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作了特別的簡別。以前的正理學派和佛家中的古因明師都曾經講到“過類”(有時所指並非真正的過失)。《集量論》作了簡另,專門列爲一品,名《觀類品》。
第四,關于漢傳因明的特點
陳那的門下自在軍、天主等,都在有關論證的一方面特別的發揮,我國玄奘傳譯、弘揚的因明理論,也偏重于此。呂澂認爲實在不能算是完整的。今人也有與呂澂不同的看法,認爲這正是玄奘慧眼卓識之處,只譯因明代表作而不譯量論。
以上對《集量論》的評介,有助于我們認識因明學是一種與佛家認識論密切聯系的邏輯學說。
2、對勘梵、藏、漢文
對勘梵、藏、漢文是呂澂因明研究的顯著特點,是因明研究方法的革新。這種方法有助于准確理解梵文原著的觀點。對勘研究之法,爲黃樹因居士首創于佛學。呂澂深受其影響。
黃樹因是南京支那內學院同人中最先研究梵藏典籍之學者。呂澂在樹因研究成立在會上發表的演說中追述了黃樹的因爲其教授梵、藏文及對勘研究的情況。1917年起,黃樹因在山東、北京刻苦學習梵文、藏文,長達七年。“初返,授余梵文,惟舉彌陀金剛諸葛亮經。再返,乃出蕃本掇論,曆曆指示唐譯有待印證番文者,披解豁然,爲之稱快。叁返,則攜安慧莊嚴經論釋,謂半迻譯以補茲文這殘缺。”呂澂繼承了黃樹因之遺志。在演講中,他還論述了藏漢對勘研究的重要性:“蓋我國譯經文義不備者極多,旁資蕃藏以印證補訂,最爲今日之要務。西藏佛學當奘師學成而後乃漸傳入,譯籍大盛則在唐僖宗時。我國譯事已成弩末,西藏繼此代興,故蕃藏所存,有別開生面之觀。”(《內學》第叁輯第18頁)
(1)關于藏文之參考著作
《入論十四因過解》說:“今者梵藏諸籍大出,治學探源,無拘拘于注疏附益,因明之說,抑有甚焉,愚研入論,嘗資取蕃藏數種以爲參考。”
參考著作共五種:《因明入正理門論》(奈留旦版);《因明入正理論》(安土版);《集量論釋》(第二譯安土版);《正理微釋疏》(聖彼得堡版);《翻譯名義大集》(京都版)。
(2)關于上述各書之簡評
對于藏本奈留旦版的《因明入正理門論》,呂澂指出“此爲梵本入論之翻譯”,他還認爲蕃藏無《正理門論》,即稱此本爲《理門》,作者亦題陳那也。早歲印人費氏S.Ch.Vidyabhusana據此著述,繹詞舉例,大同我國《入論》。日人宇井伯壽見而疑之,以蒙《理門》之名而取《入論》之實,不類也。由于當時《入論》梵本尚未發現,呂澂認爲,藏地學者及日人宇井伯壽“但據譯名推測,甚無當也,入論梵籍不存(直到1930年到1931年才有兩個梵本重新出版,本文作者注),得此可當原本讀”。在《入論十四因過解》文末附注中,作者又說,“顧猶有憾者,宇井氏不認藏譯正理門論即是入論梵本直譯”。呂澂糾正了藏傳因明中的一大錯誤。他認爲《入論》與《門論》相比,“文詞愈約,側重顯然”,《入論》不能完全代替《門論》。長期以來,藏傳因明不知有真正的《門論》,至爲遺憾。
呂澂介紹說,安土版的《因明入正理論》是根據奘譯本重翻的。“譯家知爲前書異譯,故卷末注雲,此本中土名入正理,藏人則通秒理門也。……譯時蓋對照舊本而後著文。”他還指出,對勘之兩種《入論》譯本,“以知唐譯與梵本出入之如何,最爲便利。又論之作者,亦依舊本改爲方象(即陳那意譯)”。
關于安土版的第二譯《集量論釋》,呂澂認爲“此爲陳那因明之根本論”。由于因明家解《入論》多據《門論》,而《門論》又通《集量論》,因此,“凡理門譯文艱澀之處,複按集量皆易知也。”《門論》難解,曆來爲因明研習者頭痛。呂澂介紹了一條研習《門論》的途徑。
