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邪智所纏。邪師所惑。
(講)吾人處此見濁之中。諸見熾盛。正眼未開。決定爲邪智所纏繞。邪智者。邪知邪見。即五利使見惑是也。邪師所惑。如印度九十六種外道等。邪說之所惑亂。見濁難逃。若非念佛。不假諸余方便之行。必不能超度也。
《解》處煩惱濁中。決定爲貪欲所陷。惡業所螫。
(講)吾人處煩惱濁中。煩惱熾盛。八萬四千塵勞煩惱。貪爲上首。所貪之境。五欲爲多。五欲有二。一財色名食睡。二色聲香味觸。衆生對此欲境。決定起貪。故曰決定爲貪欲所陷。陷即陷井。一陷貪欲之中。多造惡業。猶如人陷毒壑。必爲惡毒所螫。煩惱濁難拔。若非念佛。即凡心是佛心之行。必不能超度也。
《解》(此)[處]衆生濁中。決定安于臭穢。而不能洞覺。甘于劣弱。而不能奮飛。
(講)吾人處此衆生濁中。五陰粗弊。決定不淨計淨。安于臭皮囊。盛滿汙穢。而不能洞然覺悟。其爲不淨。深生厭離。甘心受此劣弱之軀。而不能奮然而起。發向上心。以求清淨莊嚴之果報。于衆生濁不能超越。若非念佛。欣淨厭穢之行。必不能超度也。
《解》處命濁中。決定爲無常所吞。石火電光。措手不及。
(講)吾人處此命濁之中。壽命短促。無常迅速。決定爲無常所吞。即此身心。念念生滅。皆屬無常。猶如石火電光。一閃便過。無可挽留。人命無常。只在呼吸之間。古德警語雲。“但念無常。慎勿放逸。”即使發心修行。倘修余行。無常一到。便是措手不及。是謂命濁難超。若非念佛。不經時劫。不勞勤苦。十念即生之行。必不能超度也。
《解》若不深知其甚難。將謂更有別法可出五濁。烽勃宅裏。戲論紛然。
(講)此明不知之失。若不深知。此法甚難希有。第一方便。力行不懈。求出五濁。將謂更有別種法門。深奧玄妙。可出五濁。此等人。定屬見惑所誤。邪智所纏。或爲邪師引誘。貪奇好妙。或重無益之苦行。不肯老實念佛。求離娑婆。求生淨土。則在此臭煙烽勃火宅之裏。貪著嬉戲。起諸邪智邪見。戲論紛然。雖多無益。不能出離五濁惡世。叁界火宅。
《解》唯深知其甚難。方肯死盡偷心。寶此一行。此本師所以極口。說其難甚。而深囑我等當知也。初普勸竟。
(講)此明知難之得。唯有深知此法甚難遇。今已得聞。五濁甚難出。今可圓超。如向處幽暗之區。乍睹光明之幢。久困饑寒之國。忽聞飽暖之方。讵不身心踴躍。信願修持。故曰方肯死盡偷心。不修余行。專事持名。寶此一行叁昧。持名念佛。爲一行叁昧。偷心不死。即是志不決定。不肯死心念佛。今偷心既死。信願之慧行已立。以一行叁昧。爲斬煩惱魔之寶劍。持名之行行亦修。以一行叁昧。爲渡生死海之寶筏。何難直泛蓮池海會。圓超五濁。圓證四土。是以本師。說其甚難。而深囑我等當知也。即當知五濁甚難出。念佛必能度。我等自應深信切願。力行念佛。方不負本師至極悲心也。二教主結歎科竟。並前大科。初普勸竟。
乙二結勸
《經》佛說此經已。舍利弗。及諸比丘。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聞佛所說。歡喜信受。作禮而去。
《解》法門不可思議。難信難知。無一人能發問者。佛智鑒機。知衆生成佛緣熟。無問自說。令得四益。如時[雨]化。故歡喜信受也。身心怡悅。名歡喜。毫無疑貳。名信。領納不忘。名受。感大恩德。投身歸命。名作禮。依教修持。一往不退。名而去。
