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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P16

  ..續本文上一頁既可碎爲多塵,則一非定一,合非定合,故雲即非一合相,不過是名一合相而已。“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以其無有自性故。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而昧一多平等之理,故執世界爲一合相。

  又以世界之一相,喻真性;微塵之多相,喻煩惱。衆生迷真起妄,妄有八萬四千塵勞煩惱,如碎世界爲微塵,煩惱雖多,究竟妄無自性,非實有體。若煩惱是實有者,佛即不說是煩惱。何以故?佛說煩惱全體即真,故即非煩惱,但是假名無實,名曰煩惱。如微塵無自性,非實有體,若微塵是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衆,征釋雲何以故,佛說微塵衆,即非微塵衆,是名微塵衆。

  真性亦複如是。以真性不離煩惱,故即非真性,是名真性。如世界不離微塵,故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以真性是實有者,即是一合相,不能隨緣而成八萬四千塵勞煩惱。今既從真起妄,如來說真性,即非真性,是名真性。如世界是實有,即是一合相,以一界合多塵所成之相,不可再碎爲塵;今既碎界成塵,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佛謂須菩提,言真性者,即是不可說。若言真顯妄,則成二妄。但凡夫之人,不明真性,貪著事相,故說有真性耳。如佛告須菩提言:一合相者,即是不可定說,是一是合,但凡夫貪著其事耳。此段言塵界非多非一,正顯真妄非一非多,與法應非一非多,一多平等也。D、非一多以顯平等竟。

  E、即諸見以顯平等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須菩提!于意雲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

  此斷二十六種,貪著實有我見疑。上雲:凡夫之人,貪著其事;恐疑實有我見,故以非有非無破之。謂須菩提曰: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在汝之意,以爲雲何?是人還能解我所說之義不?空生深悟平等實相,般若本體,我即無我。無我說我,故答曰: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諸見平等之義。

  問:前說我等四相,此說四見,是同是異?答:相者,法所現也;見者,心所取也。執相是粗,執見是細。粗執易除,細執難破。如來示有我等四見,執著既離,此乃不見而見,非同凡夫虛妄分別之見也。

  “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此征釋正義,何以故是人不解如來所說之義。世尊,如來說我等四見,即非我等四見,以四見無有自體可得故。爲對治衆生執著之心,假立名言,而說我等四見。故曰是名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經中前言離我相,此雲離我見,其理已是深一層。諸見俱離,則平等之本體斯顯。

  上來顯自性平等之後,再顯諸相平等,首明生佛平等,則聖凡無二;次空有平等,則不屬斷常;叁法應平等,則無有去來;四一多平等,則塵界性空;五諸見平等,則藥病雙祛。以歸無住真義,般若本體。二、直顯般若本體竟。

  (Ⅱ)通結始終心要,分叁

  (一)直指知見 (二)持說福勝 (叁)正示觀法

  (一)直指知見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于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通結正宗分中,從始至終,所說心要之法。經初,空生請問: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佛則答曰: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至此結歸則曰:應如是知見,如是信解,是即首尾照應。

  佛謂須菩提:若有真正發菩提心之人,于我前來所說一切法,應當如是知見信解。一切法,乃通指上文,住心無住,降心離相,發心無法之法。如汝問我:雲何應住?我則教汝: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于相,汝今應如是知。如汝問我:雲何降伏其心?我則教汝:一切衆生,悉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實無衆生得滅度者,汝應如是見。如汝問我: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我則教汝: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汝應如是信解。雖然我如是說,汝能如是知見信解,還要不生法相,始得與般若相應。法相即住心無住,降心離相,發心無法之法相。果能法相不生,則知爲真知,見爲真見,信解亦爲真信解。諸相銷亡,一心無寄,般若玄旨,妙極于斯矣。

  須菩提,所言法相者,乃如來隨機演說,如谷應聲。如來心中,原無法相。前雲無法可說,是名說法;故曰即非法相,是名法相。(一)直指知見竟。

  (二)持說福勝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于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爲人演說,其福勝彼。

  此斷二十七種,持經功德取相疑。上雲:不生法相,恐疑既一切法,不生法相,則持經功德,甯非取相耶?故說此以破之。佛謂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此雲無數)世界七寶,持用布施,此指住相布施之人,非指無住行施菩薩;若無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無可比較。以住相布施,乃爲有漏;若更有發菩提心之男女,持于此經,乃至四句偈等,而能受持讀誦以自利,爲人演說以利他,二利繁興,其法施之福,乃是無漏,自然勝彼寶施之有漏矣。(二)持說福勝竟。

  (叁)正示觀法

  “雲何爲人演說,不取于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此征釋福勝所以。先示說法之軌則,再示觀法之功能。全經結局于此。正如來至極悲心,于法會告圓之際,特征起釋成,仍以叁種般若而結歸之。爲人演說,是文字般若;不取于相,是觀照般若;如如不動,是實相般若。

