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難!亦是毗尼中結戒法,是世界中實,非第一實法相,吾我法相實不可得故;亦爲衆人瞋呵故,亦欲護佛法使久存,定弟子禮法故,諸叁界世尊結諸戒,是中不應求:有何實?有何名字等?何者相應?何者不相應?何者是法如是相?何者是法不如是相?以是故,是事不應難!
(2)印順導師《華雨集》第四冊(p.34-p.35):僧伽中,思想是「見和同解」,經濟是「利和同均」,規製是「戒和同遵」。這樣的僧伽製度,才能和樂共住,精進修行,自利利他,達成正法久住的目的。但「毘尼[律]是世界中實」,在律製的原則下,不能沒有因時、因地的適應性。可惜在佛法流傳中,重律的拘泥固執,漸流于繁瑣形式。而一分專重修證,或重入世利生的,卻不重毗尼,不免形同自由的個人主義。我想,現代的佛弟子,出家或在家的(現在也已有組織),應重視律製的特質。
(3)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二冊(p.4):戒律,是道德的軌範,生活的准則,僧團的規製。這一切,「毗尼(律)是世界中實」,釋尊是適應當時當地的情形而製定的。初期的結集者,爲了護持佛教的統一性,決定爲:「若佛所不製,不應妄製;若已製,不得有違:如佛所教,應謹學之」。但也由于這一規定,律製受到了限製,不能隨時代、地區不同而作正確的適應。失去「世界中實」的意義,窒礙難行,有的就精進修行,對律製是一切隨宜了。這一僧伽製度,雖一直(其實還是多少變通)延續下去,但在「大乘佛法」興起時,已不爲大乘行者所重視,所以「大乘佛法」以後的開展,幾乎都是「法」的開展。
(4)另詳參見:印順導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75);《華雨集》第叁冊(p.93-p.96)。
402(1)《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卷1(大正8,4c):佛告舍利弗:菩薩行般若波羅蜜者,不見有菩薩,亦不見字;亦不見般若波羅蜜;悉無所見,亦不見不行者。何以故?菩薩空,字亦空……。
(2)《光贊般若波羅蜜經》卷1(大正8,152a):佛告舍利弗: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不見菩薩,亦不見菩薩字;亦不見般若波羅蜜;亦不見行般若波羅蜜字,亦不見非行。所以者何?菩薩之字自然空……。
(3)《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1(大正8,221b):佛告舍利弗: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見菩薩,不見菩薩字;不見般若波羅蜜;亦不見我行般若波羅蜜,亦不見我不行般若波羅蜜。何以故?菩薩,菩薩字性空……。
403 蔔度:推測;臆斷。(《漢語大詞典(一)》,p.983)
404(1)《十誦律》卷56(大正23,410a6-14):十種明具足戒,何等十?(1)佛世尊,自然無師,得具足戒;(2)五比丘得道,即得具足戒;(3)長老摩诃迦葉自誓,即得具足戒;(4)蘇陀隨順答佛論故,得[受]具足戒;(5)邊地持律第五,得受具足戒;(6)摩诃波阇波提比丘尼,受八重法,即得具足戒;(7)半迦屍尼遣使得受具足戒;(8)佛命善來比丘,得具足戒;(9)歸命叁寶已,叁唱:『我隨佛出家』即得具足戒;(10)白四羯磨得具足戒。是名十種具足戒。
(2)《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15(大正22,102b9-13):菩薩複前向須摩那樹。樹下有剃頭師。求令除發。即爲剃之。…剃已作是念:我今已爲出家,自然具戒。
(3)隋
吉藏撰《百論疏》卷1(大正42,250a14-23):
問:辟支佛于十種中是何得戒?
答:依《俱舍論》,是自然得戒,與佛同。
問:佛定是何時得戒?
