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尊對諸比庫宣說了四種印證方法:
若有比庫說他親自在世尊處聽受、在某僧團處聽受、在某些長老處聽受、或者在某位長老處聽受:「這是法,這是律,這是導師的言教。」你們既不應贊同,也不要反對,而應該在善持其文句後與經和律對照核實。如果與經和律不符,就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這確實不是世尊的言教,這位比庫、那個僧團、那些長老或那位長老誤解了。你們應拒絕它。如果符合經和律,則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這確實是世尊的言教,這位比庫、那個僧團、那些長老或那位長老善持佛法。
上座部佛教的所有教法都是依據叁藏聖典及其注疏而來的。如果對教法的理解出現分歧時,就唯有「依法不依人」。凡是接受上座部傳統教育的佛教出家人,在沙馬內拉14階段就必須背誦許多佛教經論。時至今日,上座部佛教國家尚有爲數不少的能夠背誦出所有叁藏聖典的大長老15。上座部佛教的特點之一就是特重佛陀所說,特重傳統的巴利叁藏聖典16。在廣大上座部教區,雖然聖賢輩出,然而卻沒有一例因倡議特殊教法而另立的宗派。當然,上座部僧團也存在著一些宗派,但那也只是在持戒松緊等枝末方面的分歧,在經典與教理方面還是一致的。
在中國漢地、西藏、韓國、日本等北傳大乘佛教地區,佛教徒們幾乎都根據所處的具體情況,適當地把佛教作出一定的改變與調整,以適應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社會、不同的政治製度以及不同的信衆根基。然而,上座部佛教僧團以及曆代的護法諸王,無不是以維護佛法的純潔爲己任。自從上座部佛教傳入斯裏蘭卡以後,大寺派的比庫們就以師徒代代相傳的巴利叁藏聖典爲依據,抵禦各種外來的思想學說。
佛滅七百年左右,印度次大陸新興起一種梵語稱爲「外度量」(Vaitulya) 的學說。這種學說後來陸續傳入斯裏蘭卡,從大寺分離出去的無畏山寺僧人承認並接受了這種學說,而大寺派僧人卻依據傳承下來的叁藏聖典,判定「外度量」學說爲「非佛說」,進行嚴格的抵製。馬哈些那王(Mahàsena,西元334-362年)在位時,支持無畏山寺派,迫害大寺派,強行禁止信衆供養大寺派僧人,違者罰錢一百。面對國王的迫害,大寺派僧人表示:爲了保持佛法的純潔,甯可餓死,也不接受「外度量」學說。堅持傳統的大寺派僧人在此後的上千年時間,始終都同各種思想學說特別是無畏山寺的「外度量」派進行不屈不撓的鬥爭。從上面的例子可知,南傳上座部佛教在維護傳統、保持佛法的純潔性方面,具有「保守」的特點。
假如有位佛教學者或曆史學家想撰寫一本所謂《南傳佛教思想發展史》之類的著作的話,他可能會發現有關資料將異常缺乏,以至于不得不回來研究巴利叁藏及其注解。因爲在南傳上座部佛教的整個傳播曆史過程中,雖然經曆了將近兩千叁百年的漫長歲月,但其教義、思想的發展及改變卻微乎其微,自始至終皆以巴利叁藏及其注解爲教法之根本。17
3 以戒定慧爲禅修次第
佛陀認爲,包括祭祀、祈禱、火供、念咒等的儀式,以及斷食、燒身、自殘一類的苦行,皆屬于「戒禁取」,並不能斷除煩惱,也不能解脫生死。因此,佛陀在世時,僧團並不注重儀式,也沒有諸如唱誦、念咒之類的修行方法。最接近于儀式的行爲,也許應該是比庫僧團所舉行的甘馬了。然而,凡是學過律者都知道甘馬並不是儀式,它只是僧團內部的一種民主表決會議。上座部佛教的修行特色是傳承佛法、守護戒律、保持正念、修習禅定以及培育觀智。當然,在現今南傳上座部教區內,也有諸如祝聖水、祝護符、繋聖線之類的儀式,但那只是佛教在流傳過程中受到古婆羅門教殘余風俗、當地民間信仰及鬼神崇拜等因素影響的産物,並不屬于嚴格意義的上座部佛教。
根據上座部佛教,要成爲一名比庫首先應當尊重戒律。正因如此,在上座部佛教國家,至今依然能夠看到按照佛陀當年所製定的行爲規範過著剃除須發、叁衣一缽、托缽乞食、半月誦戒、雨季安居、不持金錢等等如法如律生活的比庫僧團,使我們仍然能夠親切地感受到最接近于兩千六百年前佛陀在世時佛教僧團簡單樸素的修行生活。這種特異的文化現象和曆史現象,的確令我們感慨萬千。
于此舉一個上座部佛教僧人守護戒律的例子:在緬甸東固王朝末期,緬甸僧團內部因爲穿著袈裟的問題引起一場激烈的爭論。1708年,敦那村(Tunna)有個名叫谷那阿毗朗咖拉(Gu
àbhila
kara)的長老規定沙馬內拉在進入村落時可以偏袒右肩,被稱爲「偏袒派」 (Eka
