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ṇhā
愛
緣
取,
upādāna
取
緣
有,
bhava
有
緣
生,
jāti
生
緣
老、死
jarāmaraṇa
傷心、悲鳴、痛苦、憂悶和絕望。
因而生起了一切的苦蘊。
這即稱爲苦之起源的神聖真理。
《相應部》XII,1
沒有天神或梵天可稱爲輪回的作者,
由于“因”、“緣”,而諸法得於周轉。
《清淨道論》第十九品
如果一位比丘的無明(avijjā)已滅,並生起智慧時。他將不會再造善、惡或重罪的“業行”。
《相應部》XII,51
“行”(sa
khārā)這個詞在這裏被翻譯爲“業行”,因爲在十二因緣的上下文裏它是指善與不善的“念頭”(cetanā),或“動念”;簡略地說,就是:“業”。
在前一段文裏己講到它的叁分支,在叁界裏的造業行爲。造善業的行爲也延伸至色界(rūpāvacara),而不擾亂的業行(ane
jābhisa
khārā)2卻只是涉及無色界(arūpāvacara)。
因此,由于已離嗜欲,而無明的無余滅盡,也滅了行;由于行的滅,也滅了識;由于識的滅,也滅了名色;由于名色的滅,也滅了六處;由于六處的滅,也滅了觸;由于觸的滅,也滅了受;由于受的滅,也滅了愛;由于愛的滅,也滅了取;由于取的滅,也滅了有;由于有的滅,也滅了生;由于生的滅,也滅了老、死、傷心、悲鳴、痛苦、憂悶和絕望。因此,也滅了一切的苦蘊。
這即稱爲苦之滅的神聖真理。
《相應部》XII,1
再生之業
衆生確實是被無明(avijjā)所障礙,陷入愛(ta
hā)的圈套,處處去尋歡樂,因而繼續不斷地再生。
《中部》43
那些由貪、瞋、癡(lobha,dosa,moha)所造的業(kamma),都有因緣,當這些業成熟時,就是那位造作者的再生時刻。這個業在何處成熟,那位造作者就在該處受其果報。那可能是今生、來生或未來世。
《增支部》III,33
業之滅
但是,由于無明的消耗盡,而智慧得以增長,愛也消耗盡,從此再也沒有來生了。
《中部》43
不是由于貪、瞋、癡所造的業,都沒有因緣。所以,那些已舍棄和斷除了貪、瞋、癡,而由無貪、無瞋、無癡所造的業,就好像已斷了根、除去根的椰樹,將不能再生長。
《增支部》III,33
在此,誰也可正確地說:我在教殲滅。我所說的法是爲了殲滅的。因此,我訓練我的弟子修殲滅法。我的確是教殲滅,即是:殲滅貪、瞋、癡以及種種的不善法。
《增支部》VIII,12
十二因緣(Pa
icca samuppāda,直譯:因緣),是構成一切身休和心理現象的一部經,這部經與“無我”(anattā)爲要真正明白及領悟佛陀教理的必需條件。它展示種種身體及心理的生命過程,世俗稱爲個人的存在,生爲人、或動物、或其他等等,並不是依賴盲目的命運,而是依賴因果的力量。尤其是十二因緣中所解釋的轉世及一切苦難是怎樣依賴因緣才得于顯現的;而在第二部滅緣裏,它又展示由于滅除了那些因緣,所有的苦難也得消除。因此,十二因緣職在于闡明第二及第叁聖谛,從最基礎解釋使得它們符合哲學的規矩。
以下的圖表能讓你一目了然地看出這十二因緣是怎樣地延伸至叁世裏,即是:前世、今世及來世。
前世
| 1無明avijjā 2行saṅkhārā
| 造業過程kamma-bhava 五因:1,2,8,9,10
|
今世
| 3識viññāṇa 4名色nāma-rūpa 5六處saḷāyatana 6觸phassa 7受vedanā
| 轉世過程upapatti-bhava 五果:3至7
|
8愛taṇhā 9取upādāna 10 有bhava
| 造業過程kamma-bhava 五因:1,2,8,9,10
| |
來世
| 11 生jāti 12 老死jarā-maraṇa
| 轉世過程upapatti-bhava 五果:3至7
|
第一及第二聯系第八至第十,代表造業的過程,組成造成轉世的造業五因。
第叁至第七聯系第十一及第十二,代表轉世的過程,組成造業的轉世五果。
于是,在《無礙解道》裏有提到:
過去有五因,今世有五果,
今世有五因,未來有五果。
《清淨道論》第十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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