答:舊引二文,明兩種得戒:
一、引《彌沙塞律》十九卷雲:佛剃頭著出家衣時,得自然戒。
二、用《僧祇律》二十叁卷雲:種智初心得戒。
有人會之雲:依前得是共聲聞戒,依後得不共聲聞戒,故佛具二木叉。
今依《俱舍論》同《僧祇》,所以爾前不得戒者,若爾前得戒,佛六年苦行受外道法,應當破戒;而未得戒,雖受外道法,不破戒也。
(4)《四分戒本疏》卷1,大正85,568b15-16:以小乘分齊,羅漢梵行已立,自然戒淨,故更不從他受戒。
(5)《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23,大正8,390b10-13:無相屍羅波羅蜜,具足戒,不缺不破,不雜不著,聖人所贊無漏戒入八聖道分,住是戒中,持一切戒,所謂名字戒、自然戒、律儀戒。
405 印順導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25):在《相應部》中,作「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說一切有部加「愛阿賴耶」)。阿賴耶(Alaya),譯義爲窟、宅、依處、藏;在《阿含經》裏,也是愛著的一類。(詳見《日譯南傳一二》,p.234)
406(1)吉藏《百論疏》卷上之余(大正42,251a-b):闡陀論釋作首盧迦法,佛弟子五通仙第說偈名首盧迦(強河反;Zloka)。
(2)玄應《一切經音義》卷71(大正54,769a):室路迦(舊言輸盧迦,或雲首盧迦,又言首盧柯,案西國數經之法,皆以叁十二字爲一室路迦,又多約凡夫作世間歌詠者,也此則闡陁論中之一數也)。
(3)Zloka:《梵和大辭典》,p.1361:漢譯語有「偈、頌、詩、記句;名、名稱、名聞、贊頌;世俗名譽」;音譯詞有「室路迦、輸盧迦、首盧迦、首盧柯」。
(4)《大辭典》,p.302:每叁、四、五、六、七,乃至多字不等,通常四句爲一偈。(叁民書局出版)
(5)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58):「偈,有名爲首盧迦(Zloka)偈的,是印度人對于經典文字的計算法。不問是長行,是偈頌,數滿叁十二字,名爲一首盧迦偈。」
407 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110-p.111):釋尊入涅槃後,弟子們爲了佛法的住持不失,發起結集,即王舍城結集。當時是法與律分別的結集,而內容都分爲二部:「修多羅(sUtra)」、「祇夜(geya)」。
法義方面,有關蘊、處、緣起等法,隨類編集,名爲「相應」。爲了憶持便利,文體非常精簡,依文體──長行散說而名爲「修多羅」(經)。這些集成的經,十事編爲一偈,以便于誦持。這些結集偈,也依文體而名爲「祇夜」。其後,又編集通俗化的偈頌(八衆誦),附入結集偈,通名爲「祇夜」。這是原始集法的二大部。
律製方面,也分爲二部分:佛製的成文法──學處,隨類編集,稱爲波羅提木叉的,是「修多羅」。有關僧伽規製,如受戒、布薩等項目,集爲「隨順法偈」,是律部的「祇夜」,爲後代摩得勒伽(mATrkA)及犍度(khandha)部的根源。這是原始結集的內容,爲後代結集者論定是否佛法的准繩。
佛法在開展中,偈頌方面,不斷的傳出,有些是邊地佛教所傳來的。依性質,或名「優陀那」──自說,或名「伽陀」。起初,這些都曾總稱爲「祇夜」,後來傳出的多了,才分別的成爲不同的二部。
長行方面,或是新的傳出;或是弟子們對固有教義的分別、問答;或是爲了適應一般在家弟子所作的教化。這些「弟子所說」、「如來所說」,名爲「記說」。記說,形式是分別與問答;內容著重在對于深隱的事相與義理,所作顯了的、明確的決定說。
上來的「修多羅」、「祇夜」、「記說」──叁分,綜合起來,就與《雜阿含經》──《相應部》的內容相當。上來五種分教,是依文體而分別的,成立比較早。
408 纖毫:極其細微。(《漢語大辭典(九)》,p.1056)
409 律製的精神有叁:(一)道德規範,(二)生活規定,(叁)僧團公約。
410(1)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注本)》(p.349-p.350):什麼叫戲論?妄分別是不離境相而現起的,妄分別生時,直覺得境是實在的,這似乎是自體如此,與分別心等無關的。這不只是妄分別的錯覺,在凡夫的心境中,那個境相,也確是現爲這樣的。這是錯誤的根本來源,是不合實際的。爲什麼?如認識到的,確是實在的,是自體如此的,那與經驗的事理,全不相合;也就是世俗的,出世的一切,都不能成立了!那並不如此而現爲如此的「戲論」,分別心 ──名言識是不能知道他是錯誤的。如以尋求自性的正理觀察,層層剖析,要他還出究竟的著落,就顯出是並無真實自性的。一切法無自性,就是一切法的真相了。所以,「依」于尋求自性不可得的「空」觀,不斷修習而能夠「滅」除。戲論滅了,妄分別就失卻對象而不起。分別心息,就是般若現前,當然不再起惑造業,不再苦體相續而解脫了。聖者的解脫,是依空爲觀門而得到。佛說空、無相、無願爲叁解脫門,理由也就在此。
(2)萬金川《龍樹的語言概念》,p.144:「戲論」(prapaJca)之語義:
1、言語的過度擴張。(梵文語義)
2、認識上主觀因素的進入。(共通于梵巴文獻)
3、對真實(tattva)的諸種言說與理論。
4、也有就前列叁者而稱其爲「障礙」的意思──巴利語源及其用例。
411(1)《大智度論》卷8(大正25,118a):複次,生死人有生死,不生死人無生死。何以故?不生死人以大智慧能破生相。如說偈言:
佛法相雖空,亦複不斷滅;雖生亦非常,諸行業不失。
諸法如芭蕉,一切從心生;若知法無實,是心亦複空。
若有人念空,是則非道行;諸法不生滅,念有故失相。
有念墮魔網,無念則得出;心動故非道,不動是法印。
(2)《大智度論》卷20(大正25,211a):複次,諸法因緣和合生故,無有自性,自性無故常空,常空中衆生不可得。如佛說:
我坐道場時,智慧不可得,空拳诳小兒,以度于一切。
諸法之實相,則是衆生相,若取衆生相,則遠離實道。
常念常空相,是人非行道,不生滅法中,而作分別相。
若分別憶想,則是魔羅網,不動不依止,是則爲法印。
(3)《法華玄論》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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