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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發菩提心文講義▪P5

  ..續本文上一頁富樓那、須菩提,至陶師所。陶師心生極喜,恭敬禮拜,默願將來成佛,亦同佛之莊嚴,及同名號,四位常隨弟子亦然。佛爲說法,得度出家,從此發心修行。

  爲我等故,行菩薩道,經曆叁大阿僧祇劫,備受諸苦。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成佛名與師同,滿所願也。

  我造業時,佛則哀憐,方便教化;而我愚癡,不知信受。我墮地獄,佛複悲痛,欲代我苦;而我業重,不能救拔。

  念我往昔造諸惡業(五逆十惡諸不善法)時,佛則悲哀憐愍,種種方便教化。而我愚昧癡迷,不知信受,不肯改惡從善。惡因既積,苦果難逃,故墮地獄,備受惡報。佛複悲傷痛惜,欲代我受苦。無奈我業深重,自作還應自受,不可替代,不能救拔。

  我生人道,佛以方便令種善根。世世生生隨逐于我,心無暫舍。

  我罪報既畢,得生人道,佛則轉悲爲喜。以者用也,用種種權巧方便,即說五戒十善之法,令我得種善根,不墮惡趣。世世生生,隨逐于我,種種教化提攜,令我善根得以增長。奈我障重,不肯受化。佛心亦無暫時棄舍于我,是則佛恩何等深重。

  佛初出世,我尚沈淪。今得人身,佛已滅度。何罪而生末法;何福而預出家;何障而不見金身;何幸而躬逢舍利。

  此段自悲自慶。悲者,悲傷不生佛世。佛當初應機出世,我尚沈淪苦趣。現今我得人身,佛已滅度(滅妄證真,成就佛道。度生已畢,入大涅槃)。縱使不得與佛同生一世,能于正像法中,得生亦好;何罪而生在末法,不見如來金色之身。此皆自悲之詞。何福而預出家,得列僧倫叁寶之數;何幸猶得躬逢如來真身舍利(譯靈骨)。此皆自慶之意。舍利,即佛悲願,碎金剛身,而成舍利。以爲末法衆生,作大福田。令我等禮拜供養,能得無量福,能滅無量罪,能成一切智,何等慶幸之事。

  如是思惟,向使不種善根,何以得聞佛法。不聞佛法,焉知常受佛恩。此恩此德,邱山難喻。

  如是指上悲慶之余,心中思惟,還是夙生已種善根。向使下四句乃反顯,不種善根,難聞佛法。不聞佛法,焉知常受佛恩。佛之恩德高大,邱陵山嶽難以爲喻。

  自非發廣大心,行菩薩道,建立佛法,救度衆生;縱使粉骨碎身,豈能酬答。是爲發菩提心第一因緣也。

  此段即由正思惟,而得正知見。乃知欲報佛恩,須發佛心,而行佛事。發廣大心,即發佛之平等大慈悲心;此心即菩提心。行菩薩道叁句:皆行佛事,佛在因地中,所行之事也。行菩薩道者:舍己利他,廣行方便: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建立佛法者:無佛法處,設法而提倡之。有佛法處,盡心而護持之。惟有佛法,可以救度衆生,故須建立。救者,以大悲心,救出生死海(離苦也)。度者,以大慈心,度登涅槃岸(涅槃譯不生不滅。登彼岸得樂也)。首句自非二字,乃反言。自非發佛心,行佛事,縱使粉骨碎身,皆不足報答佛恩。以不稱佛懷故,故曰豈能酬答。是爲發菩提心,第一因緣也。一念佛重恩竟。

  丙二 念父母恩

  雲何念父母恩?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十月叁年,懷胎乳哺;推幹去濕,咽苦吐甘。才得成人,只望紹繼門風,供承祭祀。

  首句征,下文釋。念,乃能念之心,因也。父母恩,即所念之事,緣也。由此因緣,能發菩提之心。哀哀是悲感之意,念及父母,心生悲感。我之受生,秉質陶形,全由父母,何等劬勞。既生之後,還負許多責任,其恩難以言喻,儒雲昊天罔極。

  十月叁年四句,偏重于母恩。吾人托生人道,由往昔業緣,與父緣母緣,叁緣和合,流一念愛心,爲受生種子,納第八識于赤白二渧中,而成胞胎,是謂心(八識)色(二渧)和合。居于胎藏,在生藏之下,熟藏之上。母親十月懷胎,子飲母血,母失常態,腰酸腳軟,氣急神昏,行動乏力,飲食無味;此十月中,何等劬勞。及臨分娩,生死關頭,命在呼吸。爲人子者,當念及此,大發孝心。叁年乳哺:乳,爲母親血液所成,將己身分,養兒軀命。推幹去濕者:若兒便利,汙及衣被,則推兒幹處,去其濕者。又喂兒時,若食味苦,則自咽下;若食味甘,則吐與兒。其愛子之心,無微不至。

  才得成人,只望紹繼門風,供承祭祀:此世俗爲父母之常情。見子才得長大成人,只望子能成家立業,克紹箕裘,繼承先志,大振門風。供承祭祀,俾一脈香煙,可以相承不絕,親之望子如是。爲子者,必思有以慰親心也。

  今我等既已出家,濫稱釋子,忝號沙門。甘旨不供,緊祀不給。生不能養其口體,死不能導其神靈。于世間則爲大損,于出世又無實益。兩途既失,重罪難逃。

  此段,省庵法師警策僧衆。以己爲例,故曰我等。既已割愛辭親,從釋出家,是稱釋子。不能學佛修行,故曰濫稱。又出家修道,總號沙門(譯勤息,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不能勤修叁學,息滅叁毒,故曰忝號。

