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佛教正法的存亡?

  佛教正法的存亡?

  法増比丘(Bhikkhu Dhammavaro)

  正法的沈沒

  現在離佛滅已兩千五百年,許多僞經出現于世,許多僧衆行爲不符于律,許多法師所教的不符于法與律。對認真的修行人來說真是迷惘極了。

  在[大般涅槃經](長部16經)裏佛指示說:「若某某比丘說:我親從佛處聽言,我親從佛處得到,這是法!這是律!這是世尊的教法!這位比丘所說的話不要同意或反駁。不要同意或反駁後,仔細將他所說的用法與律對照,用法與律對照後,若發現他所說的不符合法與律,你們能下結論:這位比丘所說的不是世尊的話,他誤解了。---那你就要舍棄它。但是---若他所說的符合法與律,你們將能下結論:這是世尊的話,這位比丘正確地明白法與律。」因此每一位認真的修行人都應學習法與律。

  雖然[經分別]與[犍度]已經足夠詳細,但它們還是不能包含人事間每一種的情況。因此[大品]裏佛訂下四條標准:

  「比丘們!佛所不反對者,若言“這是不許可的。”若它與世俗相違,與許可的相違,你們不能許可。

  佛所不反對者,若言“這是不許可的。”若它與世俗相符,與不許可的相違,你們能許可。

  佛所未准,若言“這是許可的。”若它與世俗相違,與許可的相違,你們不能許可。

  佛所未准,若言“這是許可的。”若它與世俗相符,與不許可的相違,你們能許可。」

  在[十誦律](卷49,大正藏23冊, p358b) 記載關于正法滅亡的征象:「爾時長老優波離(Upali)往詣佛所,頭面作禮在一面坐,白佛言:世尊!有幾法正法滅亡沒

  佛言:優波離!有五法正法滅亡沒。

  何等五

  有比丘無欲,是名一。鈍根,是名二。雖誦義句不能正受,亦不能令他解了,是名叁。不能令受者有恭敬威儀,有說法者不能如法教,是名四。鬥诤相言,不在阿練若處,亦不愛敬阿練若處,優波離!是名五法,令正法滅亡沒。…….

  優波離!更有五法,正法滅亡沒。何等五?有比丘,不隨法教,隨非法教;不隨忍法,隨不忍法;不敬上座,無有威儀;上座不以法教授,上座說法時愁惱,令後衆生不得受學修多羅,毗尼,阿毗昙;上座命終已後,比丘放逸習非法,失諸善法;是名五法。正法滅亡沒。」

  在[南傳大藏經]的[相應部16.13]中佛陀提到正法消失的五個原因∶「1.不敬佛陀。2.不敬法。3.不敬僧伽。4.不敬修道。5.不敬修習禅定。」

  在[相應部20.7]中佛陀提到正法消失的原因是∶「于未來,如來所說之法,甚深,微妙,超越世間,空無我義;于此衆人不聽,不恭聽,不解,不誦,不修習。

  然諸弟子所著詩文,繁文雜句,與修道無關;于此衆人願聽,願恭聽,願解,願誦,願修習。

  諸比丘!如此如來所說之法,甚深,微妙,超越世間,空無我義;將消失于世間。

  因此,諸比丘!你們應如此修習,于如來所說之法,甚深,微妙,超越世間,空無我義;于此願聽,願恭聽,願解,願誦,願修習。」

  在[雜阿含906經](卷32,大正藏2冊, p226b)中佛說∶「迦葉!如來正法欲滅之時,有相似像法生,相似像法出世間已,正法則滅。譬如大海中,船載多珍寶,則頓沈沒。如來正法則不如是漸漸消滅。如來正法不爲地界所壞,不爲水、火、風界所壞,乃至惡衆生出世,樂行諸惡、欲行諸惡、成就諸惡,非法言法、法言非法、非律言律、律言非律,以相似法,句味熾然,如來正法于此則沒。迦葉!有五因緣能令如來正法沈沒,何等爲五?若比丘于大師所,不敬不重,不下意供養,于大師所,不敬不重,不下意供養已,然複依猗而住,若法、若學、若隨順教、若諸梵行,大師所稱歎者,不敬不重,不下意供養,而依止住,是名,迦葉!五因緣故,如來正法于此沈沒。」

  所以正法不是爲爲地界所壞,或爲水、火、風界所壞;而是爲佛教徒所壞,惡知識出世,樂行諸惡、欲行諸惡、成就諸惡,教導惡法,非法言法、法言非法、非律言律、律言非律,以相似法,句味熾然,因此如來正法則于此亡沒。

  如何使正法久住呢?

  護持律

  第一我們要護持律藏及持律者。這在[善見律毘婆沙] (卷1,大正藏24冊,p0675a)記載∶「毘尼藏者是佛法壽,毘尼藏住佛法亦住。」正是這個道理。

  佛陀製戒是爲了十種利益,這記載于[增支部V.70]佛對優波離(Upāli)的答複∶

  (1)爲了僧伽的和合與福利,

  (2)攝護修行的僧衆,

  (3)調伏惡人,

  (4)使慚愧者得安樂,

  (5)斷現世漏,

  (6)滅後世漏,

  (7)令未信者生信,

  (8)令已信者增廣信心,

  (9)使正法久住,

  (10)推廣毗尼使梵行久住。

  佛言∶「我令汝等每于半月說波羅提木叉,當知此則是汝大師,是汝依處,若我住世,無有異也。」([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38))。佛也曾說過應度的人天衆他都度了,未能度者他都爲他們種下得度的因緣,這即是波羅提木叉。

