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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中邊論》探微▪P3

  ..續本文上一頁無所取能取二性故。及有故者,謂虛妄分別中有空性故,及空性中有虛妄分別故。是則契中道者,謂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理趣妙契中道,亦善符順《般若》等經,說一切法非空非有。

  “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本頌的內容是對前一頌進行總結和歸納。

  “論曰:一切法者,謂諸有爲及無爲法。虛妄分別名有爲,二取空性名無爲。”一切法不外乎叁性,依叁性可以正確認識宇宙人生的一切法。法包括有爲法和無爲法,除此而外,佛教對法還有種種不同的歸納方式,如雜染法、清淨法,有漏法、無漏法,世間法、出世間法,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五位七十五法、五位百法等等。

  “虛妄分別名有爲。”妄識所顯現的見分、相分,都屬于虛妄分別相的範疇,是有爲法。有爲法即有生滅、有造作,是緣起的。反過來說,“二取空性名無爲”。由空去能取執、所取執顯現的空性,即爲諸法實性,如圓成實性、真如等,是無爲法。無爲法不是緣起的,沒有生滅、沒有造作。雖然無爲法不是緣起的,但也沒有離開緣起法。所以,無爲法必須透過緣起的有爲法去認識。

  “依前理故,說此一切法非空非不空。”對一切法應該怎樣去認識?既不可一概認爲一切法都是空,也不可一概認爲一切法都是不空。這兩種極端認識都是錯誤的,確切地說,應該是“若于此非有,由彼觀爲空。所余非無故,如實知爲有”,“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如何理解非空、非不空的道理呢?

  “由有空性虛妄分別故說非空。”因爲空性是有,是勝義有;虛妄分別也是有,是緣起有、世俗有。兩者都是有,所以說非空。“由無所取能取性,故說非不空。”非不空就是空,空去能取性的我執和所取性的法執。我執、法執爲遍計所執,遍計所執非不空,非不空就是空,也就是說遍計所執是空。依他起和圓成實是有,有就是非空,無就是非不空。“有無及有故”,什麼是有?“有故者,謂有空性虛妄分別故”,空性和虛妄分別是有。哪些是無?“無故者,謂無所取能取二性故”,所取性的法執和能取性的我執,我法二執即遍計所執,遍計所執是無。

  “及有故者,謂虛妄分別中有空性故,及空性中有虛妄分別故。”這裏的“有”是說明虛妄分別相和空性的關系:空性要透過虛妄分別相去認識。反過來說,空性沒有離開虛妄分別相。虛妄分別相與空性不一不異,空性是虛妄分別相的實性,虛妄分別相是空性上所顯現的妄相。在空性中並不存在虛妄分別相,但是空性又沒有離開虛妄分別相。

  “是則契中道。”正確認識空性和虛妄分別的關系,就可以契入中道實相。中道就是“謂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對一切法的認識,認識到“非一向空”,不是一概皆空;“亦非一向不空”,也不是一概不空。“如是理趣妙契中道”,理解到非空非不空,才能符合中道。“亦善符順《般若》等經”,也符合《般若經》的思想。“說一切法非空非有”,是唯識宗對《般若經》非有非空思想的獨到理解和解釋。所以,唯識學者以《般若經》中說諸法無自性空爲密意說,這種解釋顯然與中觀學者對《般若經》的解釋有一定差異。

  乙二、自相

  如是已顯虛妄分別有相無相,此自相今當說。頌曰:

  識生變似義,有情我及了。此境實非有,境無故識無。

  論曰:變似義者,謂似色等諸境性現。變似有情者,謂似自他身五根性現。變似我者,謂染末那,與我癡等恒相應故。變似了者,謂余六識,了相粗故。此境實非有者,謂似義似根無行相故,似我似了非真現故,皆非實有。境無故識無者,謂所取義等四境無故,能取諸識亦非實有。

  第二部分說明妄識的自相。自相,即妄識的自體相。虛妄分別識究竟以什麼樣的形式存在?這部分內容,就是解答這個問題。

  “論曰:變似義者,謂似色等諸境性現。”什麼是變似義?偈頌的第一句“識生變似義”可以完整回答。誰變?識變。唯識思想及其建立,主要體現在哪裏?爲什麼說諸法唯識?原因是一切法皆是識所變現的。所以,要注意的是“變”字。許多人對“變”字往往不能正確認識。如有人就說:既然是唯識所變,你給我變一個月亮出來。或者你給我變一臺電視機,免得我花錢去買。能變得出來嗎?要知道,唯識所變與魔術師的變並不一樣。唯識所變必須具備因緣條件,絕不是無中生有,也不同于一神教所說的上帝,想造什麼就造什麼。與唯識所變相應的還有一句話,叫做“因緣所生”。太虛大師的著作中經常出現這兩句話:“因緣所生,唯識所變。”這正是要領。所以說,唯識所變不能離開因緣。離開因緣的唯識所變,就成爲哲學上的唯心或一般宗教所說的神造,與唯心論者或宗教神學沒有什麼區別。這點一定要注意。

