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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發菩提心文講記▪P16

  ..續本文上一頁,是到達了怎樣的程度。

  不論是教授學識,或者是傳授技能,統可稱爲師長,但在這裏特別側重教育而論。師者,我國有句老話,所謂傳道授業者是。站在佛法的立場說,師長是有兩類的:一是世間的師長,一是出世間師長。世間師長,是教導我人知諸禮義的,“若無世間師長”教育我們,“則”我們就成了個沒有學識修養、粗俗而“不知禮義”的人。出世師長,是開示我們了解佛法的,“若無出世師長”開示我們,“則”我們就“不”了“解佛法”是什麼了。這是針對佛教徒說,特別是側重出家人說。出家人的師長亦有多種:如剃度時的剃度師、受戒時的說戒和尚、羯磨和尚、教授和尚等,還有依之修學佛法的依止師。雖有多種不同,但都能夠使我們對佛法有所了解的。

  人之所以不同于異類,就在人有能力和智力,接受文明的教化。在文化的不斷熏陶中,而能知禮達義。做人如果“不知禮義”,老實不客氣的說,“則同于異類”是一樣的了,還有什麼人的尊嚴可言?在禮記哀公問中,孔子曾這樣的論禮:“孔子曰:民之所由生,禮爲大。非禮無以節事天地之神也;非禮無以辨君臣上下之位也;非禮無以別男女父子兄弟之親、婚姻疏數之變也”。世間的上下尊卑之分,可說完全是由禮來區別的。禮記仲尼燕居又這樣的說:“子曰:敬而不中禮,謂之野;恭而不中禮,謂之給;勇而不中禮,謂之逆”。論語泰伯佾篇亦說:“子曰: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禮之于人的重要,于此已全透露出來。再以人禽之辨來說,更可看出禮的重要。“禮記曰:是故聖人作爲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于禽獸”。孟子又說:“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人義也”。做人一定要知禮與仁義,假定不知禮與仁義,則人倫道德毀滅,其與禽獸又有何異?即或其貌是人,其心已爲禽獸,哪裏還可稱之爲人?“人倫道德,非禮無以使其增進親義序別信之關系;朝野社會,非禮莫由成其吉凶軍賓嘉之儀文,故定親疏,決嫌疑,辨同異以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役嗣亦以禮。所謂禮者,天之經也,地之義也,國之幹也,身之基也,政之輿也”。禮有這樣的重要,做人怎可不明禮?又怎能忽略禮?

  知禮固然重要,明義亦極重要。易說卦傳第二章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仁與義是做人的根本,亦人倫的基礎,若無仁義,則不足以爲人。孫明複詩說:“人亦天地一物爾,饑食渴飲無休時,若非道義充其腹,何異鳥獸安須眉”?可見做人,是不能沒有仁義的。論語憲問篇子路論成人說:“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爲成人矣”。反過來說:“如果見利忘義,那就不成其爲人了。因而君子,甯可舍生取義,不願偷生忘義。所以楊氏說:“君子有舍生而取義者”,正是這一精神的表現。誰都知道,死是誰都不願意的,生是誰都所要求的,可是爲了正義,甯可犧牲自己的生命,決不做出違反正義的事情。什麼是義?“義者事之宜”,這可說是義字較爲正確的解釋。有人這樣說:“孟子謂集義可生浩然之氣;韓愈謂行而宜之之謂義;宋儒以爲義者心之製,事之宜也。夫宇宙間事物,苟能以親親仁民爲心,愛物生物爲念,又能集其義發爲浩然之氣,使應事接物,修己治人,無不各製其宜,則無往而不負仁抱義,人得其和,事得其序,自然仁至義盡而人道立矣”。義,有的時候,又與利對起來說。孔子曾爲我們這樣分別:“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義利之辨,亦即君子與小人的分野。陸象山說:“學者于此,當辨其志。人之所喻,由其所習,所習由其所志。志乎義,則所習者必在于義,所習在義,斯喻于義矣。志乎利,則所習必在于利,所習在利,斯喻于利矣”。

  因而做人,應志乎義,不應志乎利,這是最要緊的。比丘所以不同于俗人,就在比丘能本著求法的精神,在佛法的不斷熏陶中,而能了解佛法。做個出家人,如“不”了“解佛法”,老實不客氣的說:“則何”有“異”于一般“俗人”?亦即與世間一般俗漢又有什麼不同?佛法是人類覺者所創說的,不但告訴我們怎樣做人,更使我們明因識果,本著因果律的法則,或向解脫道賓士,或向菩提道邁進,而這都是我們出家人所應走的正確道路,但這要了解佛法,才不會走錯道兒。所以出家人,對世間一般知識不了解還可原諒,若對如來正法不了解則難以原諒。是以佛在世時,爲僧團中比丘,特別製定幾年的強迫教育,就是你出了家,非得受佛化教育不可,免得不解佛法,而在佛法中東碰西撞,以致墮坑落塹。

  【今我等粗知禮義,略解佛法,袈裟被體,戒品沾身,此之重恩,從師長得。】

  省庵大師說:“今”日“我等”所以能夠“粗知禮義”,並且能夠“略解佛法”,還更能得“袈裟被體,戒品沾身”,不是偶然的。能將這些給我們的,是即對我們有大恩德。“此之重恩”,從何而來?是“從師長”所“得”的。如粗知禮義,是從世間師長得來的;略解佛法等,是從出世間的師長得來的。

