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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護國經講義▪P7

  ..續本文上一頁假者:法假、受假、名假,解見在前。由此世谛叁假因緣,故生法二相宛然,名見衆生。有善惡因果叁界六道,依正二報,苦樂升沈等,即有能化所化。

  “一切法性實故。

  此結成生空義。一切法,指胎卵濕化四生。其相雖有生滅,其性本來真實。契經雲:“一切衆生,即涅槃相,不複更滅。”“金剛經”雲:“實無衆生,得滅度者。亦性實義。”

  “乃至諸佛,叁乘、七賢八聖,亦名見。六十二見,亦名見。

  此明邪正見,俱是見者。乃至極果諸佛,若存有佛見,與大乘菩薩,中乘緣覺,小乘聲聞;七賢者:五停心、別相念、總相念、暖地、頂地、忍地、世第一地。八聖者:四果四向。若執名相,分別諸法,亦名見著,不見諸法實性。

  六十二見爲邪見。計五陰有,即常見。計五陰無,即斷見。以此斷常二見爲本,輾轉妄計,成六十二見。各解不同,查法數自明。此論聖凡有見,俱是見著。即“楞嚴”所雲: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

  “大王!若以名,名見一切法,乃至諸佛,叁乘四生者,非非見一切法也。”

  此明假名名見,乃是正見。重呼大王以告之曰:若但隨俗,以假名名見一切法,不執實有能見所見,方爲正見。

  乃至諸佛下,一切聖凡,見一切法,上一非字,謂非假名名爲見者,即非真見一切法性也。

  白佛言:“般若波羅密,有法非非法,摩诃衍雲何照?”

  此第叁問答。問:般若若是有法,各辨照用。若是非非法,雲何照用?非非法者:非有法非無法也。若是有法,可依有而照。治是無法,可依無而照。既非有非無,摩诃衍雲何能照?摩诃衍譯爲大乘,即般若也。般若妙智,能運載行人到于彼岸,故有乘義。

  “大王!摩诃衍見非非法。法若非非法,是名非非法空。

  此中佛之答意,謂若執有無二見,即非般若妙智。大乘正見,非有法,非無法也。法若非有法,則不落常見。若非無法,則不落斷見。末句是名非非法空者:正是般若妙智。了達諸法實性,如鏡中像,非有非無。決不著有著無,而成斷常二見,是名非非法空,不待觀而自空也。

  “所以者何?法性空故。

  上句征,下句釋。征雲:所以有無俱空者何也?釋曰:諸法自性本來空故。大乘般若,雙照有無,可辨照用也。

  “法性空,色受想行識空,十二入十八界空,六大法空,四谛,十二緣空,是法即生、即住、即滅、即有、即空。

  上略約般若以明空,下別列諸科以明空,顯護佛果之般若也。首句法性者:諸法真空實性也。亦即大乘般若實相正體。實相者:非有相,非無相,有無相空,是爲實相。又爲諸法所依之性,是名法性。實相法性,名異體同。“楞嚴”則曰如來藏,“涅槃”則稱佛性。此法性本來無一物,故曰空。由法性空故,所以諸法皆空也。

  色受想行識空者:果報空也。色有內色外色,內色是正報根身,外色是依報世界。受想行識是心法。五陰空,即身心世界皆空。此觀照般若功深,方能如是。“心經”雲:“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十二入:是受用空。六根爲能受用,六塵爲所受用。十八界是性別空,根塵識叁,見與見緣,並所想相,如虛空華,本無所有。

  以上陰入界叁,乃如來對機設教。衆生心色二迷,有輕重不同。爲迷心重者說五陰,合色開心。爲迷色重者說十二入,開色合心。爲心色二迷俱重者說十八界,心色俱開。

  六大:名遍到空。“阿含經”雲:六王各诤其大。地雲:我能勝載一切萬物。水雲:我能滋潤一切。火雲:我能燒照一切。風雲:我能生動一切。識雲:若無我者,色則敗壞,雖複各稱我大,識爲主也。六大畢竟無性,故曰六大法空。

  四谛,十二緣空者:四谛是境空,十二緣是義空;苦是世間苦果,集是(五住煩惱)造業招苦之因。滅是出世樂果,道是離苦得樂之法。

  十二因緣,有流轉還滅二門。流轉門,無明緣行(過去二支因),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現在五支果),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現在叁支因),有緣生,生緣老死(未來二支果)。約叁世論兩重因果流轉生死,無有休息,即苦集二谛之義。還滅門,自無明滅,乃至老死滅,即滅道二谛之義。空者,明十二因緣,本來寂滅,非二乘所知故也。

  是法即生、即住、即滅、即有、即空者:此五即字,乃釋成般若真空之義。是法:即指上文色等諸法。常途所謂,諸法先生、次住、後滅,有過現未叁世之相。今則不然,以諸法無常,轉變不停。“楞伽”雲:初生即有滅,不爲愚者說。如“淨名”雲: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滅也。即有即空者:不壞相而見空也,以色即是空故。余可例知。

  “刹那刹那,亦如是。法生、法住、法滅。何以故?九十刹那爲一念,一念中一刹那,經九百生滅。乃至色一切法,亦如是。以般若波羅密空故,不見緣,不見谛,乃至一切法空。

  上廣就諸法辯空,此獨就心法辯空。刹那:時之最短者。衆生之心,刹那刹那,念念生滅。亦如是者:以心法例同諸法也。法生、法住、法滅者:心法亦具即生即住即滅叁相。何以故?征诘之詞。由來生滅相違,何以故而能相即?釋雲:九十刹那,合爲一念。一念中,一刹那經九百生滅。九十,九百計算,一念合有八萬一千生滅。即所謂初生則有滅也。

