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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乘宗要論(應用的佛法)▪P2

  ..續本文上一頁仰深入世間多數人心(中國最甚各國亦有)。則一切人事可廢,而勤儉慈善均屬無益,唯冀萬一之徼幸,而正因果可以不信。蓋一方認數命已定。一方又欲趨避,推厥原因,或由借神權以惑衆者之所造作,或由不明業果之所誤會。若依佛法所明,人以夙生之業爲因而受決定之果報,即誤以業果爲數命有限定而操縱者;不知佛說諸法一切唯心,人生夙業亦由心造,既由心造改亦由心。是以人若不覺知必爲業果之所縛系,既能覺知則可以從心改善而銷除惡業,權在自心,非如數命主之于天,正因果之義即在于是。世有信數命者,但使于正因果一究明之則迷謬自破,世道人心實有裨益也。

  

  叁 空定的迷謬

  

  宇宙萬有由意識發現(近代催眠術亦可證明此理),因意識之明了分別、故覺其有,無意識時一切皆空。依唯識理于五處無有意識,一、睡極熟時,二、暈絕時,叁、無想定,四、無想報,五、滅受想定。空定即爲上述之無想定。以世間言、空定之程度甚高,但因世人往往因此而生空執,故不可不辨明之。空定是暫斷意識令其不起,于此定中覺宇宙萬有竟一無所有,即一切皆空。定中真得如是,出定之時,念宇宙萬有之本體我已實證,原是虛空(如道家所謂虛無道體)。如此執著便爲迷謬。須知空定能伏第六意識暫令不起,本心未明昧爲空晦,著此虛無非爲究竟,因意根中之無明煩惱全在故,學者如得此定,當了虛假,不可住著,庶免于過。如執此虛無爲本體,于意識忽動萬有重現處取作妙竅,則墮落外道矣。

  

  四 神仙的迷謬

  

  中國人最好神仙,自古已然(外國人亦有,但不如中國人之甚),茲特依據契經略爲說明,庶使世人不爲無益之勤苦,蓋神通變化謂之神,生命長久謂之仙,如大佛頂首楞嚴經所言之仙趣是。故神仙亦衆生之一,天之下而人之上耳。仙趣因修色陰堅固妄想而得,謂色受想行識五者皆以妄想爲本,如人修色陰堅固妄想以爲因中之業,則其成功可得仙果。其生命雖較人類業報爲長久,較諸欲界之天已屬不及、況複色無色天,況複超出叁界之果。故神仙亦隨業受報未得解脫,仍有生死,雖壽至萬歲業盡則在輪回中。如人以此爲究竟即屬迷謬,不可不知。

  

  第二章 佛乘與人世的關系

  

  上章既于世間各教各學略加批判,茲請觀察佛法流行于世其利益關系爲如何,然後知佛乘之可大可貴,非如世間其余宗教學術僅爲有關于人世之行爲生活,而猶不免于猥雜疵謬者比也。

  

  第一節 佛乘與法界一切衆生

  

  須知佛乘之義在使法界一切衆生離苦得樂,本不限于人類。如言宗教爲多人宗仰之義,則其範圍僅限于人。若從法界衆生觀之,唯佛法爲能普遍隨類應化妙用無窮,爲法界衆生之所歸依,故知佛乘爲法界真正宗教。佛乘之義,既普遍十法界,僅就人間世以觀察之,所見亦小矣,雖然,在人言人複何傷。

  

  第二節 在人間現證于佛乘之利益

  

  茲就人間世說可以現證于佛乘之利益者,非謂神奇變化可以致利。蓋神通變化,妖魔鬼怪亦善能之,不必上求于佛法。今所說之利益,謂人依此正法心身修行,上智利根之人則可銷疑惑、去怖畏、而得心地清明意志強固;不爲世界一切理論事變之所迷亂、動搖、牽引、煩擾,有真快樂。且可以自所修者,依于慈悲、發爲方便,以利他人,如此則在世與出世無異矣。其次、雖非上智亦可尊信佛法,所謂因信生解、因解起行、依正理之因果修行人天十善,亦得心地安樂,仰不愧、俯不怍,而爲人中賢聖。夫人世功名聖賢爲最,而修行十善在佛乘本非甚高,而現前所得之利益已如是,則佛法與人世之關系豈淺鮮哉。蓋其利益之高尚者,爲各教各學之所不能有,其淺易者、乃能統各教各學之所長也。