  征問:雲何爲人演說,而能福勝無量寶施?釋曰:不取于相,雖依文字般若而說,不取名字相,言說相,心緣相,能演出文中所诠之觀照妙智,實相妙理,智與理冥,理得智顯。

  不取于相,即觀照工夫。觀照功深,而能離相。不取我相,法相,非法相;照見我空,法空,空空。叁執全消,叁空頓證。

  如如不動,即實相本體。此體本是一心真如之理,一如一切如,無法不如,所謂徹法底源,無動無壞。若心取相則動,則不如如;不取于相,則如如不動矣。

  末世發菩提心衆生,果能如是爲人演說,依如理起如智,以如智照如理,即爲荷擔如來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故其福勝彼無量寶施。

  “何以故”者,重征以何之故,定要不取于相。意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故複示以真空觀智,照破一切諸法之妄相,方見般若實相之本體。

  “一切”者,切字去聲,包括之詞。即舉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叁界一切有爲生滅之法,悉皆虛妄,不是真實。乃由衆生遍計所執,執爲實有。此乃情有理無,以般若智照照之,內之身心,外之世界,如夢境,如幻事,如水泡,如影像,如朝露,如電光,一一不實無常,無可愛樂。迷時非有似有,悟時有即非有。

  如夢者,夢中境界,夢時非無,及至于醒,了不可得。永嘉雲:夢裏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又不待醒後方無,正當夢時,何嘗實有?因衆生夢想顛倒,妄執爲實,夢可愛境,心生愛戀;夢可畏境,心生畏懼。即心隨妄境轉也。

  現前身境亦複如是,本非實有。由衆生處在長夜迷夢之中,曾不覺悟,迷執爲實,妄起憎愛之惑,而造取舍之業,枉受生死之苦!

  問:夢境非實,人所皆知,現前身心世界,日間所見之境,何得謂爲夢境耶?答:子但知一夕之夢爲夢,而不知一生之夢,爲大夢。諸葛武侯曰:大夢誰先覺?即指一生之夢也。更不知曆劫之夢,爲迷夢,自有無明不覺以來,即在夢中。生相無明未破,其夢尚未大覺,佛直破生住異滅,四種夢心,方稱大覺。子不知人生是夢,即在夢中未覺,故不信一切皆爲夢境。

  如幻者,有爲諸法,悉皆如幻。猶如幻師,以幻術力,現出種種幻事。如咒土生瓜,符水化魚等,舉體虛妄,現前似有,孩兒認以爲真,大人知其是妄。現前身境,亦複如是。迷者執爲實有,悟者乃覺真空。

  如泡者,泡即水泡,乍起乍滅,而不久停。如影者,影即影像,依形故有,全無實體。如露者,露即朝露,須臾之間,見日即晞。如電者,電即電光,生時即滅,倏忽便無。一切有爲諸法,亦複如是,悉皆無常不實,自當于此諸法看得空,方能用功著得力。夢等六喻,即是入真空之微妙觀門。以此觀照妙智,能入實相妙理,方得般若本體。故如來最後垂囑雲:應作如是觀。“應”者當也;“如是”,即六種譬喻;“觀”,即妙智。舍此妙智,安契如如不動之理,而證法身真境,直到涅槃彼岸也。

  又複當知,于一切有爲法中,而起六種妙觀,但觀虛妄生滅之相,即見如如不動實相。並不必撥萬有,而覓真空。如龐居士雲:“但自無心于萬物,何妨萬物常圍繞。”又百丈雲:“但離妄緣,即如如佛。”果能如是,方堪入廛垂手,教化衆生,爲如來使,行如來事矣。正宗一大科至此已竟。

  Ⅲ、流通分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此正信受流通,亦即經家敘意,結集經藏之時,必敘大法之始終,始則如是我聞等,六種成就;終則佛說是經已,一會歡然。此乃結經之常儀也。

  佛說,即我佛妙觀察智,觀察衆生機宜,能信般若大教,故著衣持缽,入城乞食,還歸飯食,洗足安坐。先已無言說法,說出無字金剛,以爲本經之發起。後被當機觑破,贊歎啓請。再說這卷文字般若,既有文字,必落言說,故雲佛說。

  此經所說,不出降心住心,觀照之功;如如不動,實相之理;爲衆斷疑生信,從始至終,重一信字。初當機聞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乃問曰:“頗有衆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否?”佛則誡曰:“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爲實,乃至一念生淨信者。”迨後當機既悟妙理,乃生淨信。則曰:“世尊!若複有人,信心清淨,即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佛又舉喻較量,乃曰:若複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無量億劫恒沙身施。

  正宗將畢,如來結雲: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于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即爲人演說,亦須不取于相,方盡金剛妙理,方契實相般若,如如不動之本體。至此經義已盡,不須再說。故曰佛說是經已。

  長老須菩提,解見在前,即諸四衆弟子,一切世間,叁善道衆生,聞佛所說之教,能解教中之理,故皆大歡喜,即法喜充滿也。信受奉行者,既深解實相之理,則疑斷信生,受持無失,蹑解起行,奉爲指南,力行不倦。聞佛所說,即聞慧;皆大歡喜,即思慧;信受奉行,即修慧;聞思修叁慧具足,何難疾趣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經中所雲:一切諸佛,皆從此經出,良有以也。今者講演已竟,法會已周,請各從聞思修,速證無上菩提,是所望焉。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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