  衆生皆執心法實有,不了自性本空,故佛舉一念無體,以辯其空。既以九百生滅,成一刹那,則刹那無體。以九十刹那,成爲一念,則一念無體。以此推之,乃至色一切法,亦如是者:以諸法例同心法,亦是即生、即滅、即有、即空也。

  以般若波羅密空故者:非但無所照,亦無能照。以般若智中,無毫厘實法,照無所照故。既無所照,則能照亦空。故不見十二因緣,不見四谛。此二雖屬無漏法,亦複不可得。不見者:以空故不見也。乃至一切法空,此總結諸法皆空,以是般若護佛果也。

  “內空、外空、內外空,有爲空,無爲空,無始空,性空,第一義空,般若波羅密空,因空,佛果空,空空故空。

  此明諸法本來空,世出世間,有漏無漏,悉本空寂。由本空故,並能空之空亦空。若依“大智度論”,明十八空。問雲:若廣說諸法無量,空隨諸法,亦應無量:略說惟一空,所謂一切法空。今以但說十八耶?龍樹答雲:若略說,則事不周;若廣說,事繁難悟。如服藥少,則病不差,多則更增其患;空亦如是。若說一空,則不能破種種邪見,及諸煩惱。若多說,則近滋蔓。今說十八空,正得其中。本經惟說十二,意亦如是。

  內空者:謂內六根,從緣和合而有,本無神我。外空者:外六塵,亦由心生法生,亦無我所。內外空者:合根塵而觀,離塵則根無自性,離根則塵無自相。“楞嚴”雲:見與見緣,並所想相,如虛空華,本無所有。

  有爲空者:陰入界等有爲之法,因緣和合,虛妄有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乃屬幻妄名相,所以故空。無爲空者:無爲則無所作爲,即無漏涅槃之法。古德雲:涅槃生死等空華,是以亦空。無始空者:外道以冥初爲始,破此見故,名無始空。

  性空者:諸法自性本空,迷者妄執實有;爲破此執,故說性空。第一義空者:爲對世谛不了義,而說最勝第一義。世谛本空,此亦不立,若立即屬法愛。般若波羅密空者:能證之智空也;執有能證之智,即屬智愛。因空者:金剛以還,所修因行,皆悉空寂,故名因空。果空者:圓滿菩提,歸無所得,故名果空。空空故空者:先以空,空諸法,空爲能空,諸法是所空。若住此空,即爲空病未除,亦名頂墮細障。是則能空之空,故亦當空。如以藥治病,病愈藥除,若執藥不除,藥複成病矣。若能了悟諸法本是空,是名真護佛果也。

  “但法集故有,受集故有,名集故有,因集故有,果集故有,十行故有,佛果故有,乃至六道一切有。

  上以般若如理智照真,辯于空。此以般若方便智照俗,辯其有。但法集故有者:乃即空以觀有也;非同凡夫,妄執諸法爲實有。法即色心諸法,由因緣和集而故有。受:即領納,由根塵和集而故有。名:即假名,由字句和集而故有。

  因集故有者:由惑業從緣集起,是生死因,即集谛也。果集故有者:由色心從結業集起,是生死果,即苦谛也。十行故有者:自十信至十地,從緣集起,通名十行故有,即道谛也。佛果故有者:涅槃從因行集起,故名佛果故有,即滅谛也。乃至六道一切有者:約叁界二十五有,一一因果不亡,一切皆有也。

  “善男子!若菩薩見法、衆生、我人知見者;斯人行世間,不異于世間。

  此乃舉失之文,下科顯得。若菩薩見有實法、及與衆生,即生法不空,我人知見未泯。斯人,指菩薩。行于世間,全同凡夫情見,不異于世間也。如“金剛經”雲: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衆生,即不名菩薩。

  “于諸法而不動、不到、不滅、無相、無無相,一切法亦如也。諸佛法僧亦如也,是即初地一念心,具足八萬四千般若波羅密。即載名摩诃衍,即滅爲金剛,亦名定,亦名一切行。如“光贊般若波羅密”中說。

  此乃顯得之文,以般若智照,了達諸法本空,故不爲所動。不到者:“智度論”雲:平等之法,一切聖人,所不能到。善吉白佛言:乃可余聖不能到,佛何故不到?佛言:乃至佛亦不能到,何以故?佛即平等,平等即是佛。佛與平等無二,故名不到也。不滅者:法本不生,所以不滅。譬如空華,本無生處,複何所滅;皆由病眼,妄見生滅。

  無相無無相者:了達色即是空,故無相;空即是色,故無無相。必須雙約色空解,不可單約色相一邊解。無無相,則進一層,並無相亦無之。

  一切法亦如也:總括一切諸法,體即法界,法界一相,如如不動,故曰亦如也。諸佛法僧,叁寶之名雖別,叁寶之體無殊,亦以法界爲體,故曰亦如也。是即初地一念心,具足八萬四千般若波羅密者:初地菩薩,一念相應,親證實相真心,此心具足八萬四千法門。按“賢劫經”辯,叁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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