  

  第叁節 佛乘與人天善法

  

  茲所說者系佛乘與人世關系。何故須說天乘善法?須知人是業果,隨業受報本乎一心,可以爲人亦可以生天類,且可以成菩薩乃至成佛。況古今聖賢雖同是人類,而其行爲必不止于人乘善法。如孔子之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孟子之四十不動心,其誠于中者如此,故其本因地已超乎人類之上。即今西歐哲學亦有“超人”之語。可知同是人類之中而有常人、善人、君子、聖賢之不同。故今兼說天乘善法,實非遠離人類故作高談,且人天乘善法僅佛乘之初階耳。

  

  一 人乘善法

  

  人乘善法首在修行十戒,繼則修行十施,十戒須能生忍,十施須能正勤。十戒者、人有十惡業須當戒之,故雲十戒。一、殺,二、盜,叁、邪淫,爲身之叁惡業,四、惡口,五、兩舌,六、妄言,七、绮語,爲口之四惡業,八、貪,九、嗔,十、癡,爲意之叁惡業,戒之使無,謂之十戒。戒之之道,在能生忍,生忍者、于生活上能忍耐也。蓋人不隨生活習慣起貪造惡,而能安順于理,即爲安分守己,縱使分內有苦以能忍故十惡不作,而戒行以備,此爲一己之根本。根本既立,繼行十施以利人。十施者、即由十戒增進一步,譬如戒殺僅謂不殺,施則不但不殺而且救他之生。又如不但不盜而且以財與人,不但不邪淫而且化人以禮,以下類推。惟修行十施須知正勤,正勤者、謂合于正理之勤勞,不爲無益之辛苦耳。

  

  二 天乘善法

  

  天乘善法首在修行十定。十定通于叁界,謂欲界二、色界四、無色界四。如下:

  

   ┌一、薄欲定─┐

   │二、未到定─┴───────上二、欲界定

   │叁、離生喜樂定────初禅┐

   │四、定生喜樂定────二禅┼上四、色界定

  十定┤五、離喜妙樂定────叁禅┤

   │六、舍念清淨定────四禅┘

   │七、空無邊處定──────┐

   │八、識無邊處定──────┼上四、無色界定

   │九、無所有處定──────┤

   └十、非非想處定──────┘

  

  修行十定須法忍以爲助行,謂不爲色聲香味觸等五塵之所煩擾牽引,心無動故。如是而存十舍,舍、謂舍離,不自滿足故,譬如舍五欲(人類粗五欲即財色名食睡)而得薄欲定,舍動擾而進未到定,舍欲界所有而進初禅,複舍初禅而進二禅。如是迅舍迅進而無有住,其要則在精進。精進者、精純專一,有進無退也。

  

  第四節 人間聖賢須修證天乘善法

  

  如上節言,人天善法當可明了。吾人既爲人類,必以人乘善法爲本所有事,先修行之。能戒則不害,能施則利人,戒施並修、善根自立。又進而修行天乘善法,爲作聖之基。定舍兼行,善根深厚,則可常在人天不墮惡趣。所謂人希賢、賢希聖、聖希天,可見向上之心人所同具,唯在修行之何如。是故說法非以悅耳,在使聞者如實修行,而得法利耳。

  

  第五節 世間善法須有出世善法爲本

  

  以上所說人天乘善法,均爲世間的善法,以其未明一心真如本不生滅而有我執故。就世間言說名之曰善,究屬有漏之福業。若明出世法者,則此世間善法可爲修行之初階,不明出世法,則此世間善法僅在人天之中受諸福果。故有出世法爲本,而後人天善法之爲用乃大也。

  

  第六節 聖者之應化不可思議

  