聖彼得堡版的《正理微釋疏》是法上解釋法稱著作的書。法稱根據《集量論》“廢立因明,作正理微”,法上逐字研尋,詳加解釋。“自來因明術語無的解者,此釋一一詳之”,並且別有梵本一種可對校。
京都版的《翻譯名義大集》是一種辭書。“西藏新譯著家,銳意改訂前後譯籍,集梵藏對翻辭書一種以爲准式,即此本也。藏傳因明術語原文如何,檢此書一九九、二OO諸章,大半可得。”
(3)藏漢對勘研粉的成效
《入論十四因過解》說:“取前諸籍審察名相,辯析言辭,而後入論義解大體刊定,略無遁形,舊疏得失亦可得而言焉。”作者認爲通過詞、句的審察辯析,《入論》的本意義大體可以確定,唐疏的得失也可說得出來。
呂澂在書中舉了幾個主要的例子:
如漢譯本“宗等多言名爲能立”一句,藏譯本爲“宗等多言說名爲立”,根據藏譯,回避了所立、能立的劃分的古今異說。呂澂認爲《大疏》(卷一第二十二頁左)關于這一句中的宗不是能立而是所立的解釋是錯誤的,可刪除。本來,在奘譯中,“能立”有二義。八門相對而言時,宗、因、喻叁支皆爲能立;在一個論式內部,宗是所立,而因喻才是能立。漢譯“宗等多言名爲能立”是就八門中的能立而言,因此,此能立包括宗、因和喻叁支。呂澂的見解是很正確的。他從藏譯中找到了旁證。
又如漢譯本“宗者,極成有法,由極成能別以爲差別”。呂澂認爲,根據《入論》藏本並參見藏本《集量論》,“有法能別本非相互”,而《大疏》(卷二第十頁左)說“一切有法及法互相差別”,這與藏本說只能由別去差別有法不合。
關于因的第一、叁兩相,藏本《入論》和《集量論》以及法稱的《正理微》都作“謂是宗法性”和“異品定無性”,而漢譯本爲“遍是宗法性”和“異品遍無性,”呂澂指出“應知增益”,就是說奘譯增加了兩個“遍”字。而藏本中第叁相“異品定無性”中的“定”字,是有針對性的,“此相猶豫亦複成過,必致定言以料簡也”。漢藏兩種譯本的不同,反映出漢、藏譯者對因的第一、第叁兩相的理解側重不同。
再如藏本同法喻謂說因與同品有性,而《大疏》以因同品爲讀,別開宗同因同之說,呂澂認爲支離。按照藏本,同喻體的邏輯形式應是“因與同品有性”,的確沒有因同品一說。此外,呂澂在他參照梵、藏本作了精密校勘的支那內學院藏要本《入論》中,也爲漢譯本“若于是處顯因同品決定有性”一句作注說,“二本此句意雲,顯因于同品定有”。(轉引自呂澂《因明入正理論講解》第15頁)准此,梵本在此處亦無“因同品”一詞。從對勘梵、漢、藏叁種文本關于同喻體的表述,可以看出藏本是直譯,而奘譯是意譯。這一對勘很有必要,它告訴我們漢譯和基疏對梵本有所增益。但據此斷定窺基《大疏》有因同品”一說爲支離,理由尚欠足。設因同品一說的利弊得失還需要探討。陳大齊在《因明大疏蠡測》一書中列舉種種理由爲《大疏》助力,可資參考。
呂澂對《入論》中十四因過用藏本詳加刊定,特別值得指出的是,他指出在有法自相相違因中,“唐譯已依晚出學說有所改動”,即是說藏譯“正用無著世親以來之勝論古說”,而奘譯“依護法清辯時代之勝論說。”這爲“奘譯喜以晚說改易舊文,謹嚴實有不足”又提供了一個例證。
呂澂用藏漢對勘研究的又一重要成果是他與釋印滄合注的《因明正理門論本證文》。
《因明正理門論本證文》是爲研尋《門論》義理而作。序言說“證文者,借原本之複按,得章句之刊定,苟欲義解切實,舍得道莫由也。”玄奘組織翻譯的《門論》是新因明奠基作。但是文辭簡拗,唐疏散殘,有待考證之處,比比可見。呂澂和釋印滄對勘藏本《集量論釋》,“審其正宗即從理門錄出,牒引文段,十同六七。理門原本雖不存,旁資此釋以爲格量,固綽然有余。因援證文之義比次勘之,廬面漸真,積疑渙解,蓋亦研學因明一大快心事矣。”
