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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睡、死、定、轉生、與涅槃的分析▪P2

  ..續本文上一頁舍(upekkha)有十種:即六支舍(六根)、梵住舍、覺支舍、精進舍、行舍、受舍、觀舍、中舍、禅舍、和遍淨舍。雖然第二禅時有住于舍,但因尋與伺的作用,舍的作用不明顯。在第叁禅時,尋與伺已沒有,所以舍的作用才顯著。

  佛說:「有定、有定相,彼定即是定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彼定相即是定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雜阿含713經])

  定,指叁摩地(samadhi);依修止法門修四色界禅從初禅至四禅,再到四無色禅,以及滅盡定。

  定相,這跟修定取相(假想觀,勝解作意)有關,如八勝處,十遍處中的地、水、火、風、青、黃、赤、白八遍,八解脫中的內有色想外觀色,內無色想外觀色,與淨解脫身作證叁解脫,這些都是緣欲界色和色界爲境,或依色界來修定。

  二禅的少光天,無量光天是定中的光明相,叁禅的少淨天,遍淨天是定中的淨相,這與十遍處的前八遍相吻合。如此的精勤修習,能起智慧,能開悟,趣向涅槃。

  四禅那(Jhana)是根本定,要進入須以修止法門或業處培育五禅支才能進入,要多修習定才能認識禅支,發現禅支。若不認識禅支,修定的人會生起許多疑問甚至邪念,定也不能持久。所以要以正確的方法修習,善知識的指點是很重要的。

  要對四禅那修習圓滿還需觀察五禅定自在;即入定自在,住定自在,轉向自在,出定自在與觀察自在。要能修習到無阻滯的入于定,隨欲多久住于定,轉向于更高或更低的禅定而無阻滯,隨欲出定,觀察自在是指在那裏轉向之後而觀察諸速行心。

  「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入于叁摩地是巧、住于叁摩地是巧、起自叁摩地是巧、安于叁摩地是巧、于叁摩地之境界是巧、引發于叁摩地是巧。諸比丘!成就此等六法之比丘,能破壞雪山王,何況下劣之無明乎?」([增支部6.24])

  「由禅相應別,一一分作五,說此無上心,共有四十種。

  當知如色界,初禅等差別,無上心亦然。無色屬第五。

  于是初禅等,各說十一種。最後第五禅,共有二十叁。

  善心叁十七,異熟五十二。是故智者說:一百二十一。」

  ([攝阿毘達摩義論])

  根據[攝阿毘達摩義論]:色界心十五(善、異熟、唯作心各有五個)、無色界心十二(善、異熟、唯作心各有四個)。出世間心八(四道、四果)。

  由于禅支相應的差別,每種出世間心分爲五種,則八個出世間心,共有四十種。色有五禅差別,無上(出世間)心也具五禅。“無色屬第五”,因爲所有無色界禅都只有舍與一境性二支,和色界第五禅一樣,所以無色界心是被認爲包攝于第五禅中的。

  “各說十一種”,因爲色界初禅等,各各有善、異熟、唯作叁種,再加上出世間的四道四果八種初禅等,故有十一種。

  “二十叁”,即色界第五禅的善、異熟、唯作叁種,加無色界十二種和出世間的八種第五禅,故有二十叁種。

  定的心路依善巧與不善巧分有以下的心路過程:

  不善巧定的心路:

  有分心→過去有分→有分波動→有分斷→意門轉向→遍作→近行→隨順→種姓→安止定→有分心→

  善巧定的心路:

  有分心→過去有分→有分波動→有分斷→意門轉向→遍作→近行→隨順→種姓→安止定→安止定→安止定→安止定→有分心→

  睡與定的差別

  睡是進入有分,沒有了正念,也沒有了正知(即是能觀照無常、苦、無我的真相)。定是沒有落入有分,心裏有正念與正知。

  滅盡定(Nirodhasamapatti)

  在[雜阿含568經]裏質多羅長者問尊者伽摩比丘:“尊者!有幾法

  若人舍身時,彼身屍臥地,棄于丘冢間,無心如木石。

  答言:長者!壽暖及與識,舍身時俱舍,彼身棄冢間,無心如木石。

  複問:尊者。若死,若入滅盡正受,有差別不?

  答:舍于壽暖,諸根悉壞,身命分離,是名爲死。滅盡定者,口,意行滅,不舍壽命,不離于暖,諸根不壞,身命相屬。此則命終,入滅正受差別之相。”

  在滅盡定裏,心與心所之流完全被暫時停止,只有證得色界與無色界禅的阿那含和阿羅漢才能作到,雖然名法已經停止,但身體還保留溫暖。這滅盡定只能在欲界與色界才能證得。禅修者需知道自己還有至少七天的壽命,並需知道自己的必需品不會受損,以及知道若僧團需要他時,就要出定。作完這些決意後,即從初禅漸次入第四無色禅定,在此禅心只生滅兩次,而後心流被暫時停止,證得滅盡定。舍利弗常在他的施主前入滅盡定,以給他的施主們最大的功德。

  出定時若是阿那含,在阿那含果心生滅一次就進入有分;若是阿羅漢,在阿羅漢果心生滅一次就進入有分,而後生起省察智。

  滅盡定、與死的差別

  凡夫死時,諸根敗壞,身命分離,識離開身體。但是證得滅盡定者,口,意行雖滅,不舍壽命,不離于身體溫暖,諸根不壞,身命相隨。在定與滅盡定中,“有分”都存在。識不離開身體。

  證得滅盡定者死時,識不離開身體,識在體內滅盡,“有分”也滅盡,進入涅槃,不再轉生于叁界。

  轉起(āvajjana)結生(patisandhi)

