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雲:“心爲一大總相法門體。”一切十界正報,凡、聖;染、淨;因、果,與依報大之世界,小之微塵,一一皆是因心成體。古德雲:“天地與我同根,萬物皆吾一體。”正此意也。二示常說妙心竟。
卯叁 況真心有體
阿難:若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葉縷結。诘其根元。鹹有體性,縱令虛空,亦有名貌。
承上唯心所現之世界,山河大地,萬象森羅,一切所有,乃至微細之一草、一葉、一縷絲線、一結,追诘其根本元由,鹹有體性,縱令至大之虛空,亦有名貌;虛空是名,通達無礙爲貌。
何況清淨,妙淨明心,性一切心,而自無體?
何況反顯意。清淨者:即下文帶妄所顯之見精,體本無垢,由來清淨故。妙淨明心:妙字雙貫淨明,曰妙淨妙明之心,指剖妄所出之真心,出障離染,曰:妙淨;寂照含空,曰:妙明。
性一切心者:性即體性,此性平等,能爲一切法所依,不爲一切法所變,下文四科七大,一切諸法,皆依此心爲體。 而自無體句,與何況二字相照應,正是反顯,真心所現之物,尚皆有體,而能現之心,豈反自無體耶?即是言真心決定有體,爲汝執此妄心,所以迷彼真體,豈真離此覺知,更無所有乎?叁況真心有體竟。
卯四 顯妄識無體
若汝執吝分別覺觀,所了知性,必爲心者,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諸塵事業,別有全性。
此佛先爲按定,故曰若汝執吝,分別覺觀雲雲。執謂固執,妄識爲心,吝爲吝惜,不肯放舍。分別覺觀:即心之功能,對境起念曰分別,內守幽閑曰覺觀;粗緣慮名覺,細心靜住名觀。所了知性者:即所以能了知之性,正屬妄本,不是真心,必定要認他爲真心者,此心即應當離塵有體。一切色、香、味、觸,六塵但舉四種,聲、法二塵,攝在諸塵之中。事業者:營業之初曰事,事辦之後曰業,即六塵事業。如果真心,即應平聲離卻諸塵事業,別有完全體性,此乃就理而論,必當如是,下乃就事以驗。
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
此舉聞法之心,以例見色、嗅香、嘗味、覺觸、知法諸心,皆屬對境起念,不能離塵有體。如汝現今,承聽我說法,此心則因有所分別之聲,才有能分別之性,離塵畢竟無體。此斷執吝分別者非也,即破意識緣佛聲教之勝善功能也。
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爲法塵,分別影事。
縱滅二字,承前。縱使能把前五識,及同時意識,不緣外面五塵境界,滅其見、聞、覺、知之用。但由定中獨頭意識,內守幽閑,寂靜之境,此境即凡外在定所守之境,取爲所證法性者。不知此非法性,猶爲法塵,即能守境之覺觀,雖離外塵分別,亦非真心,猶屬定中獨頭意識,微細分別耳。影事者:以法塵乃前五塵落卸影子,意識分別,亦屬緣影之心,即此內守幽閑,定中獨頭意識,猶是微細法塵,分別緣影之事,豈可認之爲真乎?此斷定執吝覺觀者亦非,即破意識,止散入寂之勝善功能也。
然此中根、塵、識叁,差別之處,應辨析明白,庶免疑誤:一、見、聞、覺、知,有根性識性之分;二、法塵境界,有生塵,滅塵之異;叁、第六意識,有明了、獨頭之別。 唯識雲:“愚者難分識與根。”因根識同有見、聞、覺、知之用,見單屬眼,聞兼耳、鼻,覺單屬身,知兼舌、意,須知六根對境,如鏡照像,本無分別;六識緣境,則有分別,即此有分別無分別,爲根識之分。
古德有雲:“見、聞、覺、知,無非妄想。”此約六識言。又僧問善知識:“如何是佛性?”答曰:“在眼曰見,在耳曰聞,在鼻嗅香,在舌嘗味,在手執捉,在足運奔。”此約六根言。識性虛妄,故名妄想;根性真常,故稱佛性。 古來宗門祖師,多從六根門頭,接引學人,擎拳豎指,令向眼根能見處薦取;振威一喝,令向耳根能聞處薦取;木樨香否?令向鼻根能嗅處薦取;這個滋味如何?令向舌根能嘗處薦取;當頭一棒,令向身根覺痛處薦取;不思善不思惡,令向意根正恁麼時薦取。這等見、聞、覺、知,即本經所顯的,爲如來密因,亦即二根本中真本,亦即四科七大中,如來藏妙真如性,所應取爲本修因者。
