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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中邊論》探微▪P20

  ..續本文上一頁“分別”屬于依他起的範疇,“真如”和“正智”屬于圓成實的範疇。五法根據各自的內容攝在叁種根本真實中。“名”攝在遍計所執中,名是名稱,指名言概念。桌子、房子、茶杯、錄音機等名言概念,都是遍計所執的産物。因爲有了遍計所執,所以凡夫衆生才會對事物施設種種的名稱。“相”和“分別”攝在依他起性中,相是緣起事物的體相,包括色法和心法。心法、色法的存在都有它們的體相。分別指有情的認識活動,也就是心法的作用,其特點就是分別。“真如”和“正智”攝在圓成實。相等五法隨其所對應,各各攝受于叁種根本真實,具體如上所述。

  

  甲十、差 別 真 實

  差別真實略有七種:一流轉真實,二實相真實,叁唯識真實,四安立真實,五邪行真實,六清淨真實,七正行真實。雲何應知此七真實,依叁根本真實立耶?頌曰:

  流轉與安立,邪行依初二。實相唯識淨,正行依後一。

  論曰:流轉等七隨其所應,攝在根本叁種真實,謂彼流轉安立邪行,依根本中遍計所執及依他起,實相唯識清淨正行,依根本中圓成實立。

  差別真實一共有七種,又稱爲七真如。《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顯揚勝教論》等許多論典,也講到七種真如。七真如並不是說真如只有七種,而是說在七種狀態下所顯的真實。比如說麥克風真實、錄音機真實、桌子真實、報紙真實等,真實是一樣的。認識到從麥克風顯現的真實就叫麥克風真實,認識到從報紙顯現的真實就叫報紙真實,認識到從桌子顯現的真實就叫桌子真實,認識到從錄音機顯現的真實就叫錄音機真實。所有這些說明一個什麼道理呢?說明真實無所不在。

  《莊子·知北遊》有這麼一個故事,有位老先生問莊子:“道在哪裏?”莊子說:“道在瓦礫。”“何其下也!”道是很崇高的,怎麼會在這些卑劣的東西當中呢?接著再問,莊子答說:“道在蝼蟻。”“何其下也!”怎麼越說越下等了呢?于是又問,莊子答說:“道在屎溺。”那麼,道究竟在哪裏?“無所不在。”《解深密經》講勝義谛有四個特點,其中一個特點就是“遍一切一味相”,說明勝義遍一切處,而且一味平等。

  “論曰:流轉等七隨其所應,攝在根本叁種真實,謂彼流轉安立邪行,依根本中遍計所執及依他起,實相唯識清淨正行,依根本中圓成實立。”流轉等七種真實,根據各自的內容分別攝在叁種根本真實中。七種真實如何依叁性建立?七種真實與叁性的關系又是怎樣的?論中告訴我們:流轉真實、安立真實和邪行真實根據遍計所執和依他起而建立,實相真實、唯識真實、清淨真實和正行真實根據圓成實而建立。茲將七種真實簡單介紹如下:

  一、流轉真實,指有爲法。有爲法具有遷流、變化的特征。有爲法流轉的實性,叫做流轉真實。

  二、安TK〗立真實,指四谛法門中的苦谛。苦有叁苦、八苦、無量諸苦,苦的真實性即是安立真實。

  叁、邪行真實,指四谛法門中的集谛。它是煩惱和業的一種行爲,所以叫做邪行。邪行的實性就叫做邪行真實。

  以上叁種真實依根本真實中的遍計所執和依他起而建立,屬于遍計所執和依他起的範疇。當然,這是從遍計執和依他起的現象方面說,而不是從本質上說。從本質上說,應該屬于圓成實性。

  四、實相真實,我執、我所執破除之後所顯示的真實相,稱爲實相真實。

  五、唯識真實,指唯識性,即唯識的實性爲唯識真實。

  六、清淨真實,指四谛法門中滅谛,即涅槃的真實性。

  七、正行真實,指四谛法門中的道谛,即八正道的真實性。

  以上四種真實依根本真實中圓成實性安立起來。這是七種真實與叁性的關系。

  甲十一、善 巧 真 實

  乙一、十種我見

  善巧真實,謂爲對治十我見故說有十種。雲何于蘊等起十我見耶?頌曰:

  于蘊等我見,執一因受者,作者自在轉,增上義及常,

  雜染清淨依,觀縛解者性。

  論曰:于蘊等十法起十種我見:一執一性,二執因性,叁執受者性,四執作者性,五執自在轉性,六執增上義性,七執常性,八執染淨所依性,九執觀行者性,十執縛解者性。爲除此見修十善巧。

  “善巧真實,謂爲對治十我見故說有十種。”善巧真實共有十種。這十種真實是爲了對治有情在十種狀態下産生的我見。

  “雲何于蘊等起十我見耶?”凡夫衆生于蘊、處、界、四谛等十法怎麼産生十種我見呢?如何正確認識五蘊、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四谛等?論中通過對蘊等十種善巧真實的解釋,來破斥有情在十種狀態産生的我見和我執,從而正確認識五蘊、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四谛等。

  “頌曰:于蘊等我見,執一因受者,作者自在轉,增上義及常,雜染清淨依,觀縛解者性。”對五蘊等法執著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即執著有一、因、受者、作者、自在轉、增上義、常、雜染清淨依、觀、縛解者十種性。以下作詳細介紹。

