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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P2

  ..續本文上一頁于親光之論。安師將經分爲叁分,人多譏毀自恃聰明。後親光菩薩論,譯至中華,亦有叁分。海內學者,始信安師有先見之明。自後凡解經者,皆遵之。序分者,序述此經之緣起故。正宗分者,正明一經之宗要故。流通分者,流通經法于今後故。

  Ⅰ、序分,又分二

  (Ⅰ)通序,亦名證信序 (Ⅱ)別序,亦名發起序

  (Ⅰ)通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

  此通序,通于諸經皆有故,共有四義,(一)遵佛囑,當時佛將入涅槃,阿難悲痛萬分。無貧尊者謂曰:汝是持佛法人,不可過哀,宜往佛前,請問後事。阿難曰:雲何後事?無貧曰:當問:佛在世時,依佛而住,佛滅度後,依何而住?佛在之日,依佛爲師,佛滅度後,依誰爲師?佛在之日,惡性比丘,佛自調伏,佛滅度後,如何調伏?佛所說法,理宜結集,一切經首,當安何語?阿難承教,一一咨問,佛答曰:我滅度後,汝等依四念處住;依戒爲師;惡性比丘,默而擯之;一切經首,當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弟子若幹人俱。

  (二)斷衆疑,阿難結集經藏時,高升法座,忽感相好如佛,衆起叁疑:一疑佛重起說法,二疑他方佛來,叁疑阿難成佛,至聞說如是我聞等,乃知阿難是承佛加被,叁疑頓息。

  (叁)息诤論,阿難與衆,德業齊等,若不推從于佛,難免诤論,今雲如是之法,乃我從佛所聞,言非自作,故息诤論。

  (四)異外教,西域外道經初,皆置阿歐二字,阿者言無,歐者言有,彼謂萬法雖多,不出有無,故置經首。今則不爾,故異外教。

  又雲證信序者,以具足六種成就,證明是法可信故。“如是”即信成就,以信則言如是,不信則言不如是,佛法大海,信爲能入,故居其首。

  “我聞”,即聞成就,法若無聞,安能結集流通。

  “一時”,即時成就,時節若至,其理自彰。

  “佛”,即說法主成就,唯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應機宣說。

  “舍衛國”,即處成就,不有處所,安成法會。

  “與大比丘衆”,即衆成就,若無大衆,法將誰聞。總上六種,成就法益,故雲六成就。六種既具,證明是法可信,是爲證信序。

  如是我聞。“如是”者,指法之詞;“我聞”者,授受之意。謂如是金剛般若波羅密之法,乃我阿難,親從佛聞,非私淑諸人也。今據我所聞,當如是說,亦非言由自製也。

  如是二字,既是指法之詞,自當按定本經宗旨解釋。此經實相般若本體,即如如理;觀照般若妙用,即如如智。依如如理,起如如智;以如如智,照如如理。理智不二,體用一如,故名爲如。

  “是”者,無非之義。即此一卷文字般若,其中所诠,無非诠此實相、觀照二般若之全體大用,故名爲是。

  “我聞”者,乃阿難隨順世間,假稱爲我,非同凡夫妄執之我,亦非外道妄計之我。聞者,從耳根發耳識,聞佛聲教,不曰耳聞,而曰我聞者,以我爲六根之總,廢耳根之別而從總故,故曰我聞。

  阿難多聞第一,入耳達心,永不忘失,如來一代時教,阿難悉能憶持,所謂佛法大海水,流入阿難心,故能結集經藏。

  一時,即師資道合,機教相當之時。若論般若部,名雖八部,約類有十,(一)大般若六百卷,(二)放光般若叁十卷,(叁)摩诃般若叁十卷,(四)光贊般若,(五)道行般若,(六)小品般若,各十卷,(七)勝天王所說般若七卷,(八)仁王般若二卷,(九)實相般若,(十)文殊般若,各一卷。佛說般若,有四處十六會,一王舍城鹫峰山七會,二給孤獨園七會,叁他化天,摩尼寶藏殿一會,四王舍城,竹林園白鹭池側一會。此經乃大般若六百卷中,第五百七十七卷。四處十六會中,第二處第叁會之時也。

  佛者,梵語佛陀,譯爲覺者,乃大覺悟之人,此方人好略,單稱佛字,即指釋迦牟尼佛。按覺義有叁:(一)本覺,即人人本具之佛性,是謂平等法身,與佛無二無別,故經雲:大地衆生,本來是佛,無奈凡夫迷而不覺,將佛性埋沒在五蘊身中。

  (二)始覺,由不覺故,或閱如來經教,或聞知識開導,方始覺悟自心即佛,依之起智斷惑,求成佛道。

  (叁)究竟覺,從本覺理,起始覺智,覺至心源,惑盡智滿,法身理顯,成無上正等正覺,叁覺已圓,萬德畢具,故稱爲佛。

  在,即住也,佛以無住爲住,隨機示現,見有可度機緣,即住世說法,所住之處,即在也。

  舍衛國,在中印度,即波斯匿王都城,此雲名稱,又譯豐德。古雲國豐四德,曰五欲,財寶,多聞,解脫。余意:五欲財寶不可曰德。當分雲,國有五欲財寶之豐,人有多聞解脫之德。

  祇樹,只,即只陀太子,此譯戰勝。波斯匿王,與他國戰勝回朝,太子誕生,故賜是名,以志喜也。樹,乃太子所植之樹,因須達多所感,施以供佛,故應並存其功,先曰祇樹者,推崇太子也。

