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先修叁摩缽提,中修禅那,後修奢摩他。
以修觀成就之變化力,起無礙作用之後,進修禅那而斷煩惱,再修止而安住至靜。此種修習,名先觀、次禅那、後止。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方便作用,至靜,寂滅二俱隨順。此菩薩者,名先修叁摩缽提,齊修奢摩他、禅那。
修觀成就,故能以變化力方便作用。又同時隨順修習于止之至靜,及禅那之寂滅,故雲至靜,寂滅二俱隨順。此種修習,名先修觀,齊修止及禅那。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種種起用,資于至靜,後斷煩惱。此菩薩者,名齊修叁摩缽提、奢摩他,後修禅那。
以修觀成就之變化力,所起種種作用,而資助于修止之至靜,是觀與止同時兼修,後乃修禅那而斷煩惱。故名齊修觀、止,後修禅那。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資于寂滅,後住清淨無作靜慮。此菩薩者,名齊修叁摩缽提、禅那,後修奢摩他。
修觀而同時兼修于禅那,故以變化力資于寂滅。無作者,不假功用也。觀于禅那成就,後乃住于無功用之止,故雲後住清淨無作靜慮。此名齊修觀及禅那,後修止。
癸叁 以禅那爲首之複修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而起至靜,住于清淨。此菩薩者,名先修禅那,後修奢摩他。
寂滅力是修禅那成就,進修于止,故雲而起至靜,住于清淨。此名先修禅那,後修止。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而起作用,于一切境寂用隨順。此菩薩者,名先修禅那,後修叁摩缽提。
以禅那所成就之寂滅力而起度生之作用,即進修于觀也。度生作用,既依寂滅力而起,故一切化度境上,皆有寂滅功用隨順之,故雲于一切境寂用隨順。此名先修禅那,後修觀。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種種自性,安于靜慮而起變化。此菩薩者,名先修禅那,中修奢摩他,後修叁摩缽提。
禅那成就寂減力已,不滯于寂而觀衆生種種自性,欲行化度,但先修止安于靜慮,而後起諸變化作用,入塵不染,而能隨順種種自性以行化度。此名先修禅、次修止、後修觀。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無作自性,起于作用,清淨境界,歸于靜慮。此菩薩者,名先修禅那,中修叁摩缽提,後修奢摩他。
此中無作自性及清淨境界,乃禅那寂滅力所證之體。無作者,不假造作也。依此無作自性進修于觀而起種種神通作用,後乃依此清淨境界進修于止,故雲歸于靜慮。此種修習,名先禅那、次觀、後止。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種種清淨,而住靜慮起于變化。此菩薩者,名先修禅那,齊修奢摩他、叁摩缽提。
禅那不著空有,永離礙無礙境,故得種種清淨。以此寂滅力之種種清淨,融于止、觀,故同時住靜慮而修止,又起變化而修觀也。故名先修禅那,齊修止、觀。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資于至靜,而起變化。此菩薩者,名齊修禅那、奢摩他,後修叁摩缽提。
以寂滅力資于至靜,即禅那與止齊修;再起變化,即是修觀而起種種作用。故名齊修禅那及止、後修觀。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資于變化,而起至靜清明境慧。此菩薩者,名齊修禅那、叁摩缽提,後修奢摩他。
以寂滅力資于變化,是禅那與觀齊修;再從而起至靜,是進修于止。爾時境界便得清淨明朗之慧,故雲而起至靜清明境慧。此名齊修禅那與觀、後修止。
壬叁 明圓修
“若諸菩薩以圓覺慧圓合一切,于諸性相無離覺性。此菩薩者,名爲圓修叁種自性,清淨隨順。
本章所明二十五種定輪,皆是于圓覺門之修習方式。此中諸菩薩等,皆指悟入圓覺而能隨順之人。有此隨順圓覺之智慧,即圓覺慧也。一切、謂空假等觀,真俗等谛。今此菩薩以圓覺慧,而圓融契合于叁種法門,即是圓頓之人,隨順法性。一修一切修,故雲以圓覺慧圓合一切。性、指叁法自性,相、指同異差別諸相。性相不離于淨覺之性,故雲于諸性相無離覺性。意謂于諸法門,若性若相,皆能隨順圓覺淨性也。此圓修門,名爲圓修叁種自性清淨隨順。清淨隨順者,二十五輪雖雲依于未覺幻力而顯差別,要皆于圓覺門之修習故也。
辛叁 結示依輪修習之方
“善男子!是名菩薩二十五輪,一切菩薩修行如是。若諸菩薩及末世衆生依此輪者,當持梵行,寂靜思惟,求哀忏悔。經叁七日,于二十五輪各安標記,至心求哀,隨手結取,依結開示,便知頓漸。一念疑悔,即不成就”。
此結示依輪修習之方。是名菩薩二十五輪,結前爾時便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之語。一切菩薩修行如是者,謂修習不出斯類。若諸下,示依輪修習者,不可以自意取舍。梵行者,持戒清淨。寂靜者,止息妄情。思維者,一心正念。如是戒、定、慧已具。求哀者,于叁寶前請求哀憫加被。忏悔者,發露先罪,不可覆藏。經叁七日,感應斯通。標記者,以紙各書輪名。結者,以手結紙爲團。取者,將所結各輪混和,隨取其一,以決應修何輪。言隨手者,不可有意選擇也。疑者,疑所取之輪不適于己而不修。悔者,雖修而有中辍之意。全段文義易知。