sika)。部分比庫指出僧人在進入村落時必須披覆雙肩,這派僧人稱爲「披覆派」 (Pàrupana)。兩派相持不下,爭論持續了二十四年,國王禮請四位博學長老進行調解也得不到解決。貢榜王朝建立之後,這場爭論又鬧到阿勞普耶王(Alaung Paya,西元1752-1760年在位)那裏。國王支持偏袒派,命令僧人必須偏袒右肩披著袈裟。有飽學長老牟尼王音(Munindaghosa)等兩位上座不從王命,對佛發誓:甯舍身命,護持佛陀戒法,盡形壽不舍棄。結果遭國王驅逐出境。1783年,缽多普耶王(Bodawpaya,西元1782-1819年)在位時,披覆派又引經據典,駁斥偏袒派並獲得勝利。缽多普耶王下诏全國:比庫一律不得偏袒右肩入聚落。這場前後相持了七十五年之久的「著衣之爭」終于宣告結束。
根據比庫學處的衆學法(sekhiyà dhamma):僧人在進入俗人住區時必須披覆整齊,即通披袈裟,以示威儀莊嚴;而在禮敬佛陀和上座比庫時,則必須偏袒右肩,以表恭敬尊重。從「著衣之爭」一例可以看出南傳上座部僧人注重戒律的嚴謹作風。
正如佛陀在提及持戒時經常如此教導說:
“Sampannas
là, bhikkhave, viharatha sampannapà
imokkhà, pà
imokkhasaüvarasaüvutà viharatha, àcàragocarasampannà, a
umattesu vajjesu bhayadassàv
, samàdàya sikkhati sikkhàpadesu.”
「諸比庫,應當具足戒與具足巴帝摩卡而住!應以巴帝摩卡律儀防護而住,具足正行與行處,對微細的罪過也見到危險。受持學習于諸學處!」
在律藏義注《普端嚴》 (Samantapàsàdikà)中也說:
“Vinayo nàma Buddhasàsanassa àyu,
Vinaye
hite Sàsanaü
hitaü hoti. ”
「律爲佛教之壽命,律住立時教乃住。」
在現代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今天,南傳上座部比庫們仍然過著托缽乞食、不非時食、半月誦戒、雨季安居、行自恣法、作咖提那衣等簡單樸素的原始佛教乞食製生活,這不正是他們視戒律如生命的修學態度之結果嗎?
然而,上座部佛教的修行特色並不僅僅在于嚴持戒律,持戒嚴謹只是上座部佛教的表相而已。上座部佛教至今仍傳承著一套完整系統的止觀禅修次第,禅修者能夠依據止觀禅修,亦即在戒清淨的基礎上修習禅定,培育定力之後再修習觀慧,乃至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現證涅槃。關于這一點,我們將在下一部分再行討論。
4 以現證聖果爲禅修目標
學過佛法的人大概都知道佛教在印度的大致發展過程。我們可以把佛陀的教法分爲叁種:一是正法,一是像法,一是末法。相信有很多人認爲現在是末法時期吧?在這裏我們先不談現在是什麼時期,先來探討一下印度的佛教。
佛教在中印度一帶地區大概存在了1500年,但就整個印度來說則存在了1600年到1700年,因爲最後的一、二百年只是在東印度那一個地方苟延殘喘了。
我們依照印度佛教的大致發展情況,將佛教分爲叁個時期,即:
⑴. 第一期是正法時期。正法(Saddhamma)——純正的佛法、真正的佛法。這一個時期從佛陀在世時直至佛滅五百年間,大概有500年。佛滅後兩百多年(西元前240年左右),正法傳入了斯裏蘭卡、緬甸等地。
⑵.第二期是像法時期。像法(Saddhamma pa
ir
paka)——相像的、相似的佛法,似是而非的佛法。這個時期從佛滅後五百年直至一千年間,大概有500年。這個時期,佛教界開始大量傳出各種似是而非的經典和教法。
⑶.第叁期是末法時期。末法,即末流的佛法、枝末的佛法。從佛滅後一千年直至佛教在印度本土消亡。這個時期大概也是500年。18
這是依照叁期教法來劃分印度佛教的大致發展過程。19
雖然佛陀的教法可以依其流變而分爲正法、像法與末法叁個時期,但這主要還是指在印度本土的曆史發展情形。上座部佛教認爲現在並非末法時期,現在仍然屬于正法時期!根據上座部佛教,正法將住世5000年。
在《長部注》中提及正法住世五千年時說:
「以證得無礙解而住立了一千年,以六通爲一千年,以叁明爲一千年,以幹觀者爲一千年,以別解脫而住立一千年。」
在《相應部注》、《增支部注》以及律複注《心義燈》中也有類似的說法。
這裏所說的住世正法與剛才所說的正法稍微有點不同。剛才所指的是印度佛教的正法時期,在那個時期,僧團是和合統一的,在教法、經典上也幾乎是一樣的,相差不會很多,正法是從這個角度上來說的。
但是,南傳佛教所說的正法是從教法、修行與證果的角度上來說的:
⑴. 南傳佛教相信叁藏聖典還在,佛陀的言教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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