  如上節言,佛法流行于世應化衆生·須有出家之人修行出世之法以爲根本,而後世間法乃可淨善,譬如源清則流潔也。依于此義,故學佛者首須皈依佛法僧叁寶。然聖賢之在人類中,或爲菩薩化身、或爲如來應世、實未易知;但形式雖同爲俗人,而能以世出世間諸善法化導人者,即爲行佛菩薩之道矣,聖者之應化于世,其不可思議如此。

  

  第叁章 佛教與中華民國的關系

  

  如上章諸節所言,佛乘與人世的關系既深且切,聞斯說者必于其本國關系聯想及之。今吾與諸善士諸信女皆中國人,當必聯想于吾人之依報國土而作是言,佛教于中華民國宜乎不宜乎?其關系又何如乎?故本章即對此疑問而解說。

  

  第一節 佛教本超脫于國族的封蔽

  

  于此有須先明者:即佛教之流行于世本非以國家爲範圍,亦無有民族之界域,蓋超脫于國家民族之封蔽,一切平等,非依國家民族習慣義理上而立教義故也。如釋迦牟尼佛之舍國出家,即首先示人不以國家民族爲範圍。昔時民族之階級(如婆羅門族、刹帝利族、毗舍族爲征服者,首陀族爲被征服者),一律破除,在佛法上均皆平等,蓋即此意。

  

  第二節 佛教適應于國族的治化

  

  上節所言超脫之義,非謂與國家民族斷絕關系。誠以我佛立教廣大無礙,既不以一國家一民族爲範圍,即能適應于任何國家任何民族而顯其功用。國家民族各各不同,亦不妨礙其普遍圓融之樂利。譬如日光照耀遍滿天下,就其光照而言不限方所;不論何人何地皆可取爲益我之資。佛教之以正法流傳于世,亦複如是。依于斯義,而佛教與中華民國之關系可以見矣。

  

  第叁節 救中華民國須有藉乎佛教

  

  今日中國際此內憂外患離亂紛擾之時,國內賢豪之士日夜憂思往來奔走,無非爲救護國群,然而亂靡有定也。茲言救護須有藉乎佛教者,豈謂佛教具何強大權力而可定亂弭兵乎,亦唯推查亂源基于人心之無所歸宿 (參看序論 )。東奔西突未得南針,是以導正人心即爲根本之救護。而導正人心之道,須有藉乎佛之法門也。

  

  第四節 吾國問題即人世問題

  

  況乎吾國治亂,非僅關于吾國自身,而爲全世界之所系。試觀最近之歐洲大戰,實因土耳其問題醞釀而生,吾國際此世亂初平之時,倘無善法以自解決,不難複釀全球第二次之大亂。此非危言聳聽,察微知著,理有固然,是故致吾國于安甯,即爲全世界造幸福,是又不得不賴乎救世大悲者所垂之教化矣。

  

  第五節 宏揚佛教須有藉乎中國

  

  如上所言知中國須有藉乎佛教。茲就佛教觀察,其能昌明宏揚于當今之世亦須有藉乎中國,二者相需如魚如水。請試言之:佛學發源于印度,今則反形衰落,以印度婆羅門古教複興,奉之者十居六七,回居十二,耶居十一,奉佛者百僅二叁,末法之世已應如來預言。而錫蘭僅有小乘,大乘佛種之不斷,今則端在中國與日本。日本佛教雖盛,而于佛乘理行殆不如中國體會精深,創立各宗無大殊勝。近且專以國家爲本,兼重歐化,佛教實居第叁位,僅能爲其國家所利用,宏揚之責當不屬之。至若中國大乘八大宗派盛行已久,教理行果燦然美備,誠欲昌明佛教普利世人,舍中國外實無第二者能當斯任,願國人勉旃!