  在唯識宗裏,唯識所變又包括“因能變”和“果能變”兩種。什麼是因能變呢?“因”指阿賴耶識的種子。種子說在唯識學中非常重要,唯識所變不能離開種子。種子有兩種,即名言種子和異熟種子。兩種種子在因緣成熟的情況下,顯現心法、色法,展開宇宙人生的一切現象。也就是說,以種子作爲因,由種子現行之後展開宇宙萬有,這是因能變。

  什麼叫果能變呢?“果”是種子現行後的結果,其核心內容是八識。當八識活動的時候,就會自然呈現出見分、相分,這一過程就是果能變。所以,果能變是八識的自證分變現見相二分。

  此外,在唯識學上還有“一能變”和“叁能變”的思想。在唯識學的典籍中,關于能變問題可分爲兩類:一是屬于一能變,另一是屬于叁能變。

  《解深密經》、《攝大乘論》、《大乘莊嚴經論》等經論,所宗的基本是一能變思想。什麼是一能變呢?它建立第八識爲根本識。在八個識中,只有第八識是能變,其余七識皆是所變,不具備能變的功能。

  最能體現叁能變思想的論典,當推《唯識叁十論》。在這部論中,將八個識歸納爲叁種能變。初能變爲第八阿賴耶識,二能變爲第七末那識,叁能變爲前六識。也就是說,八個識都具備能變的功能。

  那麼,《辨中邊論》究竟屬于一能變還是叁能變的思想呢?在玄奘翻譯的《辨中邊論》中,所宗的是叁能變的思想。而真谛翻譯的《中邊分別論》,則體現了一能變的思想。如《辨中邊論》中的“識生變似義,有情我及了”,顯示了叁能變的思想。在《中邊分別論》裏,相應的內容則是“塵根我及識,本識生似彼”。也就是說,所有的根身、器界、種子、我相,這一切的一切,是“本識生似彼”,即根本識所變現。

  “識生變似義”,識在這裏指第八根本識。生是生起,即現行的時候,變是變現,似是相似,義是所取的境界。即本識活動的時候,變現似所取的境界。論曰:“變似義者,謂似色等諸境性現。”本識所變的似所取境界是什麼呢?似色等,即山河大地的色等器界,這些境界是如實的顯現。

  “變似有情者,謂似自他身五根性現。”變似有情指根身。根本識在活動的時候,變現似所取的自、他的根身。第八識所緣的境界有種子、根身、器界。當前六識緣第八阿賴耶識變現的境界時,這些境界是作爲疏所緣緣而存在。

  所緣的境界爲所緣,以所緣的境界作爲緣,即所緣緣。所緣緣有兩種:親所緣緣和疏所緣緣。當每個識認識境界時,如眼識認識色境,耳識認識音聲,乃至意識認識法塵,這些所緣是親所緣緣。但是,親所緣緣必須以第八阿賴耶識變現的境界,即疏所緣緣作爲緣。因爲它不直接親緣,所以稱爲疏所緣緣。第八識所變現的根身、器界等等,都是作爲前七識認識境界時的疏所緣緣。

  “變似我者”,在認識過程中,凡夫衆生總覺得有一個“我”。這個“我”是誰變現的呢?“謂染末那,與我癡等恒相應故。”這個我,是染汙的末那識所變現的。染汙末那識最大的特點,就是變現自我,然後錯誤地執我。生命最大的弱點就是自私,即強烈的自我。俗話說,“人不爲己,天誅地滅”,就根源于末那識。通常,人們所表現的自我是前六識的表現。因爲末那識與阿賴耶識屬于潛意識的範疇,並不直接表現出來,其活動必須通過前六識來表現。所以,末那識是作爲前六識的染淨依而存在,即雜染所依,其根本特點是以強烈的我執影響著前六識的活動。

  末那識爲什麼會有如此強烈的自我呢?爲什麼會變現一個自我呢?原因是“與我癡等恒相應故”。末那識的現行有四煩惱與其恒常相應,即我癡、我見、我愛、我慢。末那識恒常與此四種煩惱心所相應,致使它産生強烈的自我。

  “變似了者,謂余六識。”“了”指了別境界,它是前六識的功能。識即了別之義,其特點在于“了相粗”。前六識認識的境界比較明顯、比較粗糙。這裏所說的粗,是相對于細而言。因爲第七識、第八識的境界比較細微,細微到不易覺察。如阿賴耶識以山河大地作爲它的所緣境界,以根身作爲它的所緣境界,以種子作爲它的所緣境界,這些所緣境都不容易意識到。同樣,末那識變現一個強烈的自我,執著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爲我,也不容易被意識到。凡夫的感官非常粗糙,只能感知一些比較粗糙的境界。所以,一般人能意識到的只是前六識所緣的六塵境界。

  前面所講的八個識,即叁種能變所變現的器界、根身、自我和六塵。前兩句的內容,主要從依他起的角度說明識變現境界的差別。從妄識的意義上說心和心所變現的境,雖是虛妄分別的顯現,但它卻是有的。

  “此境實非有,境無故識無。”當妄識所顯現的見相二分以依他起的形式存在時,是因緣的假有,確實是有的。可依他起境界是意識所緣的對象,一旦意識以此爲所緣境時,依他起相就成爲遍計所執相了。事實上,凡夫都是生活在遍計所執的世界中,我們在依他起相上産生的我執、法執,客觀上根本不存在。如果我們能夠認識到依他起相只是因緣假相,于妄境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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