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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摩他的修習(性空法師〕

  奢摩他的修習 〔性空法師主講〕

  定的概說

  〔基本的定〕

  定(一境性心所)與奢摩他(samatha;止)、叁摩地(samadhi;叁昧、等持)、叁摩缽底(samapatti;等至)有關系,但不是完全一樣。正定的定義是善心一境性,心沒有散亂。無論是說一切有部或南傳阿毗達摩的分析,定(一境性)是屬于遍一切心心所。所有的心都有定,善心有正定,不善心有不正定。如果心是散亂的,就沒有發達的定。

  修習發達的定就是samatha。samatha中文譯成“止”,特別強調身與心的輕安,依北傳阿毗達摩的說明,samatha是身與心的輕安。依照南傳阿毗達摩,定的功能是使其他的心所聚集在一起,如印度人用手吃飯,手捏飯使飯粒粘在一起之後,才放入口裏,如果飯粒零散,就無法將它放在口裏。同樣地,如果沒有定,其他的心所就無法與心聚合在一起。

  〔發達的定〕

  定有不同的層次,不善心也有基本的定。如果心愈微細,則定的功能愈明顯。欲界善心較不善心微細,色界善心比欲界善心更微細,至無色界善心時又更加微細。定領導其他的心所,且能調心,使心愈來愈微細、分明、敏感。在心分明的狀態下,心就能連續不斷地專注在一個對象上,就能分別所有的對象。所以定是智慧的近因,有定才有智慧。如果心不分明,我們就無法分別所有法的如實相。 

  關于修定的所緣,首先,修定時只能專注在一個對象上,不能同時出現兩個明顯的對象。在發展定的過程中,當對象愈微細,定就愈分明,而定又讓心專注在更微細的對象上,這即是定的重要功能,所以定是智慧的近因。

  〔叁種作意〕

  不過,這裏要注意修止與修觀是不同的。《俱舍論》以叁種作意--勝解作意、自相作意、共相作意來說明。

  ◎ 勝解作意

  止的作意叫做勝解作意。修止時,要培育發達的定,必須要有決心專注在一個對象上,不讓心散亂,勝解就是決心。不論修有相或無相禅定,盡管南北傳中無相禅定的說法不同,南傳無相定的所緣是涅槃,而在大乘佛教中,目標是實現真如,無相定就成了實現真如的方便。只要修止都還是要有勝解、決心,不讓心散亂,讓它留在一個對象上,才能成就。

  以業處修定是有相的定,有相的止,要專注在適合的所緣上。若修遍處,一定要專注在黑色、藍色、黃色、紅色、白色上,如果你們是以其他顔色爲業處,即使你們可以專注很長的時間,修行還是不能有成就,不能入禅定,這就是有適合與不適合的所緣的分別。

  修定要專注在適合的所緣上,並決心不讓心專注在另外一個所緣,這其間的道理,是因爲心不能同時專注兩個明顯的所緣。在阿毗達摩的注解中,特別強調心不可能同時專注在兩個對象上。習慣于決心且連續不斷地專注在一個對象,不讓另一個對象變成明顯,這就是以業處修定的道理。如果依此習慣修定,那就能夠成就止的修行,達到近行定、色界定、無色界定。

  ◎ 自相作意

  自相作意有屬于止的部分,也有屬于觀的部分。如修四大分別業處,一定要以四大的自相作爲所緣,然後連續不斷地專注在四大的自相上,看得很清楚,這就是自相作意。

  ◎ 共相作意

  共相作意只有在修觀時才有,修止就沒有共相作意,如果專注在共相上,這是在修觀。

  〔止與觀--作用與相遍知〕

  依舍利弗的分析,修止時,是利用止--系心于所緣的作用,即止的作用是不離開對象。因爲心不離開對象,所以對這個對象不會起無明,這就是止的智慧。我們以止的智慧,透過作用的方便,強調對我們的對象不起無明。

  修觀的智慧,則是修相遍知(lakkhana-paribana),lakkhana是相,遍知(pari-bana)是徹底了解的意思。所以修觀時,首先要認識我們的對象,了解它的自相與共相,這樣才是徹底地了解對象。修觀時,雖然改變對象,但仍使心繼續對修觀的對象不起無明,也是對所緣的自相與共相不起無明。

  奢摩他的過程

  《清淨道論》認爲修止和修觀的過程完全不一樣,而《瑜伽師地論》裏的說法也有異同。《瑜伽師地論》以九住心說明修定的過程,強調修奢摩他的方法,以七種作意來說明修觀的過程,而七種作意中包含止、觀二個部分。在了解九種住心之前,先說明《瑜伽師地論》中修叁摩地的六種障礙(dosa)及成就叁摩地的八種斷行。

  〔六種障礙〕

  修習叁摩地的六種障礙:(一)懈怠。(二)忘記所緣,有不正念的意思,即失念。(叁)心沈下,有的譯爲昏沈,但二者不同,心沈下涵蓋的範圍較廣。(四)掉舉,掉舉與散亂不完全相同,散亂可因外在或內在的緣而生,所以散亂是屬于掉舉的過程。(五)有功用行(abhoga),我們需要作意才能專注對象,西藏佛教說我們的心像奔馳的馬一般,作意就像馭馬的缰繩。有功用行,就是用過度的努力,專注意志在對象上。(六)無功用行(anabhoga),就是不夠用力作意于對象。