  

  第六節 佛教問題即人文問題

  

  現今之中國,已爲世界文化之中心(序論第叁章第五節)。然而舊有之儒學道法以與歐化不能相融洽故,已呈破壞之相,不足以收拾人心。以言西歐,耶教早已失其信仰,科學則經歐戰以後世人早知其不足恃,其余宗教學派亦無可憑。微細觀察,可以代表東亞之文化者、唯有佛教,可以融攝西歐之文化者、亦唯有佛教,世之高明之士多見及之。故佛教問題,實爲全世界人文之所系,應時行化,不容緩矣。

  

  第四章 佛教流傳于人世的現在將來

  

  甯息世界之亂源,釀造世界之文化,滿足世界之人心,均有須乎佛教。則佛教之流傳自不容緩,今請于事實上進而討論其方法。分六節說之。

  

  第一節 佛教住持僧之整理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佛法古今常住待人弘其道用于世耳。流傳佛教非惟僧衆之責,而在家者亦爲重要。請先就僧衆而言:住持僧之義,謂能保住任持佛法,不使隨世亂國變而有遺失更改。如沙彌、沙彌尼、比丘、比丘尼等,均住持僧。故僧非指一人,蓋出家衆和合之稱,謂之僧徒、謂之僧衆、即有教徒團體之意。其責任既以住持佛法爲先,則此住持佛法團體不可以不亟圖整理。現在吾國僧徒雖有數十萬之衆,而形式散漫綱紀淩亂,實可謂之無組織;負此住持佛法之責,已屬勉強,遑敢望其能弘揚乎。此僧徒之整理不可緩,已于覺社叢書、海潮音、整理僧伽製度論詳言之,並及其方法。茲不複贅。

  

  第二節 佛教正信會之建立

  

  弘揚佛教不限于出家之人,而在家之信修正法者責任轉重。何則?僧徒既已出家所先在于修己,宜于靜而不宜于動,住持儀範是其專責,流布世間但隨分行之。若在家者、既起正信即當以行菩薩道爲先,所謂自未得度能度人者菩薩發心,故在家者首重在弘法利人之事。現在信修正法之人已非少數,要組織佛教正信會,使有統系,然後由本國推行于他國乃至全世界,斯弘法之事業乃大。

  

  第叁節 設施佛教的教育

  

  昔吾國天臺、淨土、禅宗各叢林,實爲僧衆教育之所。迄今遺製猶有存者,亟宜取而改善之,使具學校精神。若在家者,則各種學校均應設施,或與僧徒共校。有此教育,則無論在家出家,真能明理修行而得解脫,此爲根本的布教。

  

  第四節 施行佛教的大悲救世事業

  

  現在信修正法之人,無論在家出家大都以無事爲樂。此其誤點,一、在以爲坐禅念佛即爲修行之能事已畢,二、在不能明本心、不知報佛恩、以繼救世大悲之志。不知六度萬行,利世爲多,坐而不行實與菩薩發心之旨相違悖。而且吾人得少法利當有報恩之心,若能發大慈悲、行菩薩行,于己即爲修行之功,于佛即爲報恩之事。是故布教博濟等,均爲大悲救世之事業,允宜次第施行。

  

  第五節 佛教協會

  

  如上所言在家出家各有組織之團體,則更須聯合一致立爲協會,始爲全備。且教無國界種界,尤宜從近及遠,自東徂西,將來推行全球則佛法乃大利樂于人間世。是故僧徒之數不必加多,而正信會員則多多益善,雖全國全世界人共同組織可也。

  

  第六節 將來的佛教徒衆

  

  佛教之利樂既已普被全世界,則將來之世界,即爲由染濁而轉爲淨善。彼時之人亦當皆爲叁業清淨之善人,似乎在家出家已無分別,于斯之時出家之僧徒其仍有乎?抑無須有乎?對此問題,須知小乘證果即生成辦,非在家者之所能,必須出家勤修叁無漏學,始登無學。由此言之,雖此五濁惡世轉成美善之時,仍有佛教出家徒衆也。

  

  本章所言雖雲規模宏大,要皆切近之事實,佛法非尚空談,重在實行:所望善男子信女人同發大心,利人利己!先立佛教正信會以爲基礎,便從修習,會衆漸增、則可逐漸推行所應行事,自有達此圓滿目的之一日,願共勉之。

  

  

《佛乘宗要論(應用的佛法)》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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