善熟已。作如是念:叁藏文義甚爲廣博,若恒憶持令心厭倦,叁藏所說要者,唯有十八界、十二處、五蘊,作是念已:先觀十八界→十二處→五蘊→四念住→四聖谛→猶如隔絹觀諸色像→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名爲暖)→頂→忍→世第一法→見道→修道→無學道,次第善根滿足。

  (4)印順導師《學佛叁要》(p.183-p.185):修習聞慧,古代多親聞佛說,或由佛弟子的展轉傳授。因此,親近善知識,成了聞慧的先決條件。然從各種教典編集流通以後,稍具宿根者,即可自己披讀研習,依經論的教示而得正解,修行,成就聞慧。從善知識或經論中,所聽聞的,是佛菩薩諸大聖者的言教;至于如何聽聞學習的方式,聖典裏開列甚多,如谛聽、問疑,或自己閱讀、背誦、書寫等,這些都是進求聞慧應修的事項。一般地說,聞慧總由聽聞師說,或自研讀經論而來,可是最主要的一著,是必須理解到佛法的根本理趣。慧的修證,如上面所說,有叁乘共慧與大乘不共慧,觀境非常廣泛;因果、緣起、佛果功德、菩薩行願,以及諸法極無自性的甚深空理,無不是慧之對觀境界。作爲慧學初層基礎的聞慧,對于種種名言法相,種種教理行門,自然要盡量廣求多聞。然而佛教所重視的,是怎樣從無厭足,無止境的多聞中,領解佛法的精要,契悟不共世間的深義。所以按照佛法的根本意趣,聞多識廣,並不就是聞慧;多聞博學而能契應叁法印或一法印的,才夠得上稱爲聞慧。如小乘經說,能如實谛觀無常、無我、涅槃寂滅,是名多聞。大乘教典則以堪聞法性空寂,或真如實性爲多聞。修學佛法,若不與叁法印一法印相應,即是脫離佛法核心,聞慧不得成就。若能于種種法相言說之中,把握得這個佛法要點,並發諸身心行爲,如實修練與體驗,使令心地逐步清淨、安靜,然後乃能引發聞慧,真正得到佛法的利益。所以聞慧雖是極淺顯的,極平實的初層基礎,但也需要精進一番,提煉一番,才可獲得成就。這在小乘的四預流支,就是多聞熏習。假如衡之以四依,就應該是依義不依語,因爲多聞熏習,目的是要解悟經論所表诠的義理,而不在名相的積集,或文辭的嚴飾。關于多聞熏習的意義,可從兩方面去理會:一、佛法窮深極廣,義門衆多,如發大乘心的學者,應有「法門無量誓願學」的廣大意欲,勤聽多學,一無厭足。二、對于每一法門,要不斷的認真研習,以求精熟。這樣不間斷的積集聞熏和深入,久而久之,內在的心體漸得清淨安定,而萌發悟性,一旦豁然大悟,即不離名言義相,而解了甚深佛法。多聞熏習,確是慧學中最重要的一個起點,每個學佛的人,都應該以此爲當前目標而趨入!

  390 將養:養息;調養。(《漢語大詞典(七)》,p.805)

  391 有關戒律罪之大小,詳參:

  (1)戒經:

  《僧祇律》卷20(大正22,386b):五衆罪者,波羅夷、僧伽婆屍沙、波夜提、波羅提提舍尼、越毗尼罪。

  《僧祇律》卷25(大正22,429a-c):越毗尼者,有十叁事:阿遮與、偷蘭遮、醜偷蘭、不作、不語、突吉羅、惡聲、威儀、非威儀、惡威儀、惡邪命、惡見、心生悔毗尼。

  《十誦律》卷51(大正23,372a):有九犯:犯波羅夷,犯僧伽婆屍沙,犯波逸提,犯波羅提提舍尼,犯突吉羅,犯惡口突吉羅,犯偷蘭遮突吉羅,犯毗尼突吉羅,犯威儀突吉羅:是名九犯。

  《四分律》卷5(大正22,599c):七犯聚:波羅夷、僧伽婆屍沙、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偷蘭遮、突吉羅、惡說。

  《毗尼母經》卷3(大正24,813b):犯戒有七種:一、波羅夷;二、僧伽婆屍沙;叁、尼薩耆波逸提;四、波逸提;五、偷蘭遮;六、波羅提提舍尼;七、突吉羅。

  (2)印順導師《大乘起信論講記》(p.353):戒有輕重的分別:出家戒中,如波羅夷,僧伽婆屍沙,是重;波逸提,惡作等,是輕。然出家菩薩,應該輕重等持,即使是小罪,也心生怖畏,慚愧改悔,不得輕于如來所製的禁戒。衆生的心行善惡,都從熏集而來的。常見到,有最初持戒精進的人,到後來,解放得什麼惡事都作,這大都是由于輕視小戒而漸次演變成的。不知小戒是重戒的前衛,不防微杜漸,勢必如河水的由小孔的滲透而成爲大災害。所以,對于小罪也要生怖畏心,犯了要誠懇的慚愧忏悔。

  392 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87)「四清淨」:如《中部》(叁九)《馬邑大經》;《中阿含經》(一四四),《算數目揵連經》,(一九八)《調禦地經》。四清淨是:身行清淨,語行清淨,意行清淨,命行清淨。清淨是「仰向(公開的)發露,善護無缺」的意思。

  393 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93-p.294):叁學中的「戒」學,原語屍羅(ZIla),屍羅是譯爲「戒」的又一類。屍羅譯爲「戒」,原義如《大智度論》卷13(大正25,153b)說:「屍羅,(此言性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屍羅。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屍羅」。《大毗婆沙論》與《菩提資糧論》,各列舉了屍羅的十種意義。有些是依譬喻說的,重要而相同的,有:

  《大毗婆沙論》:1.清涼義,2.安眠義,3.數習義。

  《菩提資糧論》:1.習近義,2.本性義,3.清涼義,4.安隱義,5.安靜義。

  《菩提資糧論》說:「屍羅者,謂習近也,此是體相。又本性義,如世間有樂戒、苦戒等」。「習近」,就是《大毗婆沙論》的「數習」。不斷的這樣行,就會「習以成性」,所以說「本性」。這是通于善惡,也通于苦樂的。現在約「善」說,不斷的行(習)善,成爲善的習性,這就是屍羅。這種善的習性,「好行善法」,是樂于爲善,有向善行善的推動作用。「不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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