  凡夫欲界的轉起(āvajjana)結生(patisandhi),是在他的心路之末,或在有分滅盡之時,死亡心生起之後就滅盡,結生心立刻生起,執取死時的所緣,或有所依或無所依,而轉起結生新的一世。他是受“無明隨眠”的纏縛,以“渴愛隨眠”爲根本造業而結生;因此它把前生的業有與後生的業有連接起來,轉起于欲界六道:地獄、鬼、畜生、阿修羅四種,是欲界的惡趣地(apāyabhūmi)、人、欲天兩種是“欲善趣地”(kāmasugatibhūmi)。這是“欲界結生”。

  [中阿含.意行經]指出:「比丘離欲離惡,不善之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禅成就遊。彼此定樂欲住,彼此定樂欲住已,必有是處。住彼樂彼,命終生梵身天中。…命終生晃昱天(光音天)中…命終生遍淨天中。…命終生果實天中。」

  達到初禅的行者,生起初禅的異熟(心),在叁種梵天初禅地中,轉起結生、有分、死。

  達到第二禅的行者,生起第二禅的異熟(心),在叁種光天的第二禅地轉起結生、有分、死。

  達到第叁禅的行者,生起第叁禅的異熟(心),在叁種光天的第二禅地轉起結生、有分、死。

  達到第四禅的行者,生起第四禅的異熟(心),在叁種淨天第叁禅地轉起結生、有分、死。

  達到第五禅的行者,生起第五禅的異熟(心),在叁種果實天第四禅地轉起結生、有分、死。

  無想有情,只是色的結生,在結生之後的生活與死的時候,也只是色的活動的生與滅。這六種名爲“色界結生”。

  [中阿含.意行經]指出:「比丘,度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念若幹想,無量空,是無量空處(ākāsāncāyatana)成就遊。彼此定樂欲住,彼此定樂欲住已,必有是處,住彼樂彼,命終生無量空處天中。…命終生無量識處天(viññānancāyatana)中。…命終生無所有處天(ākincānnayatana)中。…命終生非有想非無想處天(Nevasannānāsannāyatana)中。」

  無色界結生有四處:空無量處、識無量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生無色界者,以修到無色界的業相(kammanimitta)而轉起結生。這四種名爲“無色界結生”。

  結生與死的差別

  結生是進入“有分”,死是舍棄“有分”。結生是得到“有分”,而死是“有分”的滅絕。

  涅槃(Nibbana)

  被稱爲出世間的“涅槃”它是由四道所證得,爲四道、果的所緣。因爲離去(Nikkhantatta)稱爲“盤”(vana)的渴愛,故說爲“涅槃”(Nibbana)。

  涅槃,原文爲Nibbana,等于Ni+Vana。依自性說,只有一種。若依原因的差別,則有“有余依涅槃界”及“無余依涅槃界”二種。有余是指阿那含果已斷五下分結(疑結、戒禁取結、有身見、欲貪結、瞋恚結),但未斷五上分結,死後生到淨居天(阿那含天),在那裏修習圓滿,不回來人間,在那裏般涅槃。無余是指盡有漏(斷色愛、無色愛),意(心)解脫(斷掉舉、我慢),慧解脫(斷無明),自身作證,生死已盡,梵行已立,不再受有。若依行相的差別,則有空解脫、無相解脫、無願解脫叁種。

  「大仙解脫愛,說此涅槃句:無死而究竟,無爲及最上。」([攝阿毘達摩義論])依第一義看,涅槃(Nibbana)是什麼呢?它是四究竟法之一(其它是二十八色法、五十二心所法與八十九心法)。

  巴利聖典對涅槃的解釋如下:「涅槃是徹底斷絕貪愛;放棄它,摒棄它,遠離它,從它得解脫。」([初轉*輪經])佛對羅陀說:「羅陀!愛盡實是涅槃。」([相應部.卷叁]。佛對舍利弗這麼說:「此五取蘊根除與舍棄欲貪,即是苦滅。」([中部.第廿八經]佛又說:「比丘們!一切有爲無爲法中,無貪最上。就是說:遠離憍慢,斷絕渴想,根除執著,續者令斷,熄滅貪愛,離欲,寂滅,涅槃。」([增支部.卷二]。

  在[自說經]中佛說:「非地、非水、非火、非風、非無限空間、非無限意識、非空無一物、………非此世、非彼世、非此彼二世、非日月之界。」

  涅槃是有的,就好像未生之火、風等等,不能因爲見不到,就說沒有。

  涅槃是“有分”的舍離與滅絕。輪回是“有分”的獲得與延續。

  結論

  對有分心的認識,我們將能明白它是因緣生的,因爲它的存在,我們存在,因爲它的滅絕,我們死去。睡是有分心的泛濫,死是有分心的滅絕,這只說明了我們的身體是無常的産物,連識都是非我。唯有通過修習八正道,戒定慧學,我們方能清淨叁業,進入定境,緣取色界與無色界的所緣,增強正念,乃至得滅盡定,使心不像睡眠一般落入有分,這樣子我們才有可能在死時令有分心的滅絕,識也滅盡,證得涅槃,不再受生。願大家共勉。

  參考書

  1.[攝阿毘達摩義論],阿樓羅陀尊者著,葉筠譯

  2.[中阿含.意行經]

  3.[自說經]

  4.[中部]

  5.[增支部]

  6.[雜阿含經]

  7.[相應部]

  8.[清淨道論],覺音著,葉筠譯

  9.[攝阿毘達摩義論表解],明法比丘編

  法增比丘20/12/2009于馬來西亞BuddhistSocietyofIpoh

  

《有分、睡、死、定、轉生、與涅槃的分析》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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