  對于禮義粗知,是即表示我們知得還不怎樣精確,因爲禮義是很煩瑣的,特別是關于禮,不作專門的研究,很難得到精確了知。世間不論什麼,都離不了一個禮。諸如朝觐之禮、聘問之禮、喪祭之禮、鄉飲酒之禮、婚姻之禮等,你要弄得清清楚楚,真是談何容易?所以說爲粗知。

  對于佛法略解,是即表示我們了解得還不怎麼詳盡。佛法深廣無涯,猶如大海一樣,不說大小乘的各宗派別,我們難以盡解,就是佛所說的教典,我們竭畢生之力,敢說亦研究不了。所謂精通叁藏,談何容易?一經一論的學習,只能知法海中的一點一滴,所以說爲略解。

  袈裟是印度話,中國或譯爲壞色衣,或譯爲赤色衣,或譯爲不正衣,是出家二衆所著的衣裳,通常亦稱爲解脫服,有五衣、七衣、大衣的類別。“佛製比丘、比丘尼應蓄叁衣,不蓄余衣,是適應印度氣候的一種規定。叁衣常不離身,睡的時候以之爲被,起的時候以之爲衣,死也不離。假定衣離于身,便名犯戒”。著此叁衣,不但是出離世俗的表相,且其德堪爲世間的福德,而接受信徒的供養,所以又稱爲福田衣。一個人能得袈裟被體,不是容易的事,是有大善根的。但你怎麼會有袈裟被體的?還不是由于授戒師所賜給的。假定沒有戒師爲我們授戒,我們是不可著此袈裟的。所謂戒品沾身,是得戒的意思。不論受沙彌、沙彌尼戒,比丘、比丘尼戒,在你正當受戒時,必然得到個戒體,即此戒體在你生命內在,發生防非止惡的力量,使你保持所受的戒而不毀犯。但你怎麼會得到戒體的?亦是由于授戒師所賜給的。假定沒有戒師爲我們證明授戒,我們是不可能得戒體的。這麼說來,出世師長所給予我們的恩德,豈不是深而且重?然則應怎樣的報答師恩?沒有別的辦法,唯有發菩提心,爲什麼?曰:

  【若求小果,僅能自利;今爲大乘,普願利人,則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蒙利益。是爲發菩提心第叁因緣也。】

  念報師長恩德,假“若求”證聲聞、緣覺的“小”乘聖“果”,即使你能達到目的,充其量不過得出叁界,“僅能”得到“自利”而已,根本不能去利濟廣大群生,自然難以報答累生累世的師長恩德。“今爲”發心趨求“大乘”,“普願利”濟一切天“人”,所有無始以來一切衆生,無不在自己的悲願中,予以普遍的攝化。如是,“則”多生多劫以來,所有“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都“蒙”受你的救濟“利益”,而你對于兩種師長的恩德,也就由此真正的得到報答。所以爲人弟子者,不求報師長恩不談,否則,就得發菩提心。“是爲發菩提心第叁因緣也”。

  念施主恩發菩提心

  【雲何念施主恩?謂我等今者,日用所資,並非己有;叁時粥飯,四季衣裳,疾病所須,身口所費,此皆出自他力,將爲我用。】

  這是發菩提心的第四種因緣,就是念施主恩發菩提心。施主,印度稱爲檀那,中國譯爲信施,亦有稱做施主。有時華梵合舉,叫做檀信。念施主恩,顯然全是針對出家學佛二衆說的。以上所說報佛恩,通于學佛的四衆;報父母恩,不但通于四衆,即不信佛的人,亦應念父母恩的;報師長恩,除了非佛教徒,出家者,不但應報出世間師長的恩,即使世間師長的恩,亦同樣的應思念酬報。在家者,世間師長固應予以酬報,而出世師長更應思念酬報,因在家學佛的人,要想略爲了解佛法的義理,亦是從出世間師長那裏學習而得來的。至于這裏說的念施主恩,那就專約出家二衆來說,因爲唯有出家二衆,才須施主供養。

  依據佛製,出家衆,不得蓄有私産,亦不得經商、不得務農、不得做工等等。遺教經一開頭,就告訴出家持戒者,有十一類事不應做:一、不得販,二、不得賣,叁、不得貿易,四、不得安置田宅,五、不得蓄養人民,六、不得蓄養奴婢,七、不得豢養畜生,八、不得種植一切,九、不得蓄聚財寶,十、當遠離市塵,十一、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這是屬于世俗一般的,還有類似外道邪術,藉以聚斂財物的五事,亦爲出家者所不應做的:一、不得合和湯藥,二、不得占相吉凶,叁、不得仰觀星宿,四、不得推步盈虛,五、不得曆數算計。無論世間俗事,或者外道邪術,都是妨害修學正道的因緣,所以佛製比丘不得做一般人所做的生産事業,唯以清淨乞食以維持生活。

  世俗各項謀生事業,比丘既然都不得做,維持日常生活的一切費用,當然有賴于在家信施的發心供養。因爲佛陀所付予出家的唯一任務,就是怎樣住持如來正法,以利益世間衆生;而佛付予在家信衆的唯一任務,就是怎樣護持如來正法,以發心供養叁寶。換句話說:出家衆重法施,在家衆重財施,是爲僧俗二衆所負擔的任務不同。在家衆衛護出家衆的生活,使出家衆因生活安定而得安心辦道或弘化,在俗的施主,對出家僧衆,當然是有恩的,有恩須當報,所以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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