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的色蘊由四大組合而成,堅硬的部分叫地大,以地大爲主的部位有發,毛,爪,齒,皮,肉,腱,骨,骨髓,腎,心髒,肝髒,膜,脾髒,肺髒,腸 ,腸間膜,胃中物,糞,腦。液體的部分叫水大,以水大爲主的有膽汁,痰,膿,血,汗,脂肪,淚,膏,唾,涕,關節滑液,尿。溫暖的叫火大,以火大爲主的有間隔性發熱之火,令成熟和老化之火,發燒之火,消化之火。推動或膨脹的叫風大,以風大爲主的有上行風,下行風,腸外風,腸內風,肢體循環風,入息與出息。
一切諸受的受蘊可分別爲二: 身受,心受。諸受也可分別爲叁∶樂受(sukha),苦受(dukkha),中性受(upekkhā)。諸受也可分別爲五∶身樂受(sukha, kāyikā sukhā vedanā),身苦受(dukkha, kāyikā dukkhā vedanā),心樂受(somanassa, cetasikā sukhā vedanā),心苦受(domanassa, cetasikā dukkhā vedanā)
,中性受(upekkhā, adukkha-m-asukhā vedanā)。受的生起是身心接觸外境而起,受蘊的生起依五個過去因,即無明、愛、取、行與業。受的滅是離所接觸外境,當阿羅漢入涅槃時五蘊滅盡,受也滅盡。
諸想念的想蘊可分別爲叁: 善(kusala),不善(akusala),無記。諸想也可分別爲六: 色想,聲想,香想,味想,觸想,法想。想的生是當根門觸境後意門所起的認識與思。想的過去因也是無明、愛、取、業與行。它的現在因是觸、目標、依處與相應名法。想也同樣與受、行、識互爲因果。比如想蘊是因,則受、行、識蘊是果;或受、想、行蘊是因,識蘊是果。想的滅是當境消失時或轉去新的境時,想就滅了。當阿羅漢入涅槃時五蘊滅盡,想也滅盡。
諸造作的行蘊可分別爲叁: 身行(kāya),口行(vacī),意行(mano)。諸行也可分別爲六: 依色起行,依聲起行,依香起行,依味起行,依觸起行,依法起行。諸行也可分別爲五十:
(1)善(sobhana-cetasika)-----有二十五:即是信、念、慚、愧、無貪、無瞋、無癡、中舍性、身輕安、心輕安、身輕快、心輕快、身柔軟、心柔軟、身適業、心適業、身練達、心練達、身正直、心正直、悲、隨喜、正語、正業、正命。(2)不善(akusala-cetasika)-----有十四:即是癡、無慚、無愧、掉舉、貪、邪見、慢、瞋、嫉、悭、惡作、昏沈、睡眠、疑。(3)無記(aññasamānā) -----有十一:即是觸、思、定、命、作意、尋、伺、勝解、喜、精進、欲。行的産生是根門(五門及意門)觸境所生的造作(造業),它的發生是幾種不同的東西(根、境、及意)組合而生起的。行的滅盡唯有在阿羅漢果才能完成。
諸意識的識蘊可分別爲六: 眼識(cakkhu-viññāna),耳識(sota-viññāna),鼻識(ghana-viññāna),舌識(jivha-viññāna),身識(kaya-viññāna),意識(mano-viññāna)。諸識可分別爲八十九心或更細的一百廿一心:(1) 欲界心 (kāmā-vacaracitta):欲是指(一)能欲,即渴望享受欲樂;(二)所欲,指境,包括顔色、聲音、氣味、味道、觸覺五欲對象。欲地是欲生存地,有十一界,即四惡道,人間與六欲天。共有五十四心。(善心)(24),不善心 (12),無因心 (18)。(2) 色界心(rūpāvacaracitta):這是指與色地相關的心,或與色界禅相關的禅那(jhāna)心。色界禅是以專注于色法目標而得的,比如安般念(呼吸),或白遍,或地遍等,依這些目標而證得的廣大心是色界心。共有十五心。色界善心(5),色界果報心(5),色界唯作心(5)。(3) 無色界心(arūpāvacaracitta):這是與無色地相關的心,或與無色界禅相關的禅那心。無色界禅是以專注于無色法目標而得的,比如無邊虛空等,依這些目標而證得的廣大心是無色界心。共有十二心。無色界善心(4),無色界果報心(4),無色界唯作心(4)。(4) 出世間心(lokuttaracitta):上面的叁種是世間心。世間是指情世間(sattaloka),器(物質)世間(okāsaloka)和行法世間(samkhāraloka)(指名色法,或五蘊);超越這些有爲的法界的心,以涅槃爲對象的是出世間心。共有八心。若依尋、伺、喜、樂、舍心各分四道與四果就有四十心。道心 (4或20),果心 (4或20)。識蘊生起的現在因是“名色”,名是指與識相應的受、想、行叁蘊;色是指依處色及目標(內色與外色)。識蘊的滅是離所接觸之境或觸境不動心,當阿羅漢入涅槃時五蘊滅盡,識也滅盡。
“因它們的機件組合,故名爲“車”;同樣的道理,因五蘊的組合,故名爲“人”。”([相應部5.10]) 五蘊只是五蘊,它們是無常,苦或不園滿的,所以不是我或我的。
30.修行是否一定要吃素呢?