己二 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辯音汝當知!一切諸菩薩,無礙清淨慧,皆依禅定生:所謂奢摩他,叁摩提,禅那。叁法頓漸修,有二十五種。十方諸如來,叁世修行者,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唯除頓覺人,並法不隨順。一切諸菩薩,及末世衆生,常當持此輪,隨順勤修習;依佛大悲力,不久證涅槃。
此中唯除頓覺人,並法不隨順二語,爲長行所無。頓覺人不假修行,直成佛道,故不須依輪修習。法不隨順之人,如外道種性及無性闡提。闡提無佛種性,故不隨順;外道雖有修習而非正法,故亦不隨順,故皆無依輪修習之事。
丁叁 行病患
戊一 自心病──淨諸業障章
在修行之過程上,無論止、觀、禅定,難免不發生各種病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其故、乃因一切修習,無非要將無始無明降伏破除,而此根深蒂固之無明勢力,必起而反動抵抗。無明用事已慣之心中,不知不覺生起邪思、邪見,足以招致鬼神、外道、邪魇、邪師。故在行者,不但須知正面要如何修行,亦須知道反面之病而求對治。如果起于邪見或招邪魔,反自以爲得無上道,證聖成佛,是爲倒見。故此章及下章,特提出修行上之病患而抉擇之。譬如法愛,增上慢,惡知見等病,在未修行時無由而起,即起亦無力;而依法修行者,則因此不成正果,起外道或二乘種性,可惜孰甚?二菩薩預爲發問,悲心深矣!此章明自心病,下章明邪師病。
淨諸業障者,修行上之病患,是起于業障,如將邪知惡見覺破,則一切業障遠離。菩薩已淨諸業,故宜爲本章問師。
己一 長行
庚一 啓請
于是淨諸業障菩薩,在大衆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叁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爲我等輩廣說如是不思議事,一切如來因地行相,令諸大衆得未曾有。睹見調禦,曆恒沙劫勤苦境界,一切功用,猶如一念,我等菩薩深自慶慰。世尊!若此覺心本性清淨,因何染汙,使諸衆生迷悶不入?唯願如來廣爲我等開悟法性,令此大衆及末世衆生,作將來眼”。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叁請,終而複始。
因地行相,即指叁種法門。調禦者,調禦士爲佛十號之一。因聞開示法門,如睹見諸佛曆劫勤苦,一切功用猶如一念,故稱不思議事而深自慶慰。世尊下、再致請辭,即承前章一切如來圓覺清淨本無修習等語。問意謂:若覺心本淨,不應染汙而有衆生。又諸如來悟入圓覺,衆生亦應同悟,不應迷悶不入!唯願下、請佛開示。言法性者,大疏雲:“法性者,諸法之性。若直談本體,則名覺性;若推窮差別之法,皆無自體同于一性,即名法性”。今推破四相,豁融諸法,令同覺性,故雲開悟法性。
庚二 許說
爾時、世尊告淨諸業障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爲諸大衆及末世衆生,咨問如來如是方便,汝今谛聽!當爲汝說”。時淨諸業障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衆,默然而聽。
庚叁 正答
辛一 正明四相爲迷悶所因
壬一 總明四相
“善男子!一切衆生,從無始來,妄想執有我、人、衆生及與壽命。
自此以下爲佛正答。問意重在衆生雲何染汙,雖有種種修行方便仍是迷悶不入,其故究竟何在?今佛一語道破,是因衆生執有我、人、衆生、壽命四相。此等執著,是不可究诘與始起之時。因爲衆生雖具覺性,但未曾暫時覺悟,故雲從無始來。迷無我理,橫計爲我,故稱妄想。茲先略說凡夫粗執之四相:我者、主宰義,五陰身心實無主宰,衆生妄計以爲有我,名爲我相。其次、知此身心非有主宰,轉計能受生死者必是真我,如執有靈魂求生天國或修神仙之類,即是此執作用;此種執著,因對我相,名爲人相。又次、了知前執我相、人相皆是虛妄,但又轉計,所謂盛、衰、苦、樂種種變異而能相續,是必主宰存焉。此雖計有真我,而未嘗執定一法如靈魂等,故名衆生相。又次、了知前執皆非,以爲一報命根不斷而住,即以壽命爲真我,是名壽者相。實則四相以我執爲本,統唯我相,但以所計所執之不同,而立四相之異名。上解四相,但約凡夫識境之迷;至求道者未空四相,是智境之迷,經文自詳釋之。
“認四顛倒爲實我體,由此便生憎、愛二境,于虛妄體重執虛妄;二妄相依,生妄業道;有妄業故,妄見流轉;厭流轉者,妄見涅槃。
四相均是顛倒之見,今不知顛倒而認爲實我,以執有我體之故,是以順我者愛,違我者憎,故雲由此便生憎、愛二境。我體是虛妄,憎愛更虛妄,于虛妄之我體上更加虛妄之憎愛,是于虛妄體重執虛妄。如是固執實我而起憎愛;因有憎愛而更執實有我體,故雲二妄相依。妄體、妄境相依,則生種種造作之妄業,而妄招善惡之六道。是以有妄業之凡夫,則妄見六道之流轉生死;厭流轉之二乘小聖,妄見了生死之涅槃。見有涅槃,仍由我證,我相宛在,故名妄也。蓋二乘見有涅槃,即是法愛,亦即迷智之我相。
“由此不能入清淨覺,非覺違拒諸能入者。有請能入,非覺入故。是故動念及與息念,皆歸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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