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菩薩藏。聲聞藏,厭苦斷集,慕滅修道。但求自度,速出叁界。菩薩藏,解行雙圓,自他兩利,普度衆生,齊成佛道。此文開衆生之圓解,起萬行之圓修,應屬菩薩藏攝。
乘有小乘,大乘。乘字讀去聲,乘是車乘,從喻立名。小乘是羊車,鹿車。大乘是牛車。更有最上乘,是大白牛車。此典出自“法華經譬喻品”,有一長者(喻佛)諸子幼稚(喻衆生),入朽故大宅(喻叁界),嬉戲娛樂。其宅四面,倏然火起(喻煩惱火)。長者見火,速告諸子,此舍已燒,汝等宜速出來,勿爲大火之所燒害。諸子聞已,不知何者是火,何者爲舍,何爲焚燒,不知畏避,依然樂著嬉戲。長者知子本心,各好珍玩之物,而以方便,誘令得出。告曰:汝等宜速出來,我有羊車(喻聲聞),鹿車(喻緣覺),牛車(喻菩薩),可以相與。諸子聞已,願樂諸乘,爭相疾走而出。長者見子出已,其心大快,自惟財富無量(具足無量功德法財),等與大白牛車(等賜最上一佛乘)。此舍叁乘歸一乘也。小乘,談理狹隘,但說人空,不明法空。又但求己利,不肯利他。大乘談理深廣,徹法底源。又明一切衆生,皆當作佛。此文勸發菩提心,勸修菩薩行,求成佛道,應屬大乘所攝。四藏乘攝屬竟。
五 教理淺深
已知此文,菩薩藏大乘所攝。未悉于賢首五教,當收何教?五教者:
一小教:但明人空,不說法空。但求自利,不肯利生,即臺宗藏教。貪著小乘,叁藏學者,但證我空之理,但了分段生死。
二始教:始者初也,即大乘初門,故名爲始。此教有空宗、相宗二種。若約但明諸法皆空義(爲空宗),即臺宗通教,當體即空,不待滅色而後空。一切身心世界,猶如空華鏡像,即色即空也。若約廣談諸法差別義(爲相宗),無明不覺生叁細,境界爲緣長六粗。多談法相,少說法性。有成佛不成佛。亦名分教。若約從真起妄,則有六凡依正因果。返妄歸真,則有四聖依正因果。即臺宗別教。十界具足,差別不同也。
叁終教:說如來藏緣起正理。如來藏隨緣,成一切法(俗谛);緣起無性(真谛);一切皆如(中谛)。一切衆生,皆當作佛,方盡大乘至極之理,故名爲終。亦名實教,多說法性,少說法相。縱說法相,亦會相歸性。以稱合實理而說,故名爲實。此教真俗二谛圓融,即臺宗圓教雙照義。
四頓教:不依地位漸次,亦不說法相,唯辨真性。絕相泯心,一念不生,即名爲佛。頓超佛地,不曆叁祇,故名爲頓。此教離一切相,即臺宗圓教雙遮義。
五圓教:總一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身毛塵刹,互相即入。于一毛端現寶王刹,坐微塵裏轉大*輪,故名爲圓。此即臺宗圓教,遮照同時義。
此文勸發菩提心,令發成佛之因心,而得究竟之果覺。佛種從緣起,正屬賢首終教。文中勸人,去偏取圓,兼屬圓教。五教理淺深竟。
六 宗趣分別
已知此文,教理甚深,未悉何爲宗趣?賢首雲:當部所崇曰宗,宗之所歸曰趣。宗即是因,趣即是果。以本文而明宗趣,當以發菩提心爲宗,證菩提果爲趣,六趣分別竟。
七 能诠教體
已知此文,宗趣圓極,未悉何爲教體?教體者,教法所依之體也。娑婆世界衆生,耳根偏利,故諸佛諸祖,皆以音聲而作佛事。“楞嚴經”雲: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是以音聲爲教體。
若徒有音聲,而無名句文,如風聲水聲,豈能诠理?如是則當以聲名句文,四法爲教體。又但有能诠之四法,而無所诠之義理,如山歌野曲,豈能爲教體?如是則當並攝所诠爲教體。又若文若義,皆不離心,心爲諸法之本,諸法不出一心。此文字字句句,都從省庵法師性海中流出。既有文字,則屬事相。依終教教理,自當會相歸性,而以歸性爲教體也。七能诠教體竟。
八 所被機宜
已知此文,能诠教體,未悉所被何機?文是省庵法師化導之教。若聞教生信發解,依教起修求證,皆謂之機。教必對機而成益,如藥必對症而生效。此文勸發菩提心,乃屬大乘之教理行果,應被大根衆生。根機既大,智慧必大,心量亦大,于此大教,方能領荷。願力亦大,于此家業,方克承當。大根衆生,正所被之機也。如是則應小根絕分,如雲龍象蹴踏,非驢所堪。若仔細研究,二乘根器,亦爲當被之機。何以故?因二乘志意狹劣,但求獨善其身,不肯成就衆生。經此文種種勸導,恥小慕大之心,自然而生。時至機熟,必能回小向大,而發菩提心也。故此文實可普被叁根。八所被機宜竟。
九 力用殊勝
菩提心,爲諸心中王,具殊勝之力用。能荷擔衆生,及荷擔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若發此心,可以上求佛道,可以下度衆生,具足四弘誓願,此心有如是之功能力用。然此心力,由此文勸發而生。此文由省庵法師菩提心海流出,故此文有殊勝之力用也。九力用殊勝竟。
十 別解文義
將本文全篇,仿照諸經,分爲叁分。
甲一 序分 自開篇至方得名爲真正發菩提心也止。
二 正宗分 自此菩提心,諸善中王,至是爲發菩提心第十因緣也止。
叁 流通分 自十緣備識,至文終。
甲一 序文 (敘述發起之意)
乙一 先敘修行心願爲本
不肖、愚下、凡夫、僧、實賢,泣血稽颡,哀告現前大衆及當世淨信男女等!唯願慈悲,少加聽察!