答:素食不是佛陀訂的戒律,所以修行不一定要吃素。在我們的漢傳大乘佛教裏有許多佛教徒認爲不殺生就是等于要素食,這是錯誤的。一個人若奉行素食爲戒律,結果就妨礙了證悟初果(Sotapanna)的機會,它是一種戒禁取見(Silabbatam Paramasa)。
佛陀允許比丘衆吃叁淨肉,這在《律藏》中提到:“如果一個比丘看見,聽見,和懷疑這肉是爲他而殺的,他則不能吃。”故此南傳佛教國家沒有吃素就是這個原因。
這是因爲如果比丘吃這叁種肉就牽涉到殺生。佛陀在世時,提婆達多爲了分裂僧團而提出了要吃素的戒律,但是爲佛陀所拒絕了。這個吃素的戒律違背了托缽乞食的原則,而且對比丘的修行沒有任何正面的意義。
漢傳大乘佛教提出不吃肉的話,因此就不會殺生或不扶助他人殺生,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如果吃肉就等于幫助屠夫殺生,那麼吃素菜,農夫也要噴灑農藥殺蟲,趕走動物等等。此外吃肉的人並沒有殺動物的的念頭,至多是有貪吃肉的念頭而已。
要犯殺戒需具足五個條件∶有生命的衆生(肉無生命),知道是有生命的衆生(知道是肉),殺生的動機(沒有),殺生的行動(沒有),造成有生命的衆生死亡(沒有)。
上市場去買已經處理好的肉品,或上餐廳吃已經處理好的肉食,都是不成問題,但是去餐廳點現宰的東西就是殺生了,因爲那是親自去指定宰殺某一只動物魚蝦等。
如果一個人心地慈悲,憐愍衆生,決定吃素,這是很好的發心。或是爲了身體健康而吃素,這也是無可厚非的。
31. 如何辨別佛教是否是正法?
答:上座部佛教可說是現存的佛法裏最純的一派。在巴利叁藏《長部》裏的第十六卷中提到:「現在,阿難!如果你們任何一人這麼想,“我們失去了我們的導師”--------不要這麼想。只要是任何我爲你們說的經文和戒律,那就是你們的導師。」
上座部佛教會存在是因爲正法與戒律還存在著,而戒律則是依賴比丘們的遵守而存在。南傳僧侶的戒律,總共有227條。平常人或許會認爲戒律不重要,這是錯誤的。如佛陀在上面所指出的,佛陀稱自己的教法爲經文和戒律,戒律和經文是分不開的。戒律維護了比丘行爲的清淨和正法的延續。就像平常人的壞習慣,在被他人指出時,總會自己編造出一套說法來自圓其說。同樣的道理,一個比丘若不遵守戒律,佛陀的經文就會受到歪曲。
在巴利經典中佛陀還提到:
「瞿賞彌,這些你所知道的法的特質,“這些法引導向清淨,不是引導向熱情;是向往解脫,而不是向往束縛;是能除去自我的貢高,而不是增強自我的貢高;是朝向歉虛,而不是朝向野心;是朝向滿足,而不是朝向不知足;是朝向獨自的閑居,而不是朝向人們的纏縛;是向精力,而不是向懶惰;是向無煩惱,而不是向煩惱”:由此你就可以知道,“這就是經文,這就是戒律,這就是導師的教導”。」
原始佛教可以以下幾點簡述:
1. 經文和戒律(Dhamma-Vinaya)
上座部佛教的經文和戒律是經過嚴格的流傳,一代接一代的緊密考查和驗證而來的。
2.曆史和考古證明
上座部佛教是經過世界的各方曆史學家和考古學家證明是曆史上和世界上最原始的佛教。它不僅包含了最原始的經文(以文字記載的有2,000年的曆史之久)和最原始的僧侶生活方式。
3.僧侶生活方式
上座部佛教的僧侶們是依照著2,500年前佛陀傳下來的僧侶生活而實行的。其中包含了不穿鞋,不收錢財,托缽,叁衣等等的227條嚴格戒律。由此考查,我們可以知道2,500年前的原始佛教至今仍然存在。在這混濁的世界裏,它像一朵蓮花一般的開著。
但由于今天的信息發達,許多人因接觸到各家不同的教法,迷惘的人難免會誤信一些邪說,而走上錯誤的路,或有些人仍在找尋正確的路。而宗教就像一條河流的源頭,如果源頭不幹淨,流出來的水自然是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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