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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积经讲记》讲义▪P65

  ..续本文上一页是「于所断修防修为性」。对于应断除的不善,能防护不作;应修的善法,能够去行。所以《增壹阿含经》说:「无放逸行,所谓护心也」(约防恶说)。尸罗是善的习性,所以说「此言性善」,是戒的体相。有力的防护过失,修习善法,成为为善的主动力。尸罗,可说是人类生而就有的(过去数习所成),又因不断的为善而力量增强。所以不论有佛出世──「受戒」的,或没有佛出世,或佛出世而不知道──「不受戒」的,都是有尸罗──戒善的。「十善道为旧戒。……十善,有佛无佛常有」,就是这个意义。尸罗是不必受的,是自觉的,出于同情,出于理性,觉得应该这样去做。

  394《四分律》卷58(大正22,1000b):有四法名为持律:知犯、知不犯、知轻、知重。复有四法:知犯、知不犯、知有余、知无余。复有四法:知犯、知不犯、知粗恶、知不粗恶。复有四法:知可忏罪、知不可忏罪、知忏悔清净、知忏悔不清净。

  395 印顺导师《学佛三要》(p.136):众生缘慈:这是一般凡情的慈爱。不明我法二空,以为实有众生,见众生的有苦有乐,而生起慈悲的同情。这样的慈爱,无论是大仁,博爱,总究是生死中事。

  396《小品般若经》卷6(大正8,564b10-565a9):〔阿惟越致相〕…于深法中,无所诤竞。一心听法,常欲在前。以此福德,具足诸波罗蜜。于世技术,与众殊绝。观一切法,皆顺法性。乃至恶魔变现八大地狱,化作菩萨,而语之言:「汝若不舍菩提心者,当生此中」。见是怖畏,而心不舍。恶魔复言:「摩诃衍经非佛所说」。闻是语时,心无有异。常依法相,不随于他。于生死苦恼,而无惊畏。闻菩萨于阿僧祇劫修集善根而退转者,其心不没。又闻菩萨退为阿罗汉,得诸禅定,说法度人,心亦不退。常能觉知一切魔事。若闻「萨波若空,大乘十地亦空,可度众生亦空,诸法无所有亦如虚空」。若闻如是惑乱其心,欲令退转、疲厌、懈废(之言)。而是菩萨倍加精进,深行慈悲。…。

  397 印顺导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203):四依(catvAra-nissayA)─粪扫衣(paMZukUla),常乞食(piNDa-pAtika),树下住(rukkha-mUlika),陈弃药(pUtimuttabhesajja),在释尊时代,是有悠久普遍性的,为一般沙门的生活方式。释尊适应世俗,起初也大致相近,只是不采取那些极端的苦行。释尊在世,释尊涅槃以后,佛教的出家众,羡慕这种生活方式的,着实不少,被称为「头陀行」。头陀,是修治身心,陶练烦恼的意思(或译作「抖擞」〔dhUta〕)。在原始的经律中,本没有「十二头陀」说。如《杂阿含经》说到:波利耶(PArileyya)聚落比丘,修「阿练若行、粪扫衣、乞食」,也只是衣、食、住──三类。大迦叶所赞叹的,也只是这三类。但与此相当的《相应部》,就加上「但三衣」,成为四头陀行了。后起的《增壹阿含经》,就说到十二支。总之,起初是三支,后来有四支、八支、九支、十二支、十三支、十六支等异说。

  398 印顺导师《成佛之道(增注本)》(p.155-p.158):现在略说「业」有二类的三业。

  一、身语意三业:这是从业的所依而分类的。身体的动作,或是恶的,如杀生,偷盗等。或是善的,如不杀,不盗等。这不但是一般的生理活动,而是带有道德或不道德性质的身体动作。这种身体的动作,名为身表业,业就是动作的意思。由此身体的动作,引起潜在的动能,名为身无表业。这虽然无可表见,但是物质的能力化,有着招感果报的作用。同样的,语言的表达(文字,可说是语业的身业化)中,妄语,两舌等是恶的;诚实语,和合语是善的,名为语表业。由此语言的表达,而引起潜在动能,名为语无表业。身业与语业,属于生理的动作,及引起的动能,都是属于物质的。意业,是属于心的。与思心所相应的心心所法,是意业。有人说:业的体性,是思心所。内心的活动,是意业。由内心的发动而表现于身语,这种动身、发语的思,就名为身业语业。这样的解说,是倾向于唯心论的说明。然而,佛说善与恶的身业,语业,是天眼所见的色法。所以,说(无表)业是物质引起的特种动能,应该更妥当些。