  “論曰:于蘊等十法起十種我見。”在蘊等十法中,在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産生十種我見。此十種我見爲:一、執一性,二、執因性,叁、執受者性,四、執作者性,五、執自在轉性,六、執增上義性,七、執常性,八、執染淨所依性,九、執觀行者性,十、執縛解者性。本論通過分析蘊等十法,對世間凡夫及外道的十種我見一一進行破斥。

  雲何十種善巧真實依叁根本真實建立?以蘊等十無不攝在叁種根本自性中故。如何攝在叁自性中?頌曰:

  此所執分別,法性義在彼。

  論曰:此蘊等十各有叁義。且色蘊中有叁義者:一所執義色,謂色之遍計所執性。二分別義色,謂色之依他起性,此中分別以爲色故。叁法性義色,謂色之圓成實性。如色蘊中有此叁義,受等四蘊、界等九法各有叁義,隨應當知。如是蘊等由叁義別,無不攝入彼叁性中,是故當知十善巧真實皆依根本叁真實而立。

  “雲何十種善巧真實依叁根本真實建立?以蘊等十無不攝在叁種根本自性中故。如何攝在叁自性中?”此十種善巧真實是如何依叁根本真實建立的呢?蘊等十法無不攝在叁種自性中,十法中任何一法都沒有離開叁性。

  “頌曰:此所執分別,法性義在彼。”因爲此十種善巧真實的所執、分別和法性的含義都包含在叁根本真實中。

  “此蘊等十各有叁義。”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十二因緣、四谛等十種法相,每種都具備此叁義。對世界的每一法都可以從叁性去考察,也可以說,在凡夫所認識的一切法中都包含著叁性。

  “且色蘊中有叁義者:一所執義色,謂色之遍計所執性。二分別義色,謂色之依他起性,此中分別以爲色故。叁法性義色,謂色之圓成實性。”五蘊指色、受、想、行、識。下面闡述色蘊具備的叁性。

  所執義色:這是有情執著的一種色法。比如看到桌子就認爲是實在的桌子,看到房子就認爲是實在的房子。世間所有一切現象和事物,介入我們錯誤認識之後所顯現的境界,就成爲所執義色,屬于遍計所執的範疇。

  分別義色:指色的本身,“謂色之依他起性,此中分別以爲色故”。因爲一切色都是識的顯現。根據唯識的理論,主張萬法唯識,一切色法都沒有離開心識,一切色法都是以識作爲它的體。分別義色指色的本身,即依他起性。

  法性義色:指色的真實相,是空性,即圓成實性。

  任何一種色、任何一種物質現象都具備以上叁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遍計所執,即凡夫介入認識後所見到的境界。第二個層面指物質現象的本身,也就是依他起性。第叁個層面是物質現象的實質,即物質的真實相,指圓成實性。

  “如色蘊中有此叁義,受等四蘊、界等九法各有叁義,隨應當知。”色蘊中包含了叁性,受、想、行、識四蘊中也都具備叁性。而界等九法,即十二處、十八界、十二因緣、四谛等其余九法,每種法同樣可以用叁性來考察,每種法都具有叁性。根據對色的叁義的認識,可以認識到一切法都能用叁性去認識。

  “如是蘊等由叁義別,無不攝入彼叁性中,是故當知十善巧真實皆依根本叁真實而立。”與色蘊中包含著叁性一樣,受、想、行、識等四蘊,及十二處、十八界、十二因緣、四谛等九法無不包含在叁性中。若想正確認識十種善巧真實,應該通過叁性來觀察。如果能用叁性來觀察,就可以正確認識宇宙人生的一切。

  乙二、蘊善巧

  如是雖說爲欲對治十種我見故修蘊等善巧,而未說此蘊等別義。且初蘊義雲何應知?頌曰:

  非一及總略,分段義名蘊。

  論曰:應知蘊義略有叁種:一非一義,如契經言,諸所有色等,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二總略義,如契經言,如是一切略爲一聚。叁分段義,如契經言,說名色蘊等,各別安立色等相故。由斯聚義蘊義得成,又見世間聚義名蘊。

  “如是雖說爲欲對治十種我見故修蘊等善巧,而未說此蘊等別義。”爲了對治十種我見,並且正確認識這十種善巧,所以說蘊等十種善巧,但並沒有說明十種善巧真實各自的含義和具體內容。

  “且初蘊義雲何應知?”首先說明蘊善巧真實,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論曰:應知蘊義略有叁種:一非一義,如契經言,諸所有色等,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應當知道蘊的含義有叁種。第一非一義,即不是單一的某種東西。蘊的內涵並不是指單一的東西。佛經中說,色法包含的範圍很廣泛:有過去的色法,未來的色法,現在的色法;有色身以內的色法,色身以外的色法;有識所緣的比較明顯、比較粗糙的物質對象,和極微、原子等比較微細的對象;有質量好的,也有質量不好的;有遠處的,還有近處的。所有物質現象通稱爲“色蘊”。受蘊則包括所有的感受:痛苦、憂愁、歡喜、快樂,還有非苦非樂,這些感受各各不同,總名爲受蘊。色非一色,受非一受,所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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