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alt: auto">有叁界──斷界、無欲界、滅界──于彼思惟
4.具足正見持戒清淨維持良心平安
七覺支的修習並非憑空無因而發生,有其先行的一連串因緣;如《中阿含52食經》所示:
七覺支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七覺支食?答曰:四念處爲食。四念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四念處食?答曰:叁妙行爲食。叁妙行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叁妙行食?答曰:護諸根爲食。護諸根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護諸根食?答曰:正念、正智爲食。正念、正智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正念、正智食?答曰:正思惟爲食。正思惟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正思惟食?答曰:信爲食。信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信食?答曰:聞善法爲食。聞善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聞善法食?答曰:親近善知識爲食。親近善知識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親近善知識食?答曰:善人爲食。[45]
由「四預流支」具足正信、正見,防護六根,持戒使身、口、意叁業清淨,正行無悔,心平氣和,方便修習「四念處法門」。《雜阿含624經》佛陀所以告訴尊者郁低迦:「汝當先淨其戒,直其見,具足叁業,然後修四念處。」 [46]
(叁)七覺支漸次修習滿足
釋尊詳細說明初學者,如何正式次第修習七覺支:
佛告:「諸比丘、比丘尼!七覺分者,謂七道品法。諸比丘!此七覺分漸次起,漸次起已,修習滿足。」諸比丘白佛:「雲何七覺分漸次起,漸次起已,修習滿足?」
「[1.(1)a.]若比丘(內)身身觀念住,彼(內)身身觀念住已,專心系念不忘;當于爾時,方便修念覺分。方便修念覺分已,(念覺分)修習滿足。
[2.(1)a.]謂修念覺分已,于法選擇;當于爾時,修擇法覺分方便。修擇法覺分方便已,(擇法覺分)修習滿足。
如是[3.(1)a.]精進…[4.(1)a.]喜…[5.(1)a.]猗(輕安)…[6.(1)a.]定…[7.(1)a.]舍覺分亦如是說。
如[1.(1)a.]內身,如是[1.(1)b.]外身、[1.(1)c.]內外身。
(如內身、外身、內外身,如是) [1.(2)a.b.c.]受…[1.(3)a.b.c.]心…[1.(4)a.b.c.]法法觀念住,專心系念不忘;當于爾時,方便修念覺分。方便修念覺分已,(念覺分)修習滿足。
……乃至[7.(1)a.b.c.;7(2)a.b.c.; 7.(3)a.b.c.; 7.(4)a.b.c.]舍覺分亦如是說。
是名,比丘!七覺分漸次起,漸次起已,修習滿足。」[47]
上引經文,附加下標[1.(1)a.] ……乃至[7.(4)c.]等等:1.~7.指 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乃至舍覺支等「七覺支」;(1)~(4) 指 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等「四念處」;a.~c.指“內”──個人自己、“外”──自己之外一切境界、“內外”──內識身外境界的互動等「叁行」。如此,1.~7.、(1)~(4)、a.~c.,如是「叁行」,依止「四念處」修習「七覺支」,包含一切生命的開展及包容一切生活的過程。
1.如法修習四念處法門
四念處爲「一乘道(ekayana-magga 一行道)」,能夠淨化有情身、心,消滅憂、悲、苦、惱,得到如實法──成就正覺、涅槃。[48] 四念處法門的修行,要求于身、心的動、靜維持敏銳的覺察力,獨處、待人、接物、處事,根、境、識互動中一直保持正念、正知;明白作業與受報輾轉次第「相生」,明了七覺支與五蓋隨時、隨地「相克」。
四念處的初學者,需要次第修習 [49] :(1)身念住──注意外顯的身體動、靜的整個過程,(2)受念住──專注身、心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的生、住、異、滅一連串的變化,(3)心念住──心有貪、瞋、癡或心無貪、瞋、癡,心分散或合一,心下劣或上勝,心解脫或束縛,念念清楚,(4)法念住──如實知五陰法、六內入處法、緣起法、五蓋法與七覺支法。目標在于生活中有「叁毒」「叁結」「五蓋」「五下分結」「五上分結」活動時,隨即動用「七覺支」來排除惑、業、苦。如此,從外表的言談舉止到內心的感受、反應,從身、心互動到“世法”、“出世法”的如實知見;正念、正知身→受→心→法,于法隨法念住,狹義的「法」指以「七覺支法」修治「五蓋法」,廣義的「法」指以「一切善法──叁十七菩提分法」對治「一切惡法──惑、業、苦」。「四念處」以具有「法念處」,「一乘道」才能夠名副其實。