  波羅提木叉之意,[清淨道論]指出:「別解脫戒即是學處戒,因爲(別別)守護(此戒)者得以解脫及離惡趣苦,故名別解脫。」它是僧團裏最重要的戒律,它是用來約朿各個僧尼的行爲,因學戒而生起正念,因正念而修習增上心學,因增上心學而起慧觀,因慧觀而導至解脫。戒律的基本精神即爲如上的十句義,它們可以歸納爲對內保護僧團內的清淨,安樂與和合;對外顯現莊嚴的形象,令所教化的信衆得起淨信,護持僧團,和幫助信衆斷除煩惱,以達到正法久住的理想。

  總結製戒有叁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的僧團(攝取于僧,推廣毗尼,令僧歡喜和合。);

  (二)是助成僧衆證果(降伏破戒,慚愧者得安,斷現在有漏,斷未來有漏。);

  (叁)是建立正信的信衆(不信令信,信者增長。);

  它的精神是令正法久住。這也是把傳教弘法度人的重擔全交給了僧團,因此僧團必需要有令其不腐敗的法律,這即是比丘戒經!

  護持佛的正法

  第二我們要護持佛的正法及恭敬法。在[雜阿含906經]中佛說∶「迦葉!有五因緣令如來法、律不沒、不忘、不退,何等爲五?若比丘于大師所,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若法、若學、若隨順教、若諸梵行,大師所稱歎者,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迦葉!是名五因緣如來法、律不沒、不忘、不退。是故,迦葉!當如是學,于大師所,當修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若法、若學、若隨順教、若諸梵行,大師所贊歎者,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

  在[十誦律](卷49,大正藏23冊, p358b) 記載∶「有五法:正法不滅不亡不沒。有欲;利根;能誦義句,能正受能爲人解說;能令受者有威儀恭敬,有說法者能如法教;無鬥诤相言,在阿練若處,愛敬阿練若處;是名五法。正法不滅不亡不沒。…….佛語優波離!更有五法,正法不滅不亡不沒。有比丘,隨法教,不隨非法教;隨忍,不隨不忍;敬上座,有威儀;上座能以法教,說法時不愁惱,令後衆生得受學修多羅,毗尼,阿毗昙;上座命終已後,比丘不放逸習善法;是名五法,正法不滅不亡不沒。」

  親身證取道果

  第叁我們更要致力去聽正法及親身證取道果。在[大毘婆沙論](卷183,大正藏 27冊, p917c)中分析正法和修行人(有持教法者和持證法者兩者)以及如何使正法久住于世的精辟見解:「此中有二種正法:一世俗正法。二勝義正法。世俗正法謂名句、文、身:即素怛纜(經)、毘柰耶(律)、阿毘達磨(論)。勝義正法謂聖道:即無漏根、力、覺支、道支。行法者亦有二種:一持教法。二持證法。持教法者謂讀誦、解說素怛纜(Sutra)等。持證法者謂能修、證無漏聖道。若持教者相續不滅,能令世俗正法久住。若持證者相續不滅能令勝義正法久住。彼若滅時正法則滅。故契經說我之正法不依牆壁柱等而住,但依行法有情相續而住。」由此可見,欲要正法久住,執持教法者和證取法者同樣重要。

  一個修行者先得于思想上欲求解脫。然後尋求皈依,然後尋找善知識指導修行。具足正見,對善知識的指導依正見常如理作意思擇自己所遇到的困擾、疑惑、煩惱等。然後修八正道,這就是戒定慧學的開展,更細分的是叁十七菩提分。

  學戒能使我們時時處處防範自己的煩惱,不令身口意造惡業,強大的正念得以培養起來,再深入觀照名色法或造業者是誰的真相,每一位受具足戒的比丘都能早證聖果。從七覺支來說,正念是初支,舍是末支,這七覺支都屬于“道”,“寂滅”是“果”。出家衆要成就道果就要先圓滿地修好戒,從在家衆的七佛通戒,五戒丶八關齋戒,十善業道,一直修增上戒到出家衆的沙彌十戒,比丘二百叁十戒,乃至比丘尼叁百五十戒等。通過七佛通戒及增上戒的修習以達到正念的圓滿修習,依正念而達到能時時觀照,時時舍的念的寂滅,故此在南傳的課誦本裏佛言∶「當一個人以智慧觀照時,得見一切行無常,那個時候,他將厭倦于自己所沈溺的諸苦,這就是導向清淨之道。當一個人以智慧觀照時,得見一切行是苦,那個時候,他將厭倦于自己所沈溺的諸苦,這就是導向清淨之道。當一個人以智慧觀照時,得見一切法無我,那個時侯,他將厭倦于自己所沈溺的諸苦,這就是導向清淨之道。」當一個人能以智慧時時觀照,他將能見到起心動念的過患,因此他才能修無量的舍,而將心導向清淨之道,達到寂靜涅槃之境,因此就算是微細戒也不應舍棄,都要持守它們!

  定學是修行的叁學之二,它是從戒學的基礎圓滿成就之後才修習的。修定使心澄淨,通過修習四十業處中的一種或多種業處,培養起定根與定力之後,然後修習慧學。

  修行者若觀察到五蘊是無常、苦、空、無我者,對五蘊會…

《佛教正法的存亡?》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