  甘旨不供,祭祀不給者:甘旨是美味,人子當親在之日,應以甘旨是供;親亡之後,應以祭祀爲重。儒雲: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今我等出家,于世俗子道不能盡。若能真心修行,一子出家,九祖超升,于心亦可無愧。其或不然,父母在生,不能養其口體,父母死後,不能導其神靈(即神魂靈魄)。于世出世,兩途俱失,重罪實屬難逃。

  如是思惟,唯有百劫千生常行佛道,十方叁世普度衆生。

  此思惟,即正思惟。唯有下四句,即真正發菩提心。其中具足四心:上二句是常心、第一心。下二句,是常心、廣大心。又合之,能知上求下化,即不顛倒心。能發四心,即是大乘菩薩。

  則不唯一生父母,生生父母俱蒙拔濟。不唯一人父母,人人父母盡可超升。是爲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也。

  此段承上,既于十方叁世,廣度衆生。則不唯(獨也)今生父母可度,即生生世世所有父母,俱可蒙其拔濟。拔者,除生死苦;濟者,與涅槃樂。又不唯一己父母可度,即法界衆生,人人父母,盡得令其超升。超者,越叁界獄;升者,登九品蓮。即此念父母恩,是爲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也。二念父母恩竟。

  丙叁 念師長恩

  雲何念師長恩?父母雖能生育我身,若無世間師長,則不知禮義。若無出世師長,則不解佛法。不知禮義,則同于異類。不解佛法,則何異俗人。

  首句征,下釋,乃釋成師長何恩。謂父母雖能生育我身,必藉世間師長教訓,方知禮義。又必藉出世師長開導,方解佛法。若無,乃反言無世間師長,不知禮義,則何異禽獸?故曰同于異類(即禽獸)。無出世師長,不解佛法,則幾同流俗,故曰何異俗人。

  今我等粗知禮義,略解佛法。袈裘被體,戒品沾身。此之重恩,從師長得。

  我等等字,應兼指在家之衆,以有粗知禮義句。粗知者,知之不精;略解者,解之未盡。袈裘此雲解脫服,有九品之分,亦雲大衣。佛製叁衣,此衣最貴重。未受大戒,不能披此衣。今日被體,則已受大戒,故下句同,戒品沾身。品者,類也。有五篇叁聚之分,大小兩乘之別。戒相恐繁不錄。戒舟能度生死苦海,故曰此之重恩,從師長得。

  若求小果,僅能自利。今爲大乘,普願利人。則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蒙利益。是爲發菩提心第叁因緣也。

  小果,即聲聞緣覺。但破我執,得出叁界,而證方便有余土涅槃,僅能自利;沈空滯寂,不能涉俗利生;不足以報累生師長之恩。今爲下,即發菩提心。大乘:系菩薩所修之道,智悲並運,自他兩利。普願利人:即衆生無邊誓願度,其願方普:則多生以來,所有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得蒙受利益。是爲發菩提心,第叁因緣也。叁念師長恩竟。

  丙四 念施主恩

  雲何念施主恩?謂我等今者日用所資,並非己有。叁時粥飯,四季衣裳,疾病所須,身口所費。此皆出自他力,將爲我用。

  首句征,下釋。日用所資,總言資生之物,並非己有,都是施主布施。叁時二句,指衣食。疾病一句,指醫藥。凡爲身口所費,此皆出自他施主之力,布施于我,爲我受用。

  彼則竭力躬耕,尚難糊口。我則安坐受食,猶不稱心。彼則紡織不已,猶自艱難。我則安服有余,甯知愛惜。彼則荜門蓬戶,擾攘終身。我則廣宇閑庭,優悠卒歲。以彼勞而供我逸,于心安乎?將他利而潤己身,于理順乎?

  此文,看以彼勞而供我逸,將他利而潤己身二句;則文中四個彼字,及他字,皆當指施主。施主是有貧富不同,省庵法師,舉此貧施主與我比較,令生慚愧,令發報恩之心。

  一約農夫施主,竭盡心力,躬(身也)親耕種。迨收成時,除還(租稅)所余,一年尚難糊口,猶肯布施于我。我則安坐受食,猶不稱心,自必獲罪。

  二約織女施主。紡紗織布,頻年不已(歇也)。織成賣與他人,于己穿著,猶自艱難(敝破不堪),尚能布施于我。而我則安服有余,不知愛惜,亦必獲罪。

  叁約寒苦施主。蓬荜爲門,一定茅草爲屋,擾攘(不安也)終身,猶肯發布施心。而我則廣宇(廣大屋宇)閑庭(閑靜寬敞),優悠(自得貌)卒歲(從歲首至歲暮)。以彼之勞,而供我逸(安也);以他之利,而潤己身。于心不安,于理不順。今既受已,當思報恩。

  此中舉叁種貧窮施主,恐人懷疑,特爲辨明。經中有雲:今生福樂,從前生布施而來;今世貧苦,乃夙世悭貪所致。貧者能施,自可超越貧窮海。昔佛在世,有二弟子:一大迦葉,專乞貧。二須菩提、專乞富。二人見解不同,以致人生疑謗。乞貧多致疑,乞富多招謗。

  或問:“大迦葉尊者,何以專乞貧家?”答曰:“與種善根故。因他前世悭貪不舍,無有善根,故受貧苦果報。我特向乞,令其因貧而施,得種善根,來世免受貧苦之報。”又問須菩提尊者:“何以專乞富家?”答曰:“與續善根故。因他前生,發心布施,善根深厚,故受富樂果報。我特向乞,令于福中修福,得續善根,來生仍得富樂之報。”因聞迦葉之言,故有世間貧施主。

  自非悲智雙運,福慧二嚴,檀信沾恩,衆生受賜;則粒米寸絲,酬償有分,惡報難逃。是爲發菩提心第四因緣也。

  此段,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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