具念正知(sata sampajana)的四念住,「正知」要求知覺與身體的任何動靜一起反應,「具念」注意到身、心、身心的生、住、異、滅的反應。如《雜阿含622經》所說:
雲何名比丘正智(sampajana 正知)?若比丘去來威儀 常隨正智,回顧、視瞻,屈、伸、俯、仰,執持衣、,行、住、坐、臥,眠、覺、語、默,皆隨正智住,是正智。
雲何正念(sata 具念)?若比丘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是名比丘正念。[50]
有關自己個人的身體、感受、心所、染法、淨法,須要維持正念、正知;不但如此,尚且須要注意自己以外,其他有情的感受、心所的反應、其他衆生的染、淨法。因此,《雜阿含610經》指示:
雲何修四念處?謂(1a.)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憂悲;(1b.)外身[身觀念住]……(1c.)內外身 觀 住,精勤方便,正念正知,調伏世間憂悲。
如是,(2a.b.c.)受……(3a.b.c.)心……(4a.)內法……(4b.)外法……(4c.)內外法 觀念住,精勤方便,正念正知,調伏世間憂悲。
是名比丘修四念處。[51]
四念處(cattaro sati-patthana 四念住)的修習,可以確立七覺支法的基礎──z「念覺支」,念覺支提供正念、正知,現念分明,才能夠發動其他六個覺支,其他覺支有否在反應,也需要念覺支分辨。“sati-patthana=sati(念)-pa-(明了、先行)tthana(住立)”詞義含有(1)念住、念現前、現念分明,(2)能憶念清楚,(3)能發趣、發動、調節七覺支乃至叁十七菩提分法。
「念覺支」在生活當下,在獨處、待人、接物、處事時,第一步,提供具念、正知,無忘念、無不正知;第二步,要求擇法覺支鑒別如此身、心的動作屬善、屬惡;第叁步,發起慚愧心,追求存正念、去除妄念,作叁妙行、不作叁惡行;第四步,回憶種種去惡行善的方案;第五步,選擇正確有效的方法改過、行善;第六步,發動精進覺支有效地操作四正勤;第七步,知道驗收成果;第八步能察覺到成就感──喜行;第九步,能感受到輕安、樂受,第十步,覺察五蓋、鎮伏五蓋──能知心處于近行定或剛才在安止定;第十一步,(五蓋消失)沒有定及慧的障礙,正好現觀生命的緣起,生活中能與苦、集、滅、道四谛相應;第十二步自作證「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于舍」──舍苦、斷集,完成道谛、圓滿滅谛。
2.如法揀別、抉擇善惡,精進于改過行善
不知道言談、舉止、存心是善是惡,不能改過遷善,對身、語、意叁行修持正念、正知,亦屬徒然。修習「七覺支」所以能成就「明、解脫」的福利,其主體在于「擇法覺支」分別善、惡,抉擇去惡行善的有效方法;然後,交給「精進覺支」實際操作,直到完成叁明、心解脫慧解脫。
由于見解的不同,對善、惡的看法也有所差異。世俗正見以五戒、十善業得享受人、天福報爲善行、善果;犯五戒,行十惡業,得承受叁惡趣的苦報爲惡。聖、出世間的正見以有漏、有取的善行在天上人間受苦受樂,不得解脫有漏的輪回爲非究竟的善;究竟的善行爲聖、出世間、無漏、無取、正盡苦、轉向苦邊的「八支聖道」乃至「叁十七品道」,成就諸漏盡的心解脫、慧解脫,究竟涅槃爲善果。[52]
釋尊教訓我們分辨正法與非法、善法與惡法等等,如《雜阿含782經》所示:
世尊告:「諸比丘!有非法、是法,谛聽!善思!當爲汝說。何等爲非法?是法?謂邪見非法,正見是法……乃至邪定非法,正定是法。……
如非法、是法,如是非律、正律,非聖、是聖,不善法、善法,非習法、習法,非善哉法、善哉法,黑法、白法,非義、正義,卑法、勝法,有罪法、無罪法,應去法、不去法,一一經皆如上說。[53]
一切善法所以生成,皆因正見抉擇善、惡,去惡行善導致;《雜阿含750經》即說:
若諸善法生,一切皆明爲根本,明集、明生、明起。明于善、不善法如實知者;罪、無罪,親近、不親近,卑法、勝法,穢汙、白淨,有分別、無分別,緣起、非緣起悉如實知。
如實知者,是則正見;正見者能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正定起已,聖弟子得正解脫貪、恚、癡;貪、恚、癡解脫已,是聖弟子得正智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 不受後有。 [54]
(1) 在善根的培植階段,在理智上要求建立道德觀念,能「分別善、惡」;在感情上發揮「慚愧」心,不堪忍有惡無善;在意志上堅持「不放逸」于去一切惡、行一切善。
(2) 在信根的培養階段,對佛、法、僧的功德,在理智上要求成就「信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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