  給孤獨園,“給”者周給,幼而無父曰孤,老而無子曰獨,如是老幼,常以財物周給,安之懷之,令離苦惱,故得如是善名。本名須達多,此雲善施,平生樂善好施。按刊定記引雲:波斯匿王有一大臣,名須達多,爲兒聘婦,至王舍城,寄宿刪檀那長者家。長者中夜而起,莊嚴舍宅,營辦供養。須達多問言:“欲請國王耶?或爲婚姻之會耶?”答曰:“非也,爲欲請佛。”須達多一聞佛字,身毛皆豎。複問何以爲佛?刪檀那即爲備述佛之功德。須達多善根發現,喜悅無量,即問佛在何處?答曰:“今在王舍城,竹林精舍。”須達多渴念于佛,佛放光照之,忽見佛光,以爲天明,即尋光行至城門下。佛神力故,門自開辟,尋路而往,見佛在外經行。須達多一見,踴躍歡喜,不知禮法。時首陀天,化作四人,至世尊前,接足禮拜,胡跪問訊,右繞叁匝,卻住一面。須達多依而行之。佛爲說法,即證初果。乃請佛言:“惟願臨顧舍衛,受我微供。”佛言:“可有精舍,能容我衆否?”答曰:“如見垂顧,便當營辦。”佛受請已,即派舍利弗尊者,同往舍衛,指授處所。惟太子之園,可容佛僧。于是須達多,躬詣太子,議買其園。太子戲曰:“能以金磚布滿其地,即賣與卿。”須達多即出金藏,爲磚布地,太子感發,欲與共成功德,須達多不允。太子曰:“金磚布滿,園則屬卿,樹根金磚鋪不到,應當屬我。”故曰祇樹給孤獨園,並標美名,共垂千古。

  與大比丘衆,此歎德也,“與”者共義。大比丘,揀非小德劣器,皆道高德重,能爲天王大人所恭敬,如陳如爲梵王所師,迦葉爲帝釋所師,故以大稱。

  比丘名含叁義,即五不翻中,多含不翻。(一)乞士,外乞食于檀越,以養色身,內乞法于如來,以資慧命。(二)怖魔,登壇受具足戒,夜叉贊善,魔聞生怖,恐出叁界,魔界減少故。(叁)破惡,謂勤修戒定慧叁學,能破貪嗔癡諸惡故。

  “衆”者,梵語僧伽耶,此雲和合衆,有理和事和,理和則同證擇滅無爲,擇滅者,以正智揀擇,滅諸煩惱。事和有六,(一)戒和同修,(二)見和同解,(叁)身和同住,(四)口和無诤,(五)意和同悅,(六)利和同均。

  千二百五十人俱,此標數,般若會上,聽衆無量,此但舉常隨衆。佛成道後,初度憍陳如五比丘,次度叁迦葉波,佛以智觀察,知頻沙王國師,優樓頻螺迦葉,年一百二十歲,世稱大仙,機緣已熟,當往度彼,此人一度,衆必雲從。佛至其處,現大神力,折伏驕慢,其師徒五百人,皆依佛爲師;其弟伽耶迦葉,那提迦葉,師徒各二百五十人,亦皆受度。複度舍利弗、目犍連,師徒各一百人,並耶舍長者子,同學五十人,合計一千二百五十五人。今略零數。此等感佛深恩,常隨侍奉。“俱”,即同堂聚會,不相舍離。(Ⅰ)通序竟。

  (Ⅱ)別序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此別序,別在本經故,亦名發起序,序述此經發起之由,以爲正宗之前導。此經,乃佛就尋常日用,穿衣吃飯,去來動靜,行住坐臥之中,直示般若真心,全體大用,以無言說法,要人向日用中,識取本來面目,可與如來把手共行,同一鼻孔出氣,以爲正宗,降心住心,發起之由。

  “爾時”,即六種成就,機緣成熟之時,如來欲施般若大法,默示住心無住,降心離相,以爲大衆之模範,而啓當機之問端。

  “世尊”者,惟佛十號具足,堪當此稱。“世”,即世間,六凡,爲有情世間;叁乘,爲正覺世間。佛爲二種世間,九界衆生,所共尊崇故。

  “食時”,將食時也。佛製日中一食,將食之時,先要行乞。乞食之法,應著大衣。佛有叁衣:(一)安陀會,名作務衣;(二)郁多羅僧,明入衆衣;(叁)僧伽黎,名福田衣,即大衣,二十五條衣是也。律載凡入王宮,及升座說法,聚落乞食,應著僧伽黎。

  “持缽”者,梵語缽多羅,此雲應量器。謂體色量,叁皆應法故。體,則鐵瓦所成;色、則熏如鸠鴿;量,則應己食量大小。今佛所持之缽,即四天王所獻,過去維衛佛,所遺之绀琉璃缽。

  “入舍衛大城”,自外而內,謂之入。祇園,在城東南五六裏,故須入也。內城周二十裏。智度論雲:居家九億。則地廣人稠,其城可謂大矣。

  “乞食”者,佛製比丘,循方乞食,可以折伏貪慢,清淨自活,此自利也;能令布施得益,爲世福田,此利他也。

  “于其城中,次第乞已”。“于”者在也;“其”,指舍衛城中;“次第乞”者,不分貧富貴賤淨穢之家,等心行乞;“已”者,不論有緣無緣,乞至七家則已,又或乞足則已。此等乞之法,乃如來內證平等理,外不見有貧富相,慈無偏利,可離疑謗。如須菩提舍貧乞富,其意富者前生布施,今生獲福,若不與續善根,福盡必苦;大迦葉舍富乞貧,其意貧者前世悭貪,現世貧苦,若不令種善根,來世仍苦。二尊者之意,雖各不錯,難免維摩诃斥,爲阿羅漢,心不均平。

  “還至本處,飯食訖”。“還”者,自城還園,至本所住處,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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