首句自謙之詞。不肖表其非賢;愚下謂非上智;凡夫愧非聖人。因對涅槃法會,衆前說話,未敢自高。衆中僧俗老幼,根機不等,或有諸佛菩薩,影響當時,或有祖師聖僧,乘願再來。肉眼不識,故發言必宜謙遜也。
僧,實賢,梵語僧伽,簡稱僧,譯雲,和合衆,乃出家修行者之通稱。和合有二:一理和,謂十方同聚會,個個學無爲,同證無爲之理也。二事和,有六:身和同住,口和無诤,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出家人,故稱六和僧。實賢,法師之法諱。字思齊,其師爲取如是名字,意望見賢思齊。法師出家後,參學具足,宗教兼通,解行相應,智悲雙運,發大乘願,行菩薩道,歸心淨土。臨終往生,上品上生,實預聖賢之列,誠不負師之所望也。
泣血稽颡,哀告現前大衆及當世淨信男女等;此同體大悲心之所感發,懇切告衆也。念一切衆生,與佛本來同體;何以諸佛已成正覺,我等尚在沈淪?由是熏動大悲心,不覺悲傷涕泣,血淚交流。稽颡即禮拜也,以頭稽留于地,以表誠懇恭敬,較常不輕菩薩,逢人禮拜受記,更有甚焉。
告而曰哀者,悲哀發言,冀以感動衆心。現前大衆:謂非過去未來,乃現前涅槃會上之大衆。及當世,及者並及。當世有二釋:一、當今之世,由此會而普及當今世界,由近及遠也。二、當來之世,由此會而流傳當來世界,自今而後也。男女而稱淨信,謂夙植善根,信心具足,不雜疑念,故曰淨信。信爲五根之首,十一善法之先,有信則諸善可生,故“華嚴經”雲:“信爲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
惟願慈悲,少加聽察者:願即法師心願,亦即菩薩弘願,願度無邊之衆生。故惟願大衆,發慈悲心,勿以人廢言,對我所言,少加聽察。若但聽而不察,聽同不聽,未能得益。聽者聽聞,是聞慧;察者思察,是思慧。既能從聞而思,必能從思而修,故願加思察,定能發菩提心,而修菩提行也。
嘗聞入道要門,發心爲首。修行急務,立願居先。願立,則衆生可度;心發,則佛道堪成。苟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則縱經塵劫,依然還在輪回。雖有修行,總是徒勞辛苦。
此即敘修行心願爲本也。嘗聞者:表文中之言,非出己見,乃嘗聞大乘經中,有如是說,今者代佛宣揚。入道要門:即欲入菩提道之要門,又入佛知見道之要門,不在他處,首在發菩提心。此心既發,即開佛知見,方能修行。而修行緊急之務(事也),立願居先,行無願不成,必至退轉故。
願立,則衆生可度:度生之願,乃菩薩四弘誓願之第一願。菩薩對叁界衆生,如“金剛經”雲: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欲界),若有色(四禅色界天),若無色(空無邊處天),若有想(識無邊處天),若無想(無所有處天),若非有想非無想(非想非非想處天),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則叁界衆生度盡,故曰:願立則衆生可度。
心發,則佛道堪成:心即菩提心,此心爲正因佛性。正因理心既發,則了因慧心,緣因善心,自可相繼而生。正因佛性本具,衆生多皆埋沒于五蘊山中。今承開示,既發菩提心,則正因理顯。再加了因佛性,緣因佛性,悟修之力,則本覺正因佛性出纏,成等正覺。故曰:心發則佛道堪成。
苟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此反顯發心立願,爲修行之根本,本立而道生。苟不發廣大心:如發心持五戒,修十善,求人天福報。如發心斷見思惑,出叁界獄,求聲聞乘。如發心樂獨善寂,得自然慧,求緣覺乘。此皆非廣大心,都是只求自利之心。
廣大心者:即平等慈悲心是也。慈心能與樂,悲心能拔苦。如世間父母之于子女,皆有慈悲心,要令子女得安樂,離痛苦。但此心不平等,何以故?如對他人子女,任從饑寒交迫,疾病萦纏,漠不關懷,故非廣大心。若能視大地衆生如一子,平等慈悲,乃名廣大心也。
堅固願者:即堅固不退。如雲:假使熱鐵輪,于我頂上旋,終不爲此苦,退失菩提心。又虛空可碎,滄海可填,我願不易。如地藏菩薩發願,衆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誓不成佛。又如阿彌陀佛所發四十八願,願願皆雲:若不爾者,終不成正覺。是之謂堅固願。
末四句,承上若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則縱使經曆塵點劫數,不能了脫生死,依然還在輪回。雖有種種修行,如“楞嚴經”所雲: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煮沙,欲成嘉馔,縱經塵劫,終不能得。二本:一妄本,依識心所修。二真本,依菩提心所修。不發菩提心,不成菩提道,豈非徒勞辛苦耶。
故“華嚴經”雲: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忘失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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