(講)淨土法門。至簡易。至直捷。至圓頓。可以圓離五濁。橫超叁界。直截生死。速成菩提。不可思議。人所難信。亦所難知。故無人有能發問者。
佛智鑒機。謂佛以差別智。而鑒衆生之機宜。了知衆生。成佛之機緣成熟。故無問自說。令衆而得四益。先總標。下別指。
佛說此一卷阿彌陀經已畢。當機舍利弗。及諸常隨比丘衆。不言聲聞緣覺菩薩者。結集家語略也。此科非佛說。乃結集家敘述。法會圓滿。法衆得益。于比丘外。尚有一切世間。此指六凡有情世間。但舉天。人。阿修羅叁道。余以等字該之。
聞佛所說此不思議法門。得未曾有。幾如得雨化禾。春雷躍鯉。故歡喜信受也。身心怡悅。若身若心。怡然自得。歡悅無量。此乃世界悉檀。歡喜益也。毫無疑貳名信者。以佛具五語可信。更加六方諸佛。各出廣長舌相。同音贊歎。固然毫無有疑貳。信之深也。領納不忘名受者。既信佛說。自然言言領納識藏。不忘不失。此信受。乃爲人悉檀。生善益也。
感大恩德。投身歸命。名作禮者。能令衆生。出死苦。得涅槃樂。是爲大恩大德。佛于娑婆五濁惡世。成無上道。說難信法。欲令衆生。信願修持。同出五濁。是謂泛寶筏于生死海中。普度衆生。同登涅槃彼岸。感此大恩大德。故投身歸命。名爲作禮。此乃對治悉檀。破惡益也。既歸命于佛。常隨佛學。自得破除叁惑五濁之惡也。
依教修持。一往不退。名而去者。依不思議教。修不思議法門。成不思議感應。圓證叁不退。一往直前。疾趣無上果覺而去。此乃第一義悉檀。入理益也。證入第一義谛之理故。流通分竟。
佛說阿彌陀經要解。講演已竟。且道我等。應如何而去始得。好把世間名利。抛去撇去。一切惑業。休去歇去。一聲阿彌陀佛。死心念去修去。求生極樂。五清淨土去。疾趣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去。切莫走向其他差路去。
蕅益大師跋
經雲。末法億億人修行。罕一得道。唯依念佛得度。嗚呼。今正是其時矣。舍此不思議法門。其何能淑。旭出家時。宗乘自負。藐視教典。妄謂持名。曲爲中下。後因大病。發意西歸。複研妙宗圓中二鈔。及雲棲疏鈔等書。始知念佛叁昧。實無上寶王。方肯死心執持名號。萬牛莫挽也。吾友去病。久事淨業。欲令此經大旨。辭不繁而炳著。請余爲述要解。余欲普與法界有情同生極樂。理不可卻。舉筆于丁亥九月二十有七。脫稿于十月初五。凡九日告成。所願一句一字。鹹作資糧。一見一聞。同階不退。信疑皆植道種。贊謗等歸解脫。仰唯諸佛菩薩。攝受證明。同學友人。隨喜加被。西有道人蕅益智旭閣筆故跋。時年四十有九。
校勘及重新排印說明
一、版本方面:
(一)前上海佛學書局印行之“阿彌陀經要解講義”,簡稱“上海版”。
(二)民國十九年印光祖師校訂“淨土十要”,其中“阿彌陀經要解”,簡稱“十要版”。
(叁)前金陵刻經處印行之“阿彌陀經要解”,簡稱“金陵版”。
二、勘印方面:
(一)以“上海版”爲底本重新排印。
(二)“要解”本文之校勘,以“十要版”爲主。
(叁)“金陵版”出入略多,故不采。
(四)“要解”本文,上海版有,十要版無者,以()符號標明之。上海版無,十要版有者,以[]符號補之,以爲完璧。
(五)“講義”本文,以無他版校勘,唯參照要解本文,及依上下文義,迳行校正舛僞,芟衍補遺。
(六)電腦版本,除去文中小字注解,請見諒。
《阿彌陀經要解講義》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