  二、善恶及不动三业:善业与恶业以外,什么是不动业呢?这是与禅定相应的业。与色或无色定相应的业,当然是善的。但禅定的特征是不动乱,所以业也叫不动业。这种不动业,能招感色界及无色界的生死。因此,善业与恶业,是专指能感欲界生死的业力而说。无论是身语的动作,或者由此而引起的动能──表业与无表业,依佛法说,这都是生灭无常的,剎那就过去了的。业已剎那灭而过去了,那怎么还能招感后果呢?对于这,经中或比喻为如种子:如草木的开花结子,虽然雕谢枯萎了,但种子还会生芽,抽枝而发叶的。或者比喻为如熏习:像藏过名香的匣子,香虽已经取出了,但匣里还留有香气一样。因此后代的学者,就成立种子说,或习气说,来说明业力感果的可能,但这到底是通俗的譬喻而已。依佛法的深义来说,过去了,或者说剎那灭了,这并非说等于没有,而只是从现实存在而转化为另一姿态。可以说:灭了,过去了,不是没有,而还是存在的。当然,这与存在于现在的不同。如物质的从质而转化为能,决非没有,但不能以体积,质碍等物质概念来局限他。所以业力的剎那过去,一样的存在(当然不是现在),只要遇到因缘的会合,就会招感果报,如能的化而为质一样。假使因缘不和合,业是永久存在的,无论是百劫,千劫,万劫,无量数劫,业力不会失去,还是会感果的。众生,随着不同的业,招感生死果报,一生又一生的延续下去,常在五趣中流转。由于这是烦恼所引发的,烦恼所滋润的,所以无论业是怎样的善,高尚到什么地步,终究不出于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是众生活动的三大区域。在这三界以内,永久是生死不了。所以出世的三乘圣法,就是要从根本上消除生死的原因,而不致再受三界生死的系缚,这才能实现佛法大解脱的目标。

  399(1)印顺导师《佛法概论》(p.92-p.93):正觉的缘起观,一切是展转相依,生灭相续的大活动,也可说「大用流行」。活动的一切,为无限活动过程与活动过程的形态,不断的在发生、安住、变异、消灭中推移,总名为「行」。所以说:「诸行无常」。这一切行,没有不变性、主宰性的,所以说:「眼(等世间诸行)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杂含卷九

  二三二经)。原来,行与有为、业、作(力用)等字,字根是同一的。行是正在活动着的;有为是活动所作成的;业是活动的见于事相;作是活动的力用。其中,行与有为,为佛法重要术语,尤其是行。行是世间的一切,佛法以有情为本,所以世间诸行,不外乎情爱为中心的活动。像五蕴中的行蕴,即以思心所为主。经上也说:「五受阴是本行所作,本所思愿」(杂含卷一○

  二六○经)。缘起支中的行支,也解说为「身行、语行、意行」,即思心所为中心的身语意的活动。从展转相依,生灭相续的诸行中,抉出(爱俱)思心所为中心的行支、行蕴,为五蕴现起的动力。由于这是相依相续的活动,所以当下能开示无常无我的深义。后代学者每忽略行业的缘起性,从静止、孤立的观点去思考,所以通俗化的业报说,每流于肤浅!

  (2)菩提比丘着.寻法比丘译《阿毗达摩概要精解》(p.10译者注):「行」(sankhAra)这一佛教用语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含义。一、在此的「行法」是指「有为法」,即由因缘和合而成之法;这是最常用的定义之一。二、五蕴里的行蕴(sankhArakkhandha)是指五十二心所法当中的五十心所,即除去「受」与「想」;这也是常用的定义之一。三、十二缘起支里的「行」是指善心与不善心里的「思」心所,即造业的主要心所。四、将会在下一节里提到的「行」是指「怂恿」:「有行」即是有受到怂恿,「无行」即是没受到怂恿;这是较少用的定义。

  400 印顺导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176-p.177):梵语vinaya,音译为毗尼或毗奈耶,译义为「律」或「调伏」。经中常见到法与律对举,如「法律」;「法毘奈耶」;「是法是毘尼,非法非毘尼」等。法与律,起初是同一内容的两面。「法」──圣道的修证,一定是离罪恶,离缚着而身心调伏的(「断烦恼毗尼」是毗尼的本义),所以又称为「毗尼」。所以我曾比喻为:法如光明的显发,毗尼如阴暗的消除,二者本是不相离的。等到僧伽的日渐发展,无论是个人的身心活动,或僧伽的自他共住,如有不和乐,不清净的,就与「法」不相应而有碍于修证。如以法制来轨范身心,消除不和乐不清净的因素,自能「法随法行」而向于正法。所以这些僧伽规制,有了与「法」同等的重要性。古人说毗尼有五:「毗尼者,凡有五义:一、忏悔;二、随顺;三、灭;四、断;五、舍」。「忏悔」,是犯了或轻或重的过失,作如法的忏悔,是约波罗提木叉学处说的。「随顺」,是遵照僧伽的规制──受戒、安居等,依法而作。这二类,又名「犯毗尼」。「灭」,是对僧伽的诤事,依法处理灭除,就是「现前毗尼」等七毗尼。「断」,是对烦恼的对治伏灭,又名为「断烦恼毗尼」。「舍」,是对治僧残的「不作舍」与「见舍」。从古说看来,毗尼是个人的思想或行为错误的调伏,不遵从僧伽规制或自他斗诤的调伏。毗尼是依于法而流出的规制,终于形成与法相对的重要部分。

  401(1)《大智度论》卷1(大正25,66a):问曰:若无时,云何听「时食」、遮「非时食」是戒?答曰:我先已说世界名字法有,时非实法,汝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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