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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心·開心 第11章 善心與信心

  第11章 善心與信心

  ·善根之首、萬德之本

  ·遠離過愆、聚集功德

  ·在家居士修習之法

  ·信心——向上的原動力

  一、善根之道、衆德之本

  《佛說善惡因果經》雲:

  人見歡喜爲何因?前世多結善緣人。

  臺語諺雲:“善心的躺著餓,惡心的戴風帽。”爲何有此說,詳情請看本文!

  《唯識叁十論頌》第十一頌雲:

  善謂信慚愧,無貪等叁根;

  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接前文的“何謂定,慧?”等別境心所之後,今將繼續研究五位百法中第二位心所有法中的第叁、十一個善心所。

  本文所要的討論的是十一個善心所中的首位“信心所”,其作的精進、慚、愧、無貪、無嗔、無癡、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等十個心所留待後文繼續研討。

  何以百法十一個善心中所“信”爲首,因爲佛經言:“佛法大海,信爲能入。”面對著浩瀚的佛法大海,唯有信心才能得其門而入。“信”是修學佛法四階段——信、願、行、證之首;也是淨土法門——信、願、行(淨土叁要)的第一條。因此《大智度論》雲:

  經中說信爲手,如人有手,入寶山中,自在能取;若無手,不能有所取。

  《大乘百法明門論》雲:

  叁、善十一者:一信、二精進、叁慚、四愧、五無貪、六無嗔、七無癡、八輕安、九不放逸、十行舍、十一不害。(《大藏經》第叁十一卷·八五五頁中)。

  二、遠離過愆,聚集功德

  名相釋義如下:

  “信”既包含在善心所之內,故先說明“善”的含義。

  (一)何謂“善”

  梵語kusala,指其性安穩,能于現在世與未來世中,給與自他利益之淨法。廣義而言,“善”指與善心相應的一切思想行爲,凡契合佛法教理者皆屬之;狹度而言是指唯識宗的十一個善心所(如前所述)。

  我們稱呼學佛的人爲“善男子”、“善女人”,即在說明要心存善念,行慈悲給人歡喜的菩薩道方稱爲“善”。

  《成唯識論》卷五:

  能爲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爲善。

  意即,有一種法,不但在過去世,未來世順于正理,利益衆生,就是現在世也是順于正理,利益衆生,這種法,即稱爲善法。關于“善法”的種類,據經論所載,有以下的說法:

  (1)二善:有漏善與無漏善

  根據《俱舍論》、《成唯識論述記》所載:“有漏善爲未斷煩惱之世間善,包括五戒、十善等,依此能招未來之果報。“無漏善”則爲斷除煩惱之出世間善,依此並不招感未來之果報;此無漏善亦爲得涅槃,菩提之善。

  (2)叁善:指世福、戒福、行福等叁種,又稱作世俗善。

  ①世福指忠信孝悌之道,②戒福指守戒淨身之道,③行福指大乘佛法自行化他之道(上求佛道下化衆生)。

  尚有四種善、七種善、十一種善、十叁種善等,據《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叁所提出的善的種類,如下所述:

  (3)十叁善:1、自性善:本質自體之善指信,慚愧等十一善。2、相應善:指與自性善相應的其他心所法。3、隨逐善:指善法之習氣。4、發起善:指身語二業之善。5、第一義善:指真如。6、生得善:由思惟加行而起之善。7、方便善:指聞正法而生如理作意之善。8、現前供養善:指供養諸佛如來之善。9、饒益善:以四攝法利益有情衆生之善。10、引攝善:以施戒等福業來引攝生天之果,或得涅槃之因。11、對治善。12、寂靜善:指斷盡煩惱,得涅槃寂靜之無漏善。13、等流善:指由寂靜之增上力,而生起神通等之功德法。

  由以上所述“善”的定義和種類可知,所謂的善事,並非著重于眼前或當下:行善之德注重在往後對大衆是否有益,會不會産生流弊,對個人很好,對大衆卻有不良影響,即不能稱爲善。例如:幫助一個不知悔改的惡人,讓他得溫飽之後再去爲害社會,此舉不是行善。

  《那先比丘經》卷上雲:

  善事者,誠信、孝順、精進、盡心念善、智慧是爲善事。要以誠信、智慧等去判斷善與不善。

  (二)何謂“信”

  梵語sraddha,使心産生清淨的精神作用。亦即吾人內心對某一對象,或某種見解思想,有了殊勝的了解,因而生起一種崇敬、欽慕、渴望希求之心,而無絲毫疑惑,稱之爲“信”。就是信仰,是對治穢濁心的心所;亦即對事理有實際的認識而生誠敬的信心。“信”有正信、邪信之分,凡屬實事實理,其內容足爲後學典範而非虛無傳說者爲正信,否則便是邪信。宗教以“信”始,也以“信”終;所以進入佛道的初步是“信”,故言“佛法大海,唯信能入”。唯識論書中對“信”的定義如下所述:

  《俱舍論》卷四:

  信者,令心澄清,有說于谛,實、業、果中現前忍許故名爲信。

  《雜阿毗昙心論》卷二:

  于叁寶、四谛淨心,名爲信。

  《成唯識論》卷六:

  于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爲性;對治不信樂善爲業。然信差別有叁種:

  一、信實有,謂于諸法實事實理中信忍故。

  二、信有德,謂于叁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

  叁、信有能,謂于一切世出善,深信有力能成起希望之故。由斯對治彼不信心,愛樂證修世出世法。

  “信”是心的歸趣,能生熱誠與力量,傳統的解釋認爲信有有叁性,一樂二欲(希求)叁心淨(不雜亂)。信有叁向,一、信有實,二、信有德,叁、信有能。因此蕅益大師的《百法真解》:“于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而爲體性。”

  今略解如下:

  (一)信的叁性:忍、樂、心淨,又可分爲信的因果與信的體性。

  ①信的因果:

  《成唯識論》卷六:

  忍謂勝解,此即信因。樂欲謂欲,即是信果。

  以“忍”爲“信心”生起之“因”是說,我們對于諸法萬象的實事(世俗谛)實理(勝義谛)諸佛所弘的正因正果,有了殊勝的了解之後,內心就安住于其上,不會爲其他的異學、異見、別解、別行所影響而退失或動搖,此爲“忍”。反之,若對實事實理,猶豫不定,爲邪因邪果所引轉,甚而被五欲六塵所蒙蔽而心有所改變,這即表示此人不具“忍”的心力,信心也無從産生!

  以“樂欲”爲“信果”是說,由于信心的堅固增強,遂對所好樂的境界,生起希求渴望獲得之心(樂欲),勇猛精進,不達目的,決不終止,由此而說樂欲爲信之果。

  ②信的體性:

  信的體性是“心淨”,沒有染汙,不生雜亂。信的清淨自體能遠離一切的過愆穢惡,能聚集一切功德,純淨無瑕。

  廣益的《百法明門論纂》雲:

  信之自性澄清,能淨染汙心,以心勝敵,立心淨名。如水清珠,入水一寸,水清一寸;入水一尺,水清一尺。故曰:清珠投于濁水,濁水不得不清,淨信投于穢心,穢心不得不淨矣。

  又《百法論纂補義》雲:

  信如水清珠,入雜亂之心如濁水。若見佛像,一起“信敬”之心,心便清淨。

  由此可知信的體性能令心清淨。此中所言信是“智信”,而非“迷信”。因智信才能使心清淨,煩惱盡滌乃至菩提佛果現前;迷信則徒增擾亂,障智生難,令人日趨困惑,不得解脫之道。

  (二)信的叁向(信仰的所依或信心生起的要素):

  ①信實有者:指深信諸佛所說的世出世間的實事實理的因果性和理性。

  “實事”是謂“世俗谛”,凡說明“諸法因緣生”之理者即爲世俗谛。因爲世俗凡夫迷情未解,未悟本性,于境起妄想執著,逐相而轉。諸佛爲開示世間一切諸法皆是緣生,所以《法華經》言:“佛以一大事因緣出現于世間”說明緣生法(有即非有)是世俗谛。

  “實理”是“勝義谛”,凡說明“緣世即空”之理者皆是。因聖者睿智,能洞燭虛妄之相而見真實之自性,能明一切世間諸法,非有而有,當體即空,其義決定,不可動搖,故名勝義谛,或稱第一義谛。

  龍樹菩薩雲:“爲世谛故說有衆生,爲第一義谛故說衆生無所有。”世俗谛明“即空之有”,勝義谛明“即有之空”。唯識中道義爲非有非無,即如上所述的空有不著,離有無二邊。我們對于諸佛所說的實事實理,甚深微妙,不易了解。但“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诳語者,不異語者”,因此唯有深信諸佛如來之語,親身實踐,方可得度。所以《唯識論》雲:“于諸法實事實理中,深信忍故”。

  ②信有德者:

  指深信諸佛菩薩叁寶有法身般若,解脫真淨之德,深信好樂,不爲外道所惑亂。

  “佛”的解脫真淨之德是指“常、樂、我、淨”。

  “常德”,常者不遷不變,性體虛融、湛然常住,曆叁世而不遷,經萬法而不變。

  “樂德”,樂者安穩寂滅,離生死逼迫之苦,證涅槃寂滅之樂。

  “我德”,我者自在無礙;但有妄我、真我之別,若外道凡夫于四大五蘊假合之身強立主宰,執之爲我,乃是妄我。若佛所具八自在(一、能示一身以爲多身,二、示一塵身滿大千界,叁、大身輕舉遠到,四、現無量類常居一土,五、諸根互用,六、得一切法如無法想,七、說一偈義經無量劫,八、身徧諸處,猶如虛空。)稱爲我者,即是真我。

  “淨德”,淨者離垢無染,無諸惑染,湛然清淨,如大圓鏡,了無纖翳,故名淨德。

  “法”的真淨德,是指如來隨機設教,五時所說權實諸經有照徹癡闇者,依之修行,皆能離苦得樂,乃至究竟成佛。

  “僧”的真淨德,是指六和合僧團(一、身和同住,二、口和無诤,叁、意和同事,四、戒和同修,五、見和同解,六、利和同均。)弘宗演教,化度衆生,紹隆佛種,戒定嚴身之德。

  古德雲:“茫茫長夜中,叁寶爲燈明;滔滔苦海內,叁寶作舟航。”所以我們對叁寶的真淨德一旦産生歡喜好樂之心,崇敬歸向之意,即如《成唯識論》所雲:“信有德,謂于叁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

  ③信有能者:

  能是指能力、才能,如通達五明學術者,能作濟世利人事業者等皆是。意即有能力運載我們得到樂果,乃至成就聖道者。因此論文雲:“信有能,謂于一切世、出世之善中,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

  一個深信因果法則之人,一旦對聖道生起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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