這個注釋本爲漢地因明學者研習《門論》提供了重要工具。它對漢傳因明是有貢獻的。
二、因明研究之具體方法
前面說過,呂澂廣泛利用梵、漢、藏文資料研究因明,是研究方法上的創新。這是就研究手段或者說使用哪些工具而言的。在《因明綱要中》,他還專門談到因明的研究方法問題。這裏說的方法是指要通過哪些途徑來把握因明理論。《因明綱要》提出了叁種方法:辯別古今、旁考外宗和廣研諸論。
1、辯別古今
呂澂認爲必須了解因明發展的曆史。他把因明的發展概略別爲五期:
第一期自佛說法至于馬嗚。此迄佛滅後500年。論法初行。散見四阿含諸小乘論。
第二期自龍樹至于青目。此迄佛滅後800年。這一時期論法漸詳。散見中百十二門論等。
第叁期自彌勒至于世親德慧。此迄佛滅後千年。這時論軌具備,散見大論、顯揚、方便心論和如實論等。
第四期自陳那至于親光、無性。此迄佛滅後1100年。這是因明大成之期。譯籍今存因明二論,又見廣百論釋般若類論等。
第五期自法稱至于天喜。上迄佛滅後1500年。因明再盛,譯籍無專書,但梵蕃本具在。
《因明綱要》僅僅對因明發展作了劃分,指出第一期的特點和代表作,而沒有展開評述。惜其過簡。
《因明綱要》對因叁相之源流和九句因之作者有簡略的考證,糾正了當時流行的錯誤觀點。作者在論及“因及似因”時說“因叁相語,原出外宗。無著以降,內漸引用。迨及陳那,複事廣說,列因九句,真似大明。其意蓋在顯後二相”在這一段話中,《因明綱要》一連作了叁個注。第一個注說因叁相始見于《順中論》,其提法是:“一朋中之法,二相對朋無,叁彼自朋成”,朋即宗之異譯。第二個注說在無著的《如實論》中有因叁相的說法。第叁個注是說九句因的;“舊傳九句因足目所說,然今尋正理經文無此,惟陳那因輪,理門,廣辯其相,以理推證,應創自彼。”這一見解是可信的。
2、旁考外宗
《因明綱要·引論》(簡稱《引論》)認爲,既然“古因明說,多取諸外,正理宗言,尤爲關合,”意思是古因明來源于理學說,甚至《門論》所說過類,也還保留著正理經的內容。正理是在印度古代的一般邏輯學說,傳說爲正理學派的學者足目的始創。佛家因明既然源于“外道”,“旁考外宗”就顯得很有必要,一可“見淵源”,二可“愈明義蘊”。
3、廣研諸論
呂澂在《引論》中認爲,因明是佛家辯論的工具,要熟悉因用論式,必須詳細掌握實例。佛家因明是爲宣傳佛家學說服務的。不懂得佛家理論就難以理解因明的論式,而不懂得因明論式也難通諸論。精通因明與精通諸論這是相輔相成的兩件事。因此,作者主張“以是恒言不悉因明莫通諸論,今謂非研諸論難曉因明。”從諸論中選了許多實例來講解因明的法式。特別是《大疏》在解能破和似能破時,義例不詳,《因明綱要》初其不足,搜討頗詳。
總觀上述,呂澂的研究成果,填補了漢傳因明的許多空白,對當代的因明研究仍然起到深刻的影響。因明,作爲佛家認識論的邏輯,既與佛學認識論密切聯系,又是關于推理、論證的學說。因此,研究因明理論,應該從佛學和邏輯學兩方面著手。在20世紀,邏輯學已經是一門成熟的科學,西方邏輯理應成爲整理因明理論的指南針。“五四”以後,因明、邏輯的比較研究在國內蔚然成風,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在這一方面,呂澂的因明研究顯得無力。在一些理論問題上有所失誤。例如,不適當的強調了同、異喻體在邏輯形式上是假言命題還是直言命題的差別,不明白西方邏輯充分研究了矛盾盾律,因明反而相形見绌等。
《佛家邏輯通論 第十二章 對勘研究 別開生面》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