  在南傳佛教的注釋書中,也有提及修叁摩地的六種障礙:(一)心緣未來:心跑到未來的對象。(二)心緣過去:心跑到過去的對象。(叁)心太緊張:太緊張便掉舉。(四)心太松:太松散便昏沈。(五)心有欲:即心有執著。(六)心有嗔:即拒絕對象。這都是修習叁摩地的障礙。

  〔二大煩惱〕

  所有修行過程中的煩惱,最明顯的可歸納爲昏沈、掉舉兩方面。掉舉含攝的範圍非常廣,雜念、散亂也屬于掉舉。欲貪、嗔、疑、悔雖不屬于掉舉,卻與掉舉有關,因爲它們代表心不安的狀態,所以也與掉舉有關。掉舉是心散亂、心的不安,因心散亂無法集中,所以不能專注在所緣上。心會散亂的原因是不滿足于所緣,所以心會攀緣過去或未來的對象,産生希求,希求就是一種貪欲。如果心能集中,滿意于當下的所緣,就不會尋找過去、未來的所緣,而安住當下,心就會産生輕安、喜、定,也不會散亂不安。所以,輕安是對身心的滿意,不安則是代表對身心的不滿意。 《阿含經》曾提到,我們不要追隨過去的對象,也不對未來起希望,因爲所有過去的法已離開,未來的法還未到來,所以要理解現在的法,讓我們的心培養不動法。這裏所說的“不動法”,一般是指涅槃,但定也是一種不動法。心動才會掉舉,出現雜念,而感到不安、不滿意。所以,修叁摩地最重要的關鍵,就在于學習如何讓心滿意于當下的身心,感到修行的快樂。

  修行的過程是一種昏沈與掉舉的輪回。當用功時,粗重的煩惱會愈來愈微細,若以念用功,就能去掉比較粗的煩惱,使定變得明顯。定的情況與昏沈、睡眠類似,心都靠近有分心。此時,可運用思來對治,思的意思就是意志,是精進的精髓,能去掉所有的不善法。

  〔八種斷行〕(注一)

  《瑜伽師地論》提到成就叁摩地的八種斷(勝)行,即信、欲、策勵、輕安、念、思、正知、舍。八種斷行可對治六種障礙,以信、欲、策勵、輕安對治懈怠;念對治失念,即對治忘記所緣的情況;思對治心沈下與無功用行;正知對治掉舉;舍對治有功用行。

  《清淨道論》中亦有對這八種對治法的分別解說。

  (一)“信”的相是信、信任;作用是淨信;現狀是不玷汙、不迷惑,因有信,所以不迷惑。而信也與定有關。信的近因有八種所緣,即佛、法、僧、過去五蘊、現在五蘊、未來五蘊、緣起及涅槃。《殊勝義注》裏將“信”比作英雄,好比有很多人要渡江,江中充滿危險,信能領導衆人渡江。信是第一個善心所,是所有善心法的基礎。在《俱舍論》中,對“信”的定義是宗教的愛(prema)(注二),生起的愛是一種善法欲,沒有信仰的愛是有貪欲的,而善法欲能對治懈怠。

  (二)“欲”在北傳的阿毗達摩有四種分別:1.碰到對象的欲,2.不離開對象的欲,3.尋找所需要對象的欲,4.決定對象的欲。“欲”是尋找對象且不離開對象,所以探索對象、決定對象都屬欲。在修定的過程,“欲”非常重要,要有法欲,否則昏沈會變得明顯,在修習禅定上都需要此四種欲。

  (叁)“策勵”與精進相近。在北傳的注解中,策勵有四種方面:1.四正勤就像盔甲,防止不善法生起,2.不覺得難過,沒有惡作,3.不離開所緣,4.不覺得滿意,因自以爲滿意時,修行會退步(注叁)。

  (四)“輕安”的說法,北傳與南傳有些不同。南傳阿毗達摩的說法中,輕安涵蓋的範圍較小。“輕安”可分爲身輕安與心輕安二種,身輕安是指心所的輕安,心輕安則是指心的輕安。《清淨道論》中輕安的相是寂滅身心的不安;作用是破除身心的不安;現狀是身心的不顫動與清涼;以身心爲近因。有輕安就沒有粗重的煩惱,所以所有的善心裏都有輕安。輕安又會與五種相近的心所(輕快性、柔軟性、適業性、練達性、正直性)同時生起,這五種心所也同樣有心、名身(kaya;相應心所整體)二種,故所有的善心也都包含這十二種輕安。北傳《俱舍論》對輕安的定義不同,範圍較廣,其定義即適業性、輕快性。獲得輕安最重要的條件是放松身心,有位法師曾問:“如何知道他人有禅定或無禅定?有修行或無修行?”我的看法是就看他的“相”,定的相就是輕安,禅定愈高,輕安愈明顯,所以,能以輕安來衡量禅定的功夫。

  (五)“念”的定義是不忘失我們所修的善法,不讓心離開對象,念是修行的重要資糧。《清淨道論》說念的相是使心不離開所緣,例如葫蘆會隨水流擺蕩漂浮,而念如水中的錨,能定住不動,“念”不讓心離開所緣(對象),心穩定地住在對象上。念亦如掌管國王財物的人,他與國王有密切的關系,每個星期都要向國王報告財物狀況。所以,“念”是不忘失對象或法,在修定時,不忘失業處;修觀時,不忘失自相、共相,讓所有的善法不忘失,《俱舍論》裏也有同樣的道理。而念的現狀是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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