此中所滅之見、聞、覺、知,即前五識之任運分別,及與前五識,同時而起,明了意識之隨念分別,塵有則有,塵無則無。凡、外、權、小,諸修行人,亦知這個散動,有欲修定,必須止之歸靜,成一種內守幽閑之境,不知猶是獨頭意識,法塵分別影事。正二根本中妄本,凡外所修之定,甯能出此境界? 法塵境界,有生、滅之異者。法塵無別體,即五根對境,五識起時,有明了意識,與其同時而起,緣五塵性境,接歸意地,合五塵落卸影子,成爲法塵之境,如照像之攝影焉,故爲影事。有一分生塵,散位獨頭意識所緣,起計度分別者。有一分滅塵,即此內守幽閑之境,定中獨頭意識所緣者。亦全托分別,而後分明,一不分別,境即沈沒,此之分別甚細,如無波之流,望如恬靜,流急不住,非實無流,故曰:法塵分別影事。
意識有明了、獨頭之別者:明了意識,緣境明了,親得法之自體,故以爲名,亦名五俱意,與前五識,俱時起故,亦名同時意識。 獨頭意識,複有四種:一、散位獨頭,緣獨影境;二、狂亂獨頭,緣病中狂亂所發境;叁、夢中獨頭,緣虛妄夢境;四、定中獨頭,緣定中所住境。 此中幽閑之境,即屬定境。定中獨頭所緣者,因有守境之心,所守之境,故爲法塵分別影事;此破意識,止散入寂之勝善功能也。
我非敕汝,執爲非心,但汝于心,微細揣摩,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
此縱其離塵有體,許爲真心。故曰:我非強製敕令也汝,一定執此緣塵分別,以爲非心。但汝于自心中,微細研究揣摩,汝所執吝不舍之心,若離前塵,有分別之體性,即許真是汝心;此暫縱也。
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
此隨奪,若能分別之性,離塵無自體者,此則前塵分別影事耳。
塵非常住,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則汝法身,同于斷滅。其誰修證,無生法忍?
塵非常住不生滅法,因緣和合,虛妄有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所托之塵,若變滅時,則此能托影事之心,亦應與之俱滅,此心則同龜毛兔角,但有其名,全無其體。則汝法身,同于斷滅者:以阿難認緣影爲真心,心即法身,屬性具,依之修習,證無生忍,屬修得。今此心隨塵變滅,故難曰:“則汝法身,同于斷滅。”以同龜毛兔角之本無故,其誰更來修因,而證無生法忍之果乎?叁推妄識無體竟,並前二科,初如來備破叁迷竟。
子二 大衆知非無辯
即時阿難,與諸大衆,默然自失!
即時:推破妄識無體之時。阿難與諸大衆,已聞妄識無體,既不知何者爲真,又不敢依舊認妄,至此辭窮,默然無語,自覺若失;如賈人失其所寶也。並前一科,二正與斥破竟。
癸叁 結歸其判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爲真實。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此結歸。前取心定判之判辭,前雲:“一切衆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自定判之後,備破叁迷已竟,到此仍結歸其判。
一切諸修學人,統該凡、外、權、小,錯用妄本而修者。九次第定:由一定一定,次第而入,故名九次第定。前八即四禅四空八定,凡位所修;後一滅盡定,聖位所成;若但滅六識,名無心定;兼滅七識,名滅盡定,又能令染末那相應之受想,伏而不行,亦名滅受想定。既得此定,于小乘法中,已爲漏盡,即是羅漢。
今雲現前雖成此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者:《正脈》雲:“當知彼所謂無漏聖位,皆一時權許,誘進而已。”《法華》破雲:“汝當觀察籌量,所得涅槃非真實。”既非真涅槃,豈名真漏盡乎?故《長水》謂:“十地爲漏盡羅漢。”余謂不得漏盡,此與前文,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句,相照應。意謂依識心修,縱成九次第定,超出叁界,沈滯化城爲止,不能成佛也。
皆由執此生死妄想第六識誤爲真實常住真心。此執妄爲真,故枉受輪回之苦;即破第六識,界外取證之勝善功能也。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者:小教許四果皆聖,今阿難位居初果,而謂非聖者,以九次第定,尚非漏盡羅漢,而初果安得成聖耶?初斥破所執妄心,以開奢摩他路竟。
楞嚴經講義第二卷